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基金 > 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黄金规则

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黄金规则

发布时间:2021-04-07 22:05:42

1. 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环境保护法律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具体包括:

1、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这一原则和国际环境组织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一致的。

“协调发展”着重从横向关系上,即制约发展的基本因素的相互关系上对发展提出要求,“可持续发展”则是从纵向历史发展过程,即当前需要与未来需要的关系上提出要求。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保证社会的持续发展,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构成危害。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这是针对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国内外环境管理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提出的。这一原则在各部环境法律中均有体现。

3、鼓励综合利用的原则。综合利用是指把物质生产过程和消费过程中排放的各种废弃物最大限度地利用起来,做到物尽其用,以便使整个社会生产和消费的排泄物,减少到最低限度,从而达到最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者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

(1)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黄金规则扩展阅读

中国环境保护事业自20世纪70年代起步,其历程可以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3-1993年):点源治理、制度建设

这一阶段,通过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开展重点地区污染治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

第二阶段(1994—2004年):流域整治、强化执法

这一阶段是强化执法、全面治理污染和保护生态的重要时期。在1992年开始正式编制全国环境保护年度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从“九五”时期正式开始编制国家环境保护五年规划,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

环境保护由单纯工业污染治理扩展到生活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核安全监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等各个重要领域,并逐步参与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中。

第三阶段(2005—至今):全防全控、优化增长

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确立了以人为本、环保为民的环保宗旨,成为指导我国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十一五”规划纲要针对我国资源环境压力不断加大的形势,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任务和具体措施。

2.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

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原则,是指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从而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二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保护好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经济发展了又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提供必要的条件。

(2)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确立这样的原则,是由环境污染与危害的特性决定的:环境污染一旦发生,一般在短期内难以消除,不少环境要素遭到破坏后,要恢复正常极为困难,有的甚至是不可恢复的,所以要以预防为主;

环境污染引起的某些疾病,潜伏期长,不易被发现,发病以后难以根治;环境受污染和破坏后,治理和恢复的代价很高;要将环境污染控制在最小的程度,光着眼于对新污染的“防”尚不够,还要对已有的污染与破坏采取综合性的措施进行积极治理。

(3)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很多环境污染问题,是由于缺乏整体规划、布局不合理造成的,布局一旦错了,铸成了事实,要想纠正就很不容易。现有还有一种现象,工业布局中搞地方保护,损人利己,如各地将污染工业安排在自己的下游或者主导风之外,只管自己的发展,不管别人、别的地区的死活(市交接边界、省边界),酿成跨地区污染纠纷,逃避监管,增加了处理难度。

《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关于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和综合平衡的规定、第十三条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关于自然保护区等的管理、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关于城市规划和城乡建设的规定等条款的内容,都体现了这一原则。

(4)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

《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2)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黄金规则扩展阅读:

《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国家环境保护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并公布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环境保护规划,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

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3. 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及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哪些

我国有哪些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

为了实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目标,贯彻执行上述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原则,环境资源法律法规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吸收各国的经验,规定了各种保护环境和资源的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是下述具有全局意义的基本制度。

(1)环境标准制度

环境标准制度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制度。因为要保护和管理环境就必须对环境质量、污染物的排放以及监测方法等作出统一的规定,环境标准就是为防治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人身健康,对需要统一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作出的量值规定。环境标准制度则是关于环境标准的分类、分级、制定和实施的规定。

根据1999年的《环境标准管理办法》,环境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标准。国家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等五类。地方环境标准只有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国家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执行,地方标准在其颁布的地区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环境质量标准,是为保护自然环境、人体健康和社会财富,对环境中的有害物质和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规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控制标准),是为实现环境质量标准,结合技术经济条件和环境特点,对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或危害环境的其他因素作出的限制性规定。

