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期货交易是指在约定的日期,按照已经确定的汇率,用美元买卖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货币。外汇期货买卖与合约现货买卖有共同点亦有不同点。合约现货外汇的买卖是通过银行或外汇交易公司来进行的,外汇期货的买卖是在专门的期货市场进行的。
股指期货采用公开报价,集中撮合交易机制,意味着全国的投资者在同一时间看到的报价是一样的,投资者按盘面报价对应的委托量可即时成交;而场外柜台交易则是在同一时间,不同柜台的成交价格是不同的,因为买卖双方在不同的柜台一对一进行交易,基于不同的供需状况,成交价格会有一定的区别,如我国外汇交易采用的就是柜台交易机制,同一时间,不同银行的外汇报价会有差异,成交价格的差别如果对投资者不利,就被称为点差损失
股指期货交易与外汇交易无论是交易机制、交易标的物还是市场架构都存在很大的不同之外,投资者需在充分了解两个市场内在特点,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风险偏好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工具。
⑵ 外汇的交易机制是什么意思
外汇的交易机制是汇率差。外汇市场分为场内和场外,以及保证金零售市场。你具体是想问哪一块儿 。
⑶ 外汇市场是如何交易的
外汇的基本知识
外汇交易与外汇市场
外汇交易市场, 也称为"Forex"或"FX"市场, 是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市场, 平均每天超过1万5千亿美元的资金在当中周转 -- 相当于美国所有证券市场交易总和的30余倍.
"外汇交易"是同时买入一对货币组合中的一种货币而卖出另外一种货币. 外汇是以货币对形式交易, 例如欧元/美元(EUR/USD)或美元/日元(USD/JPY).
外汇交易主要有 2 个原因. 大约每日的交易周转的 5% 是由于公司和政府部门在国外买入或销售他们的产品和服务, 或者必须将他们在国外赚取的利润转换成本国货币. 而另外95%的交易是为了赚取盈利或者投机.
对于投机者来说,最好的交易机会总是交易那些最通常交易的 ( 并且因此是流动量最大的 ) 货币, 叫做“主要货币”. 今天, 大约每日交易的 85% 是这些主要货币, 它包括美元,日元,欧元,英磅,瑞士法郎,加拿大元和澳大利亚元。
这是一个即时的 24 小时交易市场, 外汇交易每天从悉尼开始, 并且随着地球的转动, 全球每个金融中心的营业日将依次开始, 首先是东京,然后伦敦,和纽约。不象其他的金融市场一样,外汇交易投资者可以对无论是白天或者晚上发生的经济,社会和政治事件而导致的外汇波动而随时反应.
外汇交易市场是一个超柜台 ( OTC ) 或“ 银行内部 ”交易市场, 因为事实上外汇交易是交易双方通过电话或者一个电子交易网络而达成的,外汇交易不象股票和期货交易市场那样, 不是集中在某一个交易所里进行的.
外汇买卖比其它投资工具优胜之处
强大的杠杆
外汇买卖提供的杠杆是众多投资工具中最大的。在美国嘉盛集团,客户只要投资1000美元作保证金,就可以操作一张价值100,000基本货币的合约。
免佣金
因为买卖的操作不经人手,所以我们不会收取任何佣金。
有限风险
您的损失永远不会大于您投资在户口的保证金,所以客户永远不会有欠款。您亦可以使用我们的止损单来控制风险,我们保证所有止损单不滑点(适用于1,000,000或以下的合约)
可成交报价
交易平台上的报价是真正可成交报价,并非市场买卖的参考价。客户只须于价位上用鼠标按两下,便可快捷地下单。市场上有好些系统显示的价位是参考价而不是可成交价,它们收到报价请求后才会给客户报上一个可成交价。嘉盛提供的交易平台在这方面是绝对优胜的,客户可清楚的掌握入市或平仓的价位。(适用于价值1,000,000或以下的合约)
24小时运作的市场
现货外汇市场是专为活跃的交易者而设的完美市场。和股票和期货市场不同,货币交易是不会停市的,因而保证了24小时不间断的交易和给予投资者捕捉每个重要事项的交易机会。同时,24小时不间断的特性保证最小的市场跳空风险;换句话说,排除了开市价格戏剧性高于或低于收市价格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因为24小时的市场,跳空性高开或低开是不可能的。
怎样买卖
在外汇市场中,汇价是两种货币的兑换价,所有交易均牵涉买进一种货币,而同时间卖出另一种货币。简单的来说,外汇买卖是以一种货币来交换另一种货币,预期市场价格变动,买进预期币值会上升的货币来获利;反之,先行卖出预期会贬值的货币,而稍后买入来获利。
在交易术语中, 做多(”Long”) 就是投资者先买进一种货币,希望稍后以较高价位卖出获利,投资者于上升市场中得益。而做空(”Short”),即投资者先卖出一种货币预期它贬值,这情况下,投资者于一个跌市中得益。
举例:某甲于 1.0020买入一手 (100,000) EUR/USD,汇价下跌至 0.9999,即是说某甲于一个不利的高价以美金兑换了欧元,获得亏损。于现货外汇市场,汇价一般以小数后4个位报价,最后的数字术语称为“点”。每点的价值取决于买卖的货币,交易的价位和交易的单额。EUR/USD 的点价值为 $10美元 ($100,000 单额),在上述的例子中,某甲亏损21点,即 $210美元。
在外汇市场里货币通常是成对报价的,所以,所有交易的结果都是在同一时间里买入一种货币和售出另外一种货币。 货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用一种货币去交换另一种货币,而透过市场汇率或价值的改变,您买入的货币的价值会比卖出的增加。
在报价中,第一个货币代表的是基准货币,通常是被定为买入或卖出的标准。
假设现在USD/JPY的卖出/买入价是108.02/108.07,意思是你可以用1美元买入108.02日元或是用108.02日元买入1美元。若你认为美元对日元的价值是被低估了的话,因为美元是基准货币,实行这个策略你就需要买入这一对货币组合,换言之,您需要买入美元而同一时间卖出日元,然后等待汇率上升。
但是请注意货币对报价常规是固定的,所以如果你相信日元相对于美元会升值,你应该卖出这一对货币。
和其它金融产品一样,外汇的报价也包括了买入价,卖出价。在交易时间任何时刻,「买入价」指在既定时间美国嘉盛集团愿意为购买该外币而支付的价格,而「卖出价」指出在既定时间美国嘉盛集团愿意卖出该外币的价格。买卖价之间的差额称为买卖差价。嘉盛的差价为业内最低之一。
