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它们有什么区别
1、组织形式不同。
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的一种股份公司。
康采恩通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所组成。母、子公司采用控股、参股的办法,控制其他许多中小型企业,从而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康采恩集团。
2、稳定性不同。卡特尔比托拉斯、辛迪加更为稳定。辛迪加的参加者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还保持着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则已完全受制于总办事处,不能独立行动。
参加托拉斯的企业不再是法人,由托拉斯对原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原企业所有者成为托拉斯的股东。
康采恩是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1)辛迪加集团扩展阅读:
行政垄断滋生腐败毒瘤
在当前国内市场出现的大量垄断行为中,行政性垄断无疑占据首要位置。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所实施的限制竞争行为,称为“行政垄断”。
行政性垄断由于行政权力的介入,使得它比自然垄断、行业垄断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危害性更大,特别是少数腐败分子利用具有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如果“给钱”才能办事,垄断成了腐败的温床,这不仅影响经济发展,更重要的是使政府信用遭到损害,失信于经营者。
国内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表明,腐败在当前的重要表现之一就是由垄断造成大量的租金(这里是经济学意义上的“租金”)流失。
比如,中国最大的垄断行业之一的电力业,根据他们的估算,每年造成的租金损失在560亿元至1120亿元之间,而民航的垄断“租金”每年也多达75亿元至100亿元。垄断把消费者收益转给垄断生产者,创造出超额利润,造成社会福利损失。估计这类损失每年达1300亿元至2020亿元
⑵ 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这4种垄断组织形式有什么区别
卡特尔(Cartel)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一个或几个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
卡特尔的各成员企业在生产、销售、财务和法律上均保持自身的独立。
辛迪加(Syndicat)是同一生产部门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协议,共同采购原料和销售商品,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
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和法律上仍保持独立,但在购销领域已失去独立地位,所有购销业务均由辛迪加的总办事机构统一办理,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不再与市场直接发生联系,很难脱离辛迪加的约束,因而它比卡特尔更集中,更具有稳定性。
托拉斯(Trust)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通常指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从生产到销售全面合并,而形成的垄断联合。
托拉斯的参加者本身虽然是独立的企业,但在法律上和产销上均失去独立性,由托拉斯董事会集中掌握全部业务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股权分配利润。托拉斯组织具有全部联合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功能,因此它是一种比卡特尔和辛迪加更高级的垄断形式,具有相当的紧密性和稳定性。
康采恩(Konzem)是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企业,以实力最为雄厚的企业为核心而结成的垄断联合,是一种高级而复杂的垄断组织。
这种垄断组织的参加者并不限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生产部门的企业,生产、服务、运输、金融等。不同部门的企业均可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康采恩是比卡特尔、辛迪加和托拉斯更为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是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相融合的产物。
⑶ 垄断组织有康采恩,托拉斯,卡特尔和辛迪加四种,我想问他们的区别
这个问题建议你看一下《经济学》
(一)依具体组织形式划分
依据经济垄断的具体组织形式,可以将垄断分为短期价格协定、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和其他组织形式的垄断。
短期价格协定是垄断组织的最简单形式,大企业之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共同控制某类商品价格,从而获取高额利润的垄断形式。这种垄断不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卡特尔(Cartel)是指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在划分市场、规定商品产量、确定商品价格等一个或几个方面达成协议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卡特尔的各成员企业在生产、销售、财务和法律上均保持自身的独立。根据协议的内容,可以将卡特尔分为:规定销售条件的卡特尔、规定销售范围的卡特尔、限定产量的卡特尔、分配利润的卡特尔等。卡特尔成立时,一般都要签订正式的书面协议,并有成员企业选出委员会,监督协议的执行并保管和使用共同基金,其主要特点在于比短期价格协定的内容更广,也较为稳定。
辛迪加(Syndicat)是同一生产部门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垄断利润,通过签订协议,共同采购原料和销售商品,而形成的垄断性联合。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和法律上仍保持独立,但在购销领域已失去独立地位,所有购销业务均由辛迪加的总办事机构统一办理,参加辛迪加的企业不再与市场直接发生联系,很难脱离辛迪加的约束,因而它比卡特尔更集中,更具有稳定性。
