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关于淘宝网的电子图书买卖是否涉及到版权问题
这种行为无疑属于侵权行为,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售电子书应当是没有获得作者和出版商的授权。只不过对这种侵权的监管不容易,没有人起诉罢了。
⑵ 请问出版社授权给我某书的电子版权,授权费该如何计算
书生、方正这样的公司,帮助出版社卖图书的电子版,销售收入的30%-50%支付给出版社做版权使用费。
出版社根据它和作者之间的合同,可能还需要从自己的销售所得中再分出一部分给作者。
严格说来,图书的电子版权并不属于出版社,仍然是属于原作者的。
如果您想开展像书生、方正那样的电子书业务,可以和出版单位取得联系,具体的交易模式、分成比例或者版权购买费可以另行谈判。
如果想从书生、方正手里获得二次授权,就比较困难,出版社一般都不允许这些公司再转售第三方。
另外还有一种办法,就是直接从作者手里购买版权,也是电子书业务今后一个可期的发展模式。
⑶ 电子书版权那里有出售
很不幸的告诉你版权根本买不到,能出版的一般版权都在出版社,但是对购买版权的公司要求很严格,这个网上可以查到,一般小公司负担不起。至于你说的提供给会员免费阅读,这个倒是很好的想法,求加入一起合作下,这边也收集了很多资料。
⑷ 想向出版社申请电子书的版权,一般都是什么价位啊,不太懂
出版社做版权销售传统上以纸书为主,间或搞一些图书的影视剧本改编和其他形式的授权。如今数字出版风起云涌,电子书的授权被提到议事日程,不仅中国是这样,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一些国家也是如此。出版社向海外出售电子书版权通常通过如下几个渠道:其一,出版社直接向国外技术服务商提供授权,由其根据授权条件发布在相关载体上。这个方式最为普遍。有一本英汉拼音词典,多年前授权给美国一家电子公司用于网络下载。后来通过协商,双方又订立合同,将该书用于载体中,其中包括安卓系统手机软件模块。这本书已经授权多年,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国内这种经营电子书的电子公司也不少,我就经常收到这样的信息,我有一些作者朋友也经常收到这类询价。其二,通过图书版权代理公司向海外出版商出售版权。这一点与纸书授权没有区别。不过,电子书版权的授权常常与纸书授权分开进行。这是因为市场需要预热,也需要培养。等相关市场成熟且有读者需要时,电子书才有授权的可能。有一本书《对话:中国模式》。先授权纸书版权给韩国出版社,韩文版纸书出版后,市场欢迎并需要电子书,代理纸书版权的韩国代理公司才与出版社接洽,购买该书的电子书版权。其三,现在出现了一批电子书代理公司,美国、中国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有没有就不得而知。这些公司实力如何有待了解,因为我与他们的合作很少。他们与出版社联系,将他们认为合适的书放在他们选中的书目中,然后跟出版社订立一个批量版权购买协议,比如四五十本书一起购买。订立这样一个协议,一下子可以卖掉很多电子书的版权,数字看上去很美丽。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电子书市场还处在“圈地”阶段,这个阶段将作品的版权授给海内外电子公司风险不小,因为此时此刻成熟公司少,有经验有品牌的更少。授权之前仔细考察很有必要,以免鸡飞蛋打。有关报酬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先讲一下国内的情况。授权国内电子公司出版、销售电子书收益还不多。去年我看到一则报道说,国内电子书的售价相当于纸书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果一本纸书是二十元,如果是出版社与电子书制作销售公司四六分成,如果是出版社与著作权人是五五分成,著作权人能获得多少收益一目了然。我就听说国内不少作者对授权电子公司出版、销售电子书疑虑颇深。美国等国家的电子书出版、销售情况似乎好一些,其电子书与纸书的定价之比也比我们国家高,有的甚至达到百分之七十五。如果要提高收益的比率,那就请自己制作电子书,然后交给国内外经销商经销。这相当于成书出口,只不过是纸介质换成了数字介质。授权海外出版电子书,出版社内部的协调机制需要相应变化。如果是仅仅授权他人使用电子书权利,版权部门便可操作,因为翻译、制作都是由外方承担;如果是授权海外使用中文版权利,如果海外权利购买方需要原版存储文件或者其他技术服务,就需要版权部门与相关编辑、数字出版部门协调。获得的收益除了付给著作权人的那部分,余者全部归出版社。