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股东变成成自然人股东以及费用
可以,这就是股权转让,至于会发生什么费用,就难说了,股权转让交易要交税,变更登记要交登记费用,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工商吧。
2. 关于自然人股转法人股手续的问题
法人股是指企事业单位持有股份,自然人就是自然人(个人)持有的
自然人股是说个人所持有的股份,非法人或企业高管所持有的股份,
法人股就是企业的高管、法人、等持有的股份,
3.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在分红上有什么区别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在分红上的区别如下:
1、认股权证和股份期权不同
法人股东等的行权价格低于当期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应当考虑其稀释性。
计算统账结合,作为分子的净利润金额不变;
而自然人股东的调整项目为按照本准则第十条中规定的公式所计算的增加的普通股股数,同时还应考虑时间权数。
当期发行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普通股平均市场价格应当自认股权证或股份期权的发行日起计算。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不同
对于法人股东,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的调整项目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已确认为费用的利息等的税后影响额;
而自然人股东的调整项目为假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期初或发行日转换为普通股的股数加权平均数。
3、范围不同
法人股东包括净利润扣除了非经常损益后得到的每股收益。
而自然人股东包括那些一次性的资产转让或者股权转让带来的非经营性利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自然人股东
网络-法人股东
4. 什么是自然人股,法人股,原始股。三者有何区别
自然人股是说投资人是象你我他这样的个人;法人股是说投资人是有法人资格的公司、社团、机构。原始股是指股份公司第一次发行的股票,也就是说是由公司卖给股东的。
5. 公司法人股东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股东
问: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自然人股东应如何缴税?
答:1、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第191号)第二条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因此,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
9
9
1
]
1
5
5
号)第十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中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即:股权转让双方立据人均需按合同所载金额万分之五各自贴花。
3、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
0
0
0
]
6
8
7
号)规定,……鉴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转让深圳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且这些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经研究,对此应按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征税。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4、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三)转让财产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股权转让应属于转让财产所得,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四条所称投资资产,是指企业对外进行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形成的资产。企业在转让或者处置投资资产时,投资资产的成本,准予扣除。
投资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购买价款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投资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企业转让股权应按上述规定确定计税依据,将转让所得扣除投资资产成本后的所得按法定税率25%计缴企业所得税。
6. 我公司原来是法人股,现转成自然人股,请问在转让时要交个人所得税吗
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7. 法人股可以转让、过户到自然人名下吗
可以。只要他的股没有给质押的就随时可以转了。
第二个问题。还是有国有股,法人股,公众股的分别了。讲法上可以称为(非)流通股里的国有股,法人股,公众股。其实只是划分的依据不同而已。按流通不流通划分和按持有人性质划分。
8. 法人股和自然人股的区别怎么区分
主要是持股人的身份、股票转移、理论价值不同。
1、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权部分投资所形成的股份。
自然人股是区别于法人股的相对概念,即社会自然人参与募股或以发起设立方式所取得的股份公司的股权,是企业上市前的社会公众股,它与企业内部职工股同属于个人股。
注:如果该法人是国有企业、事业及其他单位,那么该法人股为国有法人股;如果是非国有法人资产投资于上市公司形成的股份则为社会法人股。
2、与法人股相比,社会自然人股的优势是可以在自然人之间自由转让。
3、从理论上及本源上来看,社会自然人股的价值源自自然人所持股权企业的价值(主要是其赢利能力和未来成长空间),以及其上市后套现的高回报。
(8)法人股自然人股转让价格扩展阅读:
法人股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1、股份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3、法人股只能在法人之间转让,不能转让给自然人或其它非法人组织;
4、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5、除为核减公司资本或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它单位合并,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票;
6、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7、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的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商转让。
9. 法人股可以转让给自然人吗如果可以,法律依据在哪里
当然可以
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四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十六条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 股份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九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四十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二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