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跨境电商贸易风险国内外研究现状怎么写
这个话题,不是跨境电商老司机,真的很难总结的出来,我建议楼主以记着的身份去采访一下在跨境电商行业的巨头们,准备一些问题,进行采访,然后写出来的东西,绝对是干货。
2. 在跨境电商中,存在哪些风险
目前,我国跨境电商零售都面临着地方准入不规范、个人代购参差不齐等问题。据正统网报道,跨境电商还存在着商品品控差、物流配送慢、退换货时间周期长等问题。跨境电商目前存在的问题,也恰恰给其发展指明了方向。换句话说,谁能解决这些痛点,谁才能真正留住用户,而不被市场淘汰。
3. 应对跨境电商各类潜在风险必须怎么做
应对跨境电商各类潜在风险, 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缉私打假,是世界各国和地区面临的共同课题。仅就跨境电商领域而言,随着业务量持续增加,如何保障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唯有各方携手前行。
“全球挑战需要全球性解决方案。”欧盟税务与海关同盟总司国际和综合事务主任萨宾·亨茨勒说,我们要应对跨境电商各类潜在风险,必须加强国际合作。
4. 跨境电商海外仓有哪些优势和劣势
优势点:
1、降低物流成本
从海外仓发货,物流成本低于从中国境内发货。
2、加快物流时效
从海外仓发货,可以节省报关清关所用的时间,大大的缩短了运输时间,加快了物流的时效性。
3、提高产品曝光率
在海外有自己的仓库,当地的客户在选择购物时,一般会优先选择当地发货,这样可以大大缩短收货的时间。
4、提升客户满意度
运输中间可能会出现,货物破损、短装、发错货物等情况,客户会要求,退货、换货、重发等情况,在海外仓内便可调整,大大节省了物流的时效性。
劣势点:
1、需要支付海外仓储费,仓储成本费用不同的国家费用也不同,所以卖家一定要计算好成本的费用。
2、海外仓储对卖家有一定的库存量,一些特别定制的产品,就不适合选择海外仓储销售。
3、海外仓销库存难以处理,通过合适的渠道销售是一个大难题。
4、最后,设立海外仓还要面对重重本土化挑战。
跨境电商市场上各种海外仓服务可谓五花八门,对其缺乏了解的跨境电商卖家要从众多产品中选择出来真正适合自己的服务,无异于大海捞针,大家可以先了解一下再选择适合自己的海外仓。
5. 做跨境电商有没有风险
还是看入住的跨境的商城的稳定性吧,目前国家政策,为了保证税收和加强进口商品的监管,对行邮免税额度等限制的还比较低,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国家对于目前是完全地支持开放的,但要注意要合规划,有赞跨境电商就做得不错啊,可以了解下。
6. 跨境电商跟外贸是一回事吗两者有什么不同
跨境电商呵外贸不是一回事。
跨境电商和外贸电商的本质区别:
1、主体不一样
在外贸电商年代,出口公司无非是运用电子商务手法推广宣扬自个及产品,从网上寻觅外商求购信息等,故主体是信息流;而在跨境电商年代,大家却要试图使用网络把产品直接销售给海外消费者,故主体是产品流。
2、环节不一样
在外贸电商年代,进出口的环节并没有任何缩短或改动,而跨境电商则要求尽量削减或缩短各种环节以尽量下降中心本钱。
3、买卖不一样
在外贸电商年代,买卖都是在线下完结的,而跨境电商则大多在线上直接完结买卖。
4、税收不一样
外贸电商体现的是传统的通常交易,触及到杂乱的关税、增值税及消费税等,而跨境电商面临的税收通常就要简略许多,如许多只触及行邮税罢了。
5、形式不一样
外贸电商的根本形式是B2B,而跨境电商的干流形式却是B2C。出口跨境电子商务。
(6)跨境电商与外汇风险扩展阅读:
1. 跨境电子商务
是基于网络发展起来的,网络空间相对于物理空间来说是一个新空间,是一个由网址和密码组成的虚拟但客观存在的世界。网络空间独特的价值标准和行为模式深刻地影响着跨境电子商务,使其不同于传统的交易方式而呈现出自己的特点。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主要分为企业对企业(即B2B)和企业对消费者(即B2C)的贸易模式。B2B模式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以广告和信息发布为主,成交和通关流程基本在线下完成,本质上仍属传统贸易,已纳入海关一般贸易统计。
B2C模式下,我国企业直接面对国外消费者,以销售个人消费品为主,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其报关主体是邮政或快递公司,目前大多未纳入海关登记。
2. 对外贸易
亦称“国外贸易” 或“进出口贸易”,简称“外贸”,是指一个国家(地区)与另一个国家(地区)之间的商品、劳务和技术的交换活动。这种贸易由进口和出口两个部分组成。对运进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进口;对运出商品或劳务的国家(地区)来说,就是出口。这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就开始产生和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更加迅速。其性质和作用由不同的社会制度所决定。
