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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所的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1-07-21 01:23:46

『壹』 外汇管制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一: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在出口外汇管制中,最严格的规定是出口商必须把全部外汇收入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出口商在申请出口许可证时,要填明出口商品的价格、数量、结算货币、支付方式和支付期限,并交验信用证。

二:对进口外汇的管制

对进口外汇的管制通常表现为进口商只有得到管汇当局的批准,才能在指定银行购买一定数量的外汇。管汇当局根据进口许可证决定是否批准进口商的买汇申请。有些国家将进口批汇手续与进口许可证的颁发同时办理。

三: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非贸易外汇涉及除贸易收支与资本输出入以外的各种外汇收支。对非贸易外汇收入的管制类似于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即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把全部或部分外汇收支按官方汇率结售给指定银行。

为了鼓励人们获取非贸易外汇收入,各国政府可能实行一些其他措施,如实行外汇留成制度,允许居民将个人劳务收入和携入款项在外汇指定银行开设外汇账户,并免征利息所得税。

四:对资本输入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采取限制资本输入的措施通常是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和稳定汇率,避免资本流入造成国际储备过多和通货膨胀。它们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对银行吸收非居民存款规定较高的存款准备金;对非居民存款不付利息或倒数利息;限制非居民购买该国有价证券等。

五:对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发达国家一般采取鼓励资本输出的政策,但是它们在特定时期,如面临国际收支严重逆差之时,也采取一些限制资本输出的政策,其中主要措施包括:规定银行对外贷款的最高额度;限制企业对外投资的国别和部门;对居民境外投资征收利息平衡税等。

六:对黄金、现钞输出入的管制

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一般禁止个人和企业携带、托带或邮寄黄金、白金或白银出境,或限制其出境的数量。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入,实行外汇管制的国家往往实行登记制度,规定输入的限额并要求用于指定用途。

对于该国现钞的输出则由外汇管制机构进行审批,规定相应的限额。不允许货币自由兑换的国家禁止该国现钞输出。

七:复汇率制

对外汇进行价格管制必然形成事实上的各种各样的复汇率制。复汇率制指一国规章制度和政府行为导致该国货币与其他国家的货币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汇率。

(1)外汇交易所的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按受限程度: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帐外汇。

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

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

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

按来源用途: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

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

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

金融外汇与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不同,是属于一种金融资产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既非来源于有形贸易或无形贸易,也非用于有形贸易,而是为了各种货币头寸的管理和摆布。

按市场走势:分为硬外汇和软外汇,或叫强势货币和弱势货币。

『贰』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维护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会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和清算系统。
第三条按本规则办理的外汇交易限于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即期买卖。
第四条交易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方式取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运行方法。
第五条会员的交易行为除遵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外,依本规则办理。
第六条本规则所称会员指经本中心核定,准许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
第七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向本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后,可成尉中心会员中央银行作尉中心会员参加市场交易。本中心会员应按规定缴纳席位费。
第八条会员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九条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两类。自营会员均可兼营代理业务,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从事自营业务。
第十条自营业务指会员为其自身外汇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从事的外汇交易。
第十一条会员应指派经本中心认可的交易员代表其从事交易活动,并对其在交易市场内的交易行为负责。会员指派或更换的交易员应经本中心培训并获由本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书。交易员应对其交易代码保密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交易市场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内法定节假日不开市。涉及交易币种的国家或地区节假日时,则该交易币种只进行交易,交割日顺延至下一营业日。
第十三条本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交易市场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偶发事故,本中心可以宣布全部或部分暂停交易。上述因素消除后,本中心应立即恢复交易。
第十五条当交易市场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运行应急方案》处理。
第十六条本中心交易方式有:1现场交易:交易员进入本中心固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2远程交易:经本中心批准,交易员在会员自行选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交易员应该遵守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违反规定的交易员,依其情节不同,本中心有权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直至取消其交易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八条交易市场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
第十九条交易员报价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然后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第二十条当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相同时,报价即为成交价;当买入报价高于卖出报价时,成交价为买入报价与卖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第二十一条报价尚未成交前,交易员有权对其原报价进行变更或撤销。交易员变更报价后,其原报价的时间顺序自动撤销,依变更后报价时间排列。
第二十二条交易员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和价格浮动范围内进行报价。
第二十三条交易市场的外汇价格采用直接标价法,即每一单位外币等于若干元人民币,人民币以后保留四位小数。
第二十四条交易市场实行价格公开,公布当日交易开盘价、收盘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最新成交价等必要的市场信息。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第二十五条交易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会员进行的外汇交易通过本中心统一清算。
第二十六条用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割入帐。
第二十七条会员间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本中心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
第二十八条会员在办理清算手续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比例缴纳手续费。
第二十九条凡清算资金迟延到帐的,本中心有权提出警告、通报、直至暂停交易。同时要求清算资金到帐并缴足罚息。
第三十条交易市场实行清算基金制度。会员应根据本中心规定缴纳清算基金。
第三十一条清算基金由本中心实行专项管理,用于资金清算发生差额时的垫付和出现风险时的支付。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暂行。