高杠杆,低保证金
外汇买卖的保证金是保障客户损失是有现金作缓冲。客户存放保证金就可以持有比保证金价值大很多的仓位。使用美国嘉盛集团的外汇交易平台,您可以享用高至200倍的杠杆买卖,美国嘉盛集团采用自动化的程序,确保客户不会损失超过投放于帐户内的资金。帐户的保证金百分比水平全部记录在系统内,美国嘉盛集团交易平台可依照各帐户的情况,实时计算出持仓所需的资金 (占用保证金 Used Margin),和可供建立新仓的资金 (可用保证金 Usable Margin),连同余额,净值和实时计算的盈亏信息,一同显示于帐号窗口内。当帐户超出最高可容许杠杆比例时,交易部有权清算户口内某部份或全部的仓。请注意监控帐户内的保证金情况,确保可于自主的情况下止损,特别于市场出现较大波动时。
外汇交易的报价
要理解一个外汇交易的报价似乎令人困惑,然而,如果你记住两件事后,你会觉得它非常简单。1)第一首先列示的货币是基础货币。2)其二,基础货币的价值总是以1为单位。
美元是外汇交易市场中的中心点,并且通常被认为是作为报价的基本货币。在主要货币中。这包括美元/日元,美元/瑞士法郎及美元/加币。对于这些货币及其它,报价表示为每一单位美元兑换多少货币对中报价中的第二货币。例如:美元/日元报价120.01意味着1美元等於120.01日元。
当美元时个基准单位,并且一个货币组合报价上升,意味着美元升值,而另一货币贬值。如果以上提到的美元/日元报价上升到123.01,那么美元走强,因为他现在比以前能买更多日元。
对比规则例外的3个货币是英镑,澳元及欧元。在这情况下,您可能看到的报价如英镑/美元 1.4366, 意味着1英镑等於1.4366美元。
在这3种货币对里面,美元不是一个基础价格,一个上升的报价意味着一个跌价中的美元。就是要花更多美元才能兑换一英镑或澳元。
换句话,假如一种货币报价上升,那基准货币会升值,一个更低的报价意味着基础货币在贬值。
货币对中不包括美元的称为交叉货币组合,但是其准则也是一样。例如 欧元/日元报价为127.95。意思是1欧元等於127.95日元。
在外汇交易中,您会看到一个两边的报价,由买价与卖价组成,买价是在此价格上您拟卖掉基础货币(同时买进相反货币)。卖价是这个价格,在此价格上您可以买进基准货币时卖掉相反货币。
外汇对证券
假如您有兴趣网上交易外汇,您会发现外汇交易市场比起证券市场有很多优势。
24-Hour Trading
外汇交易是一个24小时市场,提供了一个主要优势胜于证券交易。无论从晚上6点或早上6点,无论在全世界任一地方,总有买卖者在活跃地交易外汇。交易者们总能迅速对新出现的新闻,同时盈亏不受数小时后的盈利报告或分析师建议,影响。
数小时后的美国证券交易会带来了许多限制, ECN's(电子通讯网络),通常称为配对系统,其存在是为了只要有可能,就把买家和卖家一起带来,然而,没有担保任何一笔交易会被执行,也没有担保是在一公平价格。非常普遍的是,交易者们为收到一个更细密的点差必须一直等待第二天开市。
较多的透明度流
随着一天50倍大於纽约股票交易量的外汇交易。在外汇交易市场总有经纪/庄家愿意买卖外汇,这种市场的透明度,特别是那些主要外币,会确定市价的稳定。交易者总会新开或结清一个头寸在一个公开的市场价格。
由于更低的交易量,在股票市场的投资者更脆弱地变动透明度风险,这种风险在因任何更大宗交易时会导致更大范围价格差异或变动。
100:1的杠杆率
100:1的杠杆通常更有效地来源在线交汇交易, 他们超过由证券交易商提供的通常2:1的保证金比例。 在100:1,交易者为了 $100,000的头寸,显示$1000保证金,或表示为1%。
尽管它肯定不是对任何人都适合,这种有效源于在线外汇交易公司提供的实用性的杠杆,是一种强有力的赚钱工具,当然不是象许多人误解,它仅仅是负上风险负担。杠杆在交汇交易市场是必要的,这是因为每日主要货币的平均价格变动少于1%,然而一只股票可能轻易容易在任何给定日价格变动10%。
在已付保证金的交易中,最有效管理风险的方式是努力地学会遵合一种规律化的交易风格,那就是经常地利用止损和限制格位定单。在系统操作中小心地控制您的感觉。
更低交易成本
从佣金及交易费角度看,外汇交易是更低成本的。美国嘉盛集团不收取任何佣金及手续费;但同时仍给交易者提供所有相关市场信息及交易工具的便利。相反,股票交易的佣金是每单上网折扣经纪交易收取$7.95 ~ $29.95之间不等。 而通过完全服务的经纪来交易的,则每单收取$100或更多的佣金。
更重要的一点是要考虑一下, 买/卖价格差异的密度,不管交易量大小,外汇交易通常是5个点或更小;(1个点是0.0001美分)。通常,价差宽度在外汇交易里是少于股票交易的1/10。股票交易有可能包含一个0.125(1/8)大的点差。
潜在盈利同时存在上升或下跌的市场。
在每一外汇交易的持仓头寸里,投资者是看涨某一外汇及看跌另一外汇,一个看跌头寸时指在这个头寸里,交易者卖掉一种外汇当预测它会贬值时。这样意味着潜在盈利会潜在一个上升与下跌一样的市场。
能够在没有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卖外汇时另一种明显优势胜于证券交易,在美国证券市场,按照Zero Uptick规则阻止投资者卖空一个股票,除非之前的交易之价格很快等于或低于看跌价位。
外汇对期货
全球外汇交易市场是世界上最大,最活跃的金融交易市场。外汇市场的日交易量超达$1万亿美元.该种交易也是最主要的金融交易。
外汇交易所带来的利益比货币期货交易相对较多.它们两者之间的不同处:发展历史,客户,与现代外汇交易市场的关联。从更具体的方面而言,两者的交易费用,保证金,流动性,操作的简易性以及供应商所提供的科技与学术性支持都有所区别。以下为它们的不同之处:
· 多交易量=更好的流动性。 货币期货日成交量仅为外汇市场的1%。无所比拟的流动性是外汇交易相对货币期货交易所有的众多好处之一。任一外汇交易专业人士都能告诉你早在70年代的现代外汇交易市场中现金就是至上。现在,事实上每一位拥有不同风险管理投资的个人交易者都能在外汇交易市场中有最好的投资机会。
· 外汇市场较期货市场提供更小的买/卖价点差。 就上述USD/CHF的例子来看,期货的交易价为.5894-.5897,市场价为1.6958-1.6966。期货的点差为8点,而市场价格为5个点差。
· 与期货交易相比,外汇交易提供更高的杠杆率与更低的保证金。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交易者有一不同的日间交易保证金与隔夜交易保证金。这些保证金收取还由不同的交易数额决定。而美国嘉盛集团外汇交易则为客户提供统一保证金,无论是日间或隔夜交易。
