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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发布时间:2021-08-18 04:34:44

Ⅰ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日常办公,组织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文秘、信息综合、档案、保密、信访、法律事务、外事、新闻报道等工作。
2、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在辖区内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
3、金融稳定处:负责与深圳市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深圳市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据上级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研究制订深圳市金融业整体发展规划,领导和推动金融业改革与创新,监测、评估深圳市金融稳定状况,处置相关金融风险。
4、统计研究处:负责深圳市经济金融信息的搜集、统计和分析,对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经济景气调查、企业商品交易价格调查、汇率改革对进出口企业经营影响调查和银行家问卷调查,及相关数据采集、录入、汇总、上报和分析报告工作;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深圳市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政策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推动本地区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
5、会计财务处:负责本行会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本行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6、支付结算处:负责深圳市支付结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负责会计核算管理和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维护支付清算秩序;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工作。
7、科技处:负责本行的科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8、货币发行处:负责深圳市货币发行、货币流通管理、反假货币工作。
9、金银管理处:负责深圳市金银管理、金银配售工作。
10、国库处:管理深圳市各级国库业务,经理所在地国库;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
11、人事处:负责本行的干部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党的组织工作等,承担本行保险统筹的相关工作;负责本行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金融法规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承办本行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12、征信管理处:负责信贷征信管理工作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13、外汇综合处: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深圳市分局的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信息、宣传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全、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业务开展审计工作,管理分局财务收支工作。
14、国际收支处:负责深圳市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深圳市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负责对深圳市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和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负责对境内外币清算业务进行监管。
15、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本辖区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对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收益、经常转移项目所涉及的外汇收支及结汇、购汇行为进行监测和核查;负责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管理工作;承办规定由外汇管理部门办理的其它经常项目外汇管理业务。
16、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深圳市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管理深圳市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以及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和汇兑进行管理,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统计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进行风险审查,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外币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
17、外汇检查处:依法对深圳市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活动,协助有关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调查处理涉及外汇的违法案件。
18、事后监督中心:对本行的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监督。
19、反洗钱处: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及反洗钱案件的调查工作。对金融机构执行反洗钱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反洗钱法的行为进行处罚;对本外币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的进行监测;对可疑交易信息进行核实和行政调查,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移交;协助深圳市公安、司法等机关调查涉嫌洗钱的案件;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大额现金存取管理职责;总行部署的其他反洗钱工作。
20、保卫处:负责本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21、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2、宣传群工部: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宣传、工会、共青团、群众和机关党务工作。工会、共青团依据各自的章程设置。设宣传部、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四个机构合署办公,统称为宣传群工部。
23、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24、营业部:负责办理资金汇划与清算、账务核算、业务库现金收付业务。
25、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