对外贸易不仅把商品生产发展很高的国家互相联系起来,而且通过对外贸易使生产发展水平低的国家和地区也加入到交换领域中来,使作为一般等价物的货币深入到他们的经济生活中,使这些国家和民族的劳动产品日益具有商品和交换价值的性质,价值规律逐渐支配了他们的生产。
随着各国的商品流通发展成为普遍的、全世界的商品流通,作为世界货币的黄金和白银的职能增长了。黄金和白银除去具有货币一般购买手段之外,还被用来作为国际支付、国际结算与国际信用的手段。随着黄金、白银变成世界货币,产生了形成商品世界价格的可能性。
世界价格的形成,表示价值规律的作用扩大到世界市场,为各国商品的生产和交换条件进行比较建立了基础,促进了世界生产和贸易的发展。通过对外贸易,参与国际分工,节约社会劳动,不但使各国的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而且还可以保证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加速社会扩大再生产的实现。
参考资料:跨境电子商务-网络对外贸易-网络
7. 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有什么区别
传统电子商务和跨境电商有关税区交易主体、支付体系、物流运输时间和成本等三方面不同。
1、关税区交易主体不同:
与传统国内电子商务相比,跨境电子商务在进出口贸易中面临着复杂多变的海关手续和贸易政策。如:进出口关税、报关、检验检疫等。
2、支付体系不同
国内传统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系统成熟,主要采用网上银行支付和支付宝、微信等三方支付方式,方便快捷,成本低,周期短(15天以上)。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体系相对不成熟,尤其是B2B大型贸易支付。国际支付工具支付的交易金额超过3%至5%。存在汇率风险,还款周期可长达1-6个月。跨境电子商务卖家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
3、物流运输时间和成本不同
传统国内电子商务运输快,因为我国物流系统得到了高度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成本高,服务水平低,损失率高。有的时限往往超过15-30天。与国内5元3公斤以上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相比,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成本往往以G为单位,远高于国内快递成本。物流成本高于货物本身的价值。此外,由于国际物流的复杂性和一些国家物流体系的高度不发达,国际快递的损失也很常见。
8. 跨境电商企业如何管理汇率风险
防范互联网渠道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及《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第二条 支付机构跨境电
9. 跨境电商海运风险知多少
货物漂洋过海抵达目的港后却无人提货,致使集装箱长期滞港,产生高额费用;国内造船厂接受不利格式合同,导致仲裁失利;万吨巨轮触碰码头,船企面临巨额赔偿……随着海洋经济国际化、全球化程度加深,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国际航运贸易中隐藏的各种法律风险浮出水面。近日,宁波海事法院对外发布涉外、涉港澳台案件审判状况白皮书,“手把手”教你防范国际航运风险。
目的港无人提货 索20余万滞箱费
2013年10月,浙江慈溪的卓力电器公司要出口一批电熨斗,委托浙江外运有限公司宁波明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外运明州分公司”)向马士基航运公司订舱。
马士基公司的提单显示,托运人为卓力电器,收货人为法格公司,起运港为宁波,卸货港为巴塞罗那,1个40尺集装箱,运费到付。
同年11月19日,货物到达目的港卸货,法格公司却因破产迟迟无人提货,货物在目的港产生了高额的滞箱费。
根据马士基公司在网站公布的费用标准,截至2014年10月29日,一个40尺集装箱滞箱费为30104欧元(按照当时欧元对人民币汇率1:7.6474计算,折合人民币20余万元)。
马士基公司为此向宁波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卓力公司等被告支付滞箱费和运费等相关费用。