· 外汇市运用浅易及全球性使用的词汇与报价。货币期货的报价与市场报价刚好是相反的。例如,USD/CHF市场价为1.7100/1.7105,而相应的期货报价为.5894/.5897,这种报价方式只限于期货交易。
货币期货价格包括了外汇远期交易,以下因素必须考虑:不同货币之间的时间,利率与利率差。外汇市场则不需有上述调整,计算运用或对期货合同的利率作考虑。
· 通过美国嘉盛集团进行的外汇交易为免佣金交易。货币期货交易必须收取佣金,交易及清算费用。这些收费直接减少了交易者的交易利益。
更与外汇交易不同的是,货币期货只是在近10年中经历了巨大改变的金融市场中的极其小的一部分。
· 货币期货合同(简称IMM合同或国际货币市场期货)1972年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产生。
· 这些合同为市场专业人士所设置,在当时,它们的交易量达整个货币交易市场的99%。
· 只有少量份额的货币期货为一些个人投资者做投机所用,该市场主要还是由经过专业培训的行家操纵。
· 货币期货只是一为投机者或规避风险者所进行的一种小型附带性活动,而不是全球货币交易的主要活动。
· I越来越少此类套汇窗口打开。即使不时出现,它们也会被专业的交易员关闭。
这些改变很大程度上的减少了货币期货交易专业人士数量,也因而减少了外汇交易与期货交易上的套汇机会。直到今天,金融市场上的交易行为也就此更为规范。
⑷ 外汇牌价的形成机制
银行外汇牌价的形成与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管理、银行结售汇制度安排以及银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等密切相关,而这些环节又是人民币汇率制度安排的关键性内容。自1994年以来,我国一直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这种制度在银行外汇牌价形成过程中具体体现为:美元、日元等几种主要货币的中间价是以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交易价格加权平均得到,这反映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加权平均后的交易价格作为境内惟一的基准汇价,“单一”属性由此体现;中央银行为平衡外汇供求、保持汇率基本稳定,往往需要入市干预,因此人民币汇率是“有管理的”;而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和客户与银行之间的汇率有一定的波动范围,说明汇率不是完全固定的,而是存在一定幅度的“浮动” 。
客户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使银行的外汇头寸发生增减变化,若商业银行总行的外汇头寸超出外汇局核定的外汇周转头寸限额,则商业银行进入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卖出(多余外汇)或是买入(短缺外汇),交易中心对各种交易进行撮合成交。由于商业银行的交易数量受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的约束,市场中会出现买卖数量与交易币种不匹配的状况,导致不同货币交易出现供求失衡。由于交易数量受到较严格的限制,价格(这里指汇率)并不能充分起到调节供求的作用,加之近五年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基本保持不变,而我国国际收支在多数年份呈现“双顺差”格局,因此必须由中央银行入市干预,与市场其他成员开展对手交易,以实现市场在稳定价格基础上的“出清 。央行对当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中四个交易币种——美元、欧元、日元、港元—— 的交易价格分别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出次日这些币种的中间价,其他币种的中间价则由各外汇指定银行以美元交易中间价为依据,结合国际外汇市场行情自行套算。然后,各外汇指定以中间价为基础,在央行规定的汇价浮动幅度内自行制定出次日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以及现钞买入价和现钞卖出价,对外挂牌 。

⑸ 工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成交价格确认机制是指什么
1、工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成交价格确认机制是指个人外汇买卖实行成交价格确认机制。成交价格确认机制即按照参考交易价格提交实时交易申请指令后,工商银行反馈拟成交价格,如未在有效时间内确认或市场波动较大,则该价格失效,须重新提交交易申请指令。
2、工行个人外汇买卖业务进行委托交易的方法:
(一)客户可在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内提交委托。如客户提交委托时,其账户内可用资金余额少于该笔委托卖出金额,该笔委托将全额不被接受。
(二)交易委托被接受后,其账户内等同于委托卖出金额的资金即被冻结。客户不能对冻结资金办理再次交易、委托、取现、转账等业务,直至委托成交、客户撤销委托或委托自动失效。(委托被接受系指客户的委托指令在中国工商银行外汇买卖系统中形成记录并开始实时判断报价是否满足客户指定的成交判断条件。委托成交系指因报价满足客户指定的成交判断条件而解冻因委托被接受而冻结的资金并卖出。)
(三)委托有效期最短为 24 小时,最长为 120 小时,委托有效期的计算不区分中国工商银行营业日与非营业日,超出委托有效期而未成交的委托将自动失效。客户可在中国工商银行交易时间内撤销处于有效期但尚未成交的委托。客户撤销委托的方式需与提交委托的方式相同。
(四)委托交易分为获利委托、止损委托及双向委托三种,客户可使用的种类,以中国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电子银行实际提供的委托种类为准。
⑹ 你好! 外汇的交易机制是什么 是T+1 还是24乘5
正常来说都是24*5 随时交易 不同交易平台因为所处的时区不同 周一早上开盘和周六早上收盘的时间可以会不同
⑺ !!!外汇交易的机制是什么成交机制是什么