Ⅱ 国家外汇管理局,银监局,人民银行各负责什么呢

离岸帐户主要是外管局审批、管理,深圳的银行有开立的,这种业务不是在全国每个省都能做的。

Ⅲ 人民银行武汉支行操作员岗位历年试题

公室(党委公室)组织协调分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行长公会、行务会及重要工作会议,承有关文秘、信息综合、外事、信访、保密、档案、新闻报道等工作,督本行重要事项。负责组织分行党委会,承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党委重要事项。法律事务处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调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承担分行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相关金融法律事务和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央行合法权益。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湖北省的经济金融监测分析、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利率、信贷政策、金融市场监测及有关监管等货币信贷工作。金融稳定处监测、评估湖北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管理中央银行金融稳定资产和金融稳定类再贷款;参与金融体制改革,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推进辖区金融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调查统计处负责湖北省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湖北省金融统计数据,向湖北省政府和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会计财务处负责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财务、基建、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支付结算处负责湖北省支付清算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支付结算规则,制定有关支付清算、非现金支付工具、账户管理等制度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湖北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结算秩序;开展支付体系调研和创新,组织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组织湖北省人民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科技处负责湖北省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以及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货币金银处负责湖北省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发行库管理及反假货币工作。国库处经理湖北省级国库;管理湖北省各级国库业务,监督管理经收处、代理行经国库业务行为。内审处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金融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承有关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人事处(党委组织部)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干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等工作;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党的组织工作、统战工作;承担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保险统筹工作。金融研究处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湖北省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负责湖北省金融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武汉金融》的出版工作,推动湖北省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征信管理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湖北省分中心)管理湖北省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湖北省辖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事后监督中心负责对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事后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反洗钱处负责在湖北省内贯彻落实反洗钱各项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要求,组织、协调湖北省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湖北省金融业反洗钱工作。外汇综合处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分局局长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宣传、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外汇信息调研工作;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有关外汇业务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工作。国际收支处负责湖北省内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湖北省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湖北省内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以及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湖北省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对超比例、超金额的经常项目下售付汇进行事前的真实性审查;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实施监督和管理。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湖北省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对湖北省内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以及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和汇兑进行管理,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统计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外币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保卫处承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分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党委宣传部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党的宣传工作。纪委(监察室)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纪检监察一处负责纪委(监察室)的文字综合、服务协调及文档管理工作;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信访举报受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以及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和复核工作;负责收集和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风建设工作。纪检监察二处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预防、执法监察和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巡察公室负责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察人员管理、后勤保障,以及了解、掌握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巡察工作情况,承分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的其他事项。机关党委公室负责分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工会公室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工会工作。团委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共青团工作。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分行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清算中心负责支付系统武汉城市处理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负责湖北省内与支付系统链接的有关业务系统接入条件的保障和改善工作;负责对各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必要的运行维护方面的指导;承担有关系统监控和维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科技部门维护管理支付系统运行。

Ⅳ 人行有哪些岗位工作内容是什么

您好。
经济金融类
主要进行经济金融相关研究工作。具体包括:①货币政策的制定(主要是直属单位岗位负责);②货币政策执行(直属单位与各分支机构共同负责);③货币政策工具(一般性货币政策工具、选择性货币政策工具、补充性货币政策工具等)的研究与选择(直属单位主导,各分支机构配合);④黄金储备、外汇储备的研究与管理;⑤负责法定数字货币的经济机理分析、机制设计、风险管理、政策研究等工作;⑥金融业务认证、金融研究分析、需求分析等相关工作;⑦银行业务的监管工作;⑧货币的发行与货币供应量研究。
会计类
从事会计账务相关工作。具体包括:①人行内部审计工作;②各银行报表核算等会计业务;③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法律类
从事法务相关业务。具体包括:①办公室法务管理、综合管理工作;②从事草拟、审核合同文本、参与项目谈判及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③主要从事金融培训、经济类法律事务服务相关工作;④负责数字货币相关法律研究及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法律事务工作。
计算机
从事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办公及业务系统信息化相关工作。具体包括:①负责人民银行业务系统、网络、机房的运行维护、安全技术支持与保障,及相关信息数据采集、汇总与分析;②从事金融行业大数据分析、软件架构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系统集成、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国密算法、安全测试相关工作;③负责法定数字货币相关软件系统、加密技术和安全模型、交易终端芯片技术研发等工作;④主要从事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⑤主要从事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与软件开发。
统计
从事数据统计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①数据的收集与整理;②数据的定量与定性分析;③政策效果研究与建议。
管理(侧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专业)
从事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①行政综合管理等工作;②渠道管理、跟踪研究及评估等工作;③负责纪念币生产环节的管理协调及组织管理工作;④国内市场开发相关工作;⑤纪检监察工作;⑥从事文件运转、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处理等工作。
英语
从事国际相关业务。具体包括:①从事国际贸易项目谈判、国际业务会议接待和翻译、文字翻译、编写市场调研报告等工作;②从事产品及品牌的宣传工作;③主要从事文书及综合类相关工作。

Ⅳ 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一、中国人民银行职责:

1、拟订金融业改革、开放和发展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牵头国家金融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2、牵头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拟订金融业重大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审慎监管基本制度,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

