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调整世行贷款“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转贷条件涉及哪些省份
《关于调整世行贷款“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转贷条件的通知》(财际〔2000〕35号)指出,调整世行贷款“森林资源发展和保护项目”的转贷条件涉及的省份有:安徽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贵州省、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辽宁省、山东省、山西省、四川省、云南省、浙江省和重庆市。
Ⅱ 林权贷款的条件是什么,是否要确定林权是在你的名下才能进行贷款对吗
一般林权抵押贷款的程序:
①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②银行开展贷款调查;③银行贷款审批;④签订抵押贷款合同;⑤办理林权抵押登记手续;⑥贷款发放;⑦贷后检查;⑧贷款归还;⑨注销林权抵押登记。
一般情况下个人、集体及单位申请林权抵押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个人贷款所需材料:①借款申请书;②林权证;③森林资源评估报告;④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林权证所有者身份证复印件;⑥其他相关材料。
集体及单位贷款所需材料:①借款申请书;②林权证;③森林资源评估报告;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⑤借款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为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函;⑥公司、企业出具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证明,集体出具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抵押的证明;⑦抵押森林属国有资产的出具国有资产管理局同意抵押证明;⑧其他相关材料。
Ⅲ 山林可以贷款吗
1、先与金融机构进行协商,达成贷款意向,一般林业放贷金融机构为农行或信用社;
2、然后找有林业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抵押贷款评估;
3、拿到评估报告后,再将林权证、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去放贷银行办理抵押申请和贷款申请;
4、银行受理后,签订抵押合同和贷款合同;
5、到当地县级林业系统办理林权抵押登记,取得林权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
6、将林权证、抵押证明(或他项权证)交银行,银行放款。
实际案例:“我用山林贷款了”
守住青山拿到钱
小山村没想到自己送走了伐木工,却迎来了高大上的金融机构。2015年5月6日,水塔村的村民代表挤在村会议室里召开了一次会议,参会的人除了村民代表,还有万向信托、龙泉市林业局、住龙镇政府和龙泉信用联社的有关负责人。
那次会上,水塔村的村民们与万向信托就公益林信托计划,达成了共识。这意味着,水塔村的村民们每年领取一次的补偿金,变成了收益权证。根据测算,在信托期限内,水塔村的村民每五年就能平均新增2.96万元信托资产。合同显示,本次信托期限为40年。
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一方面,抱守着公益林无法开采的山民们,不但可以继续享受每年发放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还能把收益权凭证用来抵押贷款,未来还可能用于交易变现。
另一方面,按照相关政策,国家对生态公益林的补偿金会逐步提高,信托机构也看好其中的前景。
如今,手中有收益权凭证的水塔村村民有了底气。今年,龙泉市农村信用联社专门为水塔村的村民提供了300万元的贷款额度。
村民拿着收益权凭证去龙泉市农信联社住龙信用社,半小时以内就能拿到贷款。“10万元以下的贷款,我们直接就能审批发放。”住龙信用社主任金小红说,“而且利息要比银行低得多,只需4厘左右。”
(3)涉林贷款范围扩展阅读:
林权抵押贷款林业面积:
要经林业资产评估师评估后才知道,因为这与林地面积、立地条件、地理位置、林区路况、林地的肥力、地被物价值、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社会人口等因素有关,同时要看各个地方的政策,抵押贷款能否办理,能贷多少,这都要和各地的金融部门协商。
林权抵押贷款程序:
林权抵押需要做的基础工作,包括森林资源资产调查、林权资产评估、权益审核、购买森林保险。资产评估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关于《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其抵押贷款程序如下:
1.借款人提交新版《林权证》原件
2.借款人提交书面抵押申请(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林权情况、贷款额、金融资信证明等)
3.借款人是个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是单位的提交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4.乡镇林业站在书面抵押申请上签署初审意见
5.县林业规划调查设计队现场评估,制作评估报告
6.提供金融部门的贷款协议
7.金融部门提供单位注册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缴费,办理他项权证
具体以各市县出台的相关通知为准。
林权抵押贷款利率:
不超过基准利率的1.5倍。(参照相关信息,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创新之处在于,它打破了长期以来银行贷款抵押以房地产为主的单一格局,引入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这一新型抵押物,使“沉睡”的森林资源变成了可以抵押变现的资产。
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
