1. 供暖费的基本费用是多少
不同的地方收取不同的取暖费。但总的来说,采暖面积和采暖热有两种方式:按采暖面积收费;一般按房屋面积征收采暖费。居住面积越大,收费就越高。各地均价不一,但各地会有相应的标准。采暖费按建筑面积计算,即用户采暖费=建筑面积*单位面积。其中,建筑面积、采暖面积的审批以当地政府的解释文件为准。
北京市供热收费标准参考:
每一采暖季住宅建筑每平方米采暖价格根据采暖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其中,北京供热集团城市供热管网采暖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24元,燃煤直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房间采暖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采暖价格为30元。
据介绍,根据市热力集团的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采暖季住宅供热计量收费的基本热价按每平方米建筑12元、7元、18元收取,计量收费则按供热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
北京1.37亿平方米的供暖面积是按计量收费的。
2014年8月起,市政府实施《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要求完成计量供热改造的新建民用建筑和既有建筑物均需计量供热。
(1)郑州供热价格文件扩展阅读:
常用加热方法
集中供热
集中供热是供热集团通过管道将城市供热送到用户家中的一种清洁、有保障的供热方式。这种方法既便宜又安全。
地板辐射供暖
热源可由家用燃气加热炉、市政供热管网、居民区锅炉房等多种方式提供。这种加热方式具有温度均匀、节能的特点,但对管材要求较高,长期使用会使家具变形。
2. 郑州市暖气费怎么算
暖气费是按照采暖面积计算的,房子大小费用不同。原则上按建筑面积(m2)乘以0.9乘以0.19元/m2天乘以120天(一个采暖期)计算。
3. 郑州市暖气费多少钱一平方
每平每天0.19元,供暖120天,每季应缴纳0.19*147平*120天=3351.6元
4. 郑州的暖气费一年多少钱
截至2020年,郑州暖气费采用多种方式进行收取,不同的收取方式,价格是不同的。
1、按面积计费:
居民用热0.19元/m2*日;其它用热0.28元/m2*日。其中,居民用热按套内建筑面积计费(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注为准,无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中未标明套内建筑面积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的90%计费),其它用热按建筑面积计费。
注意事项:
1、现在新建小区越来越多,很多小区入住较长时间后才会办下来产权证,在没有产权证的情况下,供暖也就先按照建筑面积的90%收取,产权证办理过后,个人可以采取按套内面积计费的方式。
2、如果发现自己的房产证有套内建筑面积,而且算过按套内交费少,原先却是按建筑面积90%交费的话,个人可以拿着有关证件到热力公司的服务部门提请更改,选择交钱少的交费方式。
5. 国家发改委关于城市供热的相关文件
http://gb.cri.cn/14714/2007/06/16/[email protected]
6. 2017-2018暖气供应时间是什么时候
1、北京
依据规定,北京供暖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2018年3月15日。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
2、天津
天津供暖法定时间为:当年11月5日至次年3月31日。( 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居民供热基本热价为每平方米7.5元,计量热价每千瓦时0.13元。
3、山西
太原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日正式供暖。目前太原市确定的价格: 按照使用面积:4.8元/m2,取暖期5个月,从11月1日开始供暖,次年4月1日结束。
4、河南
郑州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5日正式供暖。居民用热仍为0.19元/平方米/日,其他用热0.28元/平方米/日。
5、黑龙江
黑龙江相对于其他的北方城市来说,供暖日期会比较早一些,此外,黑龙江的不同城市,供暖的时间还有所不同,一般在九月下旬到十月中旬期间开始供暖,而2017年黑龙江大部地区的供暖时间是从9月27日左右开始的。哈尔滨:住宅 40.35元/m2 、非住宅 44.49元/m2,按照使用面积收费。
其他地方:
1.新疆
以省会城市乌鲁木齐为准,2017-2018年供暖时间为:2017年10月4日——2018年4月10日。依据乌市发改委《乌市计价工农[2003]40号》乌鲁木齐市供暖热力销售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2元(含税价)。
2.甘肃
兰州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日到次年3月31日,供暖时间为5个月;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第一类居民住宅燃煤供热价格为每个月5.00元/平方米;第二类办公、教学、医院为每月7.00元/立方米;第三类宾馆、饭店、招待所每月8.20元/平方米;第四类商业营业性用房、厂房、礼堂每月9.20元/平方米。
3.河北
2017-2018采暖期缴费时间为2017年9月1日-2017年11月15日。对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室)扣减10%(高层15%)的公摊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米22元; 非居民采暖按建筑面积计费,每采暖期每平米31元(如遇价格调整,按物价局新文件执行)。
4.山东
2017年济南将于11月12日开始供暖。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26.7元/平方米缴纳,非居民住宅(公建用户)按建筑面积39.8元/平方米缴纳。