3、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信贷政策,完善货币政策调控体系,负责宏观审慎管理。

4、牵头负责系统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负责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和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基本规则制定、监测分析和并表监管,视情责成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相应监管措施,并在必要时经国务院批准对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牵头组织制定实施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恢复和处置计划。

5、承担最后贷款人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6、监督管理银行间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外汇市场、票据市场、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有关场外衍生产品,牵头负责跨市场跨业态跨区域金融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负责交叉性金融业务的监测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和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及其衍生产品市场基本规则。

7、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国际使用,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国际国内金融市场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8、牵头负责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统筹实施监管,推进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统筹互联网金融监管工作。

9、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牵头制定统一的金融业综合统计基础标准和工作机制,建设国家金融基础数据库,履行金融统计调查相关工作职责。

10、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组织管理协调和金融科技相关工作,指导金融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11、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12、统筹国家支付体系建设并实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业务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

13、承担全国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14、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15、参与和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全球经济金融治理,开展国际金融合作。

16、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17、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

18、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国家外汇总局职责:

1、研究提出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和防范国际收支风险、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的政策建议;研究逐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的政策措施,向中国人民银行提供制订人民币汇率政策的建议和依据。

2、参与起草外汇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草案,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3、负责国际收支、对外债权债务的统计和监测,按规定发布相关信息,承担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的有关工作。

4、负责全国外汇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结售汇业务监督管理的责任;培育和发展外汇市场。

5、负责依法监督检查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依法实施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并根据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不断完善管理工作;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6、负责依法实施外汇监督检查,对违反外汇管理的行为进行处罚。

