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办养老保险 111号文件
根据新人社发[2012]111号文件《关于当前养老保险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中规定:按照《关于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新劳社字〔2003〕41号)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原为国有企业职工,且在新劳社字〔2003〕41号文件下发之前(2003年6月3日前),个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已满15年以上(不含补缴费用年限),解除劳动关系后,又从事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的,仍可按《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年龄条件办理退休手续。即:原为国有企业女工人的,仍可按50周岁办理退休;原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达到特殊工种规定年限,仍可按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
因此,关键看你在原来国企是什么身份,如果是女干部就是55了,女工人就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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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财税111号有效吗
依据财税[2013]3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111号本法规自2013年8月1日起全文废止。
❸ 财政部 [2010] 111号文件
财税(2010)111号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二、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三、技术转让应签订技术转让合同。其中,境内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认定登记,跨境的技术转让须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商务部门认定登记,涉及财政经费支持产生技术的转让,需省级以上(含省级)科技部门审批。
居民企业技术出口应由有关部门按照商务部、科技部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进行审查。居民企业取得禁止出口和限制出口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本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❹ 人民币111号值钱吗
是豹子号,3个以上同号的都比面值值钱,但是要新品,老旧的只值面值。
❺ 公安部令第111号
公安部111号令:放宽残疾人驾驶机动车政策规定右手拇指缺失、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驾驶C1、C2。
应该不可以申请B2。
❻ 求:深府办[2010]111号文件:《《关于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鼓励社会投资
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与国际接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市场监督管理体制机制,营造优良的企业发展环境,促进深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深发[2010]12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的若干意见》(深府〔2010〕81号),现就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鼓励社会投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支持和推动电子商务市场规范与发展。试点兴办商务秘书企业,没有办公实体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所托管商务秘书企业的住所或办公区域作为企业住所注册。允许登记个性化企业名称,电子商务经营者可以使用包括自有网站中文域名在内的个性化字样作为企业名称的字号(商号)。允许使用更能体现电子商务经营特点或行业特征的词语作为企业名称的行业表述。
二、支持来料加工企业升级转型。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来料加工企业,拟在同一注册地址转型的,允许转型前后两个不同名称和性质的企业在一年内一址并存;对原来料加工厂已经取得的相关证照、资质证书等,转型后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场所无改变的,在有效期内相关部门按换证程序办理。对因实际经营困难,无法如期转型升级的来料加工企业,允许其经营期限延长至2012年12月31日,以便各部门积极研究政策,引导企业转型为外商投资法人经营或外商投资合伙经营。
三、支持新兴产业发展。支持生物、新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不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能体现其行业和服务特点的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没有明确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积极尝试核定新行业。
四、扶持本地优质企业上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历史的原则,支持优质企业理顺产权关系,支持企业完善因历史原因造成登记瑕疵,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解决企业经营时遇到的各类问题,促其符合上市的相关规定。对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因非发起人变动而修改章程,允许其办理备案登记。对拟上市的股份公司办理注册登记的实行即来即办。
五、支持重大项目及企业总部落户深圳。对于市政府有关部门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登记部门要提前介入,指派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指导企业做好工商注册登记的准备工作,为企业登记提供个性化优质高效服务。对筹建期长,且不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业,可核发筹建营业执照。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可根据企业申请灵活核定经营范围、名称等登记事项。
六、鼓励企业实行集团化经营。进一步放宽企业集团登记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1500万元人民币,拥有3个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3000万人民币的,允许设立企业集团。子公司可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简称。
七、鼓励利用外资多样化经营和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积极支持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发展;放宽外商投资企业主体限制,允许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以自然人身份与境外自然人或企业投资设立合资、合作高新技术企业;允许外国(地区)投资者并购股东为中国公民的境内企业。
八、完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注册登记。为了配合我市医疗机构改革,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对自主申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允许其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九、利用现代技术手段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依托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察系统,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十、试行企业法人住所与经营场所相分离的登记方式。积极探索在贸易、咨询、策划、电子商务、设计、科技开发等行业试行企业法人住所与经营场所相分离制度,企业登记只需提供申请人对该住所享有使用权的证明,不再审查该场地的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该住所为该法人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及确定司法、行政管辖地。待条件成熟后各行业全面推广实施。
