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期末考试题,请大家帮忙!!! 当前形势下,如何完善我国的外汇储备的经营管理
内容提要 目前我国外汇储备的分类欠清晰,形成机制制约了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投资方向未能体现国家战略发展需要。本文从官方外汇资产的视角,探讨了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提出并论证了官方不同外汇资产的管理模式,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条清晰的改革思路。
关键词 外汇储备 主权财富基金 外汇平准基金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央行和IMF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外汇储备余额为19460.30亿美元,居世界第一位,约占全球外汇储备的25%。巨额外汇储备提高了我国对外支付能力,增加了海外投资者信心,并为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但是,储备量的增加直接影响了央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同时,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令我国巨额外汇储备面临缩水风险,给我国外汇管理当局提出了巨大挑战。因此,完善现行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加强对存量和增量外汇储备的管理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重要原因是我国对外汇投资的限制及采取的缺乏弹性的汇率制度。我国连续多年的“双顺差”是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来源,但却不是使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原因。从国际收支平衡表上看,经常项目顺差主要是我国外贸企业出售产品和服务所获取的外汇资产,资本项目顺差主要是外商直接投资。如果逐步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实行充分弹性的汇率制度且对外汇投资没有严格限制,这些外汇资产自然会在经济主体之间进行交易和对外投资,最终形成市场均衡和国际收支平衡。除非央行对外汇资产有特殊需求,否则央行无须购买外汇资产,外汇储备就不会增加。因此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渐取消强制结汇制度,尽快实现汇率决定真正市场化,放宽对外投资限制,才是缓解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途径。目前,由于我国难以承受本币迅速升值可能产生的巨大成本,汇率市场化采取了渐进的方式。在这一过程中,外汇储备继续快速增长是难以避免的,单靠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并不能解决这一问题,但是通过改革可以降低因保持汇率稳定使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成本,同时提高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
关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李扬(2007)等学者提出,在现行体制下,绝大部分外汇资产集中于央行并形成官方外汇储备是有问题的。应当改革外汇资产持有者结构,一方面,按照“藏汇于民”的思路,鼓励企业和居民购买、持有外汇,形成非官方外汇资产;另一方面,实现官方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多元化,成立各种类型外汇投资公司购买、持有外汇,从而减少央行购买、持有的外汇储备规模,从源头上缓解流动性过剩。
关于第一点建议,在人民币升值预期下,实现外汇资产持有者的分散化、藏汇于民只是一厢情愿,如果这种转化可以实现,央行从一开始就不会积累如此多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剧增的问题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因为经济主体不愿持有外汇资产,为了保持汇率稳定,央行才不得不购买并持有外汇储备,除非本来就没有升值压力。关于第二点建议,笔者认为,这一思路是正确的,但对官方外汇资产的性质缺乏清晰的划分,因而也就不能从根本上区分不同外汇资产的管理模式,可操作性不强。本文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厘清官方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概念,指出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不足。在此基础上,构建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和外汇储备的管理模式,为管理当局提供一些可供选择的改革思路。
二、我国目前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存在的缺陷
目前的研究为完善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笔者认为还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未充分厘清外汇储备资产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区别。IMF在其外汇储备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外汇储备管理指导方针》中,对外汇储备的定义是:外汇储备是由货币当局能够控制的、可及时获取的一国的公共部门拥有的外国资产。识别外汇储备资产的标准,一是有效控制,二是随时可用。“为了掌握储备资产或是达到其他的目的,货币当局自然持有国外资产或对国外资产进行控制。各种目的之间并不相互矛盾。比如,近期派不上用场的储备资产可用来投资世界银行的债券,增加开发资金的规模。出于上述原因持有的资产一般都视为储备资产。相比之下,用于开发和其它目的直接长期贷款资产则不作为储备资产。”由此可见,外汇储备资产有其明确的目标和严格的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任何外汇资产(即使是官方外汇资产),都不计人外汇储备统计中。按照IMF第五版《国际收支手册》关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项目统计,我们可以推知,一国官方外汇资产包括: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资产;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即使不考虑货币当局单独持有外汇资产,官方外汇资产至少包括两部分:各级政府持有的外汇资产和货币当局持有的外汇储备资产。一国的外汇资产包括官方的外汇资产和非官方外汇资产。为清楚起见,我们把除外汇储备之外的官方外汇资产称作官方其它外汇资产。
我国经历了外汇储备从严重短缺到高度充足状态,拥有庞大的官方外汇资产,不同的外汇资产理应发挥不同功能,采取不同的经营利用方式。但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一直等同于外汇储备资产,由中国人民银行持有并管理。因此。应根据外汇资产的功能明确区分官方外汇资产,一部分作为外汇储备资产由货币当局持有,行使外汇储备的职能,我国学者用不同方式计算的我国适度外汇储备规模最多不过8000亿美元;另一部分作为货币当局和各级政府持有的其它外汇资产,用于投资和重要战略性资源的购买。