宁波海事法院判决认为,涉案货物到港后,卓力电器公司确认其于同年12月初即知晓收货人法格公司申请破产保护无法提货,虽然其随即询问原告货物退运及费用事宜未得到答复,但其作为涉案货物的托运人,理应持续关注货物在目的港现状及后续处理事宜,及时对到港货物作出处理指示,避免在目的港产生高额费用。在本案中马士基公司对较高目的港费用的产生也存在过错。马士基公司在货物到港无人提货约3个月后才通知相关方,在托运人一直未能给出货物处理指示时,亦未采取有效减损措施,如将货物转移至仓储费用较低的仓库等,对此亦存在过错。为此,卓力电器和外运明州分公司承担运费,折合人民币16690元;卓力电器还要支付滞箱费人民币5万元。
■法官说法
受国际经济形势不振的影响,国外买方有的倒闭,有的希望通过拖延压低货价,有的货物到港时被海关查验扣留,有的买方事先发现货物有质量问题等,都会造成集装箱货物长期滞港,产生大量费用。
当前因货物长期滞留港口无人提货,航运公司向托运人索赔港口堆存费、集装箱超期使用费的纠纷呈多发态势。在审理中还发现,南亚一些国家的买方在贸易之初即存在不良企图,通过长期不提货的方法造成海关拍卖货物,以便低价收购,给国内出口方带来损失。
为此,外贸单位在与国外买方订立销售合同时,尽可能采用CIF条款并使用信用证结汇,要求签发指示提单。这些措施的好处在于,即使买方想违约不要货物,卖方也可以直接在信用证下收取货款。
当收货人不提货的情况发生时,托运人应及早采取处置措施,防止目的港费用进一步增加,必要时需早下决心通知承运人弃货。作为承运人,须及时向托运人或其货运代理人通知无人提货的情况,提示费用增加的风险并征询对货物的处理意见;如果收货方无反馈,也需依法对货物进行妥善处置,切实尽到减损义务。
接受不利合同 仲裁失利被强制执行
2007年,芬佳德航运公司与宁波工艺品公司、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签订造船合同。约定分五期支付货款,第五期款项在船只交付验收后,支付剩余的20%;买方在船只交付和验收之日前作出的所有付款应作为预付款,如合同被买方根据约定撤销或取消,应在三个银行营业日内以美元向买方退还其在本合同下已支付的所有款项总额以及相应利息;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涵盖合同第一期至第四期分期付款的不可撤销的还款保函;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若产生争议,双方应根据英格兰法律在英国伦敦仲裁解决。
协议签订后,因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未能如期交付船舶,芬佳德公司于2011年5月取消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的仲裁条款在伦敦启动了仲裁程序,请求裁定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退还各期付款及其利息,并承担相应的合同利息、复利及其成本。
2013年7月,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决,宁波工艺品公司和浙江航畅船舶制造公司应支付金额为27907921.90美元及年利率为6%的利息。
因两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芬佳德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宁波海事法院申请承认并强制执行上述仲裁裁决。
宁波海事法院认为,本案仲裁裁决符合《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和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对芬佳德公司的申请,法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近年来,缔约地位不平等导致国内造船方在解决纠纷环节处于被动地位的问题值得重点关注。多数涉外船舶合同会订有仲裁条款,多有约定任何产生于造船合同解释和履行中的争议均应根据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条例在伦敦仲裁,并适用英国法律。涉外船舶建造合同多数采用全英文的日本、挪威或BIMCO(波罗的海航运公会)的造船标准合同范本。而国内造船厂对合同范本研究不多,对外国仲裁或诉讼程序了解不够、缺乏经验。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申请承认与执行涉外海事仲裁裁决案件13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当事人选择的仲裁机构均为英国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其中10件案件涉及船舶建造合同纠纷,仲裁裁决无一例外均是国内造船方败诉,而仲裁裁决的效力也得到裁定确认。
