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从ARD外汇平台上一次取款了85620美元,但银行不给入账,要求提供收入证明,请问如何是好呢
一次性出这么多,肯定是会这样的。
根据我的经验,给你几个建议:
1,说是劳务所得,但可能会要求你出示劳务关系合同,一般他不会仔细看的。
2,退回,联络平台分多次出金。
3,联络ARD平台协助你,一般正规的平台都会帮助你的,我查了这家平台,应该还是算不错的。
最直接的是第3种方案,实在不行就选第2种,第1种方案毕竟那啥,万不得已的不要用。
我也经常出金出大额的,以上是经验之谈
『贰』 外汇入账需要服务证明怎么写
该生积极参加~~活动,主动帮助居委出黑板报,帮助屋业人员打扫卫生.随便写,但必须要敲到章才行.我也是高中生,一样在找.
『叁』 建设银行如何正确填写付汇信息和用途 外汇汇款
付汇信息的话需要填写付款方公司的英文名称和英文地址,然后是外方的英文名称和英文地址,外方的银行名称,地址,swift码,如果有中转行,还需要填写中转行的信息。
用途的话,比如您是购买冷冻水产品的预付款,可以写一般贸易冷冻水产品预付款。
另外,一定要写清楚汇款的美金金额。
『肆』 工商银行外汇要开证明证实美金合法性,才可以让入账,不然钱就会被退回去,这个证明怎么开
居民个人一次性结汇(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取现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1万美元)以下的,须凭真实身份证明办理;
一次性结汇、取现金额在等值1万美元以上、5万美元(含5万美元)以下的,由银行按照《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对居民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和合法外汇来源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后予以办理;
一次性结汇、取现金额在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应当持以上材料向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请,经当地外汇管理部门审核真实性后,凭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件到银行办理;
如果外汇来源是国外的外汇交易平台,建议找一个可以银联直接出入金的平台,现在国外交易平台重视中国市场。
『伍』 建行外汇入账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建行是可以网银入金的,但是有些地区还没有开通
或者建行柜台也可以办理炒外汇的汇款
投资外汇黄金,最主要是把方法找对。如果技术不到位,再好的行情也很难赚钱。如果你是新手学习我有几点建议。
1.在外汇交易的基本概念方面,比如杠杆,佣金,点差,追踪止损含义,还有外汇交易用什么软件,都需要了解。
2.在清楚外汇交易的基本概念后,开始掌握一些经济数据对外汇汇率的影响,比如美国非农对欧元的影响,美国非农数据数据对黄金走势的影响,英国国内生产总值对汇率的影响等。
3.学习一些判断外汇汇率走势的技术指标,如常用的MACD、均线、黄金分割线、随即指标、波浪理论等。
4.下载模拟外汇交易平台,这样能够帮助投资者判断其他外汇货币的趋势。通过模拟外汇交易来更好地理解技术指标,更好地参与实盘外汇交易。比如止损、不买满仓、半仓、1/4仓等等,建议从模拟盘开始,熟悉自己的交易方法
5.也有许多投资者没有经过这么多的流程就贸然的参与实盘交易,这种操之过急的行为最终产生了一些亏损,所以提醒投资者要在参与外汇交易之前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对了。如果你是新手,可以先到基础知识栏目看看操作流程或者注册外汇模拟账户,自己先模拟操作下试试看。
其他技术问题,互相讨论吧
『陆』 会计凭证中外汇资本金支付结汇这类凭证后面需要什么附件很急 跪求!!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业务,均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办理。三、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结汇的管理规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四、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格式见附件1)。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2)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三)(五)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银行应当根据上述材料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各项材料之间不能互相印证或者存在矛盾的,不得为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五、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须在当日办理完毕结汇、人民币资金入账及对外支付划出手续;不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在办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时,应当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资本金结汇字样,人民币资金划入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含划入当日)根据支付命令函办理该笔资金的对外支付划转手续。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六、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国投资者转让所持境内企业股份或权益而收取的外汇购买对价,应当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及结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相应业务。境内机构或个人将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的,应当按照支付结汇制度的有关要求,持以下材料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一)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格式见附件3)。(二)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三)前一笔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格式见附件4)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境内机构或个人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七、银行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转存定期远期结售汇及掉期、结构性存款等所涉同一账户项下且无需外汇局核准的资金划转业务时,应当以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的方式进行操作 ,划转资金均应纳入资本金账户限额并按其收支范围进行管理,不得违规将资本金账户资金划入其他外汇账户。八、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资本金结汇时所提交的材料,及时将资本金结汇情况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反馈。银行反馈的相关信息将自动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九、外汇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等业务的监管,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发现有以下违规情形的,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一)擅自改变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二)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未使用的人民币贷款的。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试点的通知(汇发[2001]14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等文件所涉资本金及其结汇管理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十一、接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将通知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将通知转发所辖分支机构。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反馈
『柒』 工商银行外汇要开证明证实美金合法性,才可以让入账,不然钱就会被退回去,请高手指点,这个证明怎么开
如您接收从境外汇向境内的外币,收款人为境外个人(即非居民个人):无论金额大小,客户均须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无免申报情况;收款人为境内个人(即居民个人):客户应在解付银行解付之日(T日)或结汇中转行结汇之日(T日)后5个工作日(T+5)内办理款项申报,填写《涉外收入申报单》,银行将有关申报信息反送外管局。其中,对等值金额在5000美元(含)以下的对私涉外收入款项实行限额申报,即收款人可免填《涉外收入申报单》。具体填写要求,请您咨询开户行工作人员。
(作答时间:2019年7月9日,如遇业务变化,请以实际为准。)
『捌』 中国私人银行外汇入账资金来源证明怎么证明
私人银行外汇入账资金
来源证明要通过银行的流水账单记录表面。
『玖』 工商银行外汇入账所需手续
是的,您收汇、结汇都是需要有证明您此笔外汇收入合法合规的证明材料的,不管钱汇到哪个银行都一样。建议您尽快联系银行。
『拾』 关于资本金验资的,外管局凭什么材料就可以给会计师事务所出询证函
凭企业报外汇管理局的相关资料就可以。