十一、放宽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对暂无法提供有效房产证明文件的房屋,可由各区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园区管委会(工业园区、科技园区)、市场开办管理单位、物业管理公司等机构、部门和单位出具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场所使用证明,经营者可凭该场所使用证明直接办理王商登记。该证明仅作为办理登记的场所证明文件,不作为房屋拆迁补偿的依据。如此类场所涉及政府依法征用或拆迁,经营者应主动办理变更地址或注销登记,否则将视为无经营场所依法处理。
十二、试行一个地址登记为多家公司住所。在股权投资、电子商务秘书、基金管理等行业以及经市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试行一个地址可登记为多家公司住所。待条件成熟后向各行业全面推广实施。
十三、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是否办理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企业在其住所之外增设固定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可以选择单独设立分支机构,或将增设的经营场所直接登记于隶属法人营业执照内,无需另行申办分支机构执照。但企业在增设的分支机构固定场所从事有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的,其场所必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相应条件,该经营场所应当办理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十四、试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在我市电子商务、互联网类公司以及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试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即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记载各股东认缴的出资数额,出资形式或方式、以及应承担的出资法律责任,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全面推行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协商作价出资制度,对股东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财产权利出资的,由全体股东协商作价,提交全体股东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并由全体股东出具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承诺。此外,对在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察系统中能够核实公司注册资本出资情况、确认注册资本到位的,可不再要求出具验资报告。待条件成熟后各行业全面推广实施。
十五、支持投资人以其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出资设立企业。实施非专利技术出资登记,支持投资人以其拥有的未公开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所有人以适当保密措施拥有的非专利技术,包括技术知识、经验、信息、技术方案、技术诀窍等作为出资,投资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十六、试行企业债权出资登记。制定企业债权出资登记办法,进一步拓宽企业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投资人以其对公司或者第三人的债权转为向公司的出资,允许其办理注册登记。
十七、允许企业延长注册资本出资期限。企业守法经营,因遇到不可抗力、政府政策调整等特殊情况,导致出资困难的,依其全体股东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允许其延长出资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年。
十八、支持大学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试行注册资本“零首付”。毕业两年内的大学毕业生、深圳户籍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设立登记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设立登记时可免提交验资报告,但注册资本须在《公司法》规定期限内缴足。
十九、放宽企业名称中不使用行业类别的登记条件限制。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企业经济活动性质分别属于国民经济3个以上大类的,与我市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中字号不同的,允许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企业所从事行业或经营特点。
二十、允许突出使用企业字号。法人股东投资的企业,可突出使用其字号,将字号放在行政区划前。
二十一、允许营业执照记载企业名称简称。为扩大企业知名度,突出企业字号,企业可选择在营业执照上同时记载名称及简称。
二十二、扩大“深圳”字样企业名称的使用范围。允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名称中行政区划使用“深圳”,允许上述企业自愿选择是否冠以所在辖区行政区划。
二十三、实行企业名称集中登记,推行电子名称证。实行全市企业名称网上申报,集中核准;利用深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电子监察系统或市场监管局外网核实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实现各部门间企业名称登记信息共享,推行电子名称证;暂停收取所有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费用。
二十四、引导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升级转型”,向企业化经营发展。鼓励私营企业、个体王商户通过并购、控股和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扩大经营规模申请改制设立公司的,允许其保留原字号。允许个体工商户根据需要变更经营者,如经营场所不变且有关前置审批文件仍在有效期内的,在办理经营者变更登记时不需提交与场所有关前置审批文件。
二十五、支持各类商品市场(含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升级转型。对在已合法登记的各类商品市场内的摊档(包括独立门店)经营的,允许经营者自主选择是否单独申办营业执照。市场内经营者经营项目属于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应当取得审批的,取得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商品市场内经营行为统一由市场开办单位负责管理,市场开办管理者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二十六、临时占道经营者凭相关部门发放的许可证经营,纳入城市综合执法管理范畴,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对于已发营业执照的,执照到期后,不再办理延期、换照。
二十七、取消营业执照有效期。登记机关在办理注册登记时不再核准营业执照有效期。对于根据清无疏导政策核发执照有效期到期,其他登记事项无变化的,可直接办理换照登记,由申请人签署换照申请表即可,无需提交其他文件, 同时免予收费。