第二,缺乏清晰的分层次管理系统,储备授权体系不明确。一国外汇储备授权体系可以分为三个主要层次:第一层次是储备的持有层次上的授权,这一层次上的被授权对象是国家货币当局。第二层次是储备经营运作和经营管理上的授权,这一层次的被授权对象是有关政府部门或投资公司。第三层次是储备交易操作上的授权。第三层次在各国之间没有太大差别。在我国,第一层次授权,应是国务院代表国家授权中国人民银行统一持有、经营和管理外汇储备,这一模式为央行主导模式。第二层次授权,应是央行授权国家外汇管理局操作与管理外汇储备,如要进行分档管理,央行还应授权专业外汇投资公司经营,外管局负责流动性管理,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授权方与被授权方为委托代理关系,双方以合同形式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现在已成立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是由国务院直接设立,其职能是实现外汇资产的保值增值,这种外汇资产的性质取决于购买外汇储备的资金来源。如由国务院授权财政部发债,则财政部与公司为委托代理关系,外汇资产的性质属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这种形式的授权,央行只是把非官方的外汇资产转换成官方其它外汇资产,起了一个中介作用。如国务院授权央行直接把外汇储备划拨给新成立的公司,则央行与新公司为委托代理关系,外汇资产属外汇储备。目前我国采取的是第一种形式。从央行公布的外汇储备总额看,中投公司2000亿美元的资产并未从外汇储备中移出。由此可见,目前并没有真正区分清楚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和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管理体制。
第三,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没有改变,难以从制度上切断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外汇占款成为央行发行基础货币的主渠道,使得央行资产负债结构极不合理。目前讨论的思路是为多余的外汇储备寻找出路,并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成立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只是通过发行债券的形式把央行持有的多余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其作用仅仅是在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管理方面,没有改变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只要中国的汇率决定缺乏弹性,在存在本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为维持汇率稳定,央行就仍然要通过投放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外汇储备与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难以从根本上切断。
与外汇储备居第二的日本中央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相比,可以看到,我国央行在资产持有方面与之有明显差别。下面是2001年到2008年8月中日央行国外资产、政府债券在总资产中的比重比较。
在我国央行的总资产中,占主要部分的资产是国外资产。从2001年到2008年8月间,外汇资产占比逐年上升,从31.4%上升到77.5%,政府债券占比在2.2%至9.6%之间。而日本央行政府债券占总资产的比重大致在55%—70%之间,外汇占比在3.7%—6.9%之间。和日本央行相比,我国央行所持有的政府债券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明显过少。这种资产的缺陷是对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上存在着非对称性。即在资产的买进和卖出过程中,资产的买卖决定权不完全掌握在央行的手中,因而资产交易的实际结果与央行想要得到的结果并不一致。我国央行的国外资产主要是外汇储备,其买卖的决策权掌握在我国外贸部门和国外部门的手中,结果常常与央行所希望出现的结果相背。例如在通货膨胀时期,央行本应紧缩货币,但如果此时净出口出现顺差或者外商直接投资迅速增加,为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央行就需要用人民币全额兑换外汇。其结果是央行所持有的资产非情愿地增加,等额本币进人流通领域,造成物价更快地上涨。在经济萧条时期,央行应该放松货币,但此时如果出现国际收支逆差,央行就必须承担起弥补国际收支逆差的责任,其结果将使央行的资产总额下降,基础货币供给量的进一步收缩,对经济造成了更为严重的伤害并加剧通货紧缩。
三、对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些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我国的官方外汇资产将分为两部分:一是央行持有的官方外汇储备,二是官方其他外汇资产,两者应分属于不同的主体独立运作。沿着这种思路向前推进的关键是建立两类基金:以国家能源基金为基础的主权财富基金和外汇平准基金。
(一)建立以国家能源基金为代表的主权财富基全
由于官方外汇资产对应的是央行的本币负债,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要把一部分外汇储备转化为官方其它外汇资产,需财政发行国债筹集本币资金或直接向央行出售国债购买。国家通过发行特种国债从央行购买的外汇就转化成了官方其它外汇资产。我国目前主权财富基金性质的中投公司就是财政发行1.55万亿的特别国债从央行置换2000亿美元外汇储备建立的。笔者认为中投公司的以被动投资、财务投资为主的投资模式并不是我们现在可选的最佳模式。国内许多学者提出了用外汇储备购买资源类产品的构想,但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如何购买缺乏系统、科学的论证。
首先,关于能否用外汇储备购买的问题,本文上面关于官方其它外汇资产的论证给予的回答是肯定的。这些资产的性质是由经济主体资产转化来的国家资产,经济主体和国家对这些资源配置的目标完全不同。经济主体拥有外汇资源无非有三大用途:一是用于进口所需商品和服务;二是用于对外投资;三是卖给其它经济主体或货币当局。获得外汇的其它经济主体无非还是重复上述操作。经济主体的目标是效用或利润最大化,而国家的目标是服务于一国经济长期发展需要。因此,对于这些资产的经营运用,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用于购买外国国债或其它金融证券获取微不足道的利息或收益不是中国目前的首选,而用于购买国家战略储备物资和高新技术等才最符合中国长远发展战略要求。目前中国在很多战略性领域都还远远落后于许多发达国家,随着经济快速增长,中国对能源的需求已逐渐超过国内自然资源的储存及开发能力,以石油为例,我国的战略石油储备远远落后于美、日、法、德、韩等国家。从战略上讲,用这些外汇资产购买石油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购买任何金融资产的收益。从经济意义上讲,因为用于储备像石油这样可耗竭资源的资本,有望从逐渐升高的价格中获得收益,尽管建立储备耗费的资本损失了利息,但这可以在跨时期的实际价格的增长中得到补偿。按照传统的经济学理论,当市场是完全竞争以及零开采成本时,均衡的石油价格刚好是利率增长,此时,投资于战略性石油储备的资本没有机会成本,它只是另外一种形式的储蓄而已。很多人低估了战略性石油储备的收益,因为他们只计算了储备投资的利息成本,但却没有考虑其本身的预期收益。
其次,关于如何购买的问题,建立国家能源基金是一种可行方式。目前世界上的主权财富基金的规模,按主权财富基金研究所2008年12月的统计是3.94万亿美元,其中与石油、天然气相关的基金约2.5万亿美元,占全部基金的64%。但这些产油国的石油稳定基金的运作并不能给我们提供现成的经验。作为消费大国,国家能源基金的作用恰好与产油国的稳定基金相反:他们是把赚来的石油、天然气收入作为对未来的一种投资,而我们实际上是用其他收入来为未来的能源安全投资,从而实现保障民生和经济安全的目的。尽管中国现在已经有了中投公司,但建立国家能源基金还是很有必要的。在石油价格低位时期,政府可以依照中投公司的成立模式,一次性置换2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约占现有外汇储备总量的10%),作为官方其他外汇资产建立国家能源基金,由指定机构专门进行石油和稀缺资源的购买。基金用途单一,易于管理,便于有关部门根据市场状况对石油等资源与外汇的配置比例做出灵活调整。