在资源管理方面也有各种标准,如草原载畜量标准、渔业方面的可捕捞标准、各种用水节水标准等。

(2)环境监测和报告制度

环境监测是运用化学、物理学、生物学和医学等方法,对环境中污染物的性质、数量、影响范围及其后果等,进行调查和测定的活动。它是环境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对环境中各项要素进行经常性监测,掌握和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发展趋势;对各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监视性监测;为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准确、可靠的监测数据和资料。环境监测实行日报、月报、年报和定期编报环境质量报告的制度。国家和省级环保部门每年6月都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此外,在自然资源和生态保护方面也实行监测制度,如水资源监测,水土保持监测,湿地水禽监测,草原生产、生态监测等。

(3)环境资源规划制度

环境资源规划,是国家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一定时期内环境保护和资源合理利用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措施和手段所作的总体安排。环境资源规划制度是关于这种规划的编制、内容、执行等事项的法律规定。制定环境资源规划,将其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之中,并严格执行,是实现环境保护、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宏观管理措施,具有极重要的意义。环境保护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还发布了《环境保护计划管理办法》。各项自然资源法律也对规划及其编制、审批和实施等作了规定。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法规定国家制定水资源战略规划,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按照流域、区域统一制定规划,等等。

(4)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是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具体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有污染的单位对环境保护负责的行政管理制度。责任者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首长、各有关部门领导和企业的法人代表。上级政府确定环境保护目标,通过与下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签订责任书,层层分解环境保护责任,明确各方职责、权利和义务,将环境保护任务落到实处。其法律依据是环境保护法关于地方各级政府对其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规定和产生污染的单位应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的规定。近年来在进一步强化这项制区,强调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加强考核和奖罚,并把环境质量的好坏作为政绩考核和干部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

另外,我国还实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考核的对象是城市政府,按照具体的指标,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状况进行考核,以加强城市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

(5)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这是一项为规划和建设提供决策依据,防止产生不良环境影响的预防性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初由《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规定。我国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引进了这项制度,后来的各项环境保护法律都规定了这项制度,2002年10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进一步发展了这项制度。根据该法规定,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二是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对法律规定的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编制的土地利用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关于工业依业、畜牧业、林业艄源、水利、交通、城建、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专项规划,分别按照法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环境影响很小的,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审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年),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6)“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这是我国独创的,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衔接的,预防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的重要制度。该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一切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这项制度的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6)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是指由排污者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其污染物的排放和防治情况,并接受监督管理的各种规则。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佣F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对申报登记的对象、内容、程序等作了具体规定。实行这一制度,是为了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有针对性地进行环境管理。

(7)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自然资源权属制度,是指关于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其他权益的法律规定。明确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权益,不仅是国家经济制度所必需,也是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根本保障。资源产权关系不清,往往引起纠纷,造成资源利用不当、浪费和破坏。

我国宪法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各项自然资源法根据宪法对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伊力规定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归纳起来是,大部分自然资源为国家所有,小部分为集体所有。

自然资源的使用权,是依法对自然资源占有、开发、利用的权利。各项自然资源法和民法都有规定,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取得对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同时应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取得使用权的方式有:授予或确定取得、开发利用取得、承包取得、转让取得。

由于自然资源繁多利用途广泛,除了上述使用权外,自然资源法还为人们提供许多其他权益,如林木采伐权、渔业捕捞权、狩猎权、取水权、探矿权等,被称做自然资源专项权益。

法律保护合法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使用权和专项权益,并规定了相应的权益争议处理制度。

(9)环境资源领域的许可制度

环境资源领域的许可制度,是指从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的活动,必须事先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该活动的一整套管理办法。实行这一制度,是为了控制环境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环境资源的不良影响。它是世界各国通用的有效制度。在我国,有关环境资源的许可制度大致分为两大类:一是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许可制度,如森林法规定的林木采伐许可制度,水法规定的取水许可制度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狩猎、驯养繁殖、特许猎捕许可制度等;二是有关防治环境污染的许可制度,如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的海洋倾废许可制度,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的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许可制度等。

关于对企事业单位排污实行许可制度.虽然有些法规在20世纪80年代末就作过规定,并在有关地区进行试行,但法律至今没有作出通行的规定。2000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划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对该区域的企事业单位核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根据这一规定,国家环保总局已在有关地区加紧试行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可以期望,在修订环境保护法时将会对该制度作出进一步规定,并普遍实行。