7、承担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

8、拟订外汇管理信息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依法与相关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信息共享。

9、参与有关国际金融活动。

10、承办国务院及中国人民银行交办的其他事宜。

(5)人民银行外汇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管理外汇的职能机构,为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中国人民银行管理 。

组建于1979年3月,总局设在北京。 机关机构设置 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副部级国家局,内设综合司、国际收支司、经常项目管理司、资本项目管理司、管理检查司、储备管理司、人事司(内审司)7个职能司和机关党委。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国人民银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局

Ⅵ 人民银行主要招哪些岗位

人民银行基本上有这八大类型岗位:
1、经济金融岗
经济金融岗属于人行相对万能的岗位,除货币信贷政策执行落实和监督、调查研究、数据分析、行业报告、征信业务办理、国库业务、外汇业务、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等业务外,一些分支行经济金融岗的工作人员还会参与会计类、统计类、管理类等其他工作内容,具体以分支行人员需求为准。
2、会计岗
会计一般会有两个部门,一是会计财务部门,负责财务管理;二是会计核算部门,以营业室和国库科为主。会计岗的工作内容主要是负责国库收支会计业务操作、货币发行,比如人民币的出库入库等;操作运营支付系统、资金划拨、账户管理、支付结算、银行间资金往来、外汇业务等;人行日常业务以及行内内部审计等。
3、法律岗
法律岗位的主要职责是办公室法务管理、综合管理工作,如依法承包金融法律法规的有关解释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开展金融法律咨询业务、金融培训、经济类法律事务服务相关工作,如组织金融法制教育和宣传。同时做好行内法律合规等常规性工作,如草拟、审核合同文本、参与项目谈判及诉讼等法律事务工作、数字货币相关法律研究及数字货币研究所的法律事务工作。
4、计算机岗
计算机岗其主要从事人民银行业务系统的开发、运营、维护,履行央行职责,对辖内的金融机构进行信息安全、金融IC卡、互联网金融等多方面的监管工作。
具体有以下4点:第一、负责人民银行业务系统网络、机房的运行维护、安全技术支持与保障及相关信息数据采集、汇总与分析;第二。从事金融行业大数据分析、软件架构设计、软件开发、项目管理、系统集成、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国密算法、安全测试相关工作;第三、负责法定相关数字货币相关软件系统、加密技术和安全模型、交易终端芯片技术研发等工作;第四、支付清算系统运行维护。
5、统计岗
统计岗一般要求有经济学、统计学相关专业背景。主要工作内容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点去了解。第一、数据的收集与整理,如统计经济指标、调查统计;第二、数据的定量与定性分析、行业研究等;第三、政策效果研究与建议,如提供金融信息咨询、征信管理等相关工作。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统计岗基本都是做调研统计的工作,所以统调是其比较重要的一个部门,但不同分支行的工作内容也可能会有所出入,比如县支行,就是主要做县域各商业银行存贷比统计。
6、英语岗
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为合署办公,所以人民银行分支行也承担了相应的外汇管理工作。
英语类岗位主要从事国际相关业务、外汇管理以及文书及综合类相关工作。如研究分析工作中的资料编译等。说具体点就是国际贸易项目谈判、国际业务会议接待和翻译、文字翻译、编写市场调研报告等产品及品牌宣传。
7、管理岗
管理类比较偏向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主要是人行分支机构的办公室内勤的综合管理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有以下几个点:第一、行政综合管理,如有关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等。第二、渠道管理、跟踪研究及评估等工作。第三、负责纪念币生产环节的管理协调及组织管理工作。第四、国内市场开发相关工作。第五,纪检监察工作。第六、从事文件运转、管理以及其他行政事务处理等工作。
8、其他类
人行的招聘专业除了常规的七大类以外,还有一个较为特殊的其他类。今天我们就来小小的了解一下其他类。每家分支机构的岗位职责安排,主要是安全保卫岗和一些特殊要求。其中安全保卫岗的特点是一些招聘机构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是军校、警校及公安院校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安全保卫相关专业。