(二)建立外汇平准基金
关于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模式,笔者认为,建立外汇平准基金是核心。设立外汇平准基金作为调节外汇市场和稳定汇率的专用基金。当外汇市场供求发生较大变化、汇率出现动荡时,央行运用外汇平准基金在外汇市场上买卖外汇来调节供求,使汇率在目标范围内波动。目前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等国都是通过财政部持有的外汇平准基金来稳定汇率的。与财政部持有不同的是,我国的基金可以在现有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储备司的基础上组建,国家授权央行管理,由外汇管理局具体操作经营。这样做的好处是,按照路径依赖,顺应中国外汇储备管理的发展路径,制度变迁的成本小。
基金由外币基金和本币基金构成,外币基金由现有的外汇储备的一部分形成,央行与外汇平准基金为委托代理关系。本币基金的来源可参照国际上成功的作法,通过在市场上发行债券筹集。与央行通过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不同,外汇平准基金是通过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在外汇市场上购买外汇储备的,从表面看,过去是央行发行基础货币购买外汇储备,再通过发行央行票据回笼货币;现在是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本币,再用本币购买外汇储备,两者只是顺序上发生了变化。实质上,这一变化是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变动与国内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把央行从这一联系中解脱出来。
在存在人民币升值预期的前提下,基金发挥的作用是用本币负债置换外汇资产,从理论上对市场流动性没有任何影响。新增外汇储备不进入央行的资产负债表,央行可以根据市场上货币供求状况,自主地调整货币供应量,从而可以提高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这样就形成了央行负责货币政策的实施,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汇率的稳定的分工。由于平准基金是在央行的管理下运作的,利率和汇率的协调也就容易做到。至于发行债券造成的利息成本与央行发行央行票据的利息成本是一样的,是政府为稳定汇率必须承担的代价。
在汇率真正市场化之前的这段过渡时期内,我国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应采取央行主导模式。现有存量外汇储备的大部分继续由央行持有管理,新增外汇储备由外汇平准基金持有。央行对外汇储备实行分档管理。央行拨付一部分外汇储备给平准基金,授权外汇平准基金负责流动性管理,在执行外汇储备的基本功能同时,按照安全性、流动性的原则经营外汇储备,以安全性和流动性为主。央行再授权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或专业外汇投资公司负责投资性管理,完全按照市场化运作。在外汇平准基金、商业银行和专业投资公司内部,建立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制定业绩考核标准和投资风险基准并进行有效审计。
四、结论及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上述分析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新模式,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势:
第一,区分了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理顺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授权体系,使分层次管理系统更加清晰,有利于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高效运行。外汇储备资产和官方其他外汇资产的性质不同,因而投资目的和投资方向截然不同,应由不同的管理部门分别管理。外汇储备管理体制集中管理外汇储备资产,按照外汇储备的不同职能,可分为流动性资产和投资性资产管理,由央行授权不同机构进行管理。这样的授权体系清晰、明确,可以大大提高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效率。
第二,从制度上切断了外汇储备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解决了因外汇储备增加而产生的流动性过剩,提高了国内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外汇平准基金的建立,改变了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外汇储备不再通过央行发行基础货币取得,而是通过外汇平准基金发行债券筹集人民币的方式取得,阻断了外汇储备增加与基础货币发行之间的直接联系。发行的债券可以在债券市场上流通,增加了我国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扩大了债券市场的规模,有助于推动我国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央行票据会逐渐退出债券市场,央行不再是债券市场上的最大做市商,有利于央行保持中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
第三,优化了央行的资产结构,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有效地增加央行持有的国债总额,可以使央行更好地执行货币政策。由于国债资产买卖的控制权可以更多地掌握在央行手中,因而增减国债资产以替换基础货币的交易一般可以由央行来决定在繁荣时期,央行可以通过市场卖出公债券,收回基础货币,以达到让经济降温的目的。在萧条时期,央行则可以通过市场买进公债券,放出基础货币,以便使更多的基础货币投入流通,达到使总需求增加的目的。
同样是收回基础货币的对冲操作,采用不同的渠道和方式,对资金的配置效率所产生的影响明显不同。这说明在央行资产持有结构中,增加政府国债资产的持有量不仅是增加一个资产品种的持有量,而且直接关系到改善央行货币政策执行效率和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改革外汇储备形成机制的特殊作用是可以改善央行资产的持有结构,从而改变央行在紧缩货币阶段和扩张货币阶段在执行货币政策方面的非对称性,进一步提高执行货币政策的实际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的改革只是改变了外汇储备的形成机制,切断了外汇储备增长与基础货币发行的直接联系,改善了央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但是,为维持汇率稳定而产生的成本依然存在。外汇乎准基金的建立使得一部分成本从央行转出,但外汇平准基金同样面临着外汇资产和本币负债的汇率和利率风险。随着外汇储备的增加,基金本币负债水平也会大幅增加,这会影响债券市场的利率,提高负债成本。同时,大量的外汇储备也面临着保值增值的问题。因此,深化外汇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改革强制结汇制度,尽快完善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扩大汇率弹性,放宽对外投资限制,才是缓解外汇储备迅速增长的根本途径
2. 有关银行外汇的案例分析题,请高人指点,重谢!考试题目,急~~~
1、天津A公司和大港支行
2、
天津A公司未办理外债提款登记违反外债管理规定,未及时办理登记。
未经外汇局逐笔核准即在大港支行办理外债结汇,大港支行违反结售汇规定及外债管理规定
3、根据外汇管理条例规定
可对天津A公司处以30万元以下罚款
对大港支行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由于结汇次数较多,情节比较严重,可能被暂停经营外汇业务。
3. 外汇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1)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
