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里做了出口收汇延期报告,货款在约定的期限内收到如何在应用平台里做调整
1)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菜单。
2) 选择“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延期收款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
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
3)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
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系统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
a) 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
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
b) 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输出查
询结果。
c) 输入合同号时,系统忽略收汇日期查询条件,按照合同号进行查询并输出查询结果。
4) 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
5) 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系统自动新增一行列表,点击预计收款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
可以选择需报告的预计收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点击报告金额输入框可以输入需报告的出口
金额。
6) 如有多条报告记录,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继续录入。输入完成后,如需删除,可
以勾选一条或多条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确认删除吗?”,
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框“确定要提交这些数据吗?”,
点击页面右下角【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报告新增成功!”。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
可以实现页面关闭。
1.1.2.1.3 操作注意事项
1) 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
c) 合同号精确查询。
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
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
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
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
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
2. 关于外汇延期付款超90天的问题。
已经超过了90天的时间了,你们要写延期申请报告,说明延期付汇的原因,带上报告去外管局请求人工审核的,系统上不能直接申请了。
3.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里面的延期收款报告新增具体怎么个操作法,求专业人士指点~
出口起始日期和截止日期是供你查询这个期间的出口货物的 比如你8-10出口 你可以选择8-1---8-30就可以了 当然是报关单的日期 看你什么时候收款 你就选中这笔出口 点击新增就可以了 输入大约收汇日期 提交 望采纳
4. 关于外汇延期付款的问题。
首先额度,在你们公司的企业信息里面有标明。
第二做延期付款,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都是必须办理的,只是先后顺序问题。先办理的是合同登记,就是你新签约进口合同,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如期超过90天以上的,应在合同签约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延期付款合同登记手续。然后是报关单著名的海关签发日期后超过90天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登陆系统办理提款登记手续,提款登记时间自海关签发之日起至海关签发日期后90天起15个工作日内。
最后要提醒的是无进口合同或进口合同约定对外付汇日期晚于进口日期不超过90天,但在报关单注明的海关签发日期超过90天以上仍未对外付汇的,企业须同时办理合同登记和提款登记。
最后一个问题,继续延期。
5. 网上外汇管理平台里,我公司有笔款项做了延期付款但是状态未确认超过了120天,这是什么情况会罚款吗
应该不会罚款的,现在延期付款超过120天的超期限核准已经取消了,企业自己在贸易信贷系统里做登记就可以了,你做了登记但外汇局没有给你确认,可能是你的延期付款额度超了吧,你去外汇局申请确认吧,企业申请“未经确认的延期付款”列表内延期付款核准,带以下材料:
书面申请;
企业上年度进口、购付汇(含延期付款购付汇)情况;
企业已签订进口合同主要条款;
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6. 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关于延期付款报告登记
你写一份关于延期付款的申请拿着报关单到外汇局,直接让他们操作就可以了。
7. 在外管局网上平台做延期收款报告,点击新增按键没反应是怎么回事
重新启动。
进口报关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7)外汇平台延期付款增加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出口后90天内(以报关单的出口日期为准)收到货款无需操作延期收款报告。
2、企业没有及时登记延期收款报告的,需前往外管现场报告,携带情况说明(详细描述未及时报告的原因和需要报告的内容)以及外管需要的其他材料。
3、功能说明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 天(含)内的出口数据新增延期收款报告操作。
8. 外汇管理局网上平台中关于预收、延迟收款、预付、延期付款的数据是从哪里来的
是的,在报告之前需要先按日期查询到你需要报告的记录,然后再按‘新增’做报告。
你系统上面预收、延收、预付、延付的数据都是银行在收到你的款项后通过银行版的监测系统报告给外管的,这说明外管从两方面监管企业,让企业要如实去操作。
你在收到银行收款的同时,也要将这笔货款是性质报给银行,然后银行再报告给外管。
你说的疑问,极有可能是银行误解或是错报了你们的款项性质了,要求让银行改正,如果银行实在不能更改,你就将错就错吧,不然你跟银行不符,外管会认为你违规操作。

会在这上面体现异常的。
9. 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延期付款问题。
你要做延期付款报告,自己做是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上面的企业报告
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内付款的延期付款,可以不用做报告。(但最好报告下数据会比较正常)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需要在进口报关之日起30内在平台上面做延期付款报告。
进口报关90天之后付款的延期付款,且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做报告的,可以在报关之日起30天后、付款之前准备资料去当地外汇局做现场报告(延期付款现场报告)。
10.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里如何做出口收汇做延期收款报告
1.1.2.1.1 功能说明
实现企业操作员对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前30 天(含)内的出口数据新增延期收款报告操作。
1.1.2.1.2 操作步骤
1) 登录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企业版),选择“企业网上报告管理”->“贸易信贷与融资报告”
菜单。
2) 选择“延期收款报告”->“延期收款报告新增”菜单。进入延期收款报告查询页面。该页面分
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为查询条件,下半部分显示查询结果列表部分。
3) 输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报关单数据列表,如下图所示。点
击【重置】按钮时,可以重新输入新的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系统提供以下三种查询方式:
a) 输入条件如果不填报关单号,必须输入“出口起始日期”和“出口截止日期”。日期输入可
点击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进行选择。
b) 输入报关单号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忽略其他输入信息,只按照“报关单号”输出查
询结果。
c) 输入合同号时,系统忽略收汇日期查询条件,按照合同号进行查询并输出查询结果。
4) 点击查询结果的报关单号超链接,可以查看该条数据的详细信息。
5) 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系统自动新增一行列表,点击预计收款日期输入框后的日历表
可以选择需报告的预计收款日期,关联关系类型,点击报告金额输入框可以输入需报告的出口
金额。
6) 如有多条报告记录,可以点击页面右下角【新增】按钮继续录入。输入完成后,如需删除,可
以勾选一条或多条数据记录,点击页面右下角【删除】按钮,系统弹出提示框“您确认删除吗?”,
点击确认框中的【确定】按钮可以删除所勾选的记录。
8) 完成新增延期收款信息录入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弹出确认框“确定要提交这些数据吗?”,
点击页面右下角【确定】按钮,系统提示“报告新增成功!”。点击页面右下角【关闭】按钮,
可以实现页面关闭。
1.1.2.1.3 操作注意事项
1) 输入查询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报关单号与“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同时为空。
b) 报告起始日期和报告截止日期不能超过30 天。
c) 合同号精确查询。
2) 输入新增报告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a) 预计收款日期不能早于出口日期。
b) 所输入报告金额必须为正数。
c) 所输入报告金额合计不能超过最大可报告金额。
3) 对于出口日期在当前日期30 天前的数据,企业应到外汇局办理延期收款报告。
4) 已进行差额报告的数据不得进行贸易信贷报告。
5) 已进行其他特殊交易报告的数据可以同时进行贸易信贷报告,各类报告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该
笔出口数据的最大可报告金额。
6) 贸易信贷报告数据参与非现场总量核查筛选金额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