本案是目前国内造船方在涉外船舶建造、买卖合同履行纠纷中较为典型的案例。两被申请人败诉不可忽视的原因是接受了载有诸多不利条款的格式合同。具体表现在:(1)约定的付款周期过长,最后一笔船款的比例过大且在船舶交付验收后才能支付,若双方对所交付的船舶发生争议,国内造船方很可能无法收回余款;(2)预付款及还款保函方面的约定加重了卖方的责任,且缺乏相应制约买方该项权利的限制性条款,一旦发生争议,卖方立即处于被动地位;(3)约定买方有单方通知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在发生合同中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若卖方未在3天内通知买方,则其无权取得相应延期。由于卖方并未在发生合同所约定的迟延情形出现时及时通知买方,致使其未就该迟延得到延期,最终因在经修订的最后交船日期未交付船舶,买方单方通知其解除合同;(4)约定买方应在卖方船厂交付规格书中规定的包括主发动机在内的物品,而未对买方所提供的船舶主要配件的规格、所应达到的品质以及若买方提供的物品发生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进行详细约定。仲裁庭认为船舶未能交付的主要原因是船舶尚未准备好交付且导致主发动机产生问题的原因尚未确定,最终判令本案两被申请人败诉。
为此,造船企业尤其是船舶行业协会,应组织相关专家深入研究国际上常用的船舶建造合同范本,积极培养商务、法律专业人才和谈判专家。一方面尽可能让造船企业在格式合同可予商洽的前提下,争取订入有利条款而删除不利条款。另一方面严格规范合同订立的整体环节,不仅要关注船舶造价、船舶技术要求等基本条款,也要确保造船期限的延展、违约事由认定等足以影响合同履行的重要条款的明确可行,同时还要关注违约处理条款是否显失公平,或明显不利于建造方。
货物未证明申报 依最低标准获赔
2013年,原告义乌市堆正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堆正公司)接到一笔总额236640美元的外贸服装订单后,委托货代向被告现代商船株式会社(以下简称商船会社)订舱,涉案集装箱在宁波港装船运输。
货物到港后,商船会社方集卡司机向当地警方报案称,其所驾卡车连同集装箱被持械歹徒劫走。
为此,堆正公司以涉案货物在商船会社责任期间内丢失致其客商无法取得货物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商船会社赔偿其货物损失232000美元、海运费人民币23955.43元及两款延期支付违约金。
宁波海事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商船会社赔偿堆正公司货物损失1391.67美元及该款相应利息,驳回堆正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
FOB贸易术语是我国外贸出口企业主要采用的外贸方式。在“走出去”战略影响下,我国中小外贸企业纷纷大力开拓新兴经济体国家市场,同时承受着外方市场诚信、安全秩序及目的港政策等多重风险。
本案的判决是价值232000美元的货物,最后只能得到千余美元赔偿,也给广大中小外贸企业敲响了警钟:出运货物时务必要求承运人签发提单并在相应单证上记载货物价值。
我国海商法规定,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发生于多式联运的某一运输区段的,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和责任限额,适用调整该区段运输方式的有关法律规定。该区段运输发生于墨西哥,应适用墨西哥法律。商船会社提交了经当地公证和我国使领馆认证的法律意见书,可以作为认定承运人责任及其限额的依据。墨西哥相关法律规定,当服务使用者没有申报货物的价值,责任将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若不足一吨则按比例计算。
堆正公司提交的报关单显示货物价值共232000美元,与外贸订单记载货值相对应,但货物价值并未在提单复印件和墨西哥内陆运单中显示,不能证明货物价值已申报且承运人、陆运区段承运人已获知,故承运人的责任应被限制在每吨墨西哥联邦区现行的15天的最低工资。
据此,宁波海事法院根据2013年11月美元与墨西哥比索的汇率乘以提单记载的货物重量,确定商船会社的赔偿责任数额为1391.67美元。
■司法观察