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
3、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并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资本输出输入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对资本输入都实行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有利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外资。
4. 跪求,考试题;1)外汇管理的目的是什么
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
(1)限制外国商品输入,促进本国商品输出,扩大国内生产
(2)限制资本逃避和外汇投机,稳定外汇行市,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3)稳定国内物价水准,避免国际市场价格巨大变动的影响
(4)促进进口货从硬通货国家转向软通货国家,节约硬通货
(5)促使其他国家修改关税政策,取消商品限制或其他限制
5.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考试试题
楼主:您好!
人民币结算账户及现金管理培训试题
单位: 姓名: 分数:
一、 填空题(每题1分,共20分)
1、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2、 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3、 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4、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
5、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需要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6、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7、 临时存款账户是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8、 银行为个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根据需要还可要求申请人出具户口簿、驾驶执照、护照等有效证件。
9、 自然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名称应与其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中的名称全称相一致。
10、 存款人申请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填制开户申请书。开户申请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记载有关事项。
11、 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
12、 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
13、 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
14、 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登记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15、 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16、 一个单位在几家银行开户的,只能在一家银行开设现金结算户,支取现金,并由该家银行负责核定现金库存限额和进行现金管理检
17、 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18、 银行工作人员违犯《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细则,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玩忽职守纵容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在银行开立帐户的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及其它单位销售商品收入的现金列入商品销售收入。
20、 城乡个体经营收入(支出)。指在银行开立结算户的城乡个体工商户、农村各种专业户的各种现金收入(支出),包括国家对个人发放和收回的各种贷款以及利息收入,农产品预购款、个体运输费、修理费,个人上缴的更改基金、育林基金等。
二、 判断题(每题2.5分共15分)
1、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两个基本存款账户。(一个) 错
2、 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和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对)
3、 一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专用) 错
4、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而开立的可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 对
5、 单位可根据需要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也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错
6、 银行为存款人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的,应自开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3)错
三、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
1、有下列情况的,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A,B,C]
(A)设立临时机构。
(B)异地临时经营活动。
(C)注册验资。
(D)基本建设资金的需要。
2、有下列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ACD)
(A)使用支票。(B)财政预算外资金。
(C)办理汇兑、定期借记、定期贷记、借记卡等结算业务的。
(D)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的。
3、存款人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应向银行出具: (BCD)
(A) 其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B)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C)存款人因向银行借款需要,应出具借款合同。
(D)存款人因其他结算需要,应出具有关证明。
4、 专用存款账户不得支取现金。(bcd)
(A)财政预算资金
(B)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C)期货交易保证金
(D)信托基金
5、存款人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使用银行结算账户办理结算业务。存款人不得: (ABC)
(A)出租
(B)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C)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适用什么范围?