具备专业评估能力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自行评估,也可以依照相关规定、通过森林资源调查和价格咨询等方式进行评估。对于贷款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林权抵押贷款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参照当地市场价格自行评估,不得向借款人收取评估费。
Ⅳ 林权证贷款每一亩可以贷多少
一本林权证轻松贷款15万;
浙江省安吉县报福镇村民潘月敏日前以林权证作抵押,从报福镇信用社贷到了15万元资金。以前从信用社贷款不但需要资产抵押,还需有人担保,现在一本林权证就解决了所有问题。 凭林权证可贷款 08年6月21日,屏南县甘棠乡上山登村民黄资坚通过乡“信用建设促进会”,以承包经营山林的林权证作抵押,从信用社贷款5000元用于发展反季节蔬菜。至此,该村已有5户村民通过这种方式贷款3.6万元。甘棠乡在林权制度改革与“诚信乡”建设之间找到了结合点,从而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 长期以来,贷款难一直是困扰农民发展农业的大问题。为解决农民农业生产中资金“瓶颈”的制约,今年,甘棠乡在全省率先成立“信用建设促进会”,为农民推介贷款,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使金融部门放心放贷。上山登村是全县惟一的一个集体林木林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村,刚刚获得林权证的上山登村村民只要请乡促进会对自己的林木资源进行评估,由促进会审查林权证后出具证明,农民便可到信用社贷款。贷款的金额也不再局限在小额范围内,而是根据自己林木价值的多少确定贷款数额。这样,农民的林权证就成了反担保抵押及生产融资的有效凭证,解决了农民想贷款而又无物作抵押的难题。当农民出现还贷难时,林权证还可以进行流转,将林木经营权转让给其他人,以变更自己与金融部门的债权债务关系。
Ⅳ 林地贷款
你的地如果是承包村集体的,则需要村集体出具证明、租地协议、承租人身份证等资料,到当地林业局林政科去申请办理(具体地方不同,可能要的具体资料也有所区别,但以上资料应该是必须的)。
Ⅵ 什么是林业贷款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印发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1995年6月21日 农发行字〔1995〕150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
现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总行。
附: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林业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林业贷款自1995年起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理。为管好用好此项贷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林业贷款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按照国家的林业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有关金融法规和经济政策,对我国有条件的地区营造速生丰产林,抚育中幼林,增加苗林生产以及国营、集体林场,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增加林业生产后劲提高经济效益,给予资金支持的一项政策性专项贴息贷款。
第三条 林业贷款的基本任务是:为保护经营好现有森林,大力造林育林,扩大林木蓄积量,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建立比较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比较完备的生态体系,充分发挥森林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
第四条 林业贷款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区别对待、择优扶持”、“自愿申请、谁借谁用、有借有还、到期归还、债务落实”和“贷前审查、保证效益、银行自主发放”等信贷政策和原则
第二章 范围和用途
第五条 林业贷款的使用范围:用于营造用材林,发展经济林,抚育中幼林以及国营和集体林场开展多种经营、综合利用等。
第六条 林业贷款的主要用途:
(一)在育苗、造林、抚育管理过程中所需的种子、苗木、化肥、农药等费用支出。
(二)购置生产机械、修建简易林道、购置必要的运输机具等生产设施支出。
(三)发展多种经营,包括种植、养殖、采掘加工等。
(四)与林业生产密切相关的生产建设资金需要。
第三章 对象和条件
第七条 林业贷款的对象:各类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各种林业经济联合体以及国营森工企业及所属集体经济实体。
第八条 申请林业贷款的基本条件
(一)所经营的山林必须持有当地政府发给的山权、林权证件,承包单位必须有营林造林的批准文件或具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贷款期限不超过承包年限。
(二)林业建设项目必须纳入当地政府的林业发展规划;多种经营项目必须具备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三)有经营管理林业的能力,经济效益较好。
(四)借款者必须是经济实体,具有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投资以自筹为主,必须具有占投资总额30%以上的自筹资金,先用自筹资金,后用贷款。
(五)有具备担保实力的经济实体提供担保或有高于贷款额度25%以上的财产作为抵押。
(六)承包单位须在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开立结算帐户,接受农业发展银行(代理行)的检查和监督,并向贷款行提供生产计划、资金往来和财务收支等有关报表和材料。
(七)恪守信用,有还款能力,按期归还借款本息。
(八)借款单位要参加有关保险。
(九)申请贷款项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章 种类、期限与利率
