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正确看待与对待期货场外市场
发展场外市场的必要性
首先,期货场内市场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不匹配。近年来,随着期货产品体系的丰富和完善,我国期货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但与发达成熟市场相比,我国期货市场发展仍相对滞后。例如产业客户参与期货市场的面不广,众多企业还没有利用期货市场进行风险管理,这主要是因为衍生品市场与企业需求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在当前场内市场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求并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下,规范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将利于市场价格指引体系及价格避险体系的完备。
第二,有利于提高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场外市场的蓬勃发展,通常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市场对风险管理工具的需求急剧增长,场内衍生品不能完全满足企业需求;二是场外交易具有较为宽松的法律监管环境,交易方式灵活,成本低。目前我国期货品种并不完善,市场主体参与程度不充分,而失衡的投资者结构也制约着市场功能充分发挥。发展场外衍生品市场,可拓展金融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深度,更好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第三,场外市场空白被不法机构占领,部分地区的地方交易平台缺失有效监管,对整体市场产生负面影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部分地方交易平台与市场 三公 原则相背驰,沦为投机聚集地,既不利于实现价格引导与风险管理,也对我国整体市场的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第四,金融市场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解决期货市场 小行业、大市场 的困局。近年来,我国期货市场成交规模不断创出新高,而同期全国期货公司净利润总额并未有效增长,甚至不涨反跌。期货公司创新业务陆续开闸,但业务结构依然单一。OTC市场是对衍生品市场体系的补充和完善,与国内现有的期货、证券市场可以形成良好的互动和配合。加快发展多层次期货市场,将利于解决期货市场 小行业、大市场 的困局。
第五,建设阳光化的场外市场,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我国衍生品市场,存在 管制严格,但监管仍有不足 的情况,建设阳光化的场外市场可与期货交易所市场形成互补。
如何发展多层次的期货市场
根据产品形态,金融衍生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掉期、期权等类型。这些衍生品根据交易场所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场内市场(交易所市场,ETD)和场外市场(柜台交易市场,OTC)。
场外市场可选择的市场组织形式,主要有四种:
一是交易所下设。对于某些场外衍生品的组织形式,可借鉴股票市场主板和中小板、创业板的做法,在现有交易所下设立板块,运行独立、代码独立、监察独立。
⑵ 请教期货的所有规则
您好!可以用一个顺口溜总结期货市场交易原理如下,看看你都能看懂吗?期货是条狗,跟着现货走;有时跑到前,有时跑到后。小狗跑到前,才拉主人走;小狗落在后,主人拖着走。基差是狗链,走强就回收;仓单是基准,最终价格有。物品就是钱,合约现金流;多头要平仓,进场卖出筹,空头要平仓,入场买进筹;涨跌自主看,多空都自由。什么是期货我们从不同角度了解了期货,知道期货是杠杆交易,可以灵活地当天买入当天卖出,既可以做多,也可以做空,在无牛熊的期货市场,机会与风险并存。那么究竟什么是期货呢?
⑶ 什么是期货!要怎样做期货
期货(Futures)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交易原理:
买进一定敲定价格的看涨期权,在支付一笔很少权利金后,便可享有买入相关期货的权利。一旦价格果真上涨,便履行看涨期权,以低价获得期货多头,然后按上涨的价格水平高价卖出相关期货合约,获得差价利润,在弥补支付的权利金后还有盈利。
如果价格不但没有上涨,反而下跌,则可放弃或低价让看涨期权,其最大损失为权利金。看涨期权的买方之所以买入看涨期权,是因为通过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的分析,认定相关期货市场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可能性很大,所以,他买入看涨期权,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一旦市场价格果真大幅度上涨,那么,他将会因低价买进期货而获取较大的利润,大于他买入期权所付的权利金数额,最终获利,他也可以在市场以更高的权利金价格卖出该期权合约,从而对冲获利。
如果看涨期权买方对相关期货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判断不准确,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只有小幅度上涨,买方可履约或对冲,获取一点利润,弥补权利金支出的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市场价格下跌,买方则不履约,其最大损失是支付的权利金数额。
⑷ 1.中国现在除了期货市场外 还有什么可交易的金融衍生品 2.中国场外交易有么,具体有什么产品
现在中国出了期货市场以外,还有远期啊,权证啊。中国有场外交易市场
⑸ 期货法应包括哪些内容
有以下内容
1、关于《期货法》调整范围
调整范围应当是商品期货(期权)、金融期货(期权)的场内交易,同时应将特定的场外交易纳入调整范围,并明确禁止变相期货交易。
2、关于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是依照其自律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的市场组织者。同时,在交易、结算合一的体制下,也是交易的中央对手方。期货交易所相关制度中应明确交易所的性质与定位,规范期货交易所的职能,明确会员制与公司制交易所的组织机构与治理架构。
3、关于期货市场中介及服务机构
《期货法》应当明确界定期货市场相关参与中介及服务机构的范围,明确其各自职责,确立其相互间的基本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期货法》应当重点就期货市场的核心中介机构,如期货公司、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等相关主体,制定相关的准入条件、业务监管要求,明确相关的禁止性规定,确立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规定相应的监管管理措施。
4、关于期货交易及结算基本规则
《期货法》应当明确期货交易基本法律关系的属性,明确界定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民事法律责任,规定相关的业务规则
关于期货结算制度,《期货法》应当明确规范会员全员结算与会员分级结算两大不同的结算制度安排,科学界定保证金的性质,落实期货行业的当日无负债风险控制制度,确定期货结算资金在清算前不得被查封、冻结或者执行的属性,确立期货结算机构清算交收行为优先于结算参与人破产行为的属性,确保清算的最终性。此外,《期货法》应当为成立统一的期货结算机构预留空间。
5、关于期货交易风险管理与控制
《期货法》应更加强调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和加强风险控制。期货立法要强化市场主体的风险控制责任,建立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强化保证金管理,维护投资者利益,切实控制和化解市场风险。
6、关于投资者权益保护
《期货法》应当明确规定期货经纪机构对投资者财产及权利保护的基本要求,确立防范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的具体制度。同时,《期货法》应当规定投资者保障基金制度,落实对破产期货经纪机构投资者债权的保护。
7、关于监督管理
《期货法》应当要坚持和维护期货市场集中统一管理的监管体制,化对期货监管机构的授权,确保期货监管机构能够及时、有力地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