二十八、支持餐饮服务业规范发展。小型餐饮经营单位在办理餐饮服务许可时,免予提交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报告。在满足基本功能和保证食品安全的条件下,专营小吃店和凉茶、糖水制售等饮品店厨房面积可以不受大于8平方米的限制。小型餐馆可设置2个以上固定专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1个以上固定专用餐饮具清洗水池;专营小吃店可设置1个以上固定专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1个以上固定专用餐饮具清洗水池。如无法设置固定专用餐饮具清洗水池的,可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一次性餐饮具或集中消毒餐饮具。小型中式快餐店可设置配餐间或带推拉窗并具有加热或冷藏功能的密闭食品售卖柜。
本意见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❼ 请问财税 【2009】 111号文件关于房地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及解释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9月27日发布了财税(2009)111号文件《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该文件是2009年开始执行的新《营业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配套执行文件,文件主要规范了现阶段营业税暂时性减免政策。
文件的第一条和第二条是关于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第三条和第四条是关于境内单位或个人到境外提供劳务或到境外接受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第五条是关于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问题。现对有关条款逐条分析如下:
一、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下同)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也就是说,无论单位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按买卖差价为营业税的计税收入。
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国家为鼓励个人从事金融商品买卖,暂不征收个人此项业务产生的营业税,即目前《条例》第五条仅适用单位,不适用个人。单位从事该类业务是不免征营业税的,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应按买卖差额如实征收。
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离婚财产分割;
(二)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三)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四)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根据《细则》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也就是说,按《细则》规定:无论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生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就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税(2009)111号文件规定:现阶段暂时不征收个人捐赠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产生的营业税,但仅限于文件中列举的4类捐赠,我的理解是为了防止个人以捐赠名义进行私下交易,漏交营业税。单位捐赠则要依法缴纳营业税。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本政策的出台是基于鼓励境内单位或个人走出去,免征流转税也可以提高我国单位和个人的国际竞争力。但免税范围仅限于建筑业和文化体育业,我的理解是,境内单位或个人是国内纳税义务人,到境外从事餐饮及其他服务业应该回境内缴纳营业税。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属于条例第一条所称在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不征收营业税。上述劳务的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根据上述原则,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我的理解是,境内单位或个人到境外接受劳务时,不需要(也不可能)向提供劳务的境外单位或个人代征营业税,反过来说,劳务发生地在境外,劳务提供者为非中国居民单位或个人,此项税收的征收也不具备可操作性,如果征收,似乎有侵犯别国主权之嫌。
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暂免征收营业税:
(一)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或监制的财政票据;
(三)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凡不同时符合上述三个条件,且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应照章征收营业税
上述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上述行政事业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此条规定是对《细则》第13条的重复,没有什么实质变化。另外,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的概念予以解释,操作起来更明确了。
六、属于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情形的个人,在办理免税手续时,应根据情况提交以下相关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
(四)证明赠与人和受赠人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由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原件)、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国税发[2006]144号文件所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
此条只是提示纳税人如何办理免税手续,属于2009)111号文件第二条的附属条款,或者说是对第二条操作说明。
七、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征、多征税款应从纳税人以后的应纳税额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❽ 如何认定现货交易中的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您好,
对于商品现货市场非法从事期货交易的认定
1认定单位
(1)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黄金市场及黄金衍生品交易监管职责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1〕39号),人民银行负责组织认定非法黄金期货交易等活动。
(2)除黄金以外的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根据商务部、人民银行、证监会《商品现货市场交易特别规定(试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即各地证监局,负责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的认定工作。
(3)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
对于没有明确行政认定单位的,如权益类(产权、股权、债权、知识产权等)、有价证券、指数、利率、汇率等,可以提请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进行行政认定。
2认定程序
非法黄金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人民银行中心支行提请出具行政认定意见。
除黄金外的其他大宗商品非法期货交易活动由各地公安机关致函当地证监局提请出具体行政认定意见。
特殊品种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可以由当地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国务院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提请进行行政认定,或由各地经侦部门层报公安部经侦局提请其进行行政认定。
