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债在净价交易的情况下,应计利息率是按什么计算的
根据票面利率按天计算
2. 某投资者在沪市买入2手X国债 问:根据净价交易应计利息额计算公式,2手国债的应计利息总额是多少
利息总额=11.83%/365*126*100*20=81.68
3. 在净价交易制度下,如何计算应计利息和结算价(全价)
答:应计利息是指以债券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金额;结算价是指债券买卖时的资金结算额。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结算价(全价)=净价交易价格+应计利息额。上述公式各要素具有以下含义:附息国债应计利息额是指本付息期起息日至交易日当日所含利息金额;已计息天数是指起息日至交易当日的日历天数(1年按365天计算,闰年2月29日不计算利息)。
4. 企业债的应计利息额是怎样计算的
企业债实行净价交易。在债券净价交易模式下,按净价价格进行申报和交易,但结算价格仍是全价计算,即以成交价格和应计利息额之和作为结算价格。其中: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100。其中,国债和企业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易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公司债券的计息天数为付息起息日至交收日的前一自然日止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电脑系统按默认位数全额计算。交割单应计利息总额按四舍五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5. 下面 净价交易额为2655元 和 应计利息总额为81.68 ,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应计利息总额是指这债券交易把净价加上应计利息后的全部实际交易金额,净价是指不计算利息情况下的债券交易价格。
已计息天数应该由6月14日开始计算到10月17日,注意计息天数应该包括6月14日和10月17日,即头尾都要算,即126天。
对于一年的天数一般在金融中是采用360天进行计算的,但有时候并不一定是采用360天计算,如国债就是采用365天进行计算的,故应计利息总额=2*10*100*11.83%*126/365=81.68元。
6. 债券应计利息额是自起息日至到期日(不包括到期日当日)的应计利息额。
错!!应包括到期日当日
国债净价交易是指在现券买卖时,以不含有自然增长应计利息的价格报价并成交的交易方式。在净价交易条件下,由于国债交易价格不含有应计利息,其价格形成及变动能够更加准确地体现国债的内在价值、供求关系及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
这时,国债的结算价格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国债价格,可清晰反映出投资者的资本利得;另一部分是应计国债利息,可真实反映投资者的国债利息收入。由于国债应计利息已经由外生变量即票面利率和持有天数决定,因此国债的投资价值由净价价格决定。
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后,国债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可望提高。根据国债利息收入免税的规定,实行国债净价交易可以明确应予免税的国债利息收入。实行净价交易后,报价系统和行情发布系统同时显示了净价价格和应计利息额,纳税人和税收管理部门可以清楚地分出应予免税的利息额。利息收入免税政策能够起到吸引更多投资者、增加国债二级市场流动性的作用。
根据上交所规定,国债应计利息额=票面利率÷365(天)×已计息天数。这一公式涉及到以下两个关键点:
1、精度。当票面利率不能被365天整除时,计算机系统按每百元利息额的精度(小数点后保留8位)计算;交割单所列"应计利息额"按"4舍5入"原则,以元为单位保留2位小数列示。
2、已计息天数。它是指起息日至成交日期间的实际日历天数。由于交易日挂牌显示的"每百元应计利息额"包括交易日当日在内的应计利息额,因此已计息天数应当包含成交日当日在内。
以2002年3月27日卖出009704券为例。009704券是票面利率为9.78%的10年期固息券。起息日为每年9月5日,从2001年9月5日至2002年3月27日的计息天数为204天,每百元应计利息额=9.78 /365
7. 什么是债券的净价交易和应计利息
债券交易的时候,卖方持有期限中产生的利息,在交易的时候由买方支付。利息税是在分红的时候需要缴纳,如果在分红前卖出是不需要承担利息税的。你卖出时的买入方在持有到分红日取得分红时,需要交税。
这个叫“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
既然是规则,对谁都是一样的,关键看你怎么样利用规则了。
你也可以考虑去买债券基金,分红就没有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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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一般来讲,债券的市值是否包含债券的应计利息也就是说,债券市值应该用全价,还是净价表示
债券交易基本上是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净价实际上就是该债券不计算应计利息时的债券价值,全价就是债券净价加上应计利息后的价值。一般债券交易在行情显示中都会有显示应计利息这一栏的。
如果以101元买入债券,一般这个价格是净价,等到债券交易交割时必须支付该债券从上一次付息后到当前为止的应计利息,由于当前剩余30天就到付息日,实际上买入后在101元的基础上还要支付该债券近11个月的利息。
粗略计算这11个月的应计利息为100*6.7%*11/12=6.142元(注:一般债券交易其应计利息是算到小数点后三位数)
故此持有该债券到下一个付息日时其纯利息收入为100*6.7%-6.142=0.558元。
若此债券当前剩余的30天已经是最后一次支付利息,即该债券到期还本付息,则实际上是亏损的,亏损额为100+100*6.7%-100-6.142=-0.442元。
9. 购买债券,全家交易包括净价及应计利息;应计利息如何缴税买卖双方如何摊分应计利息税
购买债券,全家交易包括净价及应计利息,目前已经取消利息税了,应计利息只是作为卖出方的持有债券的利息收入并入所得额中计算交纳所得税,买入方不交这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