Ⅶ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组织协调分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行长办公会、行务会及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文秘、信息综合、外事、信访、保密、档案、新闻报道等工作,督办本行重要事项。负责组织分行党委会,承办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党委重要事项。
法律事务处
负责审核有关规范性文件,开展法律调研;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监督;承担分行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开展金融法律咨询服务、相关金融法律事务和金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做好民事案件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央行合法权益。
货币信贷管理处
负责湖北省的经济金融监测分析、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利率、信贷政策、金融市场监测及有关监管等货币信贷工作。
金融稳定处
监测、评估湖北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措施;管理中央银行金融稳定资产和金融稳定类再贷款;参与金融体制改革,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推进辖区金融体制改革工作;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
调查统计处
负责湖北省经济金融信息的收集、统计和分析;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湖北省金融统计数据,向湖北省政府和各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会计财务处
负责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会计财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财务、基建、固定资产和集中采购管理工作。
支付结算处
负责湖北省支付清算系统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有关支付结算规则,制定有关支付清算、非现金支付工具、账户管理等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维护湖北省正常的支付清算和结算秩序;开展支付体系调研和创新,组织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组织湖北省人民银行会计集中核算。
科技处
负责湖北省辖区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以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和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货币金银处
负责湖北省货币发行、金银管理、发行库管理及反假货币工作。
国库处
经理湖北省级国库;管理湖北省各级国库业务,监督管理经收处、代理行经办国库业务行为。
内审处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金融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承办有关履职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干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员工培训等工作;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党的组织工作、统战工作;承担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保险统筹工作。
金融研究处
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湖北省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负责湖北省金融学会秘书处日常工作,组织《武汉金融》的出版工作,推动湖北省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
征信管理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湖北省分中心)
管理湖北省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承担湖北省辖区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行及管理工作。
事后监督中心
负责对人民银行武汉分行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对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事后监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反洗钱处
负责在湖北省内贯彻落实反洗钱各项法律、行政规章和政策要求,组织、协调湖北省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湖北省金融业反洗钱工作。
外汇综合处
组织协调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省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宣传、档案、信访、保密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工作;负责外汇信息调研工作;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有关外汇业务开展审计工作;负责特殊经济区域外汇管理工作。
国际收支处
负责湖北省内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湖北省内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状况进行监测、预警和分析;对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情况进行现场和非现场检查;对湖北省内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银行间外汇市场运行以及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
经常项目管理处
负责湖北省内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对超比例、超金额的经常项目下售付汇进行事前的真实性审查;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对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实施监督和管理。
资本项目管理处
负责湖北省内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的汇入、汇出及兑付;对湖北省内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债务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担保以及对外发生债权等资本交易和汇兑进行管理,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统计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对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资金来源进行审查;对境内机构在境外发行、上市外币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
保卫处
承办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分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党委宣传部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党的宣传工作。
纪委(监察室)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纪检监察一处
负责纪委(监察室)的文字综合、服务协调及文档管理工作;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信访举报受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以及案件审理、申诉、复议和复核工作;负责收集和编发纪检监察工作信息;负责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行风建设工作。
纪检监察二处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和预防、执法监察和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工作;负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巡察办公室
负责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文件起草、巡察人员管理、后勤保障,以及了解、掌握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巡察工作情况,承办分行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分行机关党委日常工作。
工会办公室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工会工作。
团委
负责江西、湖北和湖南三省人民银行系统共青团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分行机关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
清算中心
负责支付系统武汉城市处理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行和系统运行维护;负责湖北省内与支付系统链接的有关业务系统接入条件的保障和改善工作;负责对各支付系统参与者提供必要的运行维护方面的指导;承担有关系统监控和维护服务工作;负责指导湖北省人民银行系统科技部门维护管理支付系统运行。

