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转债盘中交易技巧
可转债的面值价是100元,保本价就是面值价和利息。但实际买入时的价格可能高于一百也可能低于一百。如果以高于100的价格买入,中途因为股价下跌而在持有到期前提前卖出,那么是很有可能会亏损的。
100以内的买入价风险相对较低,只要持续持有,回本没有很大问题。当可转债买入价超过110元,那么就失去了保本的作用,已经不太适合操作了。
2、买卖时机
可转债同时具有股性和债性,可根据市场行情选择长期持有或中途转换成股票。当股市行情不好时,作为债券持继续持有,等待债券价格慢慢上涨,债券到期后即可拿回本息,亏损的可能性较小。当股市行情较好时,又可将可转债转换为股票。
可转债交易支持T+0,即当天买入当天即可卖出,如果债券价格波动较大,也可以选择提前在高点卖出,拿回本金。
3、提前赎回条款
为了保护公司利益,可转债一般都配有提前赎回条款,也就是当股价上涨远超过可转债约定的转股价格时,公司可强制按约定价格提前赎回。因此投资者需要把握转股时机,以免因提前赎回而损失预期收益。
以上关于可转债买卖技巧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温馨提示,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贰』 优先股可转债属于哪类金融资产,固定收益还是权益还是衍生类。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和特征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概念
金融衍生工具又称“金融衍生产品”,是与基础金融工具相对应的一个概念,指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金融变量之上,其价格取决于后者价格变动的派生金融产品。通过预测股价、利率、汇率等未来行情走势,采用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签订远期合同或互换不同金融商品等交易形式的新兴金融工具。
1、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3号》的定义:衍生工具是同时具备下列特征的金融工具或其他和约:
(1)具有①一个或多个基础变量;②一个或多个名义金额或支付额度。具有专门条款规定结算金额,某些情况下要说明是否需要结算.
(2)不许要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因素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的其他类型合约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
(3)合约条款要求或允许净额结算,可以通过外在与合约的方式,方便地结清头寸,或者允许交割某种资产使得接受方头寸与净额结算无显著差异。
2、《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定义:衍生工具是指有以下特征的工具:
(1)其价值随特定利率、证券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
(2)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条件变动具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较少的净投资。
(3)在未来日期结算。
2005年我国财政部《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暂行规定(试行)》基本沿用了国际会计准则对衍生品和嵌入式衍生品的定义,并明确规定,金融衍生品全部归类为“交易型金融资产或负债”,其后续计量按“公允价值”计算,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基本特征
1、跨期性:首先是对价格因素变动趋势的预测,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按照某一条件进行交易或选择是否交易的合约,涉及到金融资产的跨期转移
2、杠杆性:支付少量保证金或权利金就可以签订大额员期合约或互换不同金融工具。例如期货交易保证金为合约金额 5% ,则可以控制 20 倍于所投资金额合约资产,实现以小博大。
3、联动性:指金融工具的价值与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紧密联系,规则变动。
4、不确定性和高风险:①易双方违约的信用风险、②资产或指数价格变动的市场风险、③缺乏交易对手而不能平仓或变现的流动性风险、④交易对手无法按时付款或交割可能带来的结算风险、⑤人为错误或系统故障或控制失灵的运作风险、⑥违约而成的法律风险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分类 (新)
(一)按照产品形态和交易场所分类:
1、内置性衍生工具:指嵌入到非衍生合同(也称主合同)中的金融衍生工具,该衍生工具是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现金流量按照特定的利率、金融工具的价格、汇率、价格或利率指数、信用等级或信用指数,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发生调整,例如目前公司债券条款中可能包含赎回条款、返售条款、转股条款、重设条款等等。
2、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期货合约、期权合约。
3、OTC交易的衍生工具。
(二)按照基础工具种类分类:股权类产品金融衍生工具、货币衍生工具、利率衍生工具、信用衍生工具、其他衍生工具(管理政治风险的政治期货、气温变化的天气期货、管理巨灾风险的巨灾衍生产品等)
(三)按照自身交易的方法及特点分类:金融远期合约、金融期货、金融期权、金融互换、结构化金融衍生工具
三、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趋势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最基本原因是避险
2、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金融自由化进一步推动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
(1)取消对存款利率的最高限额,逐步实现利率自由化
(2)打破金融机构经营范围的地域和业务种类限制,允许各金融机构业务交叉、互相自由渗透,鼓励银行综合化的发展;
(3)放松外汇管制
(4)开放各类金融市场,放宽对资本流动的限制。
3、金融机构的利润驱动是金融衍生工具产生和迅速发展的又一重要原因。