第九条 林业贷款的种类分为四种:速生丰产林贷款、经济林贷款、中幼林抚育贷款和多种经营贷款。
第十条 林业贷款期限。根据借款单位所经营林业生产项目周期的长短和综合还款能力,并预测经济效益等情况后合理确定。速生丰产林贷款最长不超过七年。经济林和中幼林抚育贷款最长不超过五年。多种经营贷款最长不超过三年。
第十一条 林业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规定利率计收。其贷款还本付息办法:用于造林、护林、抚育的贷款,每年计收一次利息;用于多种经营的贷款,每季计收一次利息。归还本金从新增收入起分年偿还。
第十二条 贷款经办行向借款单位收取全额利息。对予以贴息的林业贷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出具收息证明,由借款户向有关部门领取贴息金。
第五章 程序
第十三条 林业贷款实行项目管理,其管理程序:
(一)下达贷款计划控制额。每年四季度,自上而下下达次年度林业贷款控制额,各级行据此组织选报项目。
(二)上报意向性贷款项目。各行根据下达的贷款计划控制额,对林业部门提出的项目进行考察初审。经初审可行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填报林业贷款项目计划,逐级上报。
(三)下达贷款计划。依据信贷计划,对下级行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筛选平衡后,自上而下逐级下达信贷计划和项目计划批复。
(四)受理借款申请。列入项目计划的单位,向开户行提交《林业贷款项目申请书》,提交《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复文件。
(五)考察评估。对已受理的借款申请,开户行要及时组织对贷款项目的考察评估并写出评估报告,连同借款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形成项目贷款报批材料。
(六)呈报审批。对已形成的项目贷款报批材料,要逐级行文报上级行,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需变更项目的,要重新选报项目,待审查同意后再办理审批。
(七)签约发放。贷款项目审批后,由开户行与借款方签定借款合同,并按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顺序发放贷款。
(八)建立项目档案。贷款发放后,经办行要对每个项目的各类资料进行分类、收集、整理,建立项目档案。
(九)跟踪检查。经办行和审批行要经常对项目实施、贷款使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及时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按约收贷。经办行按照借款双方商定的还款期限,在贷款到期前向借款单位发出《催收到(逾)期借款通知单》,按期收回贷款;对项目单位因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贷款,可按规定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十一)总结评价。项目终结时,经办行要对贷款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总结经验,写出书面的项目评价报告报上级行。
第六章 管理
第十四条 计划管理。林业贷款计划每年逐级审查上报,由总行统一安排,并实行项目管理。贷款计划的安排依据:
(一)资金来源。即林业部门的育林、造林补助、自筹资金、财政贴息和人民银行计划安排资金。
(二)当地资源条件、林业生产现状及发展潜力。
(三)上年信贷计划完成情况和贷款管理水平。
(四)上报林业贷款项目的情况。
第十五条 资金管理。林业贷款资金计划的落实与项目要衔接一致,专款专用,并保证及时到位。林业贷款到期收回后,由省级分行重新安排使用,但也必须专款专用。
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申请林业贷款的项目计划要正式行文上报。内容包括:计划说明、项目分类、项目实施时间、地点、内容,投资及自筹资金情况,效益分析、市场预测等。
第十七条 审批权限管理。各级行都要确定相应的审批权限,具体规定另行发文。
第十八条 统计管理。为准确反映贷款执行情况和结果,向上级反馈真实的信息,各级贷款经办行要把统计工作作为信贷规范管理内容之一。
(一)林业贷款使用专门的会计科目。
(二)各行要建立报表,反映贷款执行情况。
(三)收回再贷的林业贷款仍要反映在所属会计科目中。
第十九条 档案管理。各级行要逐步建立健全林业贷款经济档案和项目档案,并建立备选项目库。
第七章 监督与制裁
第二十条 林业贷款周期长、见效慢,贷款经办行要经常对项目贷款实施、使用、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林业贷款专款专用。
第二十一条 林业贷款经办行要与林业部门和财政部门协作,每年对林业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挤占挪用、截留银行贷款。
第二十二条 以借款人实行信贷监督,主要检查是否执行国家林业产业政策;是否履行贷款合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信贷政策和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借款合同者,依据具体情况给予加息、停止发放新贷款,扣收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等经济制裁。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二十五条 各分行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国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Ⅶ 什么是林业贷款
《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规定》(财农〔2005〕45号)第三条规定指出,林业贷款是指各类银行(含农村信用社)发放的,符合以下规定项目的贷款:
(一)林业龙头企业以公司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经营形式,立足于当地林业资源开发、带动林区、沙区经济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林产品加工业贷款项目。
