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简述一般电子商务交易的实体组成有哪些各起什么作用
电子商务通常是指在全球各地广泛的商业贸易活动中,在因特网开放的网络环境下,基于浏览器/服务器应用方式,买卖双方不谋面地进行各种商贸活动,实现消费者的网上购物、商户之间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以及各种商务活动、交易活动、金融活动和相关的综合服务活动的一种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和互联网宽带技术迅速普及的背景下,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电子商务市场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仍然是世界电子商务的主力军;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异军突起,正成为国际电子商务市场的重要力量。
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前期延续了2007年电子商务持续高速增值的势头,后期则受全球金融危机和发展瓶颈影响,交易额增长放缓。但总体来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发展仍在稳步前行。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到24000亿元,同比增值达到41.2%,其中B2B市场仍是总交易额的构成主体,C2C基本维持现状,B2C将提速发展。
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除在扩大资金来源、支撑体系建设方面有所成就外,不可避免的需要面临全球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电子商务与行业发展结合的更广、更深,充分利用电子商务B2C手段已经成为中国行业企业在度过经济寒冬中的重要选择。因此,2008年投资机构对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关注度不降反升,其中B2C行业无论在投资案例数量还是在投资金额上都呈快速增值趋势。
2008年政府加强了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引导性投资,用以改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投资环境,政府通过将投资收益返还社会投资人、支持社会投资回购政府所持股份等政策,将大量资金引入电子商务的发展。2008年底,依托“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现代服务业服务交互支撑平台”构建的“正佳网”在广州正式开业,充分说明国家对电子商务发展的扶持力度已经达到一个新的高度,市场发展的资金问题逐步得到缓解。
未来发展趋势
随着国内Internet使用人数的增加,利用Internet进行网络购物并以银行卡付款的消费方式已渐流行,市场份额也在快速增长,电子商务逐渐成为业界热议的一个焦点话题,相关的电子商务网站也层出不穷。2009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可谓机遇和挑战并存,而政府和企业的通力合作是抓住机遇并赢得挑战的基础。在此基础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才有可能逐步向发达国家电子商务水平接近。
眼看网络购物市场不断扩大,一些搜索网站瞄准了B2C市场。同时,越来越多的传统经销商也开始切入B2C电子商务领域拓展其在线零售业务。苏宁、国美、迪信通等全国性连锁以及广州的广州百货等也都开辟了自己的B2C网站,越来越多的B2C厂商已做好进入垂直细分市场的准备。对新渠道的需求催生了B2C市场在被C2C市场超越之后,开始了新一轮的急速上升。
B2C是面对金融危机却依然能蓬勃发展的国内少数行业之一,不过即使没有2008年的这场波及全球的金融危机,电子商务B2C行业在2009年仍然会卯足劲儿大踏步前进,金融危机的影响只是更加加速了中国B2C行业的发展。
未来几年,C2C增速将趋缓,而B2C市场规模增速将赶超C2C。预计,B2C市场规模从2009年开始快速增长,市场份额将逐步上升,有望成为电子商务行业新的增长点。
预计未来三年中国B2C市场复合增长率可达到41%,2011年中国电子商务B2C市场交易额有望达到4982亿元。
中投顾问2009-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❷ 国际贸易的交易方式
国际贸易交易方式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单纯销售方式,如逐笔售定、包销、代理、招标投标、拍卖等;另一类是销售和生产融资结合起来的方式,如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对等贸易、租赁贸易等。
一、包销和代理方式
( 一 ) 包销 (Exclusive Sale) 方式
1 .包销的含义
包销是指出口企业与国外包销商达书面协议,把某一种商品或某一些商品在约定地区和一定期限内的独家经营权力给予包销商。在这种方式下,双方当事人通过协议建立起一种较为稳固的购销关系,有利于扩大出口。
2 .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名称、签约日期与地点。
(2) 包销协议双方的关系。应明确规定包销商与出口企业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包销商不是卖方的代表或代理人,无权以卖方的名义签订合同。