(10)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

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是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交纳一定的费用。这是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体现,是自然资源本身价值的要求。自然资源的价值是由其重要性、稀缺程度和资源勘探过程中付出的社会劳动确定的。随着人口剧增和经济迅速发展,资源日益短缺,资源的重要价值越来越凸显出来。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可以促进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而充分的利用。

我国自然资源法律大都明确规定了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如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国家实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水法规定对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矿产资源法规定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等等。资源有偿使用的方式主要有:

第一、征收资源税,如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开采矿产资源征收的资源税等;

第二、收取资源使用费和补偿费,如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海域使用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

排污收费制度,亦称征收排污费制度,是指国家向排污者依法征收一定费用的一整套办法。向环境排放污染物是对公共环境的一种利用,而且往往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应当缴纳一定的费用于以补偿。这是“污染者负担”原则的具体体现。征收排污费可以促进排污者加强环境管理,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防治污染,并为环境保护筹集部分资金。

我国197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规定了排污收费制度,1982年国务院颁布《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从此正式开始征收超标准排污费。1996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除重申征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规定只要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就应当缴纳排污费。2000年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就是违法,排放污染物就应当缴纳排污费。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国务院于2003年1月公布《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确立了新的排污收费制度。其突出之点是依照新的收费标准,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收费;向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标准的,另外加倍收费;产生环境噪声超过标准的,按照排放噪声的超标声级收费;排污费纳人财政预算,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全部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

另外,近年来国家正在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在城市范围内排放污水、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这也是“污染者负担”原则的体现。

(11)资源利用水的禁限和补救制度

资源利用中的禁限和补救制度,是指法律法规对利用资源的行为方式、对象、时间、范围、工具等所作的禁止和限制性规定及对造成的难以避免的损害或破坏予以补救的规定。这是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的重要措施,是各项自然资源法的重要内容。例如,在保护土地资源方面,法律规定:非农业建设,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占用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因控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负责复垦。其他资源法也都从各自的需要和特点出发规定了相应的禁限和补救制度。

(12)环填资源领域的法律责任制度

环境资源领域的法律责任,是指违反环境资源法或污染危害环境而依法应承担的否定性法律后果。它是由环境资源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法律规范构成的综合性制度。依照这项制度,违反环境资源法的行政违法行为应承担行政责任,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严重污染和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其具体规定,特别是关于环境污染民事责任的规定,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

4. 在保护环境资源方面,你会怎么做(要求五条以上)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答案:

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为什么环境不美了,你看马路上的塑料袋漫天飞舞,汽车排出的黑黑的尾气,就这两个问题如果能解决的话,我想环境会好很多,如果能从我们自身做起的话,不用塑料袋,出门做公交,天会很蓝,空气会很清新,还有国家在建房方面限制一下也会很好的,多种一些树木,也会减少好多自然灾害的。
1. 随时携带手帕,多卫生 随时携带手帕,减少使用面纸,卫生又环保。

2. 尽量搭乘公交车,吸清净 多走路、骑脚踏车有益人体健康,每辆车少开1公里,可避免0.61公斤的废气产生。

3. 着穿轻便出门,多凉爽 上班服装以轻便、节能为主,预估每年可达到3千公吨以上减碳效益。

4. 使用替代能源,少石油 多尽量使用替代能源,例如太阳能、风能与天然气等,帮助地球增加永续能源!