(二)各类经济实体营造的具有一定规模、集中连片的工业原料林贷款项目。
(三)国有林场(苗圃)、集体林场(苗圃)、森工企业为保护森林资源,缓解经济压力开展的多种经营贷款项目。
(四)林农和林业职工个人从事的林业资源开发和林产品加工贷款项目。
Ⅷ 林权抵押贷款条件是什么
一、持有并经过年审的《贷款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或从事与林业经济发展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有较为规范的财务制度,相关财务指标符合要求。
四、经营活动正常且有一定的经济效益。
五、投资与林业相关的项目,并具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六、具有按时还本付息的意愿和相应的能力。
七、资信良好,遵纪守法,无不良信用及债务记录。
八、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条件。
(8)涉林贷款范围扩展阅读:
《中国银监会、国家林业局关于林权抵押贷款的实施意见》(银监发〔2013〕32号):
一、申请办理林权抵押贷款时,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借款人提交林权证原件。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未依法办理林权登记、权属不清或存在争议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作为抵押财产,也不应接受国家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作为抵押财产。
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应接受无法处置变现的林权作为抵押财产,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和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等防护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以及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等特种用途林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应的林地使用权。
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决议,以及该林权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林业专业合作社办理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理事会通过的决议书;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或决议书。
四、以共有林权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意见书;以承包经营方式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
以其他方式承包经营或流转取得的林权进行抵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要求抵押人提供承包合同或流转合同和发包方同意抵押意见书。
Ⅸ 什么是涉农贷款
涉农贷款,是指《涉农贷款专项统计制度》(银发[2007]246号)统计的以下贷款: (一)农户贷款; (二)农村企业及各类组织贷款。 本条所称农户贷款,是指金融企业发放给农户的所有贷款。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农户,是指长期(一年以上)居住在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括长期居住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职工和农村个体工商户。位于乡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以户为统计单位,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也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1] (三)城市企业及各类组织涉农贷款。 填报机构发放给注册地位于城市区域的企业及各类组织从事农、林、牧、渔业活动以及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包括城市企业贷款和城市各类组织支农贷款。 鉴于农村、农业、农民属于不同的分类标准,制度将涉农贷款分别按照城乡地域、用途、受贷主体进行分类统计,从不同侧面反映金融业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贷款支持力度。在对农村贷款的统计上,分别统计了农户贷款、农村企业贷款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在对农业贷款的统计设计上,不仅统计传统的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贷款,还统计了农林牧渔服务业贷款。在对农户贷款的统计上,不仅统计了农户生产经营贷款,还统计了农户消费贷款。从地域上考虑,除了统计农村贷款,考虑到城市也有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贷款,因此增加了对城市涉农贷款的统计。 在涉农贷款的分类上,按照城乡地域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村贷款和城市涉农贷款;按照用途,将涉农贷款划分为农林牧渔业贷款、农用物资和农副产品流通贷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产品加工贷款、农业生产资料制造贷款、农田基本建设贷款、农业科技贷款等;按照受贷主体将涉农贷款分为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各类组织涉农贷款、城市企业和城市各类组织涉农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