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贸易外汇收支如何查企业是A类还是B类
贸易外汇收支从2012年8月1日外汇改革后,不管什么企业都是从A类开始的。
经外汇局登记列入“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是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资格的具体体现,企业名录由外汇局依法登记。企业办理名录登记,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外汇局审核材料无误后,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货物贸易监测系统网上开户及系统密码、用户名领用登记工作。
1、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依法不需要办理备案登记的可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等;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无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的名录登记
无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因行业或经营特殊性存在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客观需要的,应在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前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登记手续,需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核查科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名录登记办理注意事项:
1、外汇局按照下列原则审核企业提供的资料,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手续: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有关资质证书在有效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已按规定进行年审;
(2)企业注册地址为本外汇局管辖范围;
(3)资料完整且表面真实性;
(4)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2、8月1日起,来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的企业统一纳入“辅导期企业”管理
(1)外汇局为企业办理名录登记时,在监测系统中手工设置辅导期标识,辅导期结束后监测系统自动删除该标识。
(2)辅导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3)辅导期企业不纳入总量核查,外汇局对其实施专项监测。企业应当在辅导期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所在地外汇局现场书面报告辅导期内发生的货物进出口与贸易外汇收支的逐笔对应情况,辅导期企业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的,外汇局可将其列为B类企业。
总结:已结束辅导期的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就是A类企业,不按规定办理“货物贸易名录登记”的企业,始终不能结束辅导期的就B类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如何查企业是A类还是B类关键就在于该企业是否已结束辅导期。
B. 面对外汇风险格力采取了哪些防范措施
.收硬付软
硬货币是指货币汇率比较稳定,且有上升趋势的货币。软货币是汇率波动较大且有下降趋势的货币。在国际贸易中,如果是进口方企业的话一般会选择软货币以计价单位,而相反如果是出口商企业的话则会选择硬货币为交易货币。但是一味地收硬付软也并非一项很好的选择。因为在国际市场借入硬货币的利率比较低,借入软货币的利率比较高。因此当企业需要资金的时候,可以将软硬货币进行结合构成利率适当、风险适当的贷款组合。
2.利用各种衍生工具
在银行间的产品中,有很多衍生产品都可以帮助企业规避外汇所带来的风险。外汇衍生产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外汇衍生产品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我们在先前的文章中已经做了详细的介绍。
3.运用信贷方式转移风险
企业可以选择出口信贷、保理、福费廷等银行信贷融资产品来帮助自己管理外汇资产。通过这些信贷方法,一方面可以获得资金上的融通,另一方面还能冲销和转嫁外汇风险。
出口信贷可以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卖方信贷是由出口方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或进口方银行提供贷款。卖方信贷是由出口商的开户银行向出口商垫付货款,允许进口企业以后分期偿还。出口信贷从一种角度来看是通过银行产品将外汇风险转嫁给了银行。
此外保理和福费廷也是将外汇风险转嫁给了银行,企业通过这两项产品将应收的款项向银行进行贴现,提前取得货款,之后汇率再如何向不利方向变动也和企业无关。企业既获得了资金上的融通又转移了风险。
4.提前或延后结售汇
在进出口交易中,如果预测计价货币行将贬值,在进口方面,可推迟向国外购买设备或要求出口商同意其延期付款;而在出口方面,应尽早签订出口合同,或要求对方提前付款,以达到避免外汇风险的目的。
相反如果预测计价货币行将升值,在进口方面,投资者要尽量提前购买或预付货款,只要仓储费用和预付货款的利息不超过潜在的外汇风险,该策略都是合理的;而在出口方面,则要推迟交货,或采取允许进口方延期付款的。
5.对销贸易法
这是一种将进口和出口相互联系起来进行的货物交换的贸易方法。在这种方法中,其中最普遍的是补偿贸易。这主要是用于对外进行投资过程的外汇风险的规避。补偿贸易是在传统的易货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在投资方在外汇资金短缺的情况下,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待工程建成投产之后以产品偿还价款的一种投资和贸易相结合的国际投资方式。在这种方法下,设备和回购产品的作价都预先确定且数量相等,因此不发生显示的外汇支付,对进出口双方都没有外汇风险。
C. 关于出口贸易公司的帐务处理相关会计分录怎么做
出口业务会计分录记账如下: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加工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外贸进出口企业会计核算: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的确定出口货物的销售实现时间,不论是何种运输方式(海、陆、空、邮),均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后,作为出口销售收入的实现时间。
2、外贸企出口退税(增值税)核算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必须单独设账核算购进金额和进项金额,如购进货物当时不能确定用于出口或内销,一律记入出口库存账,内销时从出口库存账转入内销库存账。
(1)购进出口货物时借:库存出口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货物出口后,根据征税率与退税率的差率,计算征退税差额及应收出口退税额借:自营出口销售成本(征退税差额)应收出口退税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收到出口退税款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
3、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消费税)核算外贸企业自营出口应税消费品,应在应税消费品报关出口后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纳消费税。
(1)货物出口后计算应退税款借: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贷:自营出口销售成本(2)收到退回的消费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出口退税(消费税)
