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供暖收费方式如何调整
最近,个别市政集中供暖小区的部分业主要求调整供热收费方式,根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需集中供热的新建建筑应当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以实现分户循环、分户控制,以表计量;既有建筑供热设施应当逐步改造,以实现分户循环、分户控制,以表计量。计量收费是趋势,用户就可根据自身情况控制室内供热量,自行调节室温,这样不仅使供热收费合理,同时可节约能源。同时,《合肥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居民供热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由业主共同决定是否供热并选择按面积或者按表计量方式计收热费”。
为满足该部分业主调整供热收费方式的要求,热电集团建议业主按如下程序调整收费方式:一、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应当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按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决定程序。决定调整供热收费方式的,提交业主大会决议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后,合肥热电集团将予以变更。二、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要求调整供热收费方式的,应当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合肥热电集团将予以变更。对于未获得全体业主一致同意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合肥热电集团将按原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执行,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后,按照第一条规定办理。·张开武 罗晴 俞霆·
⑵ 北京供暖费标准
北京供暖费: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19元, 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30元。不需要交公贪费。
基本热价
1、燃煤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7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2、市热力集团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2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3、燃气、燃油、电锅炉供应的居住建筑基本热价标准为18元/建筑平方米每采暖季。
计量热价
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标准为每千瓦时0.16元,等于每吉焦44.45元。
(2)供暖的价格调整扩展阅读
供热费主要根据房屋供热建筑面积来计算
供热建筑面积是指不包括公共楼梯间和敞开式阳台的单元门以内建筑面积,其中原封闭式(自己封的不算)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
供热建筑面积可按以下方式计算:
1、以房屋竣工图为准,图纸上标出的建筑面积(不含公摊面积)就是供热建筑面积。
2、若是老住宅没有竣工图作为依据,则以使用面积(公产房本上的计租面积)乘以系数1.3就可算出供热建筑面积。该系数是根据各种住宅的房型、结构,经测量求得的平均值。如双方有争议,则以现场丈量为准,两户之间的共用墙量至墙中线,外墙一律量至外墙皮。
3、跃层住宅房屋也按以上标准收费,其上层坡顶部分局部低于2.2米的空间安装散热器的按70%收费,未安装散热器的按50%收费。对于特别高的特殊房型,挑高超过3.5米的,每增高0.35米增收10%供热费。
参考资料来源:
网络-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网络-供热费
⑶ 北京供暖价格涨了吗
根据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游供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9.71%,约0.184元/立方米。面对这一形势,为减轻社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企业、社会、财政共担的原则,疏导和消化上游气价上浮影响。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价格上浮对于供暖价格没有影响,具体体现在三个“不做调整”:一是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二是居民与非居民供暖价格均不做调整;三是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等用气仍执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标准,不做调整。
⑷ 供热费的价格调整
2008年9月12日,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表态:各地可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适当调整供热价格。这也是自年初热电企业反映经营困难以来,发改委首次表态供热价格可适当上调。
通知说,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
同时,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通知还表示,将加大财政补贴力度。一方面,中央财政将考虑煤炭价格上涨等客观因素,进一步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测算办法,加大对相关采暖困难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省级财政也要筹集资金,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基层政府供热采暖相关支出需求的保障程度。
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应在维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水平基础上,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同时,继续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为避免因供热价格调整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制定补贴或调价方案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
