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一家做黄金白银投资的公司找我做居间商,有营业执照,如果公司卷客户的钱跑路了,居间商有法律责任吗
居间本质上属于委托代理,目的是促成交易并赚取居间费用。除非居间合同中存在担保的义务,否则即便公司卷钱跑路,和你没有关系。但是建议把握两点:一是对做黄金白银投资的公司严格落实经营资质(不仅仅限于营业执照),其次在居间合同中能够更加明确你的责任和义务,让客户不要找你的麻烦。如有疑问,可以和当地律师沟通并代为草拟有关居间协议。
② 贵金属交易平台关闭了,剩余的钱退不出来怎么办
这种时候就能看出有背景平台的优势了,比如像新华社控股的新华大宗,哪怕做得再差也不会关闭平台,就算关闭也会提醒客户提前出金,像你在做的那个就属于小、黑平台了,不但关闭平台,还不让出金
③ 华鑫投贵金属算老牌平台吗会不会卷钱跑路
有经验的投资者都知道华鑫投贵金属,10年老品牌,当然也不会捐钱跑路。在贵金属交易市场上,经常受到市场的洗礼。但是,能够经历市场洗礼,坚持高品质路线的品牌,不仅是专业的,更意味着其独特性。作为业内老牌贵金属交易平台,它拥有20亿美元的资金支持,或数百万用户的信任。据不完全数据统计,当日成交量高达近3亿。随着2020年各大企业年报的逐步披露,投资市场优势凸显。对于当前的投资者来说,股票市场投资是正常的,但更多的投资市场并不仅仅是股票市场。最近几年,股票市场有起有落,但大体上是平稳的。激进的投资者和那些有余地将转向贵金属市场,而挑战、公平交易和赚钱的优点。
在投资市场上,外表看似平静,但市场却变幻莫测。在这个巨大的投资市场上,有人得有人失,但来来去去,最重要的是交易平台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近年来,交易平台因其在交易市场的资质不足而频繁披露,这证明了一个可靠、安全的交易平台对投资者至关重要。赚钱是关键,但真正需要的是一个稳定、安全、平稳的交易平台,投资者不用担心。
④ 贵金属平台跑路了怎么办
这个也是有可能的 不能完全相信 最好还是能实地考察一下
⑤ 参与过保健品会销,贵金属交易,非法集资理财,怎么我那么背,找的工作都不靠谱老板跑路,预期金额一亿多
因为你是从背背山来的,所有的背字都与你有关。因为你找的这些工作都是收入高又轻松的活,老板赚钱你们也赚钱,非法集资理财你都敢干,不是别人上当,就是你上当,天上不会掉馅饼。如果有你的签名多少会牵扯到你。
⑥ 天津华尔金贵金属是不是骗子今年会不会倒闭跑路
可以查询其是否持有正规的经营资质,是否受到交易所的监管。
⑦ 想投资,却不知道投哪好,股票不敢碰,P2P听说好多跑路的,贵金属好像...
股票之前做过 被套过一次 股市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啊 你也要做股票?
⑧ 贵金属被骗 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平台是不是还在运行,打款打到的是那种账户,报警又不会给立案我已经去过了,维权可追回,
⑨ 贵金属公司涉嫌诈骗一百多万,员工怎么判刑
如果是共同犯罪,以诈骗总金额定罪论处。判轻判重,则是要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一、概念。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二、法条与司法解释。
1、法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司法解释。
(2011年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996年司法解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至1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
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3、相关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12.28)为了保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利,对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利用互联网进行盗窃、诈骗、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