4、新技术革命为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与手段。
(二)金融衍生工具的新发展
1、风险管理型创新。
2、增强流动型创新
3、信用创造型创新
4、股权创造型创新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一)现货交易:“一手钱一手货”
(二)远期交易
(三)期货交易
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
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是交易双方在场外市场上经过协商,按约定的价格(称为远期价格)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割日)买卖某种标底的金融资产(或金融变量的合约)
(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三)远期利率协议
(四)远期汇率协议
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1、金融期货定义:首先了解期货交易:交易双方在集中性的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的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合约:由期货交易所涉及的一种对指定的商品的种类、规格、数量、交收时间和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协议书;以各种金融商品(外汇、债券、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
2、金融期货的基本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现货交易的是有具体形态的金融商品,是代表一定所有权或债权的金融商品;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的目的不同:现货交易是为了获得价值或收益权,为了筹集资金或寻找投资机会;而期货交易是为了套期保值,为不愿意承担价格风险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稳定成本、保住利润的条件。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价格是通过公开竞价、某一时点上的均衡价格,金融期货交易虽然是在交易过程中形成,但是它是对未来价格的预期
(4)交易方式不同。金融工具的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几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成熟的市场也会实行保证金制度,但所涉及资金或证券的缺口由经纪商借给交易者,要收取相应利息。期货交易则实行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交易的时候拥有或借入全部的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
(5)结算方式不同:现货交易转让;对冲结算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
(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
(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
(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
(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制度
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5、限仓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
(三)金融期货的种类:
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产生的背景:为防范外汇汇率风险而产生(外汇市场汇率的不确定性)( 1970 年代初)
外汇汇率风险的种类:
商业性外汇风险是在国际贸易中因汇率变动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金融性外汇风险包括债权债务风险(国际借贷中因汇率变动)和储备风险(外汇储备的汇率风险)
2、利率期货
其基础资产是一定数量的与利率有关的某种金融工具,主要是各类股定收益的金融工具,主要是为了规避利率风险而产生的。
(1) 债券期货:以国债期货为主的债券期货市各主要交易所最重要的利率期货品种。
(2) 主要参考利率期货:libor、hibor
(3) 股权类期货
①股指期货 :最早产生于 1982 年美国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的股值期货交易 ,以股票价格指数为标的物和交易对象进行交易,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合约的价值以股票价格指数值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来计算 ;出现的股指期货情况: CME 推出的标准普尔 500 种股票价格综合指数期货、 NSE 推出的综合指数期货,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推出的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 1983 年悉尼期货交易所推出股值期货; 1984 年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的金融时报 100 种股值期货;香港恒生价格指数期货
②单只股票期货:以单只股票作为基础工具的期货,买卖双方约定,以约定的价格在合约到期日买卖规定数量的股票。
③股票组合期货:
(四)金融期货的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是通过在现货市场于期货市场同时作出相反的交易方式 。
(1)套期保值的基本原理
(2)套期保值的基本作法
2、价格发现功能 :在公开股票高效竞争的环境种通过集中竞价形成期货价格的功能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的特点,因为将众多影响供求关系的因素集中在交易场内,通过公开竞价集中形成一个统一的交易价格
3、投机功能
4、套利功能
