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管理办法
珠海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分三类,守信可享履约保证金优惠!-工保网
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名单退出安排构建起红黑名单动态管理体系,《办法》将对守信者形成外在压力、对失信者形成利益驱动,强化“守信受益、失信必损”的建筑市场风气。
此次珠海在住建领域率先提出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黑名单预警”,将在“黑名单”之前建立缓冲地带,从而将帮助建筑市场主体加强风险预警、积极主动纠错。另外通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信用修复机制,也将为失信人提供重塑信用的机会、鼓励失信主体实施信用修复,从而在住建领域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② 信息提供单位应将依法认定的红黑名单信息汇报是什么地方
信息提供单位应将依法认定的红黑名单信息汇报是银行。我国将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
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
(2)价格红黑名单制度扩展阅读:
守信“红名单”
指因诚实守信行为而受到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表彰、奖励和扶持的信用主体(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名单,以及受到法律。
法规授权或委托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等非营利组织表彰、奖励和扶持,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的信用主体(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名单。
③ 国家明确信用“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了吗
北京11月3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3日称,我国将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红名单”和“黑名单”)管理,各领域的红黑名单认定原则上实行全国统一标准,标准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国家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研究制定。
根据意见,将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和守信联合激励对象名单的退出机制。相关主体退出红黑名单后,认定部门(单位)及时通过原发布渠道发布名单退出公告,有关联合奖惩部门应停止对其实施联合奖惩,相关名单信息将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后台继续保存,信用服务机构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在一定期限内继续保留其失信记录。
④ 住建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
为了加快发展物业服务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要,1月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央政法委、中央文明办等1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从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强化物业服务监督管理等6个方面对提升住宅物业管理水平和效能提出要求。
《通知》首先强调,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动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强化街道对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政府职能部门、社区、专营单位对小区事务的管理责任,推动城市管理部门执法进小区。
《通知》同时明确,健全业主委员会治理结构,优化业主委员会人员配置,加强对业主委员会人选把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扩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范围,加强业主委员会监督,加大业主委员会决策事项、运行信息公开力度,建立业主委员会纠错和退出机制。
《通知》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提出多项要求。比如落实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通过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打造优秀项目、规模化经营等方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完善物业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竞赛,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物业智慧管理服务水平。促进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发展,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等延伸服务,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实现一键预约、服务上门。
《通知》也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制度。如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加大维修资金归集力度,优化维修资金使用流程,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择优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控制专户管理银行数量。《通知》还要求,建立物业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在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强化市场退出机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⑤ 信用中国守信红名单是什么意思