外汇成交和 股票不同
不是根据成交量
因为外汇根本看不到 成交量 因为 没有统一的机构 进行成交量的统计
所以交易量的指标 没有什么用处
⑻ 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机制发展历程
2005年,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外汇市场建设加快。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近一年来一系列改革措施相继推出,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外汇市场得到长足。汇率机制改革后,人民币汇率总体保持平稳波动、略有升值的态势,弹性逐渐增强。外汇市场参与主体不断扩大,新产品相继推出,交易量有所放大。
一、外汇市场制度设计和改革思路
汇改后,外汇市场制度设计着眼于提高市场公平和效率,为寻找人民币均衡汇率构建了一个有弹性、有深度和广度的平台。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突出表现出如下思路:
(一)进一步凸显市场化取向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充分体现了市场化的改革方向。首先,人民币汇率不再单一盯住美元,改为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汇率有升有贬,双向浮动,减少了套利机会,维护了多边汇率的稳定,有利于保持国际竞争力。人民币汇率随市场供求关系总体呈现升值趋势,更加真实地反映了市场供求格局、中外利差和市场预期,逐步恢复弹性,提高了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
其次,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和银行美元现钞、现汇买卖价差幅度的放宽以及非美元货币买卖价格限制的取消,增强了银行定价自主权,为增强汇率弹性提供了制度保障。汇改后,各银行汇率定价机制趋于理性,挂牌汇价同步变动、但都根据自身资金头寸情况实行差异化报价。
再次,远期和掉期业务的价格没有管制,央行也不入市干预,完全由市场根据本外币供求关系决定,减少了市场扭曲。各行人民币对外汇远期和掉期业务逐渐以利率平价作为定价依据,各行远期与掉期价格趋势及水平逐渐趋于一致。这说明,随着市场配套措施的不断完善以及银行的日趋成熟,人民币外汇即期、远期、掉期价格形成的市场化程度逐渐增强。
第四,提高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上限后,对银行的本外币转换的数量管制得以放松,赋予了银行调度本外币资金的更大自主权和灵活性。
(二)着眼于扩大外汇市场规模和提高运作效率
降低外汇交易手续费,活跃外汇市场交投。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做市商竞价交易征收的手续费从原来的万分之三降低到万分之一,对询价交易征收的手续费更是大幅降低到十万分之一,大大降低了外汇交易的成本和和风险,降低做市商在竞价市场和询价市场的做市成本,有利于市场会员利用价格波动进行高抛低吸,平滑汇率走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单边市格局。
在银行间市场引入外币对外币交易,提供一个公共产品,通过招标引入境内外大型外汇交易商充当做市商,为境内中小银行提供一个进入国际外汇市场的直接通道。
将即期外汇交易的标准交割时间改为T+2。改革前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交割时间为T+1,但是国际上外汇交易的交割时间是T+2(除加拿大元外)。因此,T+1清算的人民币汇率并不能与国际汇率直接比较和套算。而且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买卖非美元货币后,往往通过在国际市场平盘,因而形成T+2的头寸。这就需要进行掉期交易将T+2美元头寸调度为T+1的美元头寸。因此,为了提高市场效率,从2006年1月 4日开始,参照国际惯例,将T+2的清算速度统一为一个行业惯例,作为竞价市场的指定交割时间和询价系统的默认交割时间。但同时允许交易方在询价方式下采取灵活方式,根据双方约定,将清算交割速度改为T+0或T+1。
适当延长交易时间,开市日期与国际接轨。将询价系统交易时间延长到17:30,以便会员之间在竞价市场15:30闭市后仍能进行柜台头寸平补,避免隔日汇率风险。明确所有周六、周日,包括“黄金周”前后调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银行间外汇市场闭市。这是因为境外外汇市场和银行不营业,资金无法平补和交割。
为了规范交易秩序,外汇局确定了将所有的银行间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归由一个主协议管辖的思路,以便统一交易惯例,减少银行的风险暴露。为此,外汇局牵头组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所有银行间远期会员制定了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主协议。同时,针对掉期和远期同属一类外汇衍生产品,银行间市场掉期交易不再进行准入备案,并将对远期交易主协议适当修改后扩大到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以便银行自由地在即期、远期和掉期三者之间自由组合和套利,提高效率和规模。
(三)追求外汇市场公平原则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始终贯彻非歧视原则。例如,取消了远期结售汇业务试点阶段规定的申请银行年度即期结售汇业务量须达到 200亿美元的准入标准,将远期结售汇业务资格从七家银行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银行,不论是中资还是外资银行,不论银行规模大小,只要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和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符合远期结售汇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的基本条件,就可以向外汇局申请备案办理此项业务。这一市场准入原则同样适用于银行申办对客户的人民币与外币掉期资格,以及银行间外汇市场远期和掉期交易资格。上述举措使内外资银行、不同规模的银行在外汇衍生产品服务上站到了同一起跑线上。又如,从9月22日起,实施结售汇综合头寸改革,对中外资银行统一管理政策和限额核定标准,实现了市场主体之间的公平竞争。