金融期货的集中交易制度
交易在期货交易所进行。交易所的职责:提供交易场所和设施;制定标准化期货合约;制定交易的规章制度和交易规则;监督交易过程;控制市场风险;提供交易信息;监督和组织期货交易
交易所采取会员制。非会员只能通过委托会员经纪商交易
撮合成交方式:
做市商方式:报价驱动方式,交易者接受报价
竞价方式:指令驱动方式,通过撮合中心直接匹配撮合
金融期货的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由交易所设计、经主管机关批准后向市场公布
合约包括的内容:品种、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每日限价、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交割日、交割地点与方式,变量是标的商品的交易价格
设计是为了方便交易双方在合约到期前做一笔相反的交易进行对冲,避免实物交割,达到保值和获利的目的。
大约 2% 左右的期货合约需要进行最终交割
金融期货的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制度是为了控制期货交易的风险,提高效率
初始保证金
维持保证金
保证金水平:由结算所规定,水平一般在 5-10% ,但最低为 1% ,最高达到 18%
保证金水平体现杠杆作用
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所
由独立的结算所作为清算机构,采取会员制
结算所职责:确定并公布每日结算价及最后结算价;负责收取和管理保证金;负责对成交的合约进行逐日清算;对结算所会员的帐户进行调整平衡;监督到期合约的实物交割以及公布交易数据等信息
无负债结算制度
又称逐日盯市制度,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 1 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成交价进行对照,计算浮动盈亏,进行随时清市。
以一个交易日为最长结算周期,并对所有帐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计算,要求所有交易盈亏及时结算,能够及时调整保证金帐户,控制市场风险。
结算所的角色
所有交易登载在结算所帐户上,成为所有交易者的对手,充当所有买方的卖方和所有卖方的买方。在合约对冲或到期平仓时负责清算盈亏
交易所成为所有和约的履约担保者,承担所有的信用风险,省去交易者对交易双方财力、资信情况的审查。
金融期货的限仓制度
定义:为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形式:根据保证金数量规定持仓限额、对会员的持仓量限制和对客户的持仓量限制
限仓原则:近期严于远期、套期保值与投机区别对待;机构与散户区别对待、总量限仓与比例限仓相结合、相反方向头寸不可抵消等
金融期货的大户报告制度
交易所建立限仓制度后,当会员或客户的持仓量到交易所规定的数量时,必须向交易所申报有关的开户、交易、资金来源、交易动机等情况,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并判断大户的交易风险状况
大户报告制度是限仓制度的前一道屏障
(五)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和影响因素
1、金融期货的理论价格:
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现货价格)+持有期的资金利息-持现货金融工具获得的利
息或红利以及在投资收益
购买现货并持有的机会成本=买价(当前期货价格)
2、影响金融期货价格的主要因素
(1)现货价格
(2)要求收益率或贴现率
(3)时间长短
(4)现货金融工具的付息状况
(5)交割选择权
四、金融互换交易
互换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按共同商定的条件,在约定的时间内定期交换现金流的金融交易,可分为货币互换、利率互换、股权互换、信用互换等
第三节 金融期权与期权类金融衍生产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和特征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以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形式 。期权交易是买入者在向卖出者支付一定的期权费后,获得了能在规定期限内以某一特定价格向出售者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权力,核心是一种权力,是否履行由买入者根据收益大小衡量
期权交易是一种单方面的有偿让渡。期权的买方通过支付期权费拥有这种权力,但不承担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而期权的卖方在收取了期权费后,必须按合约履行承诺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最主要特征在于它仅仅是买卖权利的交换
(三)金融期货与金融期权的区别:
1、基础资产不同。
2、交易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3、履约保证不同。
4、现金流转不同
5、盈亏特点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和效果不同。
二、金融期权的分类
(一)选择权的性质:买入期权 - 看涨期权,卖出期权 - 看跌期权
(二)履约时间不同分为:欧式期权、美式期权和修正的美式期权
(三)按照金融期权基础资产性质不同:股票期权、股指期权、利率期权、货币期权、金融期货合约期权、互换期权 。
三、金融期权的功能:套期保值和价格发现
四、金融期权的理论价格及其影响
(一)金融期权的内在价值
履约价值,期权合约本身具有的价值,即买方执行期权能获得的收益。 内在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期权协定价格与标的物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 协定价格是期权买卖双方在期权成交时约定执行买卖标的物的价格。
依据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期权可以分为实值期权、虚值期权和平价期权
以 Evt 表示内在价值, s 表示市场价格, x 表示协议价格, m 交易单位,则
看涨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X ,则 Evt= ( s- x).m ,否则为 0 。
看跌期权的内在价值为:若 S<X ,则 Evt= ( s- x).m ,否则为 0 。
(二)金融期权的时间价值