答:《办法》规定,存款人在中国境内的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适用本办法。存款人是指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银行是指在中国境内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支付结算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含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外币存款账户、个人储蓄账户和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纳入《办法》管理。由于我国实行外汇管制,外币存款账户从开户资格、使用范围、使用期限等方面都要受到严格限制,国家外汇管理局对此制定了专门的规章制度。所以,外币存款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个人储蓄账户和单位定期存款账户是存款人以获得利息为目的的投资性账户。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储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存款本金和支取利息,储蓄账户不具备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功能。由此,《办法》第四十三条相应规定了“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办理转账结算”。而对于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单位定期存款的期限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三个档次,起存金额至少为1万元”,“存款单位支取定期存款只能以转账方式将存款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将定期存款用于结算或从定期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这充分表明,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与办理支付结算的单位活期存款账户存在本质区别。所以,该两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分别遵守《储蓄管理条例》、《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纳入《办法》管理。
2、.哪些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答:《办法》第十一条对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的身份资格做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具备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资格的存款人大部分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并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企业法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队、武警部队、民办非企业组织(如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民办学校、福利院、医院)等。同时,考虑到有些单位虽然不是法人组织,但具有独立核算资格,有自主办理资金结算的需要,因此,《办法》也允许其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主要包括非法人企业(如具有营业执照的企业集团下属的分公司)、外国驻华机构、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如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食堂、招待所、幼儿园)等。
3、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一)企业法人。
(二)非法人企业。
(三)机关、事业单位。
(四)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
(五)社会团体。
(六)民办非企业组织。
(七)异地常设机构。
(八)外国驻华机构。
(九)个体工商户。
(十)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
(十一)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
(十二)其他组织。
4、存款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异地开立有关银行结算账户:
(一)营业执照注册地与经营地不在同一行政区域(跨省、市、县)需要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
(二)办理异地借款和其他结算需要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
(三)存款人因附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或派出机构发生的收入汇缴或业务支出需要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
(四)异地临时经营活动需要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
(五)自然人根据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
五、论述题(每题15分共30分)
1、为什么将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答:当前,大多数个体工商户未以字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多以自然人身份开立储蓄账户并用于办理经营性资金的支付结算,导致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性资金和消费性资金无法区分,既不方便其办理结算,也不利于加强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为解决上述矛盾,《办法》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者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此规定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提高个体工商户的经济地位,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个体工商户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同其他经济组织享有平等的生产经营权利,其身份应受到重视,贡献应得到认可,权利应得到保障。《办法》将其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表明个体工商户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将享有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相同的银行结算服务。二是有利于满足个体工商户的支付结算需要,规范其财务管理。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活动存在各种结算需要,《办法》将个体工商户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利于银行为其提供各种支付结算服务。如果将其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和管理,只有符合《办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的规定,方能将款项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这样就可能不便于个体工商户经营活动的款项结算,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个体工商户也具有把生产经营性资金和个人消费资金分开的内在要求。《办法》这样规定,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加强对其生产经营的财务管理。