托拉斯(Trust)是垄断组织的一种高级形式,通常指生产同类商品或在生产上有密切联系的企业,为了获取高额利润,从生产到销售全面合并,而形成的垄断联合。托拉斯的参加者本身虽然是独立的企业,但在法律上和产销上均失去独立性,由托拉斯董事会集中掌握全部业务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股权分配利润。托拉斯组织具有全部联合公司或集团公司的功能,因此它是一种比卡特尔和辛迪加更高级的垄断形式,具有相当的紧密性和稳定性。
康采恩(Konzem)是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企业,以实力最为雄厚的企业为核心而结成的垄断联合,是一种高级而复杂的垄断组织。这种垄断组织的参加者并不限于某一行业或某一生产部门的企业,生产、服务、运输、金融等不同部门的企业均可成为该组织的成员。康采恩是比卡特尔、辛迪加和托拉斯更为高级的垄断组织形式,是工业垄断资本和银行垄断资本相融合的产物。
其他组织形式的垄断主要指混合联合公司(Conglomerate)、联合制(Comln.nare)以及包括国际卡特尔、国际辛迪加、国际托拉斯在内的国际垄断组织等。
(二)依发生的地域划分
依据垄断发生的地域范围,可以将垄断分为国内垄断和国际垄断。
国内垄断是指仅在一国境内发生作用的垄断。传统的反垄断法主要对国内垄断进行规制,但是随着各国经济的相互融合、经济全球化不断的发展,跨国公司、多国公司等垄断组织相继产生,原本局限于一国境内的垄断逐渐威胁到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国际垄断是指在国际范围内的商品、资本、劳务、技术交易过程中,所形成的超越一国国界的垄断。
(三)依立法的取向划分
依据立法的取向,可以将垄断分为合法垄断和非法垄断。
合法垄断是国家为了特定目的,如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宏观经济协调发展,在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经有关反垄断主管机构许可而豁免的垄断。通常规定于各国反垄断法的除外条款之中,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对某些特定部门垄断行为的豁免。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用事业,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铁路等部门;与国计民生有关的经济部门,如银行和保险业等;某些自然资源开采业,如石油、煤炭等;国家指定专营行业;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某些重要原材料生产和关系国家安全的国防科研领域。二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情况下,对某些垄断行为的豁免。如行使知识产权权利的行为、经反垄断主管机构许可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等。
非法垄断是指除合法垄断之外,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应该注意的是,合法垄断与非法垄断之间并没有绝对界限。合法垄断也有可能发展为非法垄断。例如,上述公用事业属于合法垄断,而一旦公用企业滥用其垄断地位,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发展为非法垄断。此外,在一定时期被认为是合法垄断的,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也可能被认定为需要适度竞争,从而应防止非法垄断。如过去被笼统认定为需要自然垄断的公用事业,现有人认为仅能在网络设施上允许垄断,而在经营上则应建立竞争结构。又如,银行和保险业,随着向社会资本开放,必将引入竞争,非法垄断应受规制。
(四)依产生的原因划分
依据垄断产生的原因,可以将垄断分为经济垄断、自然垄断、国家垄断、权利垄断和行政垄断。
经济垄断是指市场主体凭借经济优势,排斥或限制竞争的行为,包括滥用经济优势和联合限制竞争两种形式。
自然垄断产生于某一产品或服务由一个厂商提供比多个厂商共同提供产品或服务成本低的情形,我国的电力、电信、铁路、供气等行业都属于自然垄断行业。由于自然垄断的形成不是主要靠行政权力推动,也可以说自然垄断是一种特殊形式的经济垄断。
国家垄断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国家安全、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或促进社会整体利益,依法对特定领域的商品或服务进行排他性控制。对于关系国计民生或国家安全的事业,许多国家都以特别法的形式明确规定,实行中央政府专营,例如,邮政、枪支弹药、黄金等产品与服务。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国家也可能对特定领域实行专营,例如中国古代的“盐铁专卖”,现代的烟草专卖等。
权利垄断是知识产权法所赋予的垄断,包括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其权利人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区域内享有一定排除他人参与竞争的合法权利。
行政垄断是指地方政府、政府的经济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凭借行政权力排斥、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包括地区垄断、行业垄断、强制联合、行政强制交易行为等形式。
在一般情况下,自然垄断、国家垄断和权利垄断属于合法垄断,而经济垄断和行政垄断属于非法垄断。
(五)依市场结构划分
依据市场结构的情况,可以将经济性垄断分为独占垄断、寡头垄断和联合垄断。
独占垄断是指一家企业对整个行业的生产、销售进行完全排他性控制,简言之,在该行业,只有一家企业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不存在任何竞争。独占垄断也被称为完全垄断。
寡头垄断是指在特定市场上只有为数不多的几家企业生产、销售某种特定的产品或者提供某项服务,每个企业都在市场上占有一定的份额,都能对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实施一定排他性控制,不过,这些企业之间又存在一定的竞争。
联合垄断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或企业联合组织,通过明示、默示限制竞争协议或共同一致的行为,联合控制某一产业的生产或销售。它是垄断竞争的重要表现形式。
