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期货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1月26日),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郑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0年10月12日),三个都是会员制。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成立于2006年9月8日),是公司制,由由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
Ⅱ 证券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研究
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市场中居于核心地位。作为期货交易的组织者和交易的场所,期货交易所在期货市场中发挥着汇集市场信息.组织市场交易的市场中枢的作用。期货交易所的有效运行,是期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先决条件之一。
Ⅲ 现代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多是
现在多是会员制,公司制是以后的趋势
Ⅳ 期货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分公司制和会员制
四大期货交易所,大商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期所(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商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金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现在还要有个能源交易所,不过是上期所下面的
其中,前边三个商品期货交易所是会员制的,由参与期货交易的会员组成;
中金所是公司制的,五大股东是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发起设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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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证券交易所有哪些组织形式
在我国有四个证券交易所:
①上海证券交易所
②深圳证券交易所,
③香港交易所,
④台湾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会员制、公司制种。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在法律上又分为法人与非法人会员制交易所两种。
具有法人地位的证券交易所为非盈利性质的组织。非法人的证券交易所由各证券商自愿结组成,类似协会的性质,加人证券交易所的单位或经纪人即为其会员。
会员制组织形式的证券交易所不以盈利为目的,会员单位共同负担交易所的费用。这类证券交易所只允许具有会员身份证券商的经纪人进人交易现场,参加各种证券买卖,是必不可少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优点: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由会员一单位共同经营,会员单位采取自我管理,严格执行法规、纪律,抑制不法行为谋取私利,保护公众利益,会员单位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佣金及交易费用等一般比较低,能够有效地吸引大量证券买卖在交易所内进行,相应地减少了许多场外交易,黑市交易。
会员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会员单位参与证券买实,相互之间谋合联手交易,就很难避免一些在法律范畴内的不公平性;会员单位在证券交易中,容易形成垄断性,影晌公平竞争的环境。
公司制交易所是由投资者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提供交易场地、设施及相应管理服务人员,在政府及其他主管机关的管理和监督下,吸引各类证券商或经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交易所则收取证券成交的手续费,是要特别注意注意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会员制与公司制交易所的本质区别是:公司制证券交易所是以盈利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而会员制交易所则是非盈利性质的。经营证券交易所的公司不得参与本所证券买卖。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选任董事组成董事会,并在股东中选聘其经营监察人,随时监督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以保护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主要优点是:公司本身不直接参与证券买卖,而且任何股东及其职员都不能担任交易所的中介人员。这样,可使交易所在证券买卖中保持中立地位,有效地保持证券交易的公正性,是非常重要的证券交易所组织形式。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缺点:
公司制证券交易所的盈利性质决定了其主要目的是尽可能多地抽取佣金,而在其场内交易的双方经纪人或证券商都想尽量减少付出佣金。这种对立可能会人为地造成证券投机或者在买卖中搞虚假行为,扰乱证券市场的公正交易,也可能私下议定成交,进行场外交易。
目前,我国成立的证券交易所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组织机构均为会员制性质的,并且都是非盈利性质的事业法人。其宗旨是不断完善证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的有效管理,促进我国证券事业的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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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金融交易主要有哪些组织方式并举例说明。
金融交易主要有三种组织方式:交易所交易方式、柜台交易方式和电信网络交易方式。
1、证券交易所交易
证券交易所是拥有固定设施、会员和管理机构的交易场所,该场所为已上市证券买卖双方提供竞价场所和各种服务,但证券交易所本身不买卖证券,其主要功能是促成买卖双方的交易。证券交易所有着完备的组织章程和管理细则,它所吸收的会员有严格的限制条件,每位会员在所内有各自的席位,只有会员才有权在交易所内进行交易。