至于出版社这部分收益如何分配,不同出版社有不同的规矩。据我了解,多数是归出版社所有,如果成果突出,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经常有人问电子书授权给海外出版商以后如何监控销售与收益问题,这非常难以回答。以前给海外出版社授权纸本书就存在这个问题,因而授权合同中经常有允许核查的条款。电子时代这个问题似乎好解决了,可以通过程序管理相关信息。问题是,任何机器都人操作的,也都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交易双方都信守游戏规则,就无需监控;交易双方没有诚信,彼此互不信任,即便搞出世界上最复杂的监控程序,也是无济于事的。交易的根本前提是相互信任。有人问可否搞出第三方监控机制,这似乎没有可操作性。电子书的海外授权除了授权标的与以往不同之外,合同也大不一样。这里面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特别是与电子信息传播相关的新技术、新概念、新术语。去年我就碰到两家美国公司,一家希望购买图书版权,另一家打算批发电子书给美国和英国图书馆。由于他们提供的合同是英文版且其中涉及很多信息网络传播的特定概念和术语,我一时搞不懂,更不知道如何把握。我就请对方将合同草案翻译成中文,一个说没有这种人员,另一个倒是翻译出来了,意思也看懂了,可是依然没有把握。当然国内出版社也有跟这两家合作的,直接订立了英文版合同。也许这些出版社有这种通晓中美法律、中美出版行业、中美信息网络技术概念和术语的人,有这个把握,我实话实说没有这个水平,这两个生意没做成——因为我绝对不签看不懂没把握的合同。所以拥有懂英文、出版、版权、信息技术和法律是电子书版权销售的一个重要条件。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特别重视。一个是电子书的授权使用载体、手段或者场合需要严格的界定,仅仅一个“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不可以的。实际上我们购买国外图书的电子书版权也是受这个限制的,权利界定明确,合同才容易操作,也便于了解收益是否正常。另一个是原书的档案管理,尤其是电子文档的管理。美国一家电子公司对一本中文学习字典有兴趣,可惜授权方找不到电子档案。正好有新加坡一家出版公司对该书的新加坡纸版感兴趣,这本书才请人重新录入,一千七百多页的字典录入不仅耗时多而且费力大,光是校订就找了好几个人,做了好长时间。管好电子书稿等与书有关的档案不仅有利于版权输出,还对图书的宣传有极大好处。我就发现有出版社请我推广纸书和电子书版权,结果信息不全,索要多次,依然如此。对方告诉我,他们就知道这些,的信息不了解。我猜想出书的时候肯定弄全了,只是后来没有整理,更没有归档管理。档案管理是版权输出的重要前提。(原载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⑸ 电子书怎么确保版权
出版社做版权销售传统上以纸书为主,间或搞一些图书的影视剧本改编和其他形式的授权。如今数字出版风起云涌,电子书的授权被提到议事日程,不仅中国是这样,其他国家,特别是欧美一些国家也是如此。出版社向海外出售电子书版权通常通过如下几个渠道:
其一,出版社直接向国外技术服务商提供授权,由其根据授权条件发布在相关载体上。这个方式最为普遍。有一本英汉拼音词典,多年前授权给美国一家电子公司用于网络下载。后来通过协商,双方又订立合同,将该书用于更多载体中,其中包括安卓系统手机软件模块。这本书已经授权多年,经济效益相当可观。国内这种经营电子书的电子公司也不少,我就经常收到这样的信息,我有一些作者朋友也经常收到这类询价。
其二,通过图书版权代理公司向海外出版商出售版权。这一点与纸书授权没有区别。不过,电子书版权的授权常常与纸书授权分开进行。这是因为市场需要预热,也需要培养。等相关市场成熟且有读者需要时,电子书才有授权的可能。有一本书《对话:中国模式》。先授权纸书版权给韩国出版社,韩文版纸书出版后,市场欢迎并需要电子书,代理纸书版权的韩国代理公司才与出版社接洽,购买该书的电子书版权。
其三,现在出现了一批电子书代理公司,美国、中国有,其他国家和地区有没有就不得而知。这些公司实力如何有待了解,因为我与他们的合作很少。他们与出版社联系,将他们认为合适的书放在他们选中的书目中,然后跟出版社订立一个批量版权购买协议,比如四五十本书一起购买。订立这样一个协议,一下子可以卖掉很多电子书的版权,数字看上去很美丽。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电子书市场还处在“圈地”阶段,这个阶段将作品的版权授给海内外电子公司风险不小,因为此时此刻成熟公司少,有经验有品牌的更少。授权之前仔细考察很有必要,以免鸡飞蛋打。
