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于( )年经国务院决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专门负责全国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的监管.
A,1992
理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建立集中统一的市场监管体制势在必行。1992年(壬申年)10月,国A务院证券委员会(简称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宣告成立,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统一监管体制开始形成。国务院证券委是国家对证券市场进行统一宏观管理的主管机构。中国证监会是国务院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1997年 8月,国务院决定,将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统一划归中国证监会监管;同时,在上海和深圳两市设立中国证监会证券监管专员办公室;11月,中央召开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决定对全国证券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理顺证券监管体制,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垂直领导,并将原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管的证券经营机构划归中国证监会统一监管。
㈡ 股票,基金,证券,以及期货,他们的共同点以及区别
股票与基金的区别:
1.本质区别
股票与基金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从以下二者的定义中即可看出。
与股票相比较的基金通常指证券投资基金。它是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国际经验表明,基金对引导储蓄资金转化为投资、稳定和活跃证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的比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完善金融结构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也表明,基金的发展与壮大,推动了证券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和金融体系的健全完善,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股票是一种虚拟资本。按照经济学的观点,股票是买卖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凭证。按照老百姓的说法,股票就是一张资本的选票。老百姓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将手中的货币选票投向某一家或几家企业,以博取股票价格波动之差或是预期企业的未来收益。由此可见,股票就是股份公司发给股东作为已投资入股的证书与索取股息的凭证。股票像一般的商品一样,有价格,能买卖,可以作抵押品。股份公司借助发行股票来筹集资金。投资者通过购买股票获取一定的股息收入。股票具有权责性、无期性、流通性、风险性、法定性。
2.操作区别
简单说,股票是投机,这就是低买高卖,从中赚取差额,当然如果选择长期持有也能算投资,但大部份中国股民很难做到这一点,而基金是长线投资,因为基金短期内波动较小,也很难有很好的收益,如果采用炒股票的方式来操作基金,那么回将大把大把的申购和赎回费用给银行和基金公司,同时也很难有很好的收益,这样也不容易让基金经理人操作。
3.风险区别
股票风险大,而基金风险小。
常我们可以认为股票的风险要高于基金。这与二者的直接作用对象有关。股票是基金的操作对象之一。基金公司在安排资产配置上总会有稳赚的配置项目,如债券、银行存款等。而基金净值的波动通常与所购买的股票,尤其重仓股的行情紧密相连,但波动情况肯定较相应股票小些。当然基金也分股票型、偏股型、债券型、指数型、混合型等类型,风险也不一样。如股票型更类似于股票,风险较大;指数型则与股票及基金本身的大盘走势密切相关;债券型通常净值波动较小,风险较小,但获益也相应较小。通常风险高,收益高;风险低,保值好。
4.其它区别
根据购买方式不同,基金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类似保险产品,可通过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顾问销售,也可通过银行代理销售。封闭式基金则与股票十分类似,必须在交易所(包括网上交易所)交易。
二者资金的落实条件不同。股票的总发行量是固定的。在进行交易时,必须有人卖才可以买,也必须有人买才可以卖。这是一个有条件落实的过程。封闭式基金与股票类似。而开放式基金则灵活很多,它的发行总额不固定,投资者可随时购买。这是无条件落实的过程。
㈢ 外资控股证券、期货、基金,会带来什么后果新华社消息,取消外资控股比例限制。
外资控股证券、期货、基金会给金融市场带来资金和活力。
㈣ 基金会不是属于财团法人吗怎么成了社团法人
社团法人不是社会团体法人,社团法人是基于人的组合,基础是人,财团法人的基础是一笔钱,人只是来管理这笔钱的,基金会是典型的财团法人
㈤ 郭得胜基金会的网址是多少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间接的证券投资方式。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即具有资格的银行)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然后共担投资风险、分享收益。根据不同标准,可以将证券投资基金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根据基金单位是否可增加或赎回,可分为开放式基金和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不上市交易,一般通过银行申购和赎回,基金规模不固定;封闭式基金有固定的存续期,期间基金规模固定,一般在证券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投资者通过二级市场买卖基金单位。
———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公司型基金和契约型基金。基金通过发行基金股份成立投资基金公司的形式设立,通常称为公司型基金;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投资人三方通过基金契约设立,通常称为契约型基金。目前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均为契约型基金。
———根据投资风险与收益的不同,可分为成长型、收入型和平衡型基金。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可分为股票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期货基金等。
基金收益包括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存款利息和其他收入。