(3) 包销权及其对等条件。卖方授予包销商包销权后,卖方在约定期限、地区内,不得自己直接销售或通过第三者间接销售约定商品,也不得将约定商品在同一区域内另选买主或代理商。作为对等条件,同时规定包销商在约定期限和地区内不得销售或代理销售与约定商品相同、类似或有竞争性的其他来源的商品。
(4) 包销商品、地区和期限。在包销协议中,应将包销商品的种类、名称、规格等作明确、具体的规定,以免日后发生争执。
(5) 最低购买额。它是包销商在一定时期内必须向卖方购买的数额,是卖方将包销权授予包销商的一个前提条件。
( 二 ) 代理 (Agency) 方式 1.代理的含义与性质
所谓代理,是指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作其他法律行为,而由委托人直接负责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代理同包销的性质不同,包销商同出口商之间的关系是买卖关系,在包销方式下,由包销商自筹资金、自担风险和自负盈亏;而销售代理商同出由商之间的关系,不是买卖关系,故代理不垫资金、不担风险和不负盈亏,他只获取佣金。
2 .代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l) 协议及双方当事人名称。 ( 2 )指定的代理商品和代理地区。 ( 3 )授予代理的权利。若是普通代理协议,委托人应在协议中规定:保留委托人在代理人的代理地区,在代理人不参与的情况下,直接同买主进行谈判和成交的权利。若是独家代理协议,一般有两种规定方法:一是委托人向代理人提供绝对代理权,使其成为该地区唯一的独家代理人,而货主不能保留在该地区同买主进行交易的权利;二是委托人也可保留对买主直接供货的权利,但通常规定委托人对代理人计付佣金。 (4) 代理佣金。它是指委托人给予代理商为推销商品而支付的酬金。在代理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佣金率、佣金的计算基础和支付方法等,
二、对等贸易
( 一 ) 对等贸易的含义
对等贸易 (Counter Trade) 也称对销贸易或反向贸易,一般认为这是一种以货物或劳务 ( 包括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等无形财产 ) 作为偿付贷款手段的一种贸易方式。它把进口和出口结合起来,组成相互联系的整体交易,交易双方都有进有出。并求得各自的收支基本平衡。 ( 二 ) 对等贸易的形式 对等贸易有多种形式,但基本形式有三种,即:易货贸易( Barter Trade )、互购 (Counter Purchase) 和补偿贸易 (Compensation On Trade) 。 1 .易货贸易:传统的易货贸易,一般是买卖双方各以等值的货物进行交换,不涉及货币的支付,也没有第三者介入,易货双方签订一份包括相互交换抵偿货物的合同,把有关事项加以确定 ; 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是通过对开信用证的方式进行易货,即由交易双方先订易货合同,规定各自的出口商品均按约定价格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先开立的信用证以收到、认可对方开出的等值或基等值的信用证为生效条件。另外,国家间签订的换货清算协定实际上也是扩大了的易贷方式。根据协定规定,任何一方的进口或出口,由双方政府的指定银行将货值记帐,在一定时期内互相抵冲结算,其差额毛有的规定结转下一年度,有的规定以现汇支付超过约定摆动额部分的差额。
2 .互购 :互购又称“平行贸易”或“回购”,它是指交易双方互相购买对方的产品。互购贸易涉及使用两个既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交易双方先签订一个合同,约定由行进口国 ( 往往是发展中国家 ) 用现汇购买对方的货物 ( 如机器、设备等 ) ,并由先出口国 ( 通常是发达国家 ) 在此合同中承诺在一定时期内买回头货;之后,双方还需签订一个合同,具体约定由先出口国用所得货款的一部分或全部从先进口国购买商定的回头货。互购不是单纯的以货换货,而是现汇交易,而且不要求等值交换。
3 .补偿贸易:补偿贸易,是指在信贷基础上进口设备,然后以回销产品或劳务所得价款,分期偿还进口设备的公款及利息。
补偿贸易中,按照用来偿付的标的的不同,大体上可分为三类:
(1) 直接产品补偿。即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由设备供应方向设备进口方承诺购买一定数量或金额的由该设备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这是补偿贸易最基本的做法。
(2) 其他产品办偿。当所交易的设备本身不生产产品或设备所生产的直接产品非对方所需或在国际市场上不好销时,可由双方协商,用回购其他产品来代替。
(3) 劳务补偿。双方根据协议,通常由外商代我方购进所需的技术、设备,货款由外商垫付,我方按外商要求加工生产后,从应收的工缴费中分期扣还给外商。
( 三 ) 对等贸易的国家管理。
对等贸易在全世界被广泛采用并得到迅速发展是在二次大战以后,这是因为战后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某些国家国际收支恶化,进口苦于无外汇,出口又少渠道,所以不得不求助于进口与出口相结合的对等贸易。
❸ 企巴特易货的交易模式是怎么样的
企业之间的物物交换,库存和过剩产能当钱花
❹ 实体黄金的买卖问题
哪的手续费是收10到15的,瞎回答的人还真多,
你购买100G黄金,一般来说,是金饰品.你也提到,是保值,保值的意思是,无论何时,是硬通货,可以换成钱或食物,所以不是计较赚或赔.
如果是金条的话 购买时价格就高些,相对卖的时候,也比较高一点点,但是几乎没什么意义.