外在价值,期权买方购买期权实际上支付的价格超过内在价值的部分价值 ,期权买方之所以愿意支付较高的额外费用,是希望标的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市场价格的变动,导致内在价值增加
间接计算:用实际价格减去内在价值
(三)影响金融期权价格的因素
1、协定价格与市场价格:价格关系决定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 价格差距越大,则时间价值越小
2、权利期间,即期权剩余的有效时间,期权成交日到期权到期日的时间。期权期间越长,期权价格越高
3、利率。短期利率变动影响期权价格。关系复杂
4、基础资产的价格波动性。
5、基础资产的收益。标的资产收益率越高,看涨期权的价格越低,而看跌期权的价格越高。
五、权证(新)
定义:基础证券发行人或其以外的第三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约定持有人在规定其间内或特定日期内,有权按约定价格向发行人购买或出售标的证券,或以现金结算方式收取结算差价的有价证券。
(一)权证的分类:
1、按基础资产分类:股权、债券以及其它类权证
2、按基础资产的来源:认股权证、备兑权证
3、按持有人权利划分:认购权证、认沽权证
4、按行权的时间分类:美式权证、欧时权证、百慕大式权证
5、按全权证的内在价值分类:平价权证、价内权证和价外权证
(二) 权证的要素
1、权证的类别
2、标的
3、行权价格
4、存续时间
5、行权日期
6、行权结算方式
7、行权比例
(三)权证的发行、上市与交易
1、权证的发行
(1)通过专用账户提供并维持足够数量的标的的证券或现金,作为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标的的数量=权证上市数量*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履约担保的现金金额=权证上市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担保系数
(2)提供经交易所认可的机构作为履约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人
2、权证的上市与交易 T+0回转交易
六、 可转换证券
(一)可转换证券定义、分类和特征
1、定义: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其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是长期的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2、分类:可转换债券、可转换优先股票
发行者的意义:节约发行费用(债券的利率或优先股的股息率可以低于同类信用债券),降低筹集资金的成本;吸引机构投资者(法律规定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不准投资普通股票,但可转换证券属于债券或者优先股票,目前我国没有可转化优先股)
投资者的意义:在一定范围内规避风险但又不回避收益的选择权
3、可转换证券特征
(1)是附有认股权的债券,兼有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征
(2)具有双重选择权的特征:持有人具有是否转换的权利;发行人具有是否赎回的权利
(二)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1、有效期限、转换期限、票面利率或股息率
有效期限:债券发行之日至偿清本息之日的时间
转换期限:转换起始日至结束日。
我国现行法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的最短期限为 3 年,最长为 5 年,发行后 6 个月可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2、票面利率或股息率。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或可转换优先股息率)是指可转债券作为一种债券的的票面年利率(或优先股息率),利率由发行人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公司债券资信等级和发行条款确定
3、转换比例、转换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
转换比例 * 转换价格 = 可转换证券面值
4、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赎回是发行人提前赎买回未到期的发行在外的可转换债券。前提往往是公司股票价格连续高于转股价格一定幅度
回售是公司股票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低于转换价格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转债持有人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卖给发行人
5、转换价格修正条款:由于公司送股等原因导致股票名义价格下降时需要调整转化价格
(三)可转换债券的价值和价格
1、可转换债券的转换价值
2、可转换债券的理论价值
投资价值:公式和实际计算
理论价值:只有当股票价格上涨至债券的转换价值大于债券的理论价值时,投资者才会行使转换权
3、可转换债券的市场价格: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平价); 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升水);当市场价格<理论价格(转换贴水)
第四节 其他衍生工具简介
一、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定义
定义:一国证券市场上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价证券 - 股票或者债权 - 的可转让凭证
存托凭证涉及三个关键机构:存券银行、托管银行以及存券信托公司
形式: ADR-GDR-IDR ,其中, ADR 和 GDR 在法律、操作和管理上相同,区别在于营销方向;而 GDR 是一种或多种非美国货币计价,且以不记名方式发行
(二)美国存托凭证的有关业务机构
1、存券银行
首先,作为 ADR的发行人,在 ADR 的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托管银行。在基础证券解入托管帐户后向投资者发出 ADR ; ADR 被取消后,指令托管银行把基础证券重新投入当地市场。
其次,在ADR交易过程中, ADR 的注册和过户、安排存券信托公司保管和清算、通知托管银行变更、派发红利利息、代理行使权利