(1)红利:是基金因购买公司股票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一般而言,公司对股东的红利分配有现金红利和股票红利两种形式。基金作为长线投资者,其主要目标在于为投资者获取长期、稳定的回报,红利是构成基金收益的一个重要部分。所投资股票的红利的多少,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一个重要标准。
(2)股息:是指基金因购买公司的优先股权而享有对该公司净利润分配的所得。股息通常是按一定的比例事先规定的,这是股息与红利的主要区别。与红利相同,股息也构成投资者回报的一个重要部分,股息高低也是基金管理人选择投资组合的重要标准。
(3)债券利息:是指基金资产因投资于不同种类的债券(国债、地方政府债券、企业债、金融债等)而定期取得的利息。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个基金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由此可见,债券利息也是构成投资回报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买卖证券差价:是指基金资产投资于证券而形成的价差收益,通常也称资本利得。
(5)存款利息:指基金资产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这部分收益仅占基金收益很小的一个组成部分。开放式基金由于必须随时准备支付基金持有人的赎回申请,必须保留一部分现金存在银行。
(6)其他收入:指运用基金资产而带来的成本或费用的节约额,如基金因大额交易而从证券商处得到的交易佣金优惠等杂项收入。这部分收入通常数额很小。
采纳为答案
㈥ 巫和懋的个人简历
1974年,台湾大学经济学学士。
1981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硕士。
1982年,美国斯坦福大学经济学博士。 博弈论
财务金融理论
博弈与产业竞争策略
转型经济与政策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经济学教授(朗润讲座教授)
国立台湾大学国际企业系教授,经济系(合聘)教授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副院长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Economic Journal,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与其它多种国际学术期刊评审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2008年至今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朗润讲席教授,2006年至今
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2007年至今
台湾赛局策略学会理事长,2007年至今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政策顾问,2002年至今
台湾财团法人国家政策研究基金会顾问,2002年至今
台湾富邦银行董事,2006年至今
台湾大学终身职特聘教授,2006年至2007年
台湾大学国际企业系教授,1997年至2006年
台湾大学经济系客座及专任教授,1993年至2006年
台湾中华经济研究院副院长,1999年至2002年
台湾杰出人才基金会杰出人才讲座教授,1997年至2002年
台湾中央研究院经济研究所(合聘)研究员,1996年至2001年
台湾期货交易所公益监察人,1997年至2003年
台湾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咨询委员,1995年至2003年
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咨询委员,2002年至2003年
台北市政府产业组市政顾问召集人,1998年至今2006年
台北市政府经济发展委员会委员,1999年至2006年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特聘教授,2002年至2006年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特聘教授,1998年至今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客座教授,2000年至2002年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客座教授,2002年至2004年
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教授,1994年至1999年暑期
美国斯坦福大学访问副教授,1991年至1993年
美国杜兰大学经济系与弗理曼商学院(永久聘)副教授,1989年至1994年
美国杜兰大学经济系与弗理曼商学院助理教授,1983年至1989年
美国范德比堡大学访问助理教授,1987年至1988年
美国罗格斯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1982年至1983年 国际期刊Economic Theory 客座编委
台湾“教育部”学术审议委员会委员
台湾大学研究发展委员会委员
台湾经济学会常务理事
台湾中华金融学会理事
《证券市场发展季刊》主编
台湾中研院《经济论文》编辑委员
台大《经济论文丛刊》编辑委员
台湾《天下杂志》专栏作者
台湾积体电路公司(TSMC)顾问
台湾华侨银行开发基金代表董事
台湾华创车电技术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基金代表董事
台湾中联信托股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湾总和股务数据处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台湾证券暨期货市场发展基金会董事
㈦ 【法硕】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民法上按照法人成立的基础,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是我国民法通则的分类,是指由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从事社会公益、文学艺术、学术研究、宗教等活动的各类法人。我国的社会团体法人(如妇联)可以是社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也可以是财团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根据法人的业务活动进行的分类。基金会法人是社会团体法人的一种。社团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分类标准不同。还有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国的特色分类,别的国家没有。
㈧ 1.下列为财团法人的是( )。答案选项组a.某股份公司b.基金会c.寺院d.某学术学
b、d.寺院也是财团法人.
根据法人的成立基础,可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因为寺院是以财产的集合为基础而成立的法人,是财产的集合体,所以是财团法人.基金会组织、救济院与慈善组织等也是财团法人.
社团法人中的多数是营利法人,少数为公益法人;而财团法人则均为公益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