4、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1)收到代管商品。财会部门根据储运部门或业务部门开具的“代理业务”入库单,按合同规定的出口金额扣除手续费后,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理商品货款)(2)代办出口托运。受托方根据代理出口合约及代管商品,代办出口单证并向运输单位办理托运手续时,应根据业务储运部门开具的盖有“代理业务”戳记的出库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贷:委托代销商品―客户―商品名称
(3)代办出口交单。受托方在代理商品装运出口后,在信用证规定日期内,将全套出口单证按合同规定结算方式向银行办理交单手续时,财会部门凭储运部门的通知,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贷: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同时结转代理出口进价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贷:待运和发出商品―商品名称
(4)出口收汇。银行收妥货款扣除银行费用,受托方根据银行结汇水单,作如下分录:借: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银行费用)贷:应收外汇账款―有证出口―客户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汇兑损益)
(5)代付国外费用。对代理出口发生的国外费用(运、保、佣费用),支付时应凭有关单据及银行购汇水单,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收入)--商品名称贷:银行存款同时结转借:代购代销收入----代理出口(销售成本)--商品名称贷:应收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外费用)
(6)代付国内费用。代理出口的国内各项费用,应凭有关单据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代付国内费用)贷:银行存款
(7)结算代理货款。代理出口业务在收妥货物结汇入账、结算国内外各项费用及应收手续费后,应按代销合同的规定向委托方结算代理货款,并作如下会计分录:借:应付账款―国内委托单位贷:银行存款
D. 贸易外汇收支名录查询
这个是要确保你们公司在外汇收支名录上。银行或者外管局网站都查不到的。
最稳妥的就是,查一下你们之前有没有进口付汇名录卡,出口核销单领取证上有没一个条形章写着已签署确认书,如果两样都全,就不用担心了,外管局会自动将你们的记录导入新系统的
E. 目前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主要包括哪些项目
服务贸易外汇收支包括:1.境内个人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2.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境内机构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3.金融机构自身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4.因资本和金融项目交易发生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5.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有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
F. 关于格力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的问题
不是的 格力电器披露17年中报:公司上半年实现营收691.85亿元,同比增长40.67%,实现归属净利润94.52亿元,同比增长47.64%;其中公司二季度实现营收395.03亿元,同比增长60.96%,实现归属净利润54.38亿元,同比增长67.70%。 每年都在增长
G. 根据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哪些内容
一、企业主体管理
项目名
称
管理内容
管理原则
注意事项
名录登记
1.企业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营权后,需持《细则》第三、四条规定的材料,到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
支局(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登记手续。
1.属地管理原则,即企业受注册所在地外汇局监管,应当到注册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相关业务(下
同)。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名录登记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应当符合行政许可相关规定。
2.金融机构不得为不在名录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
支业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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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为企业登记名录,并设置辅导期标识。完成名录登记后,外汇局为企业办理监测系统网上业务开户。
3.外汇局通过监测系统向金融机构发布全国企业名录信息。
3.已办理外汇登记手续的保税监管区域企业(以下简称区内企业)需要从事对外贸易的,应凭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登记证明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以下简称《确认书》),到所在地外汇局完成名录登记手续。
4.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名录登记比照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企业办理。
5.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辅导
期起始日期为名录登记当日,截止日期为企业列入名录后发生首笔贸易外汇收支业务之日起第90天。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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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外汇局长期留存《确认书》, 留存《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登记申请书》原件以及其他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名录变
更
1.名录内企业的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或联系方式发生变
更的,应当在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天内,持相应变更文件或证明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到
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名录变更手续。 2.外汇局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后,通过监测系统变更企
业的名录登记信息。
3.企业因注册地址变更导致所属外汇局发生变化的,
1.属地管理原则。 2.相关材料是否完整、真实。
1.监测系统中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变更操作权限在外汇局各分局。中心支局、支局辖内企业需变更所属外汇局代码的,由所在地外汇局逐级上报至分局,再由分局通过监测系统进行变更操作。 2.因机构撤并或增加等原因导致需大批量变更企业所属外汇局代码的,分局可上报国家外汇
管理局(简称总局),由总局统一后台处理。
3.外汇局留存相关材料复印件5年备查。
H. 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原则是什么
根据汇发文件的要求,不但要加强境外直接投资(ODI)真实性、合规性审核,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红方式实现资金出境亦要加强真实性审查。同时,对于货物贸易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