2、如何理解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答:《办法》中“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规定,主要是考虑了存款人对其资金具有自主支配权,需要根据地理位置、结算需要、与其他经济组织的合作关系、银行的服务质量等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同时,多种组织形式、不同规模的银行同时并存,及其在服务手段、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客观上也为有不同结算需求的存款人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创造了条件。并且,通过存款人选择开户银行,可以促使银行根据自身特点,针对不同的客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开展业务,应当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据此,《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此条款一方面保护了存款人作为经济主体应有的自主选择权,也有效防范了银行间的不正当竞争和行业腐败行为。此外,对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明确规定了开户银行选择范围的特殊行业,由于其资金管理有特定的要求,存款人选择开户银行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如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资金属于国家财政性资金,为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根据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中央预算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应在国有、国家控股商业银行,或经批准允许为预算单位开户的商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粮棉油收购资金是封闭运行的政策性资金,为防止收购资金被挤占、挪用,国家规定凡是承担政策性业务的粮棉油收储企业只能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包括代理行的基层行、处、所)开立账户,不得在其他金融机构开户。应该进一步明确的是,一方面,存款人可以根据需要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并与开户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协议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另一方面,存款人也不应以开户银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为由随意转移银行结算账户。
6. 财政与金融简答题什么是外汇管理有哪些方式
外汇管理,广义上指一国政府授权国家的货币金融当局或其他机构,对外汇的收支、买卖、借贷、转移以及国际间结算、外汇汇率和外汇市场等实行的控制和管制行为;狭义上是指对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兑换实行一定的限制。
1、对贸易外汇的管制
(1)对出口外汇收入的管制
实行比较严格外汇管制的国家,对于出口收汇一般都规定出口商必须将其所得外汇结售给国家指定的银行,也就是说出口商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出口价款、结算所使用的货币、支付方式和期限等。在收到出口货款后又必须向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并按官方汇率按管理规定将全部或部分外汇结售给外汇指定银行。此外许多国家为了鼓励出口,实行出口退税、出口信贷等措施,而对一些国内急需的、供应不足的或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商品、技术及战略物资则要限制出口,通常实行出口许可证制度。
(2)对进口付汇的管制
实行严格外汇管制国家,为了限制某些商品进口减少外汇支出,一般采取的措施有:
其一,进口存款预交制。它是指进口商在进口某种商品时,应向指定银行预存一定数额的进口货款,银行不付利息,数额根据进口商品类别或所属国别按一定比例确定。
其二,进口许可证制。它是指进口商只有取得有关当局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才能购买进口所需的外汇。进口许可证的签发通常要考虑进口数量、进口商品的结构、进口商品的生产国别、进口支付条件等。
2、对非贸易外汇的管制
对非贸易外汇的管理一般采取的方式有:直接限制、最高限额、登记制度、特别批准。
3、对资本输出输入的管制
资本项目是国际收支的一个重要内容,所以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非常重视资本的输出入,并根据不同的需要对资本输出输入实行不同程度的管理。发展中国家由于外汇资金短缺,一般对资本输入都实行各种优惠政策,以吸引有利于该国经济发展的外资。例如对外商投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的优惠并允许其汇出利润等。为保证资本输入的效果,有些发展中国家采取了如下措施 :
(1) 规定资本输入的额度、期限和投资部门 ;
(2)从国外借款的一定比例要在一定期限内存放在外汇银行;
(3) 银行从国外借款不能超过其资本与准备金的一定比例 ;
(4) 规定接受外国投资的最低限额等。以前发展中国家都严格限制资本输出,一般不允许个人和企业自由输出 ( 或汇出 ) 外汇资金。但是近年来,随着区域经济一体化和贸易集团化趋势的出现,不少发展中国家开始积极向海外投资,以期通过直接投资来打破地区封锁,带动该国出口贸易的增长,例如拉美国家、东盟各国、韩国和中国近年来的海外投资十分活跃,放松了资本输出的外汇管制
7. 求问国家外汇管理局校园招聘考试难吗简历通过率高吗
简历投递相关问题
1. 每人可以申请几个职位?
答:每位同学仅限申请一个岗位,请根据个人专业背景和兴趣慎重选择。
2. “应届生”如何界定?
答: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3. 非应届生是否可以申请2018年应届生招聘项目中的职位?
答:该项目仅针对应届生,非应届生可以关注我们的社会招聘项目。
4. 北京生源和京外生源是如何界定的?
答:北京生源即在北京参加高考的学生来源,其余为京外生源。除此之外,高考时为京外考生,但之前通过全职工作或其它机会解决了北京户口的(即在考取目前就读学位时已经是北京籍),也属于北京生源。
5. 我高考前户口在北京,现在海外读书,属于北京生源还是海外生源?
答:属于海外生源,请投递招收海外生源的相应岗位。如该岗位不招收海外生源,请投递招收京外生源的岗位。
6. 我是海外生源,但是我想投递的岗位没有海外生源选项,我应该如何选择投递岗位?
答:您应该投递招收京外生源的岗位。
7. 我是北京生源,是否可以投递京外生源岗位?
答:如果您想申请的职位类别没有北京生源岗位,可以投递京外生源岗位。
8. 已经注册了用户,但是收不到系统发送的验证邮件,以致无法申请职位,应该怎么办?
答:出现这种情况可能的原因是您邮箱的安全设置定义了较高的级别,您可以尝试调低安全级别,或者将发送验证邮件的系统邮箱([email protected])加入您的白名单。完成以上操作后,再通过招聘网站重新发送一次激活邮件,稍后即可收到系统的验证邮件。
9. 我在简历投递过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应该怎么办?
答:招聘计划相关问题,请致信[email protected];招聘系统使用技术问题,请致信[email protected]。我们会在收到您邮件的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笔试相关问题
1. 2018年应届生招聘笔试地点在哪里?
答:我们将设立北京、上海和纽约三个笔试考场,届时同步举办笔试,您可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考试。
其他问题
1. 2018年应届生招聘甄选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甄选流程包含简历筛选(10月)、笔试(11月上旬)、面试(12月中旬)、体检和政审(12月下旬)等环节,每个环节筛选情况都将通过邮件和短信通知您,敬请留意。
8. 急~国际金融的题!
即期汇率1A=2B,根据利率平价,远期汇率1A=2*(1-2%)B=1.96B(利率高的货币远期贬值)
(1)即期100万A可兑换200万B
(2)将200万B存款一年,可获:200万*(1+4%)=208万B
(3)100万A存款一年,可获:100万*(1+6%)=106万A
(4)根据利率平价,远期汇率1A=2*(1-2%)B=1.96B(利率高的货币远期贬值)两项投资没有差异
(5)A货币贬值率应该是2%,即为两种货币年利差
9. 外汇管理知识你知道多少
想要炒外汇赚钱就必须掌握更多的外汇管理知识,下面总结了一些常见的外汇管理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修订遵循了哪些主要原则?