『叁』 中国的外汇管理原则有哪些

我国外汇管理法的基本原则
(一)经常项目与资本项目区别管理
1.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是指取消对经常性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的所有汇兑限制,即只要是确属经常项目下的国际交易支付和转移,而不是用于资本转移目的,就可以对外支付,不得有数量限制。
2.在经常项目外汇活动中,银行仍需根据外汇管理制度的要求,通过核对交易单证进行真实性审核。
(二)对外汇资金流出、流进实施均衡监管
原则上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入可以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调回境内或者存放境外的条件、期限等,由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和外汇管理的需要作出规定。
(三)加强国际收支统计监测,建立国际收支应急保障制度
1.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要求有外汇经营活动的境内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外汇管理部门的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
2.凡是中国居民与非中国居民之间发生的一切经济交易,都应当向国家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申报。
3.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向外汇管理机关报送客户的外汇收支及账户变动情况。
(四)维护人民币主权货币地位
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1.保税监管区内与境内保税监管区域外之间货物贸易项下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2.区内机构之间的交易,可以以人民币计价结算,也可以以外币计价结算。
3.为满足境内机构和个人的合理需求,国家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保险合同以外币进行计价结算。

『肆』 外汇交易风险的管理方法主要有哪些

第一、仓位的控制,做单最忌惮的就是重仓干。毕竟市场是具有不确定性的,没有百分之一百的准确性,一旦方向错误,容易造成较大亏损;

第二、止盈止损的设置,不管任何时候都记得要把止盈止损值给设置好,把风险和盈利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第三、自我控制,有自己的一套交易系统,不轻易修改单子数据;