变卖是通过金店,典当等销售和回收的店铺进行回收,没有手续费,有回收价,价格随市价变化,
❺ 实体买卖是怎么回事
第一就是有实体的物品来交易买卖的,第二是当面交易看的到 货物的,不像那些虚拟物品一样
❻ 交易有哪些方式
网络交易,银行交易,电话交易.普通交易,我知道的就这么多拉
❼ 做大宗交易的 有几种交易方法(实体,不是金融)需要准备什么订单怎么下
在外汇交易中,一般存在着这样几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外汇期货交易;外汇期权交易。即期外汇交易:又称为现货交易或现期交易,是指外汇买卖成交后,交易双方于当天或两个交易日内办理交割手续的一种交易行为。即期外汇交易是外汇市场上最常用的一种交易方式,即期外汇交易占外汇交易总额的大部分。主要是因为即期外汇买卖不但可以满足买方临时性的付款需要,也可以帮助买卖双方调整外汇头寸的货币比例,以避免外汇汇率风险。
远期外汇交易:跟即期外汇交易相区别的是指市场交易主体在成交后,按照远期合同规定,在未来(一般在成交日后的3个营业日之后)按规定的日期交易的外汇交易。远期外汇交易是有效的外汇市场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70年代初期,国际范围内的汇率体制从固定汇率为主导向转以浮动汇率为主,汇率波动加剧,金融市场蓬勃发展,从而推动了远期外汇市场的发展。
外汇期货交易:随着期货交易市场的发展,原来作为商品交易媒体的货币(外汇)也成为期货交易的对象。外汇期货交易就是指外汇买卖双方于将来时间(未来某日),以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公开叫价(类似于拍卖)确定的价格,买人或卖出某一标准数量的特定货币的交易活动。再这里,有几个概念读者可能有些模糊,解释如下:a、标准数量:特定货币(如英镑)的每份期货交易合同的数量是相同的,如英镑期货交易合同每份金额为25000英镑。b、特定货币:指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交易货币的具体类型,如3个月的日元,6个月的美元等。
外汇期权交易:外汇期权常被视作一种有效的避险工具,因为它可以消除贬值风险以保留潜在的获利可能。在上面我们介绍远期交易,其外汇的交割可以是特定的日期(如5月1日),也可以是特定期间(如5月1日至5月31日)。但是,这两种方式双方都有义务进行全额的交割。外汇期权是指交易的一方(期权的持有者)拥有和约的权利,并可以决定是否执行(交割)和约。如果愿意的话,和约的买方(持有者)可以听任期权到期而不进行交割。卖方毫无权利决定合同是否交割。
❽ 股票是如何交易方式是什么
你好,转让股票进行买卖的方法和形式称为交易方式,它是股票流通交易的基本环节。现代股票流通市场的买卖交易方式种类繁多,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
从买卖双方决定价格的不同,分为议价买卖和竞价买卖。议价买卖就是买方和卖方一对一地面谈,通过讨价还价达成买卖交易。它是场外交易中常用的方式。一般在股票上不了市、交易量少,需要保密或为了节省佣金等情况下采用。竞价买卖是指买卖双方都是由若干人组成的群体,双方公开进行双向竞争的交易,即交易不仅在买卖双方之间有出价和要价的竞争,而且在买者群体和卖者群体内部也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最后在买方出价最高者和卖方要价最低者之间成交。在这种双方竞争中,买方可以自由地选择卖方,卖方也可以自由地选择买方,使交易比较公平,产生的价格也比较合理。竞价买卖是证券交易所中买卖股票的主要方式。
(2)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
按达成交易的方式不同,分为直接交易和间接交易。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直接洽谈,股票也由买卖双方自行清算交割,在整个交易过程中不涉及任何中介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绝大部分是直接交易。间接交易是买卖双方不直接见面和联系,而是委托中介人进行股票买卖的交易方式。证券交易所中的经纪人制度,就是典型的间接交易。
(3)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
按交割期限不同,分为现货交易和期货交易。现货交易是指股票买卖成交以后,马上办理交割清算手续,当场钱货两清,期货交易则是股票成交后按合同中规定的价格、数量,过若干时期再进行交割清算的交易方式。
❾ 实体商品的电子商务模式有
O2O模式,现在是目前各行业都在进行改造的模式。
O2O即Online To Offline,也即将线下商务的机会与互联网结合在了一起,让互联网成为线下交易的前台。这样线下服务就可以用线上来揽客,消费者可以用线上来筛选服务,还有成交可以在线结算,很快达到规模。该模式最重要的特点是:推广效果可查,每笔交易可跟踪。
C2B(Consumer to Business,即消费者到企业),是互联网经济时代新的商业模式。这一模式改变了原有生产者(企业和机构)和消费者的关系,是一种消费者贡献价值(Create Value), 企业和机构消费价值(Consume Value)。C2B模式和我们熟知的供需模式(DSM, Demand Supply Model)恰恰相反,真正的C2B 应该先有消费者需求产生而后有企业生产,即先有消费者提出需求,后有生产企业按需求组织生产。通常情况为消费者根据自身需求定制产品和价格,或主动参与产品设计、生产和定价,产品、价格等彰显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生产企业进行定制化生产。
C2B的核心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消费者当家做主。站在我们平时作为消费者的角度看。C2B产品应该具有以下特征:
第一:相同生产厂家的相同型号的产品无论通过什么终端渠道购买价格都一样,也就是全国人民一个价,渠道不掌握定价权(消费者平等);
第二:C2B产品价格组成结构合理(拒绝暴利);
第三:渠道透明(O2O模式拒绝山寨);
第四:供应链透明(品牌共享)。
❿ 淘宝做实体交易,在同城的话不需要快递直接交易,行不行啊怎么操作呢
随便填一个就行。真实的最好。重要的是先保留下你们聊天的证据。 淘宝说不定那天就认定您这个是虚假交易。 所以要留下你们用旺旺交流的证据。 另外还是打淘宝客服问明白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