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假如我司在30天内进行预收货款报告,但是90天了还是没有出货,那么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里面应该怎么弄
如果贵司就这一笔业务,那没办法了,如果业务有很多的话,就好办了!
第一,现在是总量核查,不是明细核查!
第二,关注该笔预收业务的动向,到底是什么时候发货?是否可以反向退汇?
第三,该笔预收货款金额有多大?因为如果金额过大,是不好弄的!总量核查关注的是你的实际报关数和实际收汇数是否匹配!是允许二者之间有合理的差额的!
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的作用主要是如果你的报关数和收汇数超过合理差额,然后外汇管理局会看货物贸易监测系统是否有相关的预收或延付的记录来抵消差额!只要是平衡了就OK!
你的实际情况并不可怕,简单的一个办法————偷梁换柱!
预收货款的核销报告,可以找一笔不相干的金额差不多的货到的业务来顶替,然后在把这笔货到业务做成预收,就可以抵消上一笔预收,只是额度转移一下,报告的时间却退后了90天,只要贵司业务正常运转是不会有太大问题!
希望对你有帮助!
2. 外汇局监测系统的预收报告30天内没报,发现后马上去外汇局补报,会不会被开现场核查通知并降信誉等级啊
一般不会的,需要提供的资料,在填写的书面情况说明中报告内容及其实际需要申报但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在监测系统中申报的预收款数据(包括预收时间,金额,预计出口时间等)报告上需要法人签字,还有合同,报关单,提单也要带上!
3. 在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中,关于预收货款报告的问题
必须在收款之日起30天内做调整,超过30天做不了,要到外管局去的,具体提供什么资料你打电话问一下外管局。
4. 预收货款,外汇收汇时未申报预收货款,现在已经超过180天,合同取消需要退汇,怎么操作
贸易信贷报告:预收预付、延收延付报告
A类企业需报告条件
B类企业需报告条件
C类企业需报告条件
报告要求
预收预付
>30天
任何预收预付
任何预收预付
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监测系统报告预收预付金额及出口和进口时间;超时限到外汇局现场报告;
延收延付
>90天
>30天(不能办理>90天业务,列入B类6个月好转后可凭登记表办理)
>30天(不能办理>90天业务)
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监测系统报告收付汇日期,超时限外汇局现场报告;
5. 我有一笔预收货款超期30天,系统提示需要去外汇局现场报告,现在外汇局要我写整改报告,都不知道怎么写
您是外汇核销改革试点地区的企业吗,是款到30天没有做报告吗,如果是这样那需要向外管局说明情况第一次外管应不会对你企业进行处罚,第二次如再有为及时进行业务报告行为可能会被外管处罚,有问题可联系通商汇客服010-89426800*6910
6. 外汇没有申报,银行收到后结汇了,如何补申报
预收帐款或预付帐款,超过三十天就要在外汇管理平台上申报,否则就会影响你办理结汇。而且还可以被从A类户降到B类或是C类户,以后在办理结汇时要每笔都跑到外汇局去填表,很麻烦。所以尽量要照规定办理。
作用
促进国际间的经济、贸易的发展。
调剂国际间资金余缺。
是一个国家国际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清偿国际债务的主要支付手段。
普遍分类
按受限程度: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帐外汇
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
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
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按来源用途: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
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
7. 报关单过期还没付出 有预付款忘记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做预付货款报告
只是一单未操作不会被降为B类,外汇局不是一年一查,经常定期排查和抽查数据异常的企业
你这一单的情况:
预付如没有超过30天就进口了,可以不进行报告。如超过30天本身应去外汇局进行现场报告,但如果已经进口超过2个月了,可以算了,因为这个造成的数据影响已经被进口平衡了。
而进口超过90天还未付款,你就该尽快去外汇局做延期付汇报告,这个如果不进行报告时间较长而且金额比较大,是可能产生数据不平衡的影响,核查到你们企业,没有合理解释有可能会降级B类企业的
8. 国家外汇管理局,预收款打的报告日期是七月,忘记调整报告啦,现在发货日期是九月
跟外汇局沟通看是否需要做个延期或修改
9. 如何在外汇管理局新增预收货款报告
预收货款
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10. 请问收到预收货款后没有在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操作会是什么结果相关报关单已在外汇局核销
报关单既已核销,说明该笔货物已出口、且已经在银行结汇,银行出具了核销专用联。你没在外管局网上服务平台上操作,就没有预收项下可收汇额供你结汇,说明你结汇时用的是一般贸易项下的额度。我没分析错吧。
目前,外管的规定是在预收收到货款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登记。其实外管局出台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政策后马上遭遇国际金融危机,此项政策的出台倍受争议。外管的压力也大,目前对没办理预收登记没有相应的处罚措施,况且,外管不可能对出口货款逐笔去核实是否是预收,系统没有这个功能,业务量太大。所以,你尽可以放心,不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建议后面有预收的话还是按要求登记为好,免得担惊受怕的,毕竟不登记是违规的,登记一下也不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