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黄金第一案中为什么低于黄金价格可以买入
工商银行内部制定的关于纸黄金交易规则有漏洞。而这个投资者恰好发现的这个交易漏洞,于是便利用这个交易漏洞赚取了2千万的利润。这样银行就感觉冤枉死了。打死也不承认啊。投资者感觉自己更冤枉,我是通过你的交易规则进行交易的,凭什么不给我应得的利润。于是双方对致公堂,请求法院处理。
B. 黄金现在不能交易了吗
国内经融市场由于银行纸黄金的垄断,所以经常弄个整顿把竞争对手吓跑。而纸黄金却手续费高,不能24小时交易,隔夜收取费用高。等各种限制。根本不是理想的金融产品。
比如去年的金融整顿。明眼人都知道是纸黄金故意对竞争对手的打压,导致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
今年的纸黄金 第一案 足以说明。银行只希望投资者亏钱 自己赚钱。因为投资者亏钱就是银行赚钱。投资者赚钱就是银行亏钱。
所以最终还是做外汇黄金好。至少比国内的稳定的多。不是我想崇洋媚外。知识在中国什么都不如人意。美国的股票政府想尽办法要股民赚钱。而国内却想尽办法在股民身上套钱。
而美国英国黄金交易24小时交易。在国内偏偏搞个白天交易。晚上停盘,而且只允许单向交易。后来迫于压力搞成了双向交易。别人强大了 还要打压别人。
我这交易的6年多对国内的真不报希望了。
我举个例子。美国为了不让庄家操控市场。禁止挂单交易。也就是说 只允许手动进手动出。这样就出场收据不会掌握在庄家手中。从而让大户不能扫止损。这个其实是对交易者的一种保护
而国内呢。弄个单向交易。这样保护了庄家更好的捞钱。
我写了很多文章,去空间看下。确实对这个市场感悟挺多的。
C. 宋荣贵的相关事件
山东省高院日前对被称为“中国黄金第一案”的宋荣贵诉银行案作出终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宋荣贵126笔“纸黄金”交易。
2006年5月30日,宋荣贵在工商银行开立个人黄金买卖账户。6月29日,宋荣贵以低于市场黄金价格交易成功。7月8日,宋荣贵买进卖出共交易126笔获利2100多万。7月12日,工行通知宋荣贵去核对账户。7月13日,银行扣留宋荣贵,宋荣贵被迫挂失银行卡。8月3日,宋荣贵收到通知书,巨额收益被划走。2007年4月17日,宋荣贵把工行告上法庭,之后被银行反诉。2008年4月11日,“中国黄金第一案”一审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2010年9月,济南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银行撤销126笔交易的诉讼请求。日前,山东省高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本案中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之一,就是银行在“纸黄金”交易过程中的地位是中介平台还是参与买卖的当事人。法院最终认为,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是银行和宋荣贵双方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银行并非中介而是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荣贵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银行作为合同当事人有权行使撤销权。
案件的另一焦点是,宋荣贵在短短十天赚了2100多万元到底是合法交易还是不当得利。法官审理发现,宋荣贵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违反了交易规则。实际上,银行交易系统应当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没有作出正确判定,造成宋荣贵的交易没有被系统发现,宋荣贵正是钻了系统的空。

D.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宣判结果是什么
E. 中国黄金第一案的案件审理
二审主审此案的济南中院民二庭褚飞法官称,如银行拿不出关于开展该业务合法性的证据,这项业务就会被认定为非法业务,其与被告宋某签订的合同也就属于无效合同。最终,法官多次前往北京去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确定银行开展的“纸黄金”业务的合法性。
通过对所有交易记录进行调查分析,褚飞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宋某每一笔“纸黄金”交易,都只有两个当事人,即银行和宋某本人,双方之间是直接发生的交易,没有通过第三方协助完成。这个细节让褚飞判定,银行是这126笔“纸黄金”交易的当事一方,银行与宋某之间的“纸黄金”交易合同属于买卖合同。
就在案件审理陷入僵局时,褚飞法官发现了一个重要的细节。被告宋某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期间,是以一种叫“止损委托”的方式进行的65笔买入交易,设定的委托买入价均低于当时的银行报价。
在审理中褚飞发现,按银行“纸黄金”交易的规则,客户以止损委托方式,设定低于即时黄金报价买入黄金时,银行交易系统应作出拒绝接受交易的判断,但由于该系统存在漏洞,计算机没做出正确判定。宋某进行买入交易65次,每次都以低于即时黄金价格5到22元不等的价格买入黄金,之后立即以接近即时黄金报价的正常价格卖出,赚取其中的差价,反复进行操作,最终获利2100余万元。“找到漏洞后,进行这么多次连续、重复的操作,充分说明宋某是故意为之。”在褚飞看来,这些才是案件的关键所在。

F. 为什么工行黄金获利委托卖出不成功
最高中间价,要比委托价高4毛钱(手续费)才能成交! ——里程纸黄金
G. 关于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6月到7月,嫌疑人利用中国工商银行提供的黄金买卖交易系统,通过电话委托的方式,买卖黄金超过2100千克,获利2100多万元。随后,账面上的巨资很快被开户银行以利用交易系统漏洞“不当得利”为由划走,双方因此对簿公堂。2012年6月,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被告上诉维持一审判决,撤销被告2006年进行的126笔交易。这是银行业第一起因为“纸黄金”系统漏洞引发的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巨大,被冠以“中国黄金第一案”。
2006年5月30日,宋某从外地携款2.7万出差到济南,看望大学同学刘某。因身份证已过期,宋某用同学刘伟的身份证,在济南某银行开设黄金买卖账户,采用电话银行方式做黄金买卖交易。
6月底,宋某要回外地,他在走之前进行电话委托。当时黄金价为每克160元左右,宋某输入了参考价145元。5天后,宋某从外地归来后发现,自己的委托成功了。于是,宋某开始输入远低于即时正常黄金价格的买入价格,并逐渐探底。截至7月8日,共操作买入交易65笔,卖出交易61笔,获利21930382.24元。两人用了仅十天的时间,从穷小子变成了千万富翁。
没过几天银行就找到了宋某及其同学,银行认为宋某等人的上述交易具有明显的恶意操作性质,随即将其交易获利款项划走,并请求法院撤销上述126笔黄金买卖交易。然而,宋某却认为自己根据银行提供的交易系统,按正常电话语音提示逐步操作,输入的交易命令也得到了系统认可,并不存在违规现象,合法有效。他要求银行归还其被划走的2100万余元交易所得。
H. 建行纸白银的价格毕竟都是建行内部的价格,为何和市场价格不一样,是否方便他们员工自己作弊。
纸黄金纸白银是银行推出双向交易的理财产品
银行为做市商,客户所有的买卖单都是跟银行直接对赌
这个价格不敢偏离市场太多,大趋势都必须跟着国际市场走
要是银行有内部价格的话,那就是漏洞吧。。国内就有人利用漏洞赚钱被抓了。
中国黄金第一案 就是这样的。
跟炒股的区别就是,纸黄金纸白银是跟随国际现货市场价格而波动的,没存在任何庄家控盘,双向交易可以买多卖空。交易时间为24小时。
股票交易时间为4小时,有涨跌停板的撮合交易制度,存在大量庄家控盘绞杀散户的血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