⑸ 城市供热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第三章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
第十条 热价的制定和调整(以下简称制定)应当遵循合理补偿成本、促进节约用热、坚持公平负担的原则。
第十一条 成本是指价格主管部门经过成本监审核定的供热定价成本。热电联产企业应当将成本在电、热之间进行合理分摊。
第十二条 利润按成本利润率计算时,成本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按净资产收益率计算时,净资产收益率按照高于长期(5年以上)国债利率2-3个百分点核定。
第十三条 各类用户的热价应当反映其耗费的供热成本,逐步减少交叉补贴。
第十四条 热力生产企业与热力输送企业之间按热量计收热费。热电联产热源厂、集中供热热源厂和热力站应当在热力出口安装热量计量装置。
第十五条 热力销售价格要逐步实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热价。基本热价主要反映固定成本;计量热价主要反映变动成本。基本热价可以按照总热价30%-60%的标准确定。
新建建筑要同步安装热量计量和调控装置。既有建筑具备条件的,应当进行改造,达到节能和热计量的要求,实行按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十六条 暂不具备按照两部制热价计费条件的建筑,在过渡期内可以实行按供热面积计收热费,并要尽快创造条件实现按照两部制热价计收热费。
第十七条 热力企业(单位)向工业企业供应的蒸汽,按照热量(或蒸汽重量)计收热费。
第十八条 制定和调整居民供热价格时,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并采取对低收入居民热价不提价或少提价,以及补贴等措施减少对低收入居民生活的影响。
第十九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热力企业(单位)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书面建议,同时抄送城市供热行政主管部门:
(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热价不足以补偿供热成本致使热力企业(单位)经营亏损的;
(二)燃料到厂价格变化超过10%的。
第二十条 消费者可以依法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制定或调整热价的建议。
第二十一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商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对调价建议进行统筹研究,拟定调价方案。
因燃料价格下跌、热力生产企业利润明显高于规定利润率时,价格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提出降价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二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受理热力企业(单位)关于制定和调整热价的建议后,要按规定进行成本监审。
第二十三条 制定和调整热价的方案经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告,并报上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供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热力企业(单位)应当根据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定期如实提供生产经营及成本情况,并出具相关账簿、文件、资料。
第二十五条 热价不足以补偿正常的供热成本但又不能及时调整热价的地区,省级人民政府和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对热力企业(单位)实行临时性补贴。
第二十六条 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支付采暖费用的,应当按有关规定改为单位向职工直接发放补贴。
⑹ 你所在的小区供热公司组织居民参加供热价格调整方案,你应该怎么做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提问,组织居民参加调整方案的研讨我会积极配合
⑺ 北京市供暖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北京市取暖费标准
一、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二、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北京市取暖费标准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背时非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 京发改<2013> 1654号文件
一、本市非居民供热价格统一调整为42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
二、本市非居民热计量收费计量热价调整为0.25/千瓦时(69.45元/吉焦),基本热价保持18元/建筑平方米*采暖季不变。
2018-2018年北京供暖时间:11月15日开始至2017年的3月15日。
如不出现极端天气,11月15日全市将正式供暖。11月3日上午,市市政市容委召开2015至2017采暖季供热保障新闻通气会,市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供暖费“暗补改明补”政策。同时,特困、低保、优抚人员可申请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2018年北京供暖费标准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北京供暖费标准汇总
北京暖气收费标准参考:
居民住宅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供热价格依供热方式各不相同。其中,北京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热价格为每建筑平方米24元,燃煤直供供热价格为16.5元,燃煤间供供热价格为19元,天然气、液化气、油、电供热价格为30元。
据介绍,居民供热计量收费中,基本热价根据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供应、燃煤锅炉供应和天然气供应三种不同情况分别按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7元、18元收取,而计量热价则统一按每千瓦时0.16元收取。
北京市1.37亿平米供热面积按计量收费
冬季供热能耗在北京市能源消耗中占较大比重,记者上午从市市政市容委获悉,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约1.37亿平方米供热面积实行了供热计量收费。
