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外汇延期付款超90天的问题。
已经超过了90天的时间了,你们要写延期申请报告,说明延期付汇的原因,带上报告去外管局请求人工审核的,系统上不能直接申请了。
㈡ 你好。我想请教延期收款。出口日期是7月4日,超过90天收汇。现在到外汇局监测平台上做报告做不进了
1、延期收汇是指货物出口后,收汇核销期间超过90天的款项。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登记。 2、的2位讲的是核销期限,和延期收款是2个
㈢ 有谁知道进口报关单已经超过90天了,外汇管理局系统如何操作
在进口报关之后100天内,必须向外管局申请延期,否则将会移交特别处理部门,可能会面临处罚。
㈣ 您好,我们公司也是超过90天的延期付汇了,做现场报告都需要带什么去呢还有是先付汇还是先做报告谢啦
先做报告。
带合同原件,报关单复印件,延期付汇申请原件(貌似就这些),到外管局做报告。先跟外管局电话确认一下吧 6855 9881, 6855 9877
㈤ 去银行付一笔外汇,付完银行说因为报关单超过90天 ,需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登记请问怎么做
,在当地外汇局等登记名录后会给你管理员账号密码,你使用登陆后建立操作员,用操作员登陆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在预付货款项下报告
预付货款报告→预付货款报告新增→输入汇款单上得申报单号查找→新增根据要求输入→保存
报告只能你付款之日起30天内可以自己操作,超过30天你就得去外汇局报告了,自己操作不了
㈥ 公司有一笔外汇要超过90天延付报告的日期了,请问去外汇管理局现场办理延付报告需要带什么如何办理
外汇管理局执法的规则是:报备不处罚制度。所以,你这种情况最好还是办理比较好。需要提供具体日期的,但是具体日期可以是一个预估的日期而不是确切的实际日期,因为未来的事儿谁也没法确定是吧,日期可以稍微延后一些以便操作。到时候全部收货完成了,如果客户不介意你晚些付款的话,再依该日期付款即可,这个日期可以事先跟客户商量以及确定好。
㈦ 外汇管理局 90天 申报
外汇管理监测系统中申报:
企业30天以上(不含)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对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等信息。
企业90天以上(不含)的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企业应当在出口或进口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端向外汇局报告相应的预计收款或付款日期、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对应的报关单金额等信息。延期收款或延期付款未在30天内登记的,会造成不能及时收汇和付汇,如须收付汇,则必须到外管局作现场报告备案。
注:1、企业如若未在货物进出口或收付款业务实际发生之日起30天内通过监测系统企业商向外汇局报告的,或是发现错误未能在30天内修改删除的,应提交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报告备案:A、情况说明(说明未能及时通过监测系统企业商网上报告的原因、需报告的事项和具体内容);B、外汇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未按规定进行报告的,若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可按规定移交外汇检查部门或将其列为B类企业。所有资料都需备案留底好以备外管局核查,如若列为B类企业,企业将无法办理90天以上的延期收款和延期付款。
㈧ 有谁办理过出口货物超过90天未收款的延期报告
外汇延期呀 给外汇管理局写个情况说明就可以 你问问你们专管员怎么写吧
㈨ 外汇延期收款报告调整 超过时间不能调整吗
A类企业出口后90天内不能收款的,要在出口之日起30天内做延期收汇报告。
企业与客户签定货物出口合同若合同中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90天以上,企业应在合同签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登记,并于出口报关单海关签发日起的90天再加15个工作日间,办理债权登记。
企业若无出口合同或出口合同未约定收汇日期,或是出口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晚于出口日期不超过90天,则视下列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预计收汇日期将要超过出口日期90天,企业应在实际出口后办理合同登记,合同登记的时间为出口后90天再加上15个工作日,并于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债权登记。
(2)实际收汇期限超过90天的延期收款,企业应在实际出口90天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债权登记。
额度规定为:企业延期收汇额度=前12个月出口收汇额×基础比例-(已确认债权登记金额-银行注销金额)。
该基础比例由外汇局确定,一般不超过20%。若单笔登记金额不超过企业当前延期收汇额,系统将会对该笔债权进行自动确认。
对有连续性出口收汇历史纪录的企业,当延期收汇额不能满足需求时,可向外汇局申请调整基础比例,或申请人工确认延期收汇额。一般企业申请调增基础比例的时间距上次调增时间,应不低于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