第三,存券银行为 ADR 持有者和基础证券发行人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2、托管银行 :托管银行是存券银行在基础证券发行国安排的银行,通常是存券银行在当地的分行、附属银行或者代理银行
职责:负责保管 ADR 所代表的基础证券;根据存券银行的指令领取红利或利息,用于再投资或汇回 ADR 发行国;向存券银行提供当地市场信息
3、中央存托公司:是美国的证券中央保管和清算机构,负责 ADR 的保管和清算
(三)美国存托凭证的种类
1、无担保的 ADR :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行,基础证券发行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 ADR 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目前不存在
2、有担保的 ADR :由基础证券发行人的承销商委托存券银行发行。分为一、二、三级公开募集 ADR 和美国 144 规则下的私募 ADR 。各自有不同的特点和运作惯例,美国的相关法律对其有不同的要求。
一级有担保 ADR 可以向 SEC 申请豁免,不编制符合美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而 144A 私募 ADR 不需要到 SEC 注册,可以在合格机构投资者范围内筹集资金。
(四)美国存托凭证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3、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
(五)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与交易
1、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步骤
①投资者指令经纪人购买 ADR
②经纪人指令基础证券所在地经纪人购买证券并将其解往存券银行在当地的托管银行
③经纪人在当地市场上购买
④存入当地的托管银行
⑤托管银行解入证券后通知美国的存券银行
⑥存券银行发出 ADR ,交给经纪人
⑦经纪人将 ADR 存入信托公司或投资者,同时向当地经纪人支付外汇
2、美国存托凭证ADR 的交易
(1)市场交易:美国市场的 ADR 持有者之间的买卖,在存券银行过户,在存券信托公司清算
(2)取消:国内无买家时,委托基础证券发行国的经纪人卖出
(六)存托凭证在中国的发展
1、我国公司发行的存托凭证
涵盖了三类:发一级存托凭证的有两类——一类是含B股的国内上市公司如氯碱化工、二纺机、深深房等
2004年前只有在香港上市的中华汽车发行过第二级存托凭证,其成为中国网络公司进入NASDAQ的主要形式。
发行三级存托凭证的公司均在我国香港交易所上市
2、我国公司发行存托凭证的阶段和行业特征
(1)1993---1995年 中国棋也在美国发行存托凭证
(2)1996---1998年 基础设施类存托凭证渐成主流
(3)2000---2001年 高科技公司和大型国有企业成功上市
(4)2002年以来,大型国企、民营企业
二、资产证券化和证券化产品
(一)定义: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的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传统的证券发行以企业为基础,而资产证券化是以特定的资产吃为基础发行证券。
(二)自产证券化种类与范围
1、根据基础资产分类:不动产证券化、应收帐款证券化、信贷资产证券化、未来收益证券化(如高速公路收费)、债券组合证券化等
2、按照证券化地域分类:境内自产证券化、离岸资产证券化
3、按证券化的属性不同:股权型资产证券化、债券型子产证券化、混合型子产证券化
(三)资产证券化的有关当事人
1、发起人。
2、特定目的机构或特定目的的受托人
3、资产和资产存管机构
4、信用增级机构
5、信用评级机构
6、承销人
7、证券化产品投资者
(四)资产证券化流程与结构:P146图表
(五)中国资产证券化的发展
1、20世纪90年代三亚市开发建设总公司:房地产证券化
2、2005年以来,建行和国家开发银行(P147页图表)试点:银行间的资产证券化
3、2005年12月21日,内地第一只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广东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香港交易所上市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
(一)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定义:运用金融工程结构化方法,将若干基础金融商品和金融衍生品相结合设计出的新型金融产品
(二)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类别
1、按联结的金融基础产品分类:股权联结型产品(其收益与单只股票、股票组合或股票价格指数相联系)、利率联结型产品、汇率联结型产品、商品联结型产品。
2、按收益保障性分类:收益保证性和非收益保证性
3、按发行方式分类:公开募集的结构化产品和私募结构化产品
(三)结构化金融衍生产品发展前景
『叁』 新股和新债同时中签,如何缴款
新债中签了怎么缴款
这个新债中签和新股中签一样的,都是系统会自动扣款的,只是前提是你帐号有现金,不然就有转帐过去。
十万块钱买基金,一个月能有三千块钱收益吗?
能。只要选择几支好的基金,然后在合适的时候卖出,就可以轻松赚到三千块钱。
新股打新没中,开盘的时候却怎么也买不进去,咋回事?
股市买卖的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大家都是平等的,还有有涨跌停板制度。
你以涨停价挂单,价格和别人一样。但是,别人比你挂的早,那就是,先他成交,然后你再成交。
因为大家像你一样看好这支股票,而且都看得很准,一直是一字涨停。当然是买的人多,卖出人少。一般来说。普通散户的确不太好买到。
谢谢你的提问,望采纳。
星期五上午中签新股,为什么很晚都没扣款?
星期五中签,星期的二开始扣款。不用着急,你账户里余额够扣就可以了。
恭喜你中签。
银行卡怎么无缘无故邦了股票,会不会扣钱?
首先核实款项被扣缘由,对卡上易有疑问,打银行客服热线,银行会帮助查询。银行不会胡乱扣费,很多让自己有异议的扣费很可能是绑定的代扣,代缴一类或者账户管理费用。
根据《银行结算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的存款保密,维护资金的自主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项目以外,其他部门和地方委托监督的事项,各银行不予受理,不代理任何单位查询、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3)中国核建可转债转股价格扩展阅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九条