5. 停车惰转熄火,少废气 每部车一年节省油耗约1.25公升,减少2.7公斤CO2排放。

6.自备水壶水杯,少开销 一个瓶子重复使用20次,可节省1/3~1/4的CO2排出量。

7.爱用再生产品,少污染再生纸浆的的制作过程,可减少砍树与消耗较少的能源,减少约75%的空气污染、35%的水污染及减少大量的固体废弃物,每回收一吨纸将可减少242公斤的CO2。

8.使用省电灯泡,多能源 换上省电灯泡,每年可减少146公斤的CO2产生。

9.纸钱来作伙烧,多诚心 使用足百(大面额纸钱)可减少160公克空气污染物。

10.多开窗少用电,好风气 少搭一层电梯,减少0.218公斤的CO2;少开一小时的冷气,减少0.621公斤的CO2。

11.环保筷随时带,挟满意 随身携带环保筷,每减少1万双一次性筷,少砍掉0.32棵树,减少3.7公斤的CO2。

12.垃圾资源回收,换黄金 定时整理回收家里的废弃物,每年可减少2,333公斤的CO2产生。

13.随手关闭电源,多环保 随手将使用完毕的电器用品电源关上,每年可减少约972公斤的CO2产生。

14.定期汽车保养,多安全随时保持轮胎正常胎压,可提升汽油使用效能多行驶3%公里,每节省3.785公升汽油,可减少19.5公斤的CO2产生。

15.节约用水,多省钱 请改用省水莲蓬头,每年可减少340公斤的CO2产生。

16.不买过度包装礼品,少浪费 每人每户若能减少10%的垃圾量,每年可减少1,166公斤的CO2产生。

17.28℃以下不开冷气,多省电冬天时,请自动将恒温器向下设2度,夏天时请往上调2度,每年可避免约1,944公斤的CO2产生。

18.种一棵树,少CO2 一棵树一生可吸收约1吨的CO2。

19. 吃多少、点多少 吃剩下的食物约占厨余的30%,养成良好的习惯,吃多少、点多少,可减少厨余量。

20.减少车内重量,多省油 若减少10公斤的杂物重量,一年可减少2.5公升的汽油。
希望对你有帮助!
如果您觉得满意,请采纳,谢谢!

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及国际上有关国家的环境基本法的内容,我国《环境资源基本法》的体系应包括:1、立法宗旨:可持续发展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环境与资源法的保护范围。包括环境要素、资源要素、生态要素、地区要素中的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自然和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农村的环境和自然生态的保护;3、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原则;资源开发和环境综合治理相结合原则;开发者保护、污染者治理、获利者付费原则;群众参与原则等;4、环境资源保护的基本制度。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环境保护许可制度、环境标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举报、监督制度、环境保护奖励与处罚制度等5、自然资源开发者开发自然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权利和义务。环境污染者治理污染的义务;6、环境资源保护的管理体制。包括中央和地方环境资源管理机构的设置,环境资源管理的权限划分,环境资源管理机构的权责,环境资源管理的监督;6、生态保护的特别规定;7、环境资源主体对环境资源保护的权利和义务。8、涉外环境资源保护的特别规定。包括参加国际环境资源保护的公约、条约和协定、与国际上环境资源保护国家和组织的合作,组织和参与国际环境资源保护活动和交流;9、违反环境资源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等。

6.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哪些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用哪些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环境资源的保护法对于环境的保护和社会使用都起到了重大的作用。

7.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哪些

环境与 资源保护法,是 环境法和 自然资源法的统称。“环境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自然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过程中发生的各种 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主要法律法规有: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农业法、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水 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陆 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阅读全文

与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黄金规则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平安车险佣金高的日子 浏览:547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云赛 浏览:507
初入职场理财是期货好还是基金定投好 浏览:715
间接融资邻域中的金融中介有一 浏览:375
南天信息股东大会 浏览:489
期货微盘是什么意思 浏览:404
上海鼎策融资租赁招聘 浏览:397
购买外汇资金用途怎么写 浏览:129
2019年2月8日日币汇率 浏览:411
筹码峰能看出庄家持仓量 浏览:581
阿里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浏览:943
理财产品封闭与开放式的区别 浏览:973
正规的现货交易所 浏览:575
民生银行最新理财产品2019 浏览:725
含蓝字股票 浏览:23
万科金融公司 浏览:946
财政部出口佣金 浏览:262
西安重钢价格 浏览:186
抖音京东佣金如何设 浏览:556
宏电科技股票 浏览: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