Ⅷ 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组织协调本行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行长办公会议、行务会议及重要工作会议,承办有关法律事务、文秘、信息综合、外事、档案、保密、信访、新闻报导等工作,督办本行重要事项。
2、货币信贷管理处:负责全省贯彻落实总行制定的各项货币、信贷政策,负责银行间同业拆借、债券等金融市场的管理。
3、金融稳定处:负责与全省金融监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监测、评估全省金融系统风险,研究实施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政策措施;根据总行有关规定,参与有关风险的处理和其他涉及金融稳定的事项。
4、调查统计处:负责全省经济金融信息搜集、统计和分析;对金融系统综合统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统计工作;向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5、会计财务处:负责全省人民银行会计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办本省的财务、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承办本省会计学会日常工作。
x6、支付结算处:负责全省支付结算、票据交换和银行账户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负责会计核算和建设现代化支付系统,维持支付结算秩序。
7、科技处:负责全省人民银行系统的科技建设和管理工作;办公自动化系统、业务应用系统的规划、建设、维护等技术服务工作;协调银行卡联网通用工作。
8、货币金银处:负责全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金银管理、重点库和发行库管理以及反假人民币工作。承办本省钱币学会日常工作。
9、国库处:管理全省各级国库业务,经理本地国库;监督管理代理行国库业务。
10、内审处:负责辖区人民银行内审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对工作人员依法履行公务及执行金融法规和财务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理提出建议;承办辖区主要负责人的离任审计工作。
11、人事处:负责辖区人民银行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员工培训等工作;承担本省工资、保险统筹管理工作。
12、金融研究处:负责围绕货币政策决策,对全省经济增长及运行进行分析预测;对货币信贷等各项政策执行情况及经济金融运行中的深层次、重大问题进行跟踪研究,提供决策建议;推动本省金融研究工作的开展。承办本省金融学会日常工作。
13、征信管理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江西省分中心):负责全省征信管理工作及有关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承担辖区内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行、管理以及征信系统建设等职责。
14、国际收支(综合)处:组织协调分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分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以及重要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分局办公室事务、文书档案管理、信访、机要、行政接待等工作;负责外汇管理政策法规的咨询、解释、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外汇信息调研、编发《外汇情况》,管理《中国外汇》江西记者站;负责全省国际收支、外汇收支统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法对辖区内涉及外汇收支活动的机构执行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外汇管理法规的活动;负责辖区内电子化管理及技术支持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各市中心支局的内控监督工作,配合、协助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人民银行内审部门对有关业务的审计工作。
15、经常项目管理处:负责全省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省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业务、人民币汇价实施情况进行管理;负责保险公司外汇业务管理;监督检查经常项目下的汇兑行为,对超比例、超金额的经常项目下售付汇进行事前的真实性审查;办理进出口收付汇核销;规范境内外外汇账户管理。
16、资本项目管理处:负责全省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资本项目下的交易和外汇汇入、汇出及兑付;对全省机构借用国外商业性资本、发行外币债券、对外债和对外担保进行登记和监测;对还本付息进行审核;负责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进行风险审查;负责境内机构在外发行、上市股票的汇兑事务进行审核;负责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外汇收支及汇兑审核。
17、事后监督中心:对本行的会计、发行、国库、外汇等核算业务进行事后监督。
18、保卫处:承办全省人民银行系统及本行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19、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本行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20、反洗钱处: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工作。 1、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组织党委会,承办党委日常事务工作,督办党委重要事项。
2、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党的组织工作、统战工作。
3、纪委、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辖区内人民银行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4、工会办公室:建立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组织召开职代会;维护职工、女工权益,开展“职工之家”建设。组织开展各类先进评选、表彰;组织开展职工劳动竞赛;组织各类职工文体活动。
5、机关党委(宣传部、机关党委、团委三个机构合署办公):负责本行机关日常党务工作,开展机关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党的知识的宣传教育,并组织和指导辖内党支部工作。负责辖区共青团的日常工作,在团员青年中开展理论学习和团的知识的宣传教育。 1、营业部:负责办理资金清算、结算、账务核算、业务库现金收付及金银配售等业务。
2、清算中心:负责支付清算系统南昌城市处理中心运行维护工作。
3、钞票处理中心:负责钞票清分、残币销毁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本单位的后勤保障。
机构领导
高小琼 ,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局长。主持中支党委、行政和外管局江西省分局全面工作;并主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内审处。
张智富,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江西省分局副局长。分管货币信贷管理处、国际收支(综合)处、经常项目管理处、资本项目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协助分管人事处(党委组织部)。
郭云喜,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律事务办公室)、《金融时报》江西记者站、反洗钱处、国库处、保卫处、发行库守卫及发行基金押运中心。
吴豪声,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分管金融稳定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
易寿生,男,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工作委员会主任。主持工会工作,分管调查统计处、征信管理处、科技处、清算中心、宣传群工部(机关党委、团委)。
潘淦,男,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主持纪委、监察室工作,协管内审处,分管货币金银处(含重点库)、 金融研究处(含江西省金融学会)、事后监督中心、钞票处理中心。
石南,男,中共党员,大学普通班学历,工程师。任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助理巡视员。协助分管征信管理处、科技处、清算中心,分管南昌金融电子结算中心。

