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阳光私募基金有什么区别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两种名称上容易混淆,但实质完全不同的基金。PE主要投资于未上市企业的股权,它将伴随企业成长阶段和发展过程培育公开上市的企业资源。一般所说的PE是对于中国实体经济有推动作用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而阳光私募基金一般是指私募信托证券基金,主要投资于二级证券市场,与私募股权基金重点投资于一级股权市场在投资对象上有所区别。
2. 私募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的区别 知乎
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
阳光私募基金
是指由投资顾问公司作为发起人、投资者作为委托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证券公司作为证券托管人,依据《信托法》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发行设立的证券投资类信托集合理财产品。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参与方及职责:
一、私募基金公司作为信托公司的投资顾问,实际管理和运作资金;
二、信托公司是产品发行的法律主体,提供产品运作的平台;
三、银行作为资金托管人,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证券公司作为证券的托管人,保障证券的安全。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不用缴纳手续费。封闭期满,一般会在每个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私募证券基金
是相对于我国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人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而言的,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和富有的个人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它的销售和赎回都是基金管理人通过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进行的。在这个意义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也可以称之为向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
3. 私募基金和阳光私募什么关系
阳光私募是指通过信托机构向特定投资人发行证券投资集合资金,这种通过信托机构发行组织运作的基金就称为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是受到银监会监管的,有法律保障。
阳光私募基金就是私募基金,被阳光化(即让私募受到监管)
4. 私募基金和阳光私募基金有什么不同
私募基金是指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募集基金资金并以证券为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它是一个较为宽泛的概念,而阳光私募基金是私募基金的一个类别,是指通过信托平台发行的私募基金,阳光私募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备合法性、规范性。
5.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与阳光私募基金相比,哪个更好
阳光私募是通过信托发行的投资于二级市场的私募基金。受银监会监管,阳光化和信托化是其主要特征。与投资者的关系是信任委托关系。
有限合伙型有普通合伙人GP和有限合伙人LP组成。他们之间主要是合伙关系,受工商局管理。
这个无所谓好不好,只有合适与不合适的问题,各有各的特性,一般来说,选择阳光私募更好。
6. 阳光私募基金和一般私募有什么区别
1、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简单明了点说,阳光私募基金是与公募基金相对应的,运作透明化、规范化的私募基金。
2、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
3、认购阳光私募基金,一般至少在100万元以上,多则达到三四百万元。对于个别上亿元的巨额资金,投资顾问公司则推出大客户专项管理服务。一般情况,阳光私募基金认购费用为认购信托计划金额的1%。
阳光私募基金一般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成立之后的6个月内,不能赎回,6个月之后赎回需缴纳手续费,12个月之后赎回不用缴纳手续费。封闭期满,一般会在每个月公布一次净值并开放申赎。
阳光私募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定期公开披露净值,具有合法性,规范性。
7. 阳光基金与私募基金的区别
案
阳光私募和一般私募的区别:
1、二者都可以投资于交易所和银行间证券产品,包括股票、债券和基金等,也可能包括权证。目前阳光私募绝大多数为非结构性产品。专户“一对多”也可发行结构性产品、QDII
等。
2、阳光私募实际管理人是私募管理公司,一般最低认购金额为100万元,不超过50人,机构认购者不限人数。成立要求一般是3000万元;专户
“一对多”业务实际管理人是公募基金公司中的专户投研团队。认购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数不超过200人。成立要求是5000万元以上。
3、信息披露方面,阳光私募每月一次披露净值,也有每周公布的。2009年2月银监会曾下文要求每周披露一次。部分私募每季、每月或以更高频率公布操作报告。一般每月开放申赎,部分每周开放;“一对多”要求每月一次向投资人公布净值,要求在资产管理合同中约定向投资人报告相关信息的时间和方式,保证投资人能够充分了解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情况,最多一年开放一次申赎。
4、投资限制。阳光私募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一般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2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20%(不同信托公司会有所不同)。专户“一对多”组合投资单个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同一资产管理人管理的全部特定客户委托财产(包括单一客户和多客户特定资产管理业务)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5、业绩报酬。阳光私募可以提取20%的业绩提成(盈利或计划终止时提取),不能承诺最低收益或预期收益;专户“一对多”管理人的业绩报酬不能高于20%的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