第四、在正规的交易平台上交易,资金安全才是风险把控的源头。

『伍』 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的外汇管理

第一条
为便利个人外汇收支,简化业务手续,规范外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与境外个人外汇业务,按照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个人外汇业务。按上述分类对个人外汇业务进行管理。
第三条
经常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原则管理,资本项目项下的个人外汇业务按照可兑换进程管理。
第四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按照本办法规定,对个人在境内及跨境外汇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
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有关外汇业务。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外汇收付、结售汇及开立外汇账户等业务,对个人提交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汇款机构及外币兑换机构(含代兑点)按照本办法规定为个人办理个人外汇业务。
第六条
银行应通过外汇局指定的管理信息系统办理个人购汇和结汇业务,真实、准确录入相关信息,并将办理个人业务的相关材料至少保存5年备查。
第七条
银行和个人在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时,应当遵守本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以分拆等方式逃避限额监管,也不得使用虚假商业单据或者凭证逃避真实性管理。
第八条
个人跨境收支,应当按照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有关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手续。
第九条
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目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资本项目项下按照第三章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条
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其贸易外汇资金的收支按照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凭有关单证办理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十二条
境内个人外汇汇出境外用于经常项目支出,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下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汇出在规定金额以上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办理。
第十三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取得的经常项目项下合法人民币收入,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在银行办理购汇及汇出。
第十四条
境外个人未使用的境外汇入外汇,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办理原路汇回。
第十五条
境外个人将原兑换未使用完的人民币兑回外币现钞时,小额兑换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或外币兑换机构办理;超过规定金额的,可以凭原兑换水单在银行办理。 第十六条
境内个人对外直接投资符合有关规定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汇出,并应当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
第十七条
境内个人购买B股,进行境外权益类、固定收益类以及国家批准的其他金融投资,应当按相关规定通过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十八条
境内个人向境内保险经营机构支付外汇人寿保险项下保险费,可以购汇或以自有外汇支付。
第十九条
境内个人在境外获得的合法资本项目收入经外汇局核准后可以结汇。
第二十条
境内个人对外捐赠和财产转移需购付汇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外汇局核准。
第二十一条
境内个人向境外提供贷款、借用外债、提供对外担保和直接参与境外商品期货和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到外汇局办理相应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
境外个人购买境内商品房,应当符合自用原则,其外汇资金的收支和汇兑应当符合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境外个人出售境内商品房所得人民币,经外汇局核准可以购汇汇出。
第二十三条
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境外个人不得购买境内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等金融产品。境外个人购买B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存款应纳入存款金融机构短期外债余额管理。
第二十五条
境外个人对境内机构提供贷款或担保,应当符合外债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合法财产对外转移,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个人外汇账户按主体类别区分为境内个人外汇账户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按账户性质区分为外汇结算账户、资本项目账户及外汇储蓄账户。
第二十八条
银行按照个人开户时提供的身份证件等证明材料确定账户主体类别,所开立的外汇账户应使用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记载一致的姓名。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外汇账户境内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个人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以开立外汇结算账户。
第三十条
境内个人从事外汇买卖等交易,应当通过依法取得相应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
第三十一条
境外个人在境内直接投资,经外汇局核准,可以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账户内资金经外汇局核准可以结汇。直接投资项目获得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后,境外个人可以将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内的外汇资金划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
第三十二条
个人可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储蓄账户的收支范围为非经营性外汇收付、本人或与其直系亲属之间同一主体类别的外汇储蓄账户间的资金划转。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开立的外汇储蓄联名账户按境内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进行管理。
第三十三条
个人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个人购汇提钞或从外汇储蓄账户中提钞,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出境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提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当地外汇局事前报备。
第三十五条
个人外币现钞存入外汇储蓄账户,单笔或当日累计在有关规定允许携带外币现钞入境免申报金额之下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单笔或当日累计存钞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携带外币现钞入境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金融机构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
第三十六条
银行应根据有关反洗钱规定对大额、可疑外汇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境内个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
(二)境外个人是指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外国公民(包括无国籍人)以及港澳台同胞。
(三)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外汇是指除贸易外汇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外汇。
第三十八条
个人旅行支票按照外币现钞有关规定办理;个人外币卡业务,按照外币卡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九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外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制定本办法相应的实施细则,确定年度总额、规定金额等。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以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附件所列外汇管理规定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完) 1.《关于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外币现钞存取款有关问题的通知》(〔97〕汇管函字第123号)
2.《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汇发〔1998〕11号)
3.《关于修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1999〕133号)
4.《关于修改〈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因私用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汇发〔1999〕305号)
5.《关于自费出境留学人员预交人民币保证金购付汇的通知》(汇发〔2000〕82号)
6.《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外汇存款汇出和外汇存款账户更名有关问题的批复》(汇发〔2000〕291号)
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对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付汇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1〕185号)
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下发〈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汇发〔2002〕68号)
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境内居民个人前往邻国边境地区旅游进行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汇发〔2002〕121号)
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购汇政策的通知》(汇发〔2003〕104号)
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在华留学人员办理退学换汇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62号)
12.《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停止报送〈居民、非居民个人大额(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钞存取款和境内居民个人外币划转情况登记表〉的通知》(汇综函〔2003〕14号)
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自费出国(境)留学购汇指导性限额的通知》(汇发〔2004〕111号)
1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居民个人外汇结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18号)
1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非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6号)
16.《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境内居民个人经常项目下因私购汇限额及简化相关手续的通知》(汇发〔2005〕60号)(完)

『陆』 外汇交易资金管理原则有哪些

建议你这样试试看:

  1. 外汇交易中把损失降低到最低是长期获利的根本保证。所以为了把投资损失降到最小,在外汇交易中,个人觉得做任何一次交易都应有一个止损的设置。
  2. 风险/获利的比例至少应该是1:2.在外汇交易中,一定要想清楚获利和损失的可能性。假设获利的空间是¥8000,而损失的空间只是¥4000,那么风险/获利比是1:2,则值得一试。

这样做的好处:爱死磕建议外汇交易者有一个交易杠杠,最大比例是500:1。意思是说1000美金就可以控制500,000美金。所以审慎的投资者通常会把每一次的最大损失控制在10%以内,则利润就会是稳定而长期的增长。投资就有风险,外汇交易也一样,所以当你的某次交易亏钱时,不要念念不忘那次的失利,应该吸取教训并专注下一次交易。

注意事项:成功的炒汇理财投资者是会很好的保护自己交易中所获的利润的,因为长期利润是你进行外汇交易的一个重要的目的,保护自己的利润,是为了让自己的交易获得稳定,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就是你在交易中要学会止损点。这样尽管你希望持有这个仓为更长时间,获得更多的利润,至少你的最小盈利获得了保证。