一般包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为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管理,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资本金(以下简称“资本金”)验资和支付结汇等业务、规范外汇指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操作,现就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投资系统”)运行后,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支付结汇管理的有关业务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事先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办理资本金验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外汇局”)办理验资询证后,为企业出具验资报告。银行不得为未完成验资手续的资本金办理结汇。
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结汇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该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的累计验资金额。
二、会计师事务所为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验资而向外汇局询证外方出资情况以及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等业务,均应当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办理。
三、银行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支付结汇业务,应当执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支付结汇的管理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应当在政府审批部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除另有规定外,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境内股权投资。除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外,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购买非自用境内房地产。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于证券投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商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境内股权投资,其资本金的境内划转应当经外汇局核准后才可办理。
四、外商投资企业向银行申请资本金结汇,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IC卡。
(二)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支付命令函是指由企业或个人签发,银行据以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进行对外支付的书面指令。
(三)资本金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包括商业合同或收款人出具的支付通知,支付通知应含商业合同主要条款内容、金额、收款人名称及银行账户号码、资金用途等。企业以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人民币贷款,须提交该笔贷款资金已按合同约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使用的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期验资报告(须附外方出资情况询证函的回函)。
(五)前一笔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企业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六)银行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材料。
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企业备用金结汇的,企业无需提交第(三)、(五)项文件,其资本金账户利息可凭银行出具的利息清单直接办理结汇。
银行应当根据上述材料认真审核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真实性与合规性,如发现各项材料之间不能互相印证或者存在矛盾的,不得为该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五、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及人民币账户开立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须在当日办理完毕结汇、人民币资金入账及对外支付划出手续;不在同一家银行的,结汇银行在办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出时,应当在划款凭证上注明“资本金结汇”字样,人民币资金划入银行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含划入当日)根据支付命令函办理该笔资金的对外支付划转手续。
企业资本金结汇用于本企业备用金周转、工资奖金发放的,其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可在企业自身的人民币账户留存。
六、境内机构或个人向外国投资者转让所持境内企业股份或权益而收取的外汇购买对价(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对价”),应当通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办理入账及结汇。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的开立及资金入账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根据相关规定核准,银行凭外汇局出具的核准件办理相应业务。
境内机构或个人将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户资金结汇的,应当按照支付结汇制度的有关要求,持以下材料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一)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的支付命令函。
(二)结汇后的人民币资金用途证明文件。
(三)前一笔资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按照支付命令函对外支付的相关凭证及其使用情况明细清单和加盖企业公章或财务印章的发票等有关凭证的复印件。若该笔结汇为一次性或分次结汇中的最后一笔,境内机构或个人应当于结汇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银行提交前述材料。
七、银行在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资本金转存定期、远期结售汇及掉期、结构性存款等所涉同一账户项下且无需外汇局核准的资金划转业务时,应当以同一账户项下不同子账号的方式进行操作,划转资金均应纳入资本金账户限额并按其收支范围进行管理,不得违规将资本金账户资金划入其他外汇账户。
八、银行应当按照本通知及相关规定,严格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申请资本金结汇时所提交的材料,及时将资本金结汇情况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投资系统向外汇局反馈。银行反馈的相关信息将自动进入国家外汇管理局企业外汇信息档案数据库。
九、外汇局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强对银行办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结汇等业务的监管,对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及资本金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进行延伸检查。发现有以下违规情形的,外汇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擅自改变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用途的;
(二)以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偿还未使用的人民币贷款的。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对外商投资项下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进行改革试点的通知》(汇发[2001]141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项下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的通知》(汇发〔2002〕59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完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30号)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项目结汇审核与外债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汇发[2004]42号)等文件所涉资本金及其结汇管理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十一、接到本通知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各分局、外汇管理部应当将通知转发辖内支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各中资外汇指定银行应当将通知转发所辖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