(四)推进外汇市场多元化发展格局
首先,建立多层次市场主体。汇改前批发市场以银行为主体。汇改后,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扩大到非银行机构和大型非金融,扩展了市场主体,增强了外汇市场的竞争性。
其次,提高交易灵活性。国际上外汇市场主要有三种交易方式:指令驱动、价格驱动和经纪中介。竞价市场属于指令驱动,价格由交易规则决定,过去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各银行通过银行间外汇市场竞价系统集中撮合的竞价交易,并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集中清算,清算风险由交易中心承担,交易费用较高。汇改后,为了提高交易灵活性,银行间远期和即期外汇市场增加询价交易方式。市场会员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对手的特点,选择交易对手,定制外汇交易的价格、金额、期限等要素,有利于形成多样化的外汇供求,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的层次,活跃外汇市场交易,符合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发展的方向。
再次,远期结售汇定价也走过了从一价到多价的阶段。汇改前,7家银行采取协商定价、大家共同遵守的定价方式。汇改后取消了协商定价原则,由银行自主确定远期结售汇业务价格,银行要靠资金成本、定价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赢得客户,赚取合理利润。
(五)注重改革次序选择
放松汇率浮动区间采取了分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先从汇率改革之初的2005年7月22日开始,将非美元货币的波幅管理从原来围绕中间价对称上下浮动改为实行买卖价差幅度管理,从而允许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一日多价。第二步,从 2005年9月24日开始,扩大了银行间市场的非美元货币交易汇价的波动幅度,从汇改后的中间价上下1%提高到上下3%,同时,维持美元交易汇价波动区间0.3%不变;另一方面,取消了银行对客户结售汇业务的挂牌汇价的价差限制。第三步是扩大银行间市场美元波动区间。周小川行长已经表示,此举将在今后国内国际条件成熟时推出。
远期结售汇市场准入管理走的也是渐进性开放的步伐。首先选择中国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试点,然后过渡到结售汇经验丰富、客户基础广泛、容易对冲风险的大型银行,最后扩大到所有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和健全衍生产品内控资质的银行。
从结售汇头寸管理政策的演变也可以看出渐进改革的道路。从1994年汇改后实行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主要为即期代客业务头寸。对远期结售汇实行现金收付制管理,即远期结售汇只有到履约时才可以计入头寸。结售汇周转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即不能卖空美元)。银行在远期结售汇签约时不计入头寸,不能到即期市场平盘。汇改后,企业远期结售汇业务需求急剧增加,银行强烈要求扩大结售汇头寸限额。为此, 2005年9月23日后,从结售汇周转头寸改为结售汇综合头寸概念,涵盖范围扩大到银行代客、自身和远期结售汇和银行间远期交易。由于银行对客户办理的远期结售汇并不能做到自身平衡,银行迫切要求在签订远期结售汇的同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从而规避汇率风险。因此,从2006年1月1日开始对做市商实行权责制头寸管理,允许银行对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以及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后产生的风险暴露计入结售汇头寸,也就是说,远期签约时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
(六)注重风险防范先行的原则
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特别注重防止出现剧烈市场振荡。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入市,但规定了内部控制制度和交易员的条件。远期结售汇和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准入要求事先取得金融衍生产品资格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管理。随着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的深化,外汇市场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人民币汇率具有更大的波动性。这些改革和变化,为市场主体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更大的挑战,需要市场主体结合市场条件的变化,运用自己灵活调整的能力应对变革。对企业而言,应当改变对浮动汇率的恐惧,合理预测汇率走势,在财务管理、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等方面尽快做出调整,不再仅仅盯住即期汇率,而应围绕未来的汇率进行规划和经营。企业、个人在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要货比三家。对银行而言,外汇市场汇价管理改革后,银行定价自主权增强,使得银行间定价差异增加,这意味着谁的定价水平合理,谁就能赢得客户。需要提高经营水平,有效控制风险。询价交易方式收费低廉,但是通过双边清算,要求银行加强双边授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