『柒』 中国法律有没有规定不允许在外国平台进行外汇交易

炒外汇是合法的。《刑法》明确炒外汇的行为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根据现行法律,我国并没有限制公民的个人的此种投资行为,就像近期在国内被禁止的虚拟代币发行融资,不禁止公民私人间进行点对点代币交易,也不禁止公民,投资海外的虚拟货币项目,

也不禁止公民在海外虚拟代币平台进行交易,同理,对于外汇,其也只是一种投资标的,国家并没有出台法律禁止公民个人的海外投资行为,但是由于国内国内还没有完全开放外汇保证金业务,国内并没有公司或机构自己组织公民进行外汇交易。

国内开设外汇投资平台,为海外外汇交易平台提供代理服务收取佣金,则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以提供海外外汇平台代理服务为例,

在司法实务中,司法机关往往会认定该类平台未依法取得行业监管部门的批准或者备案同意,擅自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 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属于典型的非法经营行为。

法律依据: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外汇指定银行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境内个人、境内机构可以保留外汇收入

取消了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入强制结汇的规定,也就是说,境内个人和境内机构经常项目项下外汇收入可以保留,积攒,这是合法外汇的重要来源。

二、交易平台的合法性

其次,交易平台的选择必须合法。一般来说,比较普遍的合法做法是,利用国外母行的网络在线平台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平台都是全球性适用的,一般,国外母行有些会由境内分行向银监会申请电子银行业务经营许可证,同时在国内放置服务器链接到国外平台,这是可以操作的。

三、区分外汇交易和人民币结售汇

外汇交易是外汇与外汇之间的交易,不会影响人民币收支平衡,不同于外汇与人民币之间的结售汇业务。我国没有任何法律法规限制外汇与外汇的交易,只要有“外汇兑换业务”的经营范围的银行都可以做。


四、关于单行刑法

首先,所有外汇犯罪是行政管理性的犯罪,违反行政管理法律是犯罪的前提,我国没有行政管理法律禁止外汇交易,因此不可能构成犯罪。其次,纵观该法,主要关注于骗汇等欺诈性外汇交易行为,诚实守信的外汇交易受到法律保护。

但是,必须注意,外汇交易应当在由外汇兑换业务资质的银行办理,外国银行的分行没有关系,母行也可以在中国办理。

五、外汇交易的实际需求

外汇交易除了投机套利外,有很多对冲汇率波动风险的功能,是无法剔除的重要金融交易工具,否定它的合法性没有任何意义,再说了,我拿美元换成欧元,关别人什么事,别拿人民币倒腾来倒腾去就行。

(7)外汇交易所的管理暂行办法扩展阅读

根据外汇交易规定:

外汇保证金交易的客户

1 ) 手头有一定数量外币资产的:例如手头有 10 万美元的外币存款,如果美元 / 欧元贬值 20% ,则您的资产相对于欧元也贬值了 20% 。

2 )手头有大量人民币资产的:由于人民币和美元挂钩,美元贬值相当于人民币也在贬值,,所以用一年存款利息来对手中的货币资产进行保值是很有必要的。

3 )有经常性对外业务的:用少量的钱预先购出所需的外币,从而避免汇率波动造成的被动面。

4 )有投资理财需求的:外汇保证金交易作为全球最佳的投资理财品种值得引起您极大的关注。

5 )做股票、期货亏损严重的:在外汇市场,几个月内从几千变几万的机会有的是,而在股票和期货市场翻番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依据外汇保证金交易的特点,可获得最高100倍的融资,这就给了大家用小资金获取高额利润回报的机会。

『捌』 中国目前的个人外汇交易有什么管制吗

中国大陆对外汇交易是允许的.但是中国政策一直是外汇管制.这里管制有多个层面管制

例如中国不允许大额外汇交易主要是担心外汇干扰中国经济发现.
对个人关注主要也是出于此目的
例如2014年中国支付阻击海外热钱流入中国.
每个公民外汇兑换交易额度最高是5万美金每年.

注意事项:
1.换一个角度,中国由允许个人外汇买卖,尤其是银行,几乎所有银行都有外汇黄金投资交易.所以中国个人外汇交易类似股票和期货,都是慢慢放开门槛的.
外汇比股票和期货的好处在于
随时买卖 随时平仓
2.保证金的交易模式。杠杆比例,可以以小博大。
3.双向交易模式,可以买涨也可以卖跌。
4.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进场机会多多所以我们选择投资理财最好是选择知名度比较高的品牌一些的平台和代理,去做投资的时候最好先看一些基础的外汇交易知识,看看视频,模拟模拟操作下.真正搞清楚了.再去投资和学习.现在国内投资外汇黄金没有几千万估计也最少几百万,慢慢等中国开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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