这就是相应国家的号召,让守信者一路唱通,失信者寸步难行。守信红名单对应的就是失信黑名单。
守信红名单会享受国家的一些政策扶持,比如平日里会相应降低一些检查。办理一些融资、贷款、上市都能享受政策鼓励开通诸多企业绿色通道。
这个是经过政府领导多木门进行联合考评,理论上为两年动态考核。企业申报条件如下:
一、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健全,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业绩突出,年度无经营性亏损;
三、企业重视信用文化建设和信用管理,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其中包括:企业守合同重信用,合同履约信用记录良好;企业依法纳税,纳税信用记录良好等12个方面。
⑥ 杭州市联合奖惩机制研究
推进社会信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
诚实守信作为重要的法律原则被规定在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中,在《刑法》对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处罚做出了规定,但不少惩戒措施仍然停留在政策层面。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十分重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也建立了各种失信惩戒机制。但现有信用立法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不协调,现有法律法规定位层次较低,实际操作中大都按照部门规章来运行,宏观层面的立法欠缺。笔者建议,通过立法明确规定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统一惩戒的标准、程序。立法相较于政策法规,立法程序性更加严谨,
听证程序落实地更好。将政策法规转化为立法,可以补足惩戒程度上的正当性。
同时,相关政策的转化不仅要立足本土资源,还要具有国际视野。
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障碍之一就是缺乏上位法,尤其是联合奖惩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做支撑,在实际操作层面可能会面临很大的困境。例如国外逃地铁票的记录可能会影响一个人的入学、就业等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成熟的信用环境,也有强有力的法律做后盾。因此从长远来讲,杭州市开展信用联合奖惩工作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制度。一是推进杭州市社会信用地方立法,争取把《杭州市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纳入2019年度规划立法。二是完善和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联合惩戒目录清单》,尽快出台《联合惩戒行为清单》、《联合惩戒应用清单》、《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尽快出台《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办法》、《“红黑名单”管理办法》、《信誉修复和异议处理管理办法》、《联合惩戒管理办法》、《信用建设绩效考核办法》等各项规范,用于指导和推动联合奖惩工作等。三是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使用、评价、分类管理等标准规范建设。
(二)提升失信成本,加强惩戒力度
违约成本低,也是失信行为的一个因素,它与国家对失信的惩罚力度小有关,
解决办法是推行失信成本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制度,让失信者被市场淘汰出局,
甚至倾家荡产。除了经济处罚外,也可以建立信用档案,或者增大失信的政治成
本,比如说设定一定的时间限制,或者终其一生,也不可以在从事的公司内部担
任管理层职务,当然,这些都要经由媒体揭露公布,扩大惩戒覆盖面。提升失信
成本,加强惩戒力度需要从多方面同时进行。
第一,隐蔽成本显性化。惩戒机关需要将失信成本显性化,让其能够实实在在地受到制约。对于经济情况不同的失信者,应分类惩戒。对生活条件好的,可维持原有惩戒措施,但对生活条件贫困的,须调整措施内容,可以限制其短途国内旅游,居住一般宾馆也要受限,让过去隐蔽的成本浮出水面。
第二,惩戒成本典型化。当前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失信者来说,即使两地重合,他也宁愿选择变更现居住地的方式来规避这种惩戒。为使惩戒成本典型化,可通过公共平台和社会舆论扩大失信信息的披露和传播程度,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惩戒机制,提高失信者的市场交易成本,使失信惩戒成本典型化。比如法院采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令其参与社会仅仅活动的成本就大大增加,甚至无法参与,实现了惩戒的广谱性。
第三,建立市场机制,增大失信成本。对于产生失信行为的企业,应该根据
其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活动约束和限制。如沈阳市2016年出台的《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鼓励银行机构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原则,鼓励保险经营机构提高保费标准,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贷款。树立反面典型,降低市场的包容性,逐步建立失信企业注销制度;大力奖励正面典型,“红黑名单”双管齐下,提高守信者的获得利益,拉大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从另一侧面加大了惩戒力度对于产生失信行为的公司,应该根据其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限制,比如供货商生产数额的限制,贷款金额进行限制等等,当局甚至可采取不通过一些特重失信企业的证照申请的措施
(二)提升失信成本,加强惩戒力度
违约成本低,也是失信行为的一个因素,它与国家对失信的惩罚力度小有关,
解决办法是推行失信成本高于守信成本的惩治制度,让失信者被市场淘汰出局,