二、汇改后外汇市场表现
(一)即期外汇交易情况
2005年前半期,人民币对美元继续保持稳定。美元对人民币日加权平均价一直维持在 8.2765元人民币/美元)的水平。2005年7月21日,美元对人民币交易中间价调整为8.11,人民币升值幅度为2.05%。之后,人民币有升有贬,双向浮动。美元对人民币收盘价最低达到8.00040 (2006年4月10日),最高为8.1128(2005年7月27日)。上下波幅达到1088个基点。期间人民币走势分为两个阶段。从2005年7月22日至 12月30日,美元对人民币价格小幅振荡,有升有降,总体保持平稳波动、略有升值的态势,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收盘价由8.11小幅升值至年末的8.0702。全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了398个基点,升幅2.56%,日均升值3.5个基点。2006年,人民币升值步伐加快。2006年4月21日人民币汇率升至8.0210,升值了492个基点,升幅 0.61%,日均升值6.7个基点。
与此同时,人民币汇率的波动率也在增加。
从2005年7月22日到2006年4月21日,日均波幅21.3个基点。其中,从2005年7月22日到2005年12月30日,汇率日均波幅16.7个基点;从2006年1月4日到2006年4月21日,汇率日均波幅28.7个基点,较2005年下半年放大 72%。2006年3月16日人民币汇率为8.0350,较汇改之前8.2765升值幅度首次突破3%。
从2006年以来的市场成交情况看,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运行基本良好,交易量较2005年底明显上升。询价交易成交较为活跃,交易量超过竞价交易,询价和竞价成交量之比约为9:1。大中型金融机构是询价交易的主要参与者。同时,竞价交易也保持一定的规模,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和信用联社等中小会员因授信不足,主要在竞价市场交易,而做市商则为其提供流动性。
从2006年以来的成交情况看,做市商全部进行了询价和竞价交易的买卖双边报价和交易。做市商交易总量约占市场成交量的四分之三。做市商平均每笔成交1000万美元,远远高于一般会员。做市商报价也普遍优于一般会员报价。在询价市场,所有做市商美元买卖双边报价点差随做市经验积累而逐步走低,目前在10个基点以内。这些充分显示做市商制度活跃了外汇市场交易,提高了外汇市场流动性,增强了中央银行调控的灵活性,进一步提高了人民币汇率形成的市场化程度,更好地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
(二)银行间市场远期外汇交易
2005年8月15日银行间市场正式推出远期人民币外汇交易业务,全年市场发生交易的有美元/人民币的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和1年七种期限品种,以及日元/人民币的1周、1个月、2个月、3个月四个期限品种。交割方式分两种,既有全额交割又有差额交割。从美元1年期远期报价走势看,美元远期价格稳中趋降。1年期美元远期报价在业务推出之初先上行并企稳,8月末回复初始价位,此后在相当长时间内保持稳定,并与境外NDF价格逐渐贴近。11月报价呈逐级下行之势,12月止住跌势,月末一度大幅上扬,但随即迅速回归,以7.7500的全年最低点报收。2006年后由于允许做市商签订远期合约后即可到即期市场平盘,远期报价大幅反弹,向利率平价回归,并与境外NDF逐渐拉开,相差超过1000基点。2006年2月9日达到年内最高点7.8370,随后有所下跌。4月24日报收7.7920(见图3)。
三、外汇市场改革前瞻
随着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顺利开展,汇率机制和外汇市场改革第一阶段政策已告一段落。汇改后,人民币汇率弹性增强,外汇市场得到很大。但升值压力仍未消除,外汇市场改革的任务还很繁重。外汇市场发展的国际经验表明,化的外汇市场离不开高效的交易系统和清算安排、多元化和专业化的市场主体、丰富的交易品种以及市场透明度。从更广的视角看,货币可兑换是外汇市场供求的基础,汇率制度安排和利率市场化是外汇市场活跃成熟的关键,加强风险监管是外汇市场平稳运行的保障。因此,还需多管齐下,进一步从以下几个方面改革和完善外汇市场:
(一)进一步扩大外汇市场主体和品种
扩大即期和掉期交易市场准入。降低非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入即期市场的门槛。从第一家非金融企业中化集团公司入市情况看,短短两周,交易量已突破2000多万美元,显示了企业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这主要来源于其早已获得境外商品期货交易资格,而期货交易和外汇交易所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相似,交易员的交易经验也相通。因此,建议即期和远期外汇市场会员扩大到有证监会和外汇局颁发的境外商品期货交易资格的非金融企业。降低掉期交易市场准入。目前远期外汇交易准入条件要求银行取得金融衍生产品资格,但银监会对金融衍生产品资格的准入控制较严,中小银行难以取得资格。鉴于外汇掉期交易类似回购交易,在国际上普遍视为货币市场工具,仅仅涉及利率风险,不涉及汇率风险,银行面临的市场和清算风险远远小于远期交易(国际惯例中掉期交易风险权重仅为远期交易的4%),为给中小银行提供规避汇率风险渠道,建议修改有关市场准入条件,不再要求银行具备远期交易资格6个月才能申请掉期资格,允许中小银行直接申请掉期资格。