3认定内容
主要是涉案人员及其会员(加盟商、代理商)的行为是否属于 “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或“擅自从事期货业务”。
4认定标准
对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认定的标准是要针对政策上明令要求禁止的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情形进行审查,对于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属于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章的规定,在具体审查时须把握住目的要件和形式要件,才能准确定性判断商品现货市场所进行的交易活动是否即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的“非法组织期货交易活动”和“擅自从事期货业务”的情形,从而按违反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六条的禁止性规定而认定交易平台是否涉嫌从事非法期货交易行为。
(1)目的要件
根据111号文的精神,就目的要件而言,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而不以实物交收为目的或者不必交割实物。
因此,在审理相关交易行为时侧重于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A. 投资者是否具有交割的资质
现货交易平台上进行的交易动辄几千盎司白银、上百吨原油,交易平台为了主张其是现货交易,往往声称,投资者完全可以随时点击交割按钮进行交割。但是,绝大多数投资者是自然人,他们如果交割如此多的数量的现货商品(特别是卖出)是否属于非法的无照经营呢?因此投资者必然是要通过平仓的方式来了结交易。合法的期货交易中虽然也有自然人参加,但是自然人不能进入交割月,所以不存在交割问题。因此,投资者是否具备交割的资质成为影响现货交易平台向非法期货交易转化的一个关键因素。
B. 现货平台是否有真实的仓库和仓单存在
现货市场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现货商品的流通,因此真实存在的现货是基础。如果现货平台没有足够的仓库和仓单存在(比如每天的交易量多达几万手,但仅仅只有几手仓单甚至没有),那么其交易的主要目的就不是为了交收,而只能是对冲平仓,则转化成为非法期货交易。
C. 审查现货交易平台的交割率
计算现货交易平台的交易总量和最终的交收数量,从而判断在现货平台上的交易目的到底是为了对冲还是为了交收。
(2)形式要件
就形式要件来看,主要侧重于审查是否以集中交易方式进行标准化合约的交易。
A. 标准化合约
所谓的标准化合约,根据111号文的定义,即是指除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等条款外,其他条款相对固定的合约。交易者将此类合约作为交易对象,订立合约时,并非全额付款,而只缴纳商品价值的一定比率作为保证金,即可买入或者卖出;合约订立后,允许交易者不实际履行,而可通过反向操作、对冲平仓方式,了结自己的权利义务。
B. 集中交易
审理商品现货市场非法期货交易活动案件中最为核心的关键是认定现货交易平台是否实施了集中交易。
所谓集中交易是指由现货市场安排众多买方、卖方集中在一起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人员集中、信息集中、商品集中),并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种设施及便利安排。集中交易又可细分为集合竞价、连续竞价、电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机制等交易方式。
集合竞价是指买卖双方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行进行买卖申报,由现货市场电子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申报进行一次集中撮合的处理过程。
连续竞价是指现货市场按照“价格优先、市场优先”等原则形成成交价,如当最高买价与最低卖价相同时,该价格为成交价;当买价高于卖价时,报价在先一方的卖方价格为成交价。
电子撮合是指众多的买方和卖方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撮合配对、点选成交或其他方式促成合约成立的交易方式。
匿名交易是指对于一项交易标的物,交易者完全不需要知道对手方的身份、年龄、信用状况等除价格以外的交易信息而进行的交易。由于该交易标的物可以剥离其所有者的影响而独立存在,因此极大地提高了其标准化、流动性水平,从而成为资本市场特有的交易方式,因具有不同于现货交易的一般规律,不宜为商品现货市场采用。
做市商机制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等,不断地向买卖双方提供报价,并按照自身提供的报价付出资金或商品与之成交,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获取利润而形成的交易制度。由于做市商买卖商品的目的并不是获取商品的所有权,而主要是低买高卖,提供流动性,与现货交易的初衷完全不符,做市商机制不宜作为现货市场的交易制度。
5认定性质
证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对有关交易场所是否开展了非法期货交易的认定的性质
关于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性质认定的问题,国务院文件有明确规定。《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发〔2011〕38号)规定,地方交易场所均由省级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日常监管、违规处理和风险处置。《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12〕3号)规定,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对交易场所涉嫌从事违法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性质认定存疑的,可提交联席会议认定,由证监会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出具认定意见。
证监会出具性质认定意见,本质上是应有权机关的请求,对其查处违法证券期货活动提供的专业支持。该认定意见,仅供有权机关参考,不能代替其依法作出的认定结论。一项交易活动是否违法,须由有权机关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断。如果投资者认为某项交易活动构成非法期货交易,应向有权机关提出,请其调查处理。
❾ 北京保险补缴111号文件
补缴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北京市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办单》;
3、《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4、《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表十)(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5、“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生成数据文件的U盘。
6、工资支付凭证原件
7、劳动合同原件
单位办理——已经工作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入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录入完成,导出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表四)、《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表十)各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补缴超过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需要用人单位提供补缴期间与职工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工资收入凭证,其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养老保险补缴还需携带相关审批材料。
个人办理——暂无工作
社保是不能个人补缴的,补缴必须是单位。
可以等到找到工作时和公司商量叫公司代缴,但补缴费用需要自己掏单位和个人的全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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