为保护储户利益,个人储户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冻结、扣缴存款。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扣减存款。
当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部门需要检查个人存款储蓄的情况直接相关机构由于调查、起诉和审判的情况下,他们必须报告到储蓄机构,法院,检察院县级或以上,
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应当查询授信,并提供储户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有关线索;保管机构不能提供账簿的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查询单位应当对储蓄机构提供的存款信息保密。
『肆』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股的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四条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担任主承销商的证券公司应重点核查发行人的以下事项,并在推荐函和核查意见中予以说明:
1、在最近三年特别在最近一年是否以现金分红,现金分红占公司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以及公司董事会对红利分配情况的解释;
2、发行人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是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3、是否有足够的现金偿还到期债务的计划安排;
4、主营业务是否突出。是否在所处行业中具有竞争优势,表现出较强的成长性,并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
5、募集资金投向是否具有较好的预期投资回报。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与原募集计划一致。如果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其变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投资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类上市公司除外);
6、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近三年运作是否规范,公司章程及其修改是否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近三年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及重大决策是否存在重大不规范行为,发行人管理层最近三年是否稳定;
7、发行人是否独立运营。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及机构等方面是否独立,是否具有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属于生产经营类企业的,是否具有独立的生产、供应、销售系统;
8、是否存在发行人资产被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况,是否存在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
9、发行人最近一年内是否有重大资产重组、重大增减资本的行为,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10、发行人近三年信息披露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11、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发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其发行申请:
1、最近三年内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资金被擅自改变用途而未按规定加以纠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
4、公司运作不规范并产生严重后果的;
5、成长性差,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4)中国核建可转债转股价格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七条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第八条发行人及有关中介机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作申请文件。
第九条主承销商负责向中国证监会推荐,出具推荐意见,并负责报送发行申请文件。
第十条为发行人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认真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还应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申请文件进行核查。有关核查的程序和原则应参照股票发行内核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主承销商应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核查中的主要问题及其结论。
第十一条在报送申请文件前,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应参照股票发行的有关规定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出具推荐函。推荐函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明确的推荐意见及其理由,对发行人发展前景的评价,有关发行人是否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说明,