答:一是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吸收近年来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市场和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并为下一步改革预留政策空间。二是围绕宏观调控的重点,以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为目标,对外汇资金流入流出实施均衡、规范管理。三是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取消内资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机构与个人之间的差别待遇,按交易性质进行监管。四是按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外汇管理内容、方式等规定,推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约束。
2、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外汇管理机关进行监督检查的程序是什么?
答: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证件。监督检查、调查的人员少于2人或者未出示证件的,被监督检查、调查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
3、标有身份证号码的户口簿、临时身份证是否可以作为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答:可以。
4、银行在为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时,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留存身份证件复印件?
答:(1) 对于通过外汇储蓄账户发生的结售汇业务,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2)对于未通过外汇储蓄账户的个人结售汇业务,单笔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银行按规定录入相关身份信息后,不再需要复印其身份证件留存。
5、对于境外个人姓名太长,无法完全录入姓名栏的情况,如何处理?
答:银行可在“姓名”栏录入姓名简称,在信息录入页面“备注”栏中录入全名。
6、境外个人购汇是否录入个人结售汇系统?
答:境外个人购汇目前暂不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管理,银行为其办理业务不需将相关交易信息录入系统。但外汇局今年将把境外个人购汇纳入个人结售汇系统,届时应通过系统办理境外个人购汇。
7、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都有哪些凭证要求?
答:境内个人经常项目项下非经营性购汇超过年度总额的,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和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操作规程〉的通知》汇综发[2006]32号办理。
8、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指外币现钞、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9、境内个人与境外个人账户间的资金划转按跨境交易进行管理如何理解?
答:个人外汇储蓄账户资金境内划转,仅限于本人账户之间、个人与直系亲属账户之间的划转;如划转账户属于同一主体类别的,按《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十八条第(一)、(二)款要求办理;如划转账户分属于境内个人、境外个人,还需符合《细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账户内资金汇出规定。
10、个人办理与其直系亲属外汇储蓄账户间资金划转时,如两人分别在不同城市,直系亲属的身份证件是否可以为复印件?
答:可以。
11、外汇账户间资金跨行划转,汇入行如何识别汇出行账户交易性质?
答:为确认账户交易性质,跨行账户资金划转,汇出行应标注账户交易性质(个人外汇储蓄账户或个人外汇结算账户)。
12、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有效期多长?
答:外汇局开具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自签发之日起30天内一次使用有效,逾期作废。
13、个人所购外汇是否都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答:境内个人年度总额内外所购外汇、境外个人经常项目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均可以存入本人外汇储蓄账户。
14、境外个人合法人民币收入购汇及境内个人移居出境后离休金、离职金、退休金、退职金、抚恤金的购汇可在哪些银行办理?
答:具备个人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网点均可办理。
15、境外个人旅游购物项下外汇收支应通过哪种账户办理?
答:旅游购物贸易是海关监管下的一种货物贸易方式。境外个人办理旅游购物贸易方式项下的外汇收支应通过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办理。
16、个人在同一银行柜台提取A账户资金,并转存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B账户,账户资金没有离开柜台的,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是否需到外汇局报备?
答:该种情况下,单次转存资金超过等值1万美元不需到外汇局事前报备。
17、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是否必须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收汇及结汇?
答:个人委托外贸公司出口时,可以由外贸公司代为收汇,也可以本人收汇。本人收汇、结汇的,应通过其开立的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18、《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是什么?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严格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19、境外个人凭2007年2月1日之前的兑换水单是否可以办理人民币兑回业务?
答:对于原兑换日在2007年2月1日前的兑换水单,在其办理兑换时,距原兑换日在24个月内的,可以作为兑回的有效凭证。
20、个人旅游购物出口收入是否可进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
答:个人旅游购物出口收入可进入本人的外汇储蓄账户,并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个人旅游购物报关单办理。
21、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能否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答:待核查账户中的外汇不能用于质押人民币贷款。
22、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是否需要核查?如何进行联网核查?
答:企业边境小额贸易以人民币结算的,在银行为其出具出口收汇核销专用联前进行联网核查。
23、企业的现钞收入是否需要接受联网核查?如何核查?
答:企业的现钞收入需要接受联网核查,但不必进待核查账户。企业办理出口对应的现钞收入结汇或存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时应填写《出口收汇说明》,银行应登录核查系统进行联网核查后方可为企业办理相关手续。
24、企业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应如何处理?
答:对于进口付汇项下的退汇款,企业应向银行提供进口合同、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正本,经银行审核无误后,该笔外汇不必进入企业的待核查账户。
2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是否还继续执行?
答:《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实行企业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8]30号)正式实施后,《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进口延期付汇、远期付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8号)停止执行。
26、企业在2008年7月14日前的收汇是否需要接受核查?
答:企业已在2008年7月14日前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出口收汇不在联网核查范围。
27、软件出口项下收汇是否需要核查?
答:采取海关通关方式的软件出口,按货物贸易申报,其收结汇纳入联网核查范围;采取网上传输方式的软件出口,按服务贸易申报,其收结汇不纳入联网核查范围。
28、银行如何为企业开立待核查账户?
答: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可由银行直接以企业名义开立,无须企业申请,也无须外汇局审核。
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29、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可否直接对外支付?