丰富市场交易品种。目前虽然推出了远期结售汇和掉期业务,但在外汇衍生产品的两大类品种中,上述两种产品都属于远期衍生类产品,还没有期权类衍生产品。而且这两个产品还不是标准化产品,不同银行之间的报价相差甚远,市场处于分割状态,流动性较差,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清算风险。应创造条件,适时拓宽汇率避险和保值工具,推出外汇期货、期权交易,适当开放金融创新的空间。
(二)完善外汇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适时扩大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汇价日波幅限制。近期,国际外汇市场各主要货币波动率在增加,美元经过2005年的升值后已显疲态,近期贬值力度加大。从理论上看,人民币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波幅也将随国际市场汇率波动增大而扩大。目前,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弹性加大,3月28日最高达到0.16%。,超过允许波幅的一半。银行间市场交易汇价每日上下波幅也在放大。人民币交易汇价波幅不应等到逼进0.3%的上限才着手放松,而应在波幅离边界尚有一定距离时就扩大交易汇价波幅限制。
延长交易时间。2006年银行间即期询价交易推出后,时间延长到17:30。这极大地方便了银行柜台交易和风险控制。但竞价市场仍然维持15:30闭市,造成两个市场闭市不一致,客观上对询价市场授信不足、倚重竞价市场的中小银行不公平。而且,由于17:30询价市场收盘后,新疆、西藏等地银行机构仍然要营业到19:30,造成新疆和西藏地区银行柜台结售汇的头寸存在隔夜风险。2006年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由前日银行间市场收盘价改为当日做市商报价的加权平均价后,隔夜汇率风险成为银行面临的最大的外汇风险,为减少银行隔夜汇率风险,应延长交易时间。在这方面,首先应延长竞价市场闭市时间到17:30,以使询价、竞价两市统一闭市时间。这是因为即期竞价和询价交易清算时间已改为“T+2”,所以清算交割准备时间的技术性问题已不存在。其次,可参照银行间外币对外币买卖市场19:00闭市的做法,视情况将询价和竞价市场延长至19:00。
进一步改进交易方式。引入声讯和经纪相结合的交易平台,方便交易员之间信息的即时沟通,减少市场不对称性。实现国内外汇市场和国外交易市场平台的无缝对接。允许银行在询价市场闭市后双边直接交易,事后补录在交易系统上。此外,鼓励银行代理企业入市交易,形成多元化的交易需求。
逐步降低交易费用。目前,竞价交易仍然沿用汇率机制改革前按照顺差交易金额万分之三的比例收取手续费,一买一卖来回手续费高达0.6个百分点,远远超过国际外汇市场通行百万分之八左右的标准,不利于竞价市场的发展。实际上,竞价市场正在被边缘化,目前竞价、询价交易量之比约为2:8。而且竞价交易份额还在逐步缩小。另一方面,询价交易和竞价交易手续费相差过大,也是造成询价市场和竞价市场价格系统性偏离的主要原因。因此,应当在适当时候进一步理顺外汇市场收费体系,降低竞价交易手续费。
推进外汇清算系统现代化和国际化,引入竞争。引入清算所,消除中央银行承担最后清算风险的局面,降低竞价交易的清算风险,间接可以为降低竞价交易手续费打下基础,同时可以为加快期权、期货市场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完善有关制度,提高外汇市场透明度。
修改有关法律,降低外汇交易的法律和清算风险。为了减少外汇交易的头寸暴露,国际上一般采用轧差清算的做法以最大限度减少信用和清算风险。例如,国际掉期和衍生产品协会(简称 ISDA)主协议规定,双方所有的交易采取轧差清算(NETTING,或称净额结算)的方法。根据国际清算银行2004年调查,全球场外(OTC)金融衍生产品名义金额为220.1万亿美元,通过轧差清算方法使得交易市值下降到到1.5万亿美元,风险暴露下降了99.3%。因此,应提请修改我国破产法的有关规定,明确轧差清算原则。
提高外汇市场透明度。目前,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有兴趣入市交易,但它们入市的目的往往处于投资性质,入市交易往往通过模型进行,迫切需要了解交易量数据,需要了解交易量。汇率形成机制改革推出一段时间后,外汇市场运行平稳。由于竞价之外还增加了询价市场,市场行为与过去完全不同。而且央行已经基本不在两市干预,建议应适时公布交易量。首先可以从公布上年数据入手,因为外汇储备数据已经公布。然后按顺序逐步恢复公布季度、月度、每周、每日的具体数据。
(四)加强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和自律,减少系统性风险。
加强外汇市场的自律性管理,建立市场会员行为准则。建议成立交易员协会,制定交易行为规范和行业惯例。进一步规范市场运作程序和信息报告制度,防止市场欺诈行为,保障市场公平秩序。
加强对外汇市场的审慎监管。加强对市场风险的监测,逐步建立市场监测指标体系。掌握异常交易信息,监管交易的合规性。由于开办银行间掉期交易,外汇市场和货币市场的联系更为紧密,因此跨市场风险问题开始凸显。建立跨市场的监管框架,防止不稳定资本流动的冲击,防止跨市场的系统风险传播。
(五)重视政策配套,渐次推进各项改革。
统筹兼顾,加强各项改革的协调配套。外汇市场与货币可兑换和汇率制度之间紧密相关,一方面,货币可兑换程度决定整个外汇市场的供求基础,是确保外汇市场供求自由的前提。另一方面,不同汇率制度下,政府对汇率的干预程度不同,对外汇市场的发展影响也不同。因此,外汇市场建设和开放应当与外汇管理、人民币形成机制和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套,逐步完善外汇市场价格形成和规避风险机制。稳步有序推进人民币可兑换进程,拓宽资金流出渠道。与此同时,改直接管理手段为间接管理手段,改逐笔交易监管模式为主体监管模式。首先要改变企业和个人外汇交易的实需原则。鉴于人民币升值压力,可先从购汇环节开始,根据企业信誉等级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间内凭经营计划直接购买一定金额的外汇,或根据上一年度的现金流与银行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此外,允许企业和个人购汇到银行进行保证金外汇对外币的虚盘交易,减少套期保值成本,规范外汇市场行为,打击非法按金外汇交易和炒汇行为。