有关报酬的问题就比较复杂了。先讲一下国内的情况。授权国内电子公司出版、销售电子书收益还不多。去年我看到一则报道说,国内电子书的售价相当于纸书的百分之二十五,如果一本纸书是二十元,如果是出版社与电子书制作销售公司四六分成,如果是出版社与著作权人是五五分成,著作权人能获得多少收益一目了然。我就听说国内不少作者对授权电子公司出版、销售电子书疑虑颇深。美国等国家的电子书出版、销售情况似乎好一些,其电子书与纸书的定价之比也比我们国家高,有的甚至达到百分之七十五。如果要提高收益的比率,那就请自己制作电子书,然后交给国内外经销商经销。这相当于成书出口,只不过是纸介质换成了数字介质。
授权海外出版电子书,出版社内部的协调机制需要相应变化。如果是仅仅授权他人使用电子书权利,版权部门便可操作,因为翻译、制作都是由外方承担;如果是授权海外使用中文版权利,如果海外权利购买方需要原版存储文件或者其他技术服务,就需要版权部门与相关编辑、数字出版部门协调。获得的收益除了付给著作权人的那部分,余者全部归出版社。至于出版社这部分收益如何分配,不同出版社有不同的规矩。据我了解,多数是归出版社所有,如果成果突出,对相关人员予以奖励。
经常有人问电子书授权给海外出版商以后如何监控销售与收益问题,这非常难以回答。以前给海外出版社授权纸本书就存在这个问题,因而授权合同中经常有允许核查的条款。电子时代这个问题似乎好解决了,可以通过程序管理相关信息。问题是,任何机器都人操作的,也都是可以改变的。只要交易双方都信守游戏规则,就无需监控;交易双方没有诚信,彼此互不信任,即便搞出世界上最复杂的监控程序,也是无济于事的。交易的根本前提是相互信任。有人问可否搞出第三方监控机制,这似乎没有可操作性。
电子书的海外授权除了授权标的与以往不同之外,合同也大不一样。这里面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特别是与电子信息传播相关的新技术、新概念、新术语。去年我就碰到两家美国公司,一家希望购买图书版权,另一家打算批发电子书给美国和英国图书馆。由于他们提供的合同是英文版且其中涉及很多信息网络传播的特定概念和术语,我一时搞不懂,更不知道如何把握。我就请对方将合同草案翻译成中文,一个说没有这种人员,另一个倒是翻译出来了,意思也看懂了,可是依然没有把握。当然国内出版社也有跟这两家合作的,直接订立了英文版合同。也许这些出版社有这种通晓中美法律、中美出版行业、中美信息网络技术概念和术语的人,有这个把握,我实话实说没有这个水平,这两个生意没做成——因为我绝对不签看不懂没把握的合同。所以拥有懂英文、出版、版权、信息技术和法律是电子书版权销售的一个重要条件。
除此之外,还有两个问题需要引起特别重视。一个是电子书的授权使用载体、手段或者场合需要严格的界定,仅仅一个“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不可以的。实际上我们购买国外图书的电子书版权也是受这个限制的,权利界定明确,合同才容易操作,也便于了解收益是否正常。另一个是原书的档案管理,尤其是电子文档的管理。美国一家电子公司对一本中文学习字典有兴趣,可惜授权方找不到电子档案。正好有新加坡一家出版公司对该书的新加坡纸版感兴趣,这本书才请人重新录入,一千七百多页的字典录入不仅耗时多而且费力大,光是校订就找了好几个人,做了好长时间。管好电子书稿等与书有关的档案不仅有利于版权输出,还对图书的宣传有极大好处。我就发现有出版社请我推广纸书和电子书版权,结果信息不全,索要多次,依然如此。对方告诉我,他们就知道这些,更多的信息不了解。我猜想出书的时候肯定弄全了,只是后来没有整理,更没有归档管理。档案管理是版权输出的重要前提。
(原载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中国出版传媒商报》)
⑹ 淘宝网上出售的电子书,版权是如何取得的需要花钱吗没取得版权,出售电子书会如何
出售电子刊物(凡是通过网络传输的一切电子商品),此行为涉嫌虚假交易,利用不正当方式提高账户信用,故淘宝不允许出售电子书。
⑺ 在网上分享电子书资源会涉及到法律版权问题吗
当然会啊。电子书对于用户来说,只是授予了独家的使用权,就是你只能使用,但它并不归你所有。这跟纸书不一样,纸书你买了就是你的了。如果你把电子书分享,就是侵权了。亚马逊电子书kindle现在网上分享的很多,大概都会涉及这个问题。但还是有人分享,毕竟,求知欲是谁也挡不住的。。。。。很多kindle电子书的论坛,比如kindleren,kandou.us什么的,很多优质的电子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