5.吉林
吉林供暖法定时间为:10月20号。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吉林省能源局近日发布《关于推进电能清洁供暖的实施意见》,鼓励大中小学、公共建筑及新建小区采用电能清洁供暖,对老旧城区、城乡接合部等试点采用蓄热式电锅炉替代燃煤锅炉,并提供每平方米23-30元补贴。
人民网北京3月15日电 据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网站消息,根据北京市专业气象台预报,我市从3月15日起将有一次较明显降温天气过程,为确保我市居民平稳度过此次降温,经市政府批准,2017-2018年居民采暖延期至2018年3月20日24时结束。
为全力做好延长供暖期间各项保障工作,市城市管理委要求各区供热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供热单位做好延长供暖工作,落实燃料,保证延长期内稳定供应,确保居民室内温度达标,同时积极协调解决好各类供暖问题。
7.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章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条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以下简称制定)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经过成本监审核定的供热定价成本。热电联产企业应当将成本在电、热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第十二条 利润按成本利润率计算时,成本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按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时,净资产收益率按照高于长期(5年以上)国债利率2-3个百分点核定。
第十三条 各类用户的热价应当反映其耗费的供热成本,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第十四条 热力生产企业与热力输送企业之间按热量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热源厂、集中供热热源厂和热力站应当在热力出口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第十五条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十六条 暂不具备按照两部制热价计费条件的建筑,在过渡期内可以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并要尽快创造条件实现按照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十七条 热力企业(单位)向工业企业供应的蒸汽,按照热量(或蒸汽重量)计收热费。
第十八条 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采取对低收入居民热价不提价或少提价,以及补贴等措施减少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热力企业(单位)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同时抄送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
(二)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
第二十条 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调价建议进行统筹研究,拟定调价方案。
因燃料价格下跌、热力生产企业利润明显高于规定利润率时,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提出降价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热力企业(单位)关于制定和调整热价的建议后,要按规定进行成本监审。
第二十三条 制定和调整热价的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报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如实提供生产经营及成本情况,并出具相关账簿、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热价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热价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热力企业(单位)实行临时性补贴。
第二十六条 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改为单位向职工直接发放补贴。
8. 郑州市关于市民用天燃气取暖的收费规定
郑州供暖收费标准
居民用热仍为0.19元/平方米/日,其他用热0.28元/平方米/日
2015郑州供暖相关新闻
郑州供暖具体时间
郑州供暖法定时间为:11月15日开始
市政府根据天气变化可适当调整供热时间。
马上进入供暖季,郑州市污染物排放是否会激增?大气治理压力是否会增大?郑州市已提前采取措施,一方面以严管促进减排,另一方面,热力公司八成的热源为天然气,不足部分从新密、荥阳引入。
未来还计划开展科技减排,对新郑等地的热力公司进行升级。此外,郑州市根据省厅新法新规执行年活动,制定了大气、涉水、产业园区等7个专项行动,还将集中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即每月选取一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一个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强化对所有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保持对工业企业的持续严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