答:待核查账户支出要严格按照外汇局关于其支出范围的规定办理,不得用于对外支付或还贷。待核查账户中的资金必须先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方可用于对外支付货款、还贷等支出。
30、待核查账户余额如何计息?利息如何结汇或划转?
答:待核查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利息结汇或划转按照现行相关管理规定办理,不需核查。
31、银行如何管理进入待核查账户的不同币种的资金?
答:待核查账户应分币种设置子账户管理。银行可否应企业要求将收到的外汇统一兑换成某一外汇币种(非人民币)存放在账户中,根据现行规定办理,《办法》对此没有特殊规定或限制。
32、用于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是否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
答:用于进口付汇联网核查的企业操作员IC卡和读卡器同样适用于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使用前应先经企业法人IC卡在中国电子口岸进行授权。企业的操作员IC卡已经有出口收汇权限的不需重新授权。
33、银行向企业提供贸易融资服务,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业出口货款在7月14日之后从境外收回的,这部分款项是否需要核查?
答:银行向企业提供打包放款形式贸易融资的,企业出口货款从境外收回时需要接受核查;银行向企业提供出口押汇、福费廷、保理等形式贸易融资,在2008年7月14日前已放款,但企业出口货款在7月14日之后从境外收回的,这部分出口收汇(包括余款)不必进入待核查账户,不需接受核查。
34、银行进行联网核查时,误操作多核注的出口可收汇额如何处理?
答:银行可用负值冲减误操作多核注的数据,具体操作参见《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操作手册(银行版)》。
35、《出口收汇说明》上的企业公章可否用企业预留银行的印鉴代替?
答:可以。
36、待核查账户资金可否用于理财业务?
答:不可以。
37、一笔贸易收汇中的银行扣费部分是否纳入联网核查范围?
答:一笔贸易收汇中的小额银行费用,在进入待核查账户前已被银行扣除的,该部分银行费用不纳入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范围。
38、什么是货物贸易项下外债?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包括出口预收货款和进口延期付款。出口预收货款指出口货物合同约定收汇日期早于合同约定出口日期或实际收汇日期早于实际出口报关日期的收汇;进口延期付款指进口货物货到付款项下合同约定付汇日期晚于合同约定进口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或实际付汇日期晚于实际进口报关日期90天以上(不含)的付汇。
39、企业是否应该到所在地外汇局逐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需要提交哪些书面资料?
答:企业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可以不到外汇局,而直接通过互联网办理。登记环节无需向外汇局提供书面资料。
40、企业非贸易项下预收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手续?
答:本次要求登记的预收货款仅指货物贸易项下,不包括非贸易项下的预收货款。
41、7月14日之前签约的预收货款合同,在7月14日后收到预收货款,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其中,登记日期该写什么时间?
答:应该办理预收货款登记。登记日期为企业实际登记的日期。
42、企业在7月14日前收到的预收货款是否需要进行登记?
答:不需要。
43、预收货款合同计划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与实际收回的预收货款金额不一致,在提款登记时,应登记合同预定的预收货款金额还是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答:应登记实际收到的预收货款金额。
44、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否影响外商投资企业“投注差”外债的登记?
答:货物贸易项下外债的登记是单独的外债管理、统计,与外商投资企业其他类型的外债之间不存在互相影响的问题。
45、由于企业收到出口报关单的日期较晚,一般要超过30天,因此要求15个工作日内就注销登记的预收货款,难度较大,该怎么办?
答: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的报关单指电子关单。电子关单由海关在结关后第二个工作日传送给电子口岸,即可用于办理预收货款注销手续。
46、贸易外债登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在境内注册的企业,其从事一般贸易、加工贸易,或转口贸易、保税货物贸易等其他特殊方式贸易时发生的预收货款或延期付款,无论企业注册地是否在特殊经济区域,无论货物是否进出关,无论出口收入是否纳入联网核查,均要办理贸易项下外债登记。
47、从网上服务平台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实际签订的出口合同编号多于系统要求输入的14位编号,该怎么办?
答:企业可以摘取出口合同编号中的一部分输入,摘取输入的合同编号易于企业识别即可。
48、企业收到的预收货款被银行扣除了手续费,则提款登记时是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还是以扣除手续费后的预收货款作为提款登记金额?
答:以未扣除手续费的预收货款金额作为提款登记金额。
49、出口合同约定以人民币计价,而实际结算货币为美元,企业进行预收货款合同登记时,该选择哪种货币?
答:选择美元。
50、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是否需要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答: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保税或非保税货物出口项下预收货款,应办理预收货款登记。
以上是笔者总结的外汇管理知识,希望您全部弄懂,这会对您的炒外汇有非常大的帮助。从现在起,努力学习外汇知识吧,您一定会炒汇成功的。
10. 国际金融外汇管理师的国际金融外汇管理师考试
学员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能力考核,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时间为12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学员参加完培训课程后,将颁发毕业证书。凭此证书,统一组织参加“国际金融外汇管理师”考试。考试合格者,颁发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国际金融外汇管理师”各级证书。
证书实行实名制全国联网,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进行查询。
以上考试,由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和内容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