甚至倾家荡产。除了经济处罚外,也可以建立信用档案,或者增大失信的政治成
本,比如说设定一定的时间限制,或者终其一生,也不可以在从事的公司内部担
任管理层职务,当然,这些都要经由媒体揭露公布,扩大惩戒覆盖面。提升失信
成本,加强惩戒力度需要从多方面同时进行。
第一,隐蔽成本显性化。惩戒机关需要将失信成本显性化,让其能够实实在在地受到制约。对于经济情况不同的失信者,应分类惩戒。对生活条件好的,可维持原有惩戒措施,但对生活条件贫困的,须调整措施内容,可以限制其短途国内旅游,居住一般宾馆也要受限,让过去隐蔽的成本浮出水面。
第二,惩戒成本典型化。当前户籍地与居住地分离的现象屡见不鲜,对于失信者来说,即使两地重合,他也宁愿选择变更现居住地的方式来规避这种惩戒。为使惩戒成本典型化,可通过公共平台和社会舆论扩大失信信息的披露和传播程度,探索建立市场化的惩戒机制,提高失信者的市场交易成本,使失信惩戒成本典型化。比如法院采用电子大屏幕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令其参与社会仅仅活动的成本就大大增加,甚至无法参与,实现了惩戒的广谱性。
第三,建立市场机制,增大失信成本。对于产生失信行为的企业,应该根据
其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有效的市场活动约束和限制。如沈阳市2016年出台的《沈阳市严重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办法》鼓励银行机构按照贷款风险成本差别定价的原则,鼓励保险经营机构提高保费标准,提高贷款利率或者拒绝贷款。树立反面典型,降低市场的包容性,逐步建立失信企业注销制度;大力奖励正面典型,“红黑名单”双管齐下,提高守信者的获得利益,拉大两者之间的差距,就是从另一侧面加大了惩戒力度对于产生失信行为的公司,应该根据其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限制,比如供货商生产数额的限制,贷款金额进行限制等等,当局甚至可采取不通过一些特重失信企业的证照申请的措施。(三)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
1.建全并综合运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杭州市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行政监管
和司法等多部门联合惩戒手段,做到联合监管,发挥规划、指导、组织、协调、
服务等作用。建立联合监管体系。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充分利用网络和信息资源,建立统一标准的信用信息数据交换共享平台。按照相关规定和协议,与有关行业、地区和单位建立信用信息横向和纵向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加强企业法人和自然人信用信息和信用记录的披露,逐步形成多部门联动,综合运用行政监管和司法等手段的信用监管体系,提高行政效能。
在信息化条件下的信用监管,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的重要途径。一是利
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将信用信息,尤其是失信信息共享给政府各部门,实现政
府各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内部自觉查询相关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并及时对外公
布。二是加强政府各部门自身的内部监管系统与其他部门执法业务系统的整合与
嵌入,使得各部门能够根据及时掌握行政监管对象的信用动态,提高监管的科学
性和时效性。加强对信用服务行业的市场监管。建立一套完整的信用市场准入和退出的体系,对各类信用服务机构设立严格的资质和市场准入标准,遏制不正当竞争。支持和鼓励信用行业强化守信意识和诚信自律,建立信用行业监督制度,对失信行为进行行业评议和相应处罚。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推进杭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业发展。处理好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与信用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要坚持实行“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应发挥好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管的作用,鼓励和引导信用行业的均衡发展,形成合理规范的行业结构,形成与社会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体系。
2.加强行业自律建设
行业协会作为政府部门和市场组织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力量,以其独特的中介性、自主性、民间性,在信用体系建设和失信联合惩戒中发挥着桥梁纽带、沟通交流、中介服务和行业自律的作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管力量,提升行业信用监管能力。研究制定行业行为规范和标准体系,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制度,记录、披露和奖惩所属企业的信用行为,在本行业或者本领域里提供更多的信用服务,提高协会会员守法重信的自觉性,保障失信惩戒机制的高效顺畅运行。发挥好政府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传递政策信息,反映企业诉求,做好企业服务,组织开展信用研究和专题培训,强化企业的守法诚信意识。
3.加强信用宣传教育
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是各类主体要具有较强的信用意识,而信用意识的养成要通过宣传、教育和培训等方式达到。诚实守信是当前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失信者的失信信息在经济活动中广泛传播,使其遭遇种种生活不便,为此付出高昂的失信成本;而守信者的守信信息传播,使其社会生活更加便利,从而形成社会的良性循环。通过对失信者的惩戒和对守信者的激励,
可以增强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使他们自觉地关心自己的信用状况,注意建立和
维护自身的信用,抵制各种失信行为。为了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可以举办
有关征信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信用管理方面知识的讲座,注重在中小学和高校