2、发行人主要问题和风险的提示,简介证券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同时提供有关申请文件的核对表),附参与本次发行的项目组成人员及相关经验等。
第十二条发行人律师在按照有关规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中,除满足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应针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特点,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发行方案及发行条款、担保和资信情况等情况进行核查验证,明确发表意见。
第十三条发行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均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发行人应在申请文件中提供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发行申请于下半年提出的,还应提供申请当年公司公告的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上市未满三年及重大重组后距本次发行不满一个会计年度的上市公司,应依据前款规定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四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核准参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股票发行核准的规定执行。
『伍』 转股是什么意思啊
转股是上市公司分红的一种形式,是采取从资本公积金中转增股份的办法分红的方式。
优势:通过转股实现分红只需借贷公司的会计科目,因操作简单,成本低廉,为上市公司所青睐。除此以外,转增股份实现股票收益可以达到避税的目的,在活跃的二级市场上效果往往优于现金分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
1、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
2、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
3、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5)中国核建可转债转股价格扩展阅读
我国法规对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规定主要有两个方面,
一、是针对重点国有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其转股价格是以拟发行股票的价格为基准,折扣一定比例,因此重点国企发行时转股价格是未知数,但转股溢价率显然小于零;
二、是针对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其转股价格的确定是以公布募集说明书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平均收盘价为基础,并上浮一定幅度,因此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时转换溢价率通常大于零。
『陆』 债券的交易规则
1、投资者委托证券商买卖债券,签订开户契约,填写开户有关内容,明确经纪商与委托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2、证券商通过它在证券交易所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按照委托条件实施债券买卖业务。
3、办理成交后的手续。成交后,经纪人应于成交的当日,填制买卖报告书,通知委托人(投资人)按时将交割的款项或交割的债券交付委托经纪商。
4、经纪商核对交易记录,办理结算交割手续。
上市债券的交易方式大致有债券现货交易、债券回购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1、现货交易
又叫现金现货交易,是债券买卖双方对债券的买卖价格均表示满意,在成交后立即办理交割,或在很短的时间内办理交割的一种交易方式。
例如,投资者可直接通过证券帐户在深交所全国各证券经营网点买卖已经上市的债券品种。
2、回购交易
是指债券持有一方出券方和购券方在达成一笔交易的同时,规定出券方必须在未来某一约定时间以双方约定的价格再从购券方那里购回原先售出的那笔债券,并以商定的利率(价格)支付利息。
深、沪证券交易所均有债券回购交易,机构法人和个人投资者都能参与。
3、期货交易
债券期货交易是一批交易双方成交以后,交割和清算按照期货合约中规定的价格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进行的交易。债券期货交易。
(6)中国核建可转债转股价格扩展阅读:
债券作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手段和金融工具具有如下特征:
1、偿还性
偿还性是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
流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可按需要和市场的实际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提前收回本金和实现投资收益。
3、安全性
安全性是指债券持有人的利益相对稳定,不随发行者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
收益性是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即债券投资的报酬。在实际经济活动中,债券收益可以表现为三种形式:
一是投资债券可以给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带来利息收入;
二是投资者可以利用债券价格的变动,买卖债券赚取差额;
三是投资债券所获现金流量再投资的利息收入。
『柒』 将可转债转换成股票要怎么做
你好,可转债全称为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其它债券一样,可转债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但和一般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可以在特定的条件下转换为股票。
可转债怎么转股票?
