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经济法中的联合抵制是什么意思
联合抵制是商业竞争的手段,是一种团体性断绝商业往来的行为。联合抵制被限定为两个以上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或其组成的行业协会,通过协议、决定或联合一致行为,集体拒绝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或其他商业往来的行为。联合抵制的特殊之处在于,抵制者减损交易机会的行为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因此,联合抵制只有在一定的市场基础下才能产生。联合抵制的成立是对行为进行违法性判断的前提。在界定了联合抵制的基本概念之后,本文在接下来的第二章中讨论联合抵制的两大构成要件问题。在主体要件中,本文研究了抵制者和第三方所具有的不同法律地位和利益;在行为要件中,本文认为抵制者之间不但需要存在意思联络,还应该实施了抵制行为。联合抵制中的核心问题是违法性判断问题。抵制者若为了追求自身的竞争优势而以联合抵制为手段,排挤、打击竞争对手或其他经营者时,将可能对市场竞争秩序构成危害,反垄断法应当对联合抵制加以管制。但联合抵制亦能对市场竞争产生促进作用,因此,反垄断法需要仔细衡量并选择合适的违法性判断的方法和标准。
规制联合抵制的立法模式主要分为两种:其一是以美、日为代表的、以行为违法性认定为标准的立法模式。立法者承认联合抵制具有合理性,一般根据抵制者市场力量、目的和行为效果等因素确定行为是否违法。另一种是以欧盟竞争法为代表的、以行为违法性阻却为标准的立法模式。在这种立法模式中,联合抵制受到普遍禁止,但不具有排除竞争属性的联合抵制和一些对竞争限制较少、限制程度较弱的联合抵制将得以除外适用或者豁免。总之,不管是何种立法模式,对于联合抵制的分析都采用了合理化的分析标准,因此,合理化分析标准中共性的因素如行为目的、抵制者市场力量、行为对竞争的影响等方面可作为我国立法的借鉴。
法律的构建应当扎根于当地的经济条件和文化基础。由于各国社会发展程度、经济基础和竞争文化的不同,对联合抵制予以规制的方式和程度应有所不同,在参考外国立法例构建我国联合抵制的法律规制制度时,亦应有所取舍和变化。从现实状况来看,我国联合抵制中存在行业协会力量庞大、商业零售领域抵制行为比较固定、自然垄断行业抵制现象严重,对外贸易中联合抵制行为比较常见等问题。有鉴于此,本文在最后一章中,结合中国的国情和联合抵制现状,针对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提出了完善联合抵制法律规制的意见和建议。
❷ 医药产品窜货的案例
这种事
厂家不愿意讲 破坏自己形象
代理商不愿意讲 丢面子
串货的更不愿意讲罗 没好处
商业秘密咯
你可以私下问我
❸ 医药行业经典案例有哪些
案例 某企业上市了一个复合维生素补充产品,而当时在这一市场上,竞争已非常充分,善存、施尔康等品牌产品占据着绝大多数市场份额。 于是,该企业首先寻找现存市场的空白点。经过调查研究,最终他们没有将目标市场定位于所有人群,而是选择少年儿童作为其目标使用人群,把希望孩子健康成长的父母们作为其目标购买人群,市场定位非常精准。 紧紧围绕自己的目标市场,该企业采取了一系列细节管理措施。在前期推广中,他们首先推出一套与产品同名的大型儿童益智竞技游戏节目,这个节目由浙江大学传播研究所策划,在全国各电视台播出,为该产品市场运作打响了第一枪。同时,其卡通篇广告在各电视台动画片等儿童节目时间播出,充分获得了孩子对产品的认知度。接下来,他们研究发现,在产品口味设计上,复合维生素产品的一个很大的不足是口味欠缺,特别是儿童类产品。针对这一情况,该企业推出含钙型和果味型两种口味的复合维生素补充产品——含钙型加入可可粉,具有小孩子喜欢的巧克力味,而果味型则有一点酸甜。与其他一些复合维生素产品相比,该企业产品迎合孩子的口味偏好,改变以往维生素作为药的口感,这极有利于提高儿童主动补充维生素的积极性。在包装上,针对儿童市场,他们采用孩子喜欢的卡通形象,而且颜色鲜艳,产品名称文字也采用活泼可爱的美术字。另外,他们还对该产品包装的开启方式做了特殊处理,可以防止小孩子自己开瓶服用,这样能保证家长存放方便和孩子服药安全。在终端陈列上,该企业利用自身的包装特点,做足文章:在一些大型超市的入口,他们设计出产品包装形状的脚印形地贴,引导消费者参观产品陈列柜台。在产品推广上,该企业设立咨询热线,收集整理消费者情况资料,定期编制和邮寄维生素知识小册子,设立维生素知识网站,组织专家进行营养知识讲座、义诊,并定期到相关人群聚集的场合进行促销活动。 采取这一系列措施后,该产品一上市,其销售额在前三个月便实现翻三番,且此后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良好势头。 。。。