⑼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是什么
中国外汇市场交易中心的交易制度如下:
第一条为维护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保障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以下简称交易市场)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会员之间进行外汇交易所提供的交易和清算系统。
第三条按本规则办理的外汇交易限于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即期买卖。
第四条交易市场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成交方式取分别报价、撮合成交、集中清算的运行方法。
第五条会员的交易行为除遵照有关法规的规定外,依本规则办理。
第六条本规则所称会员指经本中心核定,准许其在交易系统内从事外汇交易的金融机构。
第七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准许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均可向本中心提出会员资格申请,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后,可成尉中心会员中央银行作尉中心会员参加市场交易。本中心会员应按规定缴纳席位费。
第八条会员根据《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章程》中的有关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九条会员分为自营会员和代理会员两类。自营会员均可兼营代理业务,代理会员只能从事代理业务,不得从事自营业务。
第十条自营业务指会员为其自身外汇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从事的外汇交易。
第十一条会员应指派经本中心认可的交易员代表其从事交易活动,并对其在交易市场内的交易行为负责。会员指派或更换的交易员应经本中心培训并获由本中心颁发的交易员证书。交易员应对其交易代码保密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交易市场每周一至周五开市,国内法定节假日不开市。涉及交易币种的国家或地区节假日时,则该交易币种只进行交易,交割日顺延至下一营业日。
第十三条本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可变更开市或闭市时间,并报交易市场主管机关备案。
第十四条如遇不可抗力或其它偶发事故,本中心可以宣布全部或部分暂停交易。上述因素消除后,本中心应立即恢复交易。
第十五条当交易市场发生异常情况时,按照《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运行应急方案》处理。
第十六条本中心交易方式有:1现场交易:交易员进入本中心固定的交易场所进行交易。2远程交易:经本中心批准,交易员在会员自行选定的场所进行交易。
第十七条交易员应该遵守交易市场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违反规定的交易员,依其情节不同,本中心有权给予口头警告、书面通报、直至取消其交易员资格的处分。
第十八条交易市场实行分别报价、撮合成交的竞价交易方式。
第十九条交易员报价后,由计算机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对外汇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的顺序进行组合,然后按照最低卖出价和最高买入价的顺序撮合成交。
第二十条当买入报价和卖出报价相同时,报价即为成交价;当买入报价高于卖出报价时,成交价为买入报价与卖出报价的算术平均数。
第二十一条报价尚未成交前,交易员有权对其原报价进行变更或撤销。交易员变更报价后,其原报价的时间顺序自动撤销,依变更后报价时间排列。
第二十二条交易员应在规定的交易时间和价格浮动范围内进行报价。
第二十三条交易市场的外汇价格采用直接标价法,即每一单位外币等于若干元人民币,人民币以后保留四位小数。
第二十四条交易市场实行价格公开,公布当日交易开盘价、收盘价、最高成交价、最低成交价、最新成交价等必要的市场信息。开盘价为当日第一笔成交价。
第二十五条交易市场实行本外币集中清算的办法,会员进行的外汇交易通过本中心统一清算。
第二十六条用于清算的外汇和人民币资金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割入帐。
第二十七条会员间的外汇资金清算通过本中心在境外开立的外汇帐户办理,人民币资金清算通过在中国人民银行开立的人民币帐户办理。
第二十八条会员在办理清算手续的同时,应按规定的比例缴纳手续费。
第二十九条凡清算资金迟延到帐的,本中心有权提出警告、通报、直至暂停交易。同时要求清算资金到帐并缴足罚息。
第三十条交易市场实行清算基金制度。会员应根据本中心规定缴纳清算基金。
第三十一条清算基金由本中心实行专项管理,用于资金清算发生差额时的垫付和出现风险时的支付。
第三十二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及修订权属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第三十三条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暂行。
⑽ 外汇市场的交易主体及其交易动机是什么
交易主体:
所有买卖外汇的商业银行、专营外汇业务的银行、外汇经纪人、进出口商,以及其外汇市场供求者。
交易动机:
动机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实现购买力的国际转移,
二是提供资金融通,
三是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市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