开展信用知识宣传,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建立联合激励制度
信用具有示范效应,如果在现实生活中,失信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将会
有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或者不自觉地进行效仿,出现遵章守纪变成杂乱无章的现象,导致信用缺失严重;反之,如果守信行为得到激励和补偿,那么就会鼓励更多的个人和企业去做守信的典范。当监督范围和可支付的交易成本有限时,就必须充分利用市场主体趋利避害的心理,遏制市场主体产生“机会主义”的动机,即建立一种政府多部门鼓励或者刺激市场主体采取与社会环境相一致的制——守信联合激励制度。通过对诚实守信的市场主体提供倾斜性的政策优惠和社会环境形成一种正面的激励制度,从而保证市场主体出于自身能够获得的收益最大化考虑,自觉或者不自觉采取与社会环境相一致的行动。这从客观上维护了社会成员的利益,形成了良好的社会信用氛围。
(五)完备的信用修复机制
在成熟的征信体系中,除奖励诚信、惩治失信之外,还给个人以修复信用的机会。失信联合惩戒涉及社会各个领域和各个层面。其中,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是这一机制能够有效运行的前提与基础,但即便是在法律法规完善的条件下,仍会存在数据错漏或者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因此,只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运转,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发挥作用,就应当建立专门渠道接受相关当事人的异议申诉和信用信息的修复。一是建立相关当事人针对自身信用信息的异议申诉制度。异议申诉体现了多部门联合实施的失信惩戒机制取得的成效,表明了申诉人信用意识和法律意识逐步提高。二是建立信用信息修复的时效性,即在认定不同失信行为类型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失信信用信息的保留年限。通过给予惩戒一个时效的做法,既有助于降低执行惩戒的成本,又有助于教育失信者改过从善。
三是政府各部门制定限期复核相关争议的信息和及时更改差错信息的制度。政府
各相关部门,各自内部的业务系统要与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互联互通,实现行
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实时更新,并及时推送给各部门,保证数据的时效
性和准确性,减少信用信息申诉。
四、总结
现今,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然而各种失信行
为层出不穷,这无疑增大了市场交易成本,不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平稳发展,需要加强对信用惩奖制度的建设。在杭州市信用体系建设中,信用联合奖惩是应用的重要环节,是建立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重要抓手,构建科学合理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过程中,应当推进社会信用相关法规制度建设,提升失信成本、加强惩戒力度,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建立联合激励制度和完备的信用修复机制,推动杭州杭州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⑦ 会计人员进入黑名单的有多少人
这个问题无法回答具体有多少人,根据财会[2018]9号文,财政部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将建立严重失信会计人员“黑名单”制度。
但是本身是指导意见,各省市目前都有在建立和完善会计人员信用档案,目前“信用中国”网站还未直接披露相关信息。
不过有些省市已经开始建立会计信用“红黑名单”,比如义乌市已经出台了会计执业记分信用管理办法。
⑧ 安徽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红黑名单”制度
近日,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安徽省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新规提出,为促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经营,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近三年内未发生失信行为且有守信行为信息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将其列入本地区房地产开发市场主体“红名单”,并给予其相应奖励,比如评先评优、加大优惠政策支持;对于有严重失信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则纳入房地产开发企业失信“黑名单”,采取严格惩戒措施,比如限制房地产开发项目投标、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等。
根据新规,对一般失信行为情节轻微,信息公开后,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够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后,可以在信息有效期限届满前停止公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失信记录信息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记录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异议申请,应当及时核查。经核查确属有误的,应当删除失信记录;确属无误的,应维持原结果。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规从今年8月开始实施,有效期2年。
⑨ 企业关注红黑名单的重要性
可能因为企业被法院依法判决应该履行付款义务或者赔偿义务,但是未执行判决书,对方申请强制执行后企业依然未履行付款义务,法院会将该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
⑩ 怎样把一份excle表中的红黑名单分离出红色列的
1、先将“单元”用查找替换成“单元;”注意单元后面的分号 2、在要分裂的数据后插入2列以便装新生成的数据, 3、选 定要分列的数据 4、顶上菜单“数据”__“分列......”选择固定符号 下一步 5、勾选分隔符为分号 点击:“完成” 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