一、自愿转股:
假设某投资者持有丝绸转债1手,即1000元面值。在该转债限定的转股期限内,此人将其持有的丝绸转债全部申请转股,当时的转股价?假定为5.38元。交易所交易系统接到这一申请,并核对确认此1000元有效后,会自动地将这1000元转债(P)进行转股 。转股后,该投资者的股东帐户上将减少1000元的丝绸转债,增加S数量(S=P/R的取整=1000/5.38的取整=185),即185股吴江丝绸股份公司的股票。而未除尽的零债部分,交易系统自动地以现金的方式予以返还,即该投资者的资金帐户上增加C数量(C=P-S×R=1000-185×5.38=4.7元),即4.7元的现金。
二、有条件强制性转股:
如某可转债设有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当本公司正股价连续30个交易日高于当时生效的转股价达到120%时,本公司将于10个交易日内公告三次,并于第12个交易 日进行强制性转股,强制转股比例为所持可转债的35%,强制转股价为当时生效的转股价的102%。”假设某日因该强制转股条件生效而进行强制转股时,某投资者拥有面值为1000元的可转债,而当时生效的转股价为4.38元,则该投资者被强制转股所得股票数量为S,S=P‘/R’的取整部分,P‘为被进行强制转股的可转债数量=(1000×35%)四舍五入后所得的整数倍=400,R’为强制转股价=4.38×102%≈4.47, S=400/4.47的取整部分=89(股),不够转成一股的零债部分以现金方式返还,返还数量C=P‘-S×R’=400-89×4.46=3.06元。
最终,这次有条件强制转股结束后,该投资者股东帐户上该种可转债和股票的增减数量为:减400元面值的可转债,增89股相应的股票;现金帐户上增加3.06元。
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
以丝绸转债为例,该可转债设有到期无条件强制性转股条款,为:“在可转债到期日(即2003年8月27日)前未转换为股票的可转债,将于到期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 若2003年8月27日并非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则于该日之下一个交易日强制转换为本公司股票。在此之前10个交易日,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上刊登公告3次提醒可转债持有人。可转债持有人无权要求本公司以现金清偿可转债的本金,但转股时不足一股的剩余可转债,本公司将兑付剩余的票面金额。”
该可转债最后一年利率为1.80%,假设其到期强制转股价格为4.08元,如某投资者在2003年8月27日仍持有丝绸转债1000元,则该投资者所持有的1000元转债将被全部进行强制转股。其转股所得股数为S=1000/4.08的取整部分=245,转股后的剩余零债则予以返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息计算公式:C=(1000-245×4.08)×(1+1.80%)=0.41(元)。
风险揭示: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不构成任何买卖操作,不保证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捌』 可转换债的风险
可转债 风险最主要的有:
1、利率风险 这个简单点说就是 银行利率和债券利率的高低比较
2、市场风险 即:可以转换的股票是涨还是跌 高于还是低于转换价格 高与转换价格 那恭喜你赚到了 低于 则不合算
3、信用风险 就是发行公司的诚信问题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