❹ 请问谁有医药/医疗器械包装方面的推销案例介绍下
二线品种敢担风险才能借风下雨
核心提示:笔者接触过很多企业,见过很多老板,这些老板有的像战士,有的像儒士,但笔者更喜欢那些不怕困难的勇士,能在一言一行中表露出自己的信心。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聪明的经营者会考虑自己对风险的驾驭能力以及成败的代价,如果一点代价也承受不了,那就只能回家看孩子。
说起三精葡萄糖酸钙酸锌,谁都知道,这是哈药三精制药生产的产品。品牌产品当然好卖,铺天盖地的广告冲击,让每个观众都牢牢地记住了“蓝瓶的”。然而,一个企业不会只生产一个品种,也不可能所有的品种都花巨资上央视。大部分品种可以走捷径,借品牌品种的广告效应,拓展二线品种的销售,但这也需要业务员的辛勤劳动。
孙经理就遇到这种情况。2009年底,他带着三精制药的二线品种来到山西长治这个三省交汇的地区,和我们洽谈合作销售产品。刚开始,孙经理称:“按公司有关规定,二线品种也要现款拿货,因为三精制药是知名厂家,任何品种都得现款交易。”可我们认为,这些二线品种市场上都有,许多厂家都能生产,单我们公司目前就经营五六个之多,其中不乏知名厂家的品牌产品。再说,其价格也比普通厂家的产品高,疗效好坏不是说出来的,而是由回头客决定。最根本的原因是,我们以前没卖过这些产品,不确定客户和患者是否认同,因为每个地方都有不同的用药习惯。所以,我们不同意现款结算,只能实销实结或压批付款。
合作的基础是有的,可双方都要遵守公司规定。我们也明白,三精制药的这些二线品种包装新颖,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在三精的广告影响下,只要运作得当,是可以打开销路的。但现款提货,心里没底,毕竟没有卖过这些品种。
相持之下,我们建议孙经理自己掏钱让公司发货,发一两件,垫资也不多。而后,双方制定促销政策,共同开拓市场,挤占同类品种的市场份额。笔者来自南方,南方的业务员跑市场,一般都是自己拿钱开发市场,都有一种很强的投资风险意识。因为他们感到市场是自己的,只有把自己的钱投进去,才能一门心思地去开发、去拜访,尽快产生效益。笔者把这个道理讲给孙经理听,孙经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答应试试。
其实这是一种思路,只有自己投入了,增加了自己的风险,才会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去做,谁也不愿意让自己的资金打水漂。
很快,产品发过来了。双方都有利可图。我们立即召集全体业务员,按公司规定的分成比例落实任务和相关政策,在各自的区域和渠道积极向客户推荐产品,产品毛利高于其他同类品种。孙经理也带着他的销售团队,一头扎进了市区和各县城的终端客户,以“三精”的品牌为导向,宣传产品的优势和卖点,加以相关的促销政策,引导消费者认同产品。
半年后,这些二线品种在“三精”品牌品种的带动和影响下,配合业务员的辛勤劳动,逐步在各个药店和诊所站住了脚,发货量由刚开始的一两件增加到几十件。实践证明:只要品种好,有收益,舍得投资,敢于承担风险,就能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品牌厂家的二线品种也能走出一条“借风下雨”的发展之路。
点评
有信心,就有市场
这是一个营销管理案例,很平凡,也很简单,但有收获,有收获就是成功。
笔者接触过很多企业,见过很多老板,这些老板有的像战士,有的像儒士,但笔者更喜欢那些不怕困难的勇士,能在一言一行中表露出自己的信心。风险是不可避免的,聪明的经营者会考虑自己对风险的驾驭能力以及成败的代价,如果一点代价也承受不了,那就只能回家看孩子。蓝瓶也好,红瓶也罢,这不过是为产品重新寻找一个记忆点而已,这个记忆点能否成为行业标准、打出一片“蓝海”,要看自己的信心和决心,前怕狼后怕虎的结果只能是被虎狼吞食、死无葬身之地。在当今的市场环境下,没有信心就没有魄力,没有魄力就没有魅力,没有魅力就没有动力,更没有行动力,也就不会有成功。
本案的做法不一定最好,但笔者愿意为他们的坚持鼓掌,因为这是一种信心,也是成功所必须具备的。模式需要创新,但是在没有创新之前,坚持是必须的,当然还需要结合自己的实际。
❺ 医药市场营销案例解答。。
预防咽喉炎
预防咽喉炎发作要适当控制用声。用声不当,用声过度,长期持续演讲和演唱对咽喉炎治疗不利。
❻ 为什么要联合抵制交易
你是讲垄断吗?