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浙江作为海洋经济和外贸大省,面临着加快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枢纽区和开放合作先行区的重大机遇和新挑战,涉外、涉港澳台海事审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受理涉外海事海商案件1501件,审结1366件,收案标的总额78.59亿元,结案标的总额63.19亿元。其中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占36.90%,成为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最大类别。
宁波海事法院副院长陆明明说,该院受理的涉外海事海商案件共涉及50多个国家和地区,当事人分布于除南极洲以外的各大洲,但主要集中于美国、英国、法国、新加坡、韩国、日本、巴拿马、马绍尔群岛、利比里亚等传统航运大国、船舶开放登记国或商品进口国。“案件分布情况很大程度地体现了海事司法与航运经济、临港工业、对外贸易的密切联系。”
据了解,涉外、涉港澳台案件送达存在环节多、耗时长,域外证据与授权公证认证手续复杂,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等问题,这些因素客观上长期制约着“四涉”案件的审判效率,拉长了案件的审理周期。五年来,宁波海事法院“四涉”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比一审海事海商案件的平均审理天数多出16.74天。
为树立公正权威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宁波海事法院不断探索提升海事法官司法能力的新途径,着力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一支“懂法律、懂外语、懂航运”的高素质审判队伍,探索建立海事法官专业实践制度、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和审判经验传承制度。针对海事审判涉外性较强的特点,定期组织一线法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国际公约及航运惯例,及时更新知识。鼓励新任法官积极参加与港航、货运代理企业的交流,加深其对航运实践、航运惯例的理解,全面提升海事法官的司法能力。
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该院在审查管辖权异议时,既注重积极行使海事司法管辖权,切实维护司法主权,又注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办理特别程序案件时,注重兼顾中外当事人利益,必要时采用听证的方式,保证裁决的公正性;为解决域外送达难问题,该院尝试借助外事部门、涉案船舶船长、担保函记载的机构或律师实现对境外当事人的送达,有效促使境外当事人积极应诉;实体审理过程中,合理确定举证期限,依法调查取证,对于电子邮件、电子签章、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等在海上货物运输实践中被广泛应用的电子信息证据进行客观审查认证;在适用法律时,坚持贯彻国家主权原则和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对法律适用的选择,除依法认可当事人自愿选择适用我国法律外,必要时主动拓宽外国法查明途径,开展外国法的查明,多次适用或参照国际公约、国际惯例以及外国法律审理案件,努力树立良好的国际海事司法形象。
10. 做跨境电商最怕哪些问题
有几方面1.物流。2.宣传。3.结汇。另外还有其他方面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1.国家政策问题,国家为了保证税收和加强进口商品的监管,对行邮免税额度等限制的还比较低,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2.海外供应链整合问题,这是进口电商的一大症结,C端用户购买量少,直邮物流成本高,集货(时间等待较长,用户体验较差),备货(需要提前了解消费者需求,不然问题就来了,卖不出去,还占有大量资金);
3.商品的品控问题,一般人认为国外的就是比国内的商品好,但是也并不是说国外就没有假货和仿货,再加上国内代理代理商或者进口商为了逐利也有可能存在假冒的可能,很多跨境进口电商平台都打着保证百分百正品的口号,其实这都是一个口头的允诺,天知道那上面的东西全都是正品;
4. 竞争日益激烈问题,面对大量的企业涌入跨境电商领域,竞争日益激烈,跨境电商的蓝海势必会逐渐染红,竞争逐步趋向白热化。
5.价格竞争力问题,很多平台为了保证海外商品质量,采取买手模式把控商品质量,请问别说买手,就连国外的消费者也未必买到的都是正品,于是问题来了,那怎么样才能保证跨境进口商品的品质呢?只有通过和海外品牌商直接合作,另外的问题又来了,很多海外品牌基本都有自己的专营渠道和网上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