Ⅸ 如何做好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的思考

一、树立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形象
从我国金融改革开放以来,人民银行管理体制进行了多次重大调整,每一次调整改革都推动了中央银行职能的细化和金融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这次人民银行职能的调整,强化了制定和执行货币的职能,转换了实施对金融业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方式,增强了反洗钱和管理信贷征信业两项职能,人民银行的金融核心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增强。所以说在人民银行职能调整转变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应明确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纪检监察是各行各业务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基层人民银行也不例外,只要有人民银行履行职能的地方,就离不开纪检监察工作;二是纪检监察也是服务第一要务的保证,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对员工履行职责实施监督,对提高行政效能,保证工作质量关系重大;三是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担负着对党风廉政的组织协调、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职能,发挥好基层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对促进各项工作极其重要。因此,围绕人民银行职能转变,纪检监察工作应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突出重点、贴近业务,大力推进制度反腐,定位于对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守党纪政纪的监督上,保证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
二、贴近业务,大力推进制度反腐
在当前人民银行职能调整后的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全行的中心工作,不能脱离中心抓纪检,撇开业务搞监督,要把着眼点放在与业务的结合上,切入点要体现在运行权限的监督上,在工作中要紧紧围绕履行职能的重心,确立“紧密结合业务、狠抓制度反腐、健全预警机制”的事前防范工作标准,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全方位、多层次地支持和推进基层央行中心工作的有效开展,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充分体现出纪检监察监督职能的发挥。一是制度反腐要从源头抓起,要围绕“权、钱、人”三个环节,以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入手,重点抓好权力运行的管理制度建设。二是制度反腐的重点是对制度执行情况的落实,规范操作程序和严格遵守规章是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关键环节。三是制度反腐要与廉政教育和惩治处理相结合,在抓好党风廉政、理论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逐步完善教育预防与制度管理相并重的预防管理体系。
三、突出重点,构建权力监督机制
权力不等于腐败,但权力的滥用必然导致腐败。只有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作,才能使权力的行使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规范权力运作的关键在于寻找落实的载体,通过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通过落实载体来监督制度执行,既使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同级监督的职责得到发挥,又使纪检监察部门独立开展工作的职能得到体现。一是以述职述廉为载体,加强监督约束的前瞻性。纪检监察工作关口必须前移。要通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群众评议、组织考核等形式,及时准确地发现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实施有效防范。二是以检查考核为载体,加强监督约束的强制性。纪检监察部门要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考核。通过对“权、钱、人”等目标监督及对各项制度的实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要求接受教育和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党员干部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要给予组织处理;通过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结果列为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干部任用提拔时要充分考虑其接受党风廉政教育的情况;通过开展执法监察,实施重点防范,强调考核结果。三是以行务公开为载体,加强监督约束的民主性。纪检监察部门要促进行务公开建设,督促行务公开要做到及时性、全面性和针对性,并注重公开的效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不断改进和规范行务公开工作。将行务公开和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共同构建防腐拒变的“防火墙”。
四、求真务实,把握住监督的重点部门和要害岗位
求真务实,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新发展。求真务实的精神,要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结合实际抓实事,把握住监督的重点部门和要害岗位。首先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的主要负责人。对各级领导班子的监督应着重把握以下几点:一是监督党委(组)和领导班子遵守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行的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二是监督党委(组)和领导班子遵守宪法和人民银行法,坚持依法行政的情况。三是监督党委(组)和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四是监督党组织保障员工权利的情况。五是监督党委(组)在干部选拔任用中遵守《干部任用条例》情况。其次,加强对要害岗位的监督。结合人民银行系统腐败问题大多数发生在业务第一线的实际,把预防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放在各要害工作岗位。加强对会计、国库、联行、资金、财务、发行以及外管等要害岗位人员的监督,实行强制休假,加强内部审计等办法,规范业务操作流程,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勤政廉政两手抓,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加强监督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是监察机关重要的作用。从纪检部门工作的实践来看,腐败案件、腐败行为大都发生于各部门的业务和管理工作中。因此,加强行政监督监察,把行政监察和行政监督渗透到行政管理的各个环节,规范行政管理行为,促进职责履行,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应是现阶段人民银行纪检监察部门努力的方向。基层人行纪检监察部门要在党委(组)的领导支持下,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行政监察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监察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监察部门的职责、权限、监督手段、责任追究等等,为监察工作的开展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二是整合现有监察、监督、内审等力量,完善组织形式,实现对员工履行职责情况的有效监督;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监察工作,以解决疏于履行职责、懈于履行职责以及滥用职权的问题,把相应监察结论作为晋升、晋级、劳资发放的依据或参考,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解决改变干与不干、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状况。
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一方面要加强政治理论修养,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纪委全体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另一方面要在政治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做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表率。二是要加强作风建设,提高自身防疫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处在反腐败斗争的第一线,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免疫力,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侵蚀,坚决同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不懈的斗争。保持高尚的情操和忠诚无私的品质,秉公执纪、公正不阿的品德,勤奋工作、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做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的模范。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能力。要适应改革新形势的需要,纪检监察干部除必须精通纪检监察业务外,还要努力学习中央银行业务,学习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新知识,全面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执纪执法的能力,成为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总之,在新形势下,基层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工作,既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又要服务于中心工作,要找准与业务发展的切入点,理顺运行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实现两者的良性互动、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为实现地方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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