2014年8月起,本市施行《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要求新建民用建筑和完成供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均应实行供热计量收费。
冬季供暖注意事项
1、及时缴纳供暖费。按时足额交纳采暖费,才能在冬季采暖季安心地享有暖气温暖。为避免高峰期用户缴费拥挤、排长队、等待时间长等现象,用户应留意缴费通知,提前缴纳采暖费,以免带来不便。
2、供暖开始后,造成暖气不热最常见因素是“气塞”,即室内管道和散热器中存有空气。对此,鲁本斯暖气片提醒大家出现这种情况用户可以自己解决:如果居室内散热片不热,可将不热散热器上的放气阀打开,将空气排净即可,但不要让水流出,以免影响管网内的热循环。
3、正式供暖之前,用户不可擅自拆卸、更改供热设施,要注意检查自家的供热设施,如有漏水情况要及时报修。
多数居民面对漏水一时有些不知所措。暖气片漏水时应立即用厚毛巾、抹布等物品将其堵上,减少水流量,降低热水喷涌造成的损失,室内小放风阀断裂或是漏水时要立即用毛巾等物品将其堵上,找一根圆形的筷子把漏水处堵住,然后请专业人员维修。
4、在对暖气系统打压试水之前,供热企业都会在小区张贴试水通知,告知试水的时间,并留下企业的联系方式。打压试水期间,用户家中应留人,注意暖气片、管道接口处和阀门处是否有松动、老化等问题导致的漏水现象。
对于北京市供热取暖的区域以及价格分段,在供暖时间内,能源公司会根据这些项目按标准收取相应的费用。在使用取暖系统时,也要注意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去使用它。
常用供暖方式
集中供暖
集中供暖是热力集团把市政热力通过管线输送到用户家中,是清洁且有保证的一种供暖方式。该方式价格便宜,且安全性能相对较高。
地板辐射供暖
该方式可以由分户式燃气采暖炉、市政热力管网、小区锅炉房等各种不同方式提供热源。这种供暖方式温度均匀,较为节能,但对管材要求较高,时间长了还会使家具变形。
燃气供暖
该方式以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煤气、电为能源,可自行设定供暖时间,分户计量,但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供热办副主任胡荻介绍,北京自11月7日供热单位统一点火试运行以来,截至11月14日,除个别锅炉房因管线临时抢修未点火外,全市集中供热锅炉房都已点火试供热,市热力集团城市热网按投运计划完成投入1.57亿平方米供热面积。
今年实行“煤改气”改造的6座锅炉房也已经完成调试,为正式达标供热做好充分准备。
据了解,自试供热以来,12345市政府便民电话接听反映供热问题电话7396个,已通过市级供热服务管理平台派发至供热单位办理解决。
据北京市气象部门预测,今天起北京将出现一次明显降温天气,日平均气温降至3℃~5℃左右。此次降温过程在正式供热初期,且降温幅度较大。
胡荻表示,市城管委已向各区供热管理部门和供热单位发布预警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准备,精细调节,做好试供热向正式供热的平稳过渡,确保今日零时开始达标供热,室温在18℃以上。
记者跟随北京热力集团朝一分公司花家地中心的工作人员来到花家地北里小区2号楼的宋阿姨家,入户探访正式供热首日室温达标情况。客户服务组组长张方舟手持室内测温仪对宋阿姨家的室温进行了测量,测温仪显示室内实时温度为21.8℃,温度达标。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醒市民,如室内温度不达标,居民可拨打小区供热单位服务电话报修,也可拨打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96069。如供热单位未及时处理,可拨打12345市政府便民电话投诉。目前,全市区级以上应急抢险队伍28支、800余人已全部进入备勤状态,以及时处置突发情况。
据了解,下一步北京将加强市、区供热服务平台管理,进一步提高供热服务投诉的转办和处置效率,对于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供热问题,继续开展“访民问暖”工作,通过实地了解问题、实地解决问题,完善处理机制。
⑻ 北方冬天的供暖费要每月多少
截止到2020年11月20日,北方不同地方的收费不同,大致在每一平方米要20~30元之间不等。
城市居民住宅供热的使用面积包括套内供热面积、用热的阳台面积及供热的公共面积。其中,居民套户内使用面积计算在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顶板下表面与楼面的净高低于1.2米的空间不计算使用面积;净高在1.2米~2.1米的空间按1/2计算使用面积;净高超过2.1米的空间全部计入使用面积。
(8)供暖的价格调整扩展阅读:
地方政府应在维持现有供热财政补贴水平基础上,增加供热专项补贴资金,加大对供热企业补贴力度。同时,继续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为避免因供热价格调整给低收入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影响,通知强调,各地要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在制定补贴或调价方案时对低收入家庭给予适当照顾,保证低收入家庭生活水平不因价格调整而降低。
⑼ 国务院今年供暖价钱如何规定的
每个城市的收费标准都不一样。
取暖收费标准可参照当地城市集中供热收费标准执行,国家有条例暂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为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同政府的投入和收费也不尽相同。
下面以济南城市为例:
第四章 用热管理
第二十七条 需要用热的单位和居民,应当向供热单位申请办理用热手续。散户居民应当以楼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
第二十八条 热用户更名、增加或减少用热面积,应当到供热单位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九条 热用户应当按规定对用热设施采取防寒保护措施;每年用热前,对用热设施进行检修,保证用热设施完好。
第三十条 热用户未经供热单位同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改变用热管网管径、增加用热管线或散热器;
(二)在用热设施上安装放水、排汽装置;
(三)安装或启闭控制装置;
(四)转供热、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
(五)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蒸汽和热水。
第三十一条 热用户必须严格执行用热计划,并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采暖价格和蒸汽价格按时向供热单位缴纳用热费;逾期不缴纳的,按日缴纳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三十二条 热用户的采暖价格和蒸汽价格按照“成本十税金十微利”的原则实行分类定价,由物价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核定并公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