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双方达成一份垄断协议:联合起来一起拒卖90号汽油。因为90号汽油利润低,大伙就只能从他们那买贵的汽油,他们就赚了,达到了目的。
❼ 违反5、联合抵制交易 判定什么罪
联合抵制交易判定的罪行是?反商业规定和商业罪。
❽ 医药营销案例
据报道:玫瑰××膏是维药中的一个独家品种,去年我第一次见到这个产品的相关招商广告时眼前一亮:这个产品很有潜质。后来,我有幸走进了这家新疆公司在武汉的营销中心…… 2007年2月 越大众越没受众 该维药公司是武汉某家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较早,其中有一部分国有资本,公司管理体制较像国有企业,加之维药整体推广力度不够,对全国大小医药经销商来说,维药神秘而遥远。 玫瑰××膏是一个维药独家otc品种,出身和研发都不错,一直“养在深闺无人识”的主要原因是定位不清。玫瑰××膏的招商书据说是该公司花费10万元委托北京一家著名策划公司所做,然而这份策划案乍一看功能分类齐全,其实很大众化,而一旦大众化,则是产品推广的悲哀。 招商书对市场分析一章的第一句话就是:“天下有多少女人,就有多大的市场!”这种欲把天下女人一网打尽的语言可见策划方对实际的产品定位有多大的“硬伤”。此外,招商书中对产品绝对功效的描述和空洞的市场支持、保证金竟高于进货量、打样的报媒广告断章取义,标准字体不规范等种种不合理之处,使我不得不将这份招商书一票否决。 全国市场还没有展开,营销中心就根据招商书的相关销售政策在深圳建立了一个样板市场,对方看重玫瑰××膏的功效性,准备后续代理香港市场。事实上,该样板市场当时并没有完全铺开,仅在一个药店上柜。 重要的是该经销商没有药品销售经验,推广之初,经销商应营销中心要求制做了1000个展示货架,每个三四百元,然而做好后,却找不到免费投放的地方。原来深圳市场物价高,市场竞争激烈,药店上一个新品要求很高,即使上缴高价费用,产品若无动销,也照撤不误。加上终端包装费用更是惊人,人员工资照发无误。 由于营销中心对产品推广策略犹豫不决,原打算花几天时间归整出策略,结果花了月余,推广方案和报媒内容还是云里雾里,时间一拖再拖,所派遣的驻点人员呆在深圳大半个月后无功而返。 市场正处于十字路口。 其实市场并不需要这么多营销策划公司,尤其是那些号称全程策划的公司。策划公司全能化其实正是策划的短板,什么活儿都敢接,什么话都敢说,从务实到务虚,越来越追求其形而不求其意。 2007年3月了解愈多愈无知 玫瑰××膏采自新疆特有的小枝玫瑰,根据千年维药工艺精心炮制而成,主要成分是新鲜玫瑰花,有着浓郁的玫瑰香气、味甜,有健胃爽神、和血调经的功能,主治胃痛、便秘、心烦等。国家批复的主治范围很广,应当选取哪一点作为主要功效诉求点呢? 北京策划公司的定位是美容香体,这个点不错,可是立足点在哪儿?如何通过叙述将“美容香体”这一概念延伸出来?北京的策划案里没有写清,诉求突兀而粗略,似雾里看花,策划方、厂方与消费方都不明白,无法与报媒上的病理和功效说明承接。 必须重新定位!营销中心老总的意思也是如此。玫瑰××膏在色香味和功效方面都是可圈可点的,选其一还是其二呢?产品的特性值得进一步挖掘,从表面来看,美容、香体都不足以支撑起产品的核心价值。香体的概念现在市场上炒得很多,如香体草、香熏枕、香体香皂,还有香包香水等,美容养颜的概念就更多了,产品包括药品、保健品、食品和护肤品等,一般美容院和会所都有此项服务,先入为主,玫瑰××膏再以这样的面目出现很难激发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记得西方一位哲学家说过:“了解得愈多愈无知,难以取舍。”我在苦苦思索,每一点的确定,都要大量支点来支撑,从病理到药理,这一道路必须要走得通,首先就得说服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