2、柜台交易
柜台交易也称店头交易。与证券交易所不同,柜台交易是通过证券公司所设立的专门柜台以证券公司为中介进行的证券直接买卖,它是一种松散的市场交易组织形式,在这里交易的证券主要是不具备上市条件或不愿意上市的证券。
3、电信网络交易
犯罪分子制作与一些银行官网相似的“钓鱼”网页,盗取网银信息后将帐户现金取走。防骗对策是在登录银行网页时务必检查是否是该银行的官网,同时要管好自己的网银证书,避免在公用计算机上进行网上交易。
(6)金融期货交易所组织形式扩展阅读:
证券交易主要以交易所交易为主
顾客买卖证券必须通过经纪人代为办理,经纪人接受顾客的买卖委托后,通过电话和网络与交易大厅内的会员联系,再由双方会员通过拍卖形式促成这笔交易。一般由持有卖出委托的会员先开价,再由持有买进委托的会员还价,通过公开竞价决定最终的成交价格,交易达成后再告知客户何时交割。
实际上,证券交易所就是一个拍卖市场。目前,我国建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直接通过柜台或委托经纪人代理买进或卖出相关的证券,也就是说买卖双方都分别同证券公司进行交易,证券的买与卖是分别进行的。
最终价格的确定不是买卖双方直接竞价的结果,而是由证券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和供求关系自行确定的。一般证券公司报出的买入价格会低于卖出价格,之间的价差即证券公司的利润。
Ⅶ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组织机构
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是依据1986年金融服务法设立登记的交易所,交易所的组织采取会员制形式。截止1987年底,共有会员261位。会员包括银行、股票及商品经纪人、自营商、贴现商号、欧元证券商品以及个人会员等。
董事会是最高理事机构,董事由会员选举产生,新申请的会员须得到董事会核准才能成为正式会员。交易所大厅内设有373个座位,只有交易所会员才有权拥有交易厅内的席位。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规定,所有交易均须在场内交易。交易所会员分两种,一种是场内交易商,为自己或公司之利益而交易,另一种是场内经纪商,专门替场外经纪商进行交易。
交易的清算工作由国际商品结算所负责。结算所采用会员制,通常结算所会员也是交易所会员,但交易所会员不一定是清算会员。如属后者,应委托结算所的会员办理结算工作。
Ⅷ 论述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的制度
期货市场是一种高度组织化的市场,为了保障期货交易有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保障期货市场平稳运行,对期货市场的高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期货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的交易制度(也就是“游戏规则”),所有交易者必须在承认并保证遵守这些“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期货交易。
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制度是期货交易的特点之一,是指在期货交易中,任何交易者必须按照其所买卖期货合约价值的一定比例(通常为5%-10%)缴纳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交易所可以调整交易保证金,交易所调整保证金的目的在于控制风险。
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结算准备金。
期货交易所会员的保证金不足时,应当及时追加保证金或者自行平仓。
涨跌停板制度
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停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涨跌停板一般是以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算价为基准确定的。
持仓限额制度
持仓限额制度是指交易所规定会员或客户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合约投机头寸的最大数额。实行持仓限额制度的目的在于防范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和防止期货市场风险过于集中于少数投资者。
大户报告制度
大户报告制度是与持仓限额制度紧密相关的又一个防范大户操纵市场价格、控制市场风险的制度。通过实施大户报告制度,可以使交易所对持仓量较大的会员或投资者进行重点监控,了解其持仓动向、意图,对于有效防范市场风险有积极作用。
交割制度
交割是指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所的规则和程序,交易双方通过该合约所载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或者按照规定结算价格进行现金差价结算,了结到期末平仓合约的过程。以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进行的交割为实物交割,按结算价进行现金差价结算的交割为现金交割。一般来说,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为主,金融期货以现金交割为主。
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投资者违规时,交易所对有关持仓实行平仓的一种强制措施。强行平仓制度也是交易所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我国期货交易所对强行平仓制度主要规定是当会员结算准备余额小于零,并未能在规定时限内补足的。
风险准备金制度
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为了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弥补因不可预见风险带来亏损而提取的专项资金的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按有关规定定期公布期货交易有关信息的制度。期货交易所公布的信息主要包括在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中产生的所有上市品种的期货交易行情、各种期货交易数据统计资料、交易所发布的各种公告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制定披露的其他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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