⑷ 卡特尔、辛迪加和托拉斯的含义
卡特尔 (cartel) 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独立企业所构成的组织,集体行动的生产者,目的是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根据美国反托拉斯法,卡特尔属于非法。 垄断利益集团、垄断联盟、企业联合、同业联盟(Cartel)也称卡特尔,是垄断组织形式之一。生产或销售某一同类商品的企业,为垄断市场,获取高额利润,通过在商品价格、产量和销售等方面订立协定而形成的同盟。参加这一同盟的成员在生产、商业和法律上仍然保持独立性。
辛迪加(法文:le syndicat),原指企业中的工会,大都是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组织。辛迪加内各企业不能独立地进行商品销售和采购原料,须由总办事处统一办理,从而在争夺产品销售和原料分配份额上进行激烈竞争。它们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虽保持独立性,而在商业上丧失独立性。
托拉斯,英文trust的音译。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参加的企业在生产上、商业上和法律上都丧失独立性。托拉斯的董事会统一经营全部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领导权掌握在最大的资本家手中,原企业主成为股东,按其股份取得红利。参加的资本家为分配利润和争夺领导权进行剧烈的竞争。
(4)辛迪加集团扩展阅读:
在托拉斯中,受托人承担的风险重要的包括以下几种:
1、就某一信托业务而言,如果无法取得预期收益,信托公司就可能面临难以收取手续费的风险,这将使信托公司无法支付信托业务的管理成本
2、就某一信托公司而言,如果所管理的信托业务业绩普遍不好,在市场信息充分的情况下,将面临丧失客户、丧失市场份额的风险;
3、信托公司在营运过程中,如果出现管理不当和过失的情况,信托公司将承担赔偿责任。
⑸ 大众康采恩集团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加上康采恩
大众的全称其实是大众集团。而在德国被叫作康采恩。
康采恩是德语Konzern的音译,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康采恩表示垄断组织。
大众是欧洲最大的汽车企业。原来有一次大众和德国联邦政府发生税收纠纷,大众表示要把总部搬到波兰(就意味着德国政府将得不到120亿欧元的税收),最后,德国总理出面调停,所以在此之后,有民间人士就把大众叫大众康采恩。
(5)辛迪加集团扩展阅读:
大众集团的合并事件:
2012年7月5日,大众集团宣布将加快与保时捷的合并步伐。
双方已达成一致,大众汽车集团旗下的大众汽车股份制公司(以下简称“大众汽车”)将以44.6亿欧元与一股大众普通表决权股股票,收购保时捷股份制公司(Porsche AG,以下简称“保时捷”)50.1%股份,双方合并将于8月1日正式生效。
至此,加上大众汽车之前拥有保时捷的49.9%股份,大众汽车已经将保时捷所有股权全部收至旗下。而44.6亿欧元的估计值,是以协议中保时捷其余股权38.8亿欧元价值为基础,加上调整项目所需费用。
大众汽车与保时捷的收购案开始于2005年,当时财大气粗的保时捷,接连向大众汽车发起收购,一度获取大众51%的股份。但是,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保时捷背上了巨额债务,导致收购失败,反而被大众汽车反戈一击,在2009年收购保时捷49.9%股份。
大众汽车方面表示,按照2012年3月31日的计算结果,两者合并将给大众集团带来总额90亿欧元的非现金增益。
而两家公司将运营业务合并,能够让大众汽车和保时捷同时从经营战略和财务角度得到增强,双方可以更加密切地合作,通过在技术和产品方面的协同,在高利润豪华车领域联合探寻更多机遇。
⑹ 卡特尔、托拉斯、辛迪加、康采恩、等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间有什么区别
1、独立性不同
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在生产上、贸易上、财务上和法律上都保持各自的独立性。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在生产上、法律上保持独立,但在商业上已失去了自主性。参加托拉斯的各企业在生产、商业、法律上都不再是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由托拉斯组织董事会及其委任的经理来统一全部经营活动。
康采恩中的各个成员企业仍保持法律上的独立性,不失其法人资格,处于核心地位的大企业或大银行作为持股公司,通过收买股票,参加董事会和控制各成员企业的财务,将参加康采恩的其他成员企业置于其控制之下。
2、组成不同
卡特尔和辛迪加是由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组成。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商品或者与该类商品有密切联系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康采恩是由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大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参加康采恩的既有单个的企业,又有其他的垄断组织如辛迪加、托拉斯;既有工业企业,又有商业企业、交通运输企业以及银行和保险公司等。
3、作用不同
卡特尔的作用主要是在销售领域,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托拉斯的作用覆盖整个采购、生产、销售,它可说就是一个大的垄断的企业。辛迪加作用主要是在采购与销售领域,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以获取垄断利润。
垄断资本家通过康采恩这种形式,控制着比其本身资本大几倍甚至几十倍的资本,增强其经济优势,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⑺ 垄断组织:辛迪加,卡特尔,托拉斯有何区别
1、组织形式不同。卡特尔是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辛迪加是通过签订共同的供销协议而形成的企业同盟。托拉斯是由生产同类产品或相关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的一种股份公司。
2、稳定性不同。同卡特尔相比,托拉斯、辛迪加较为稳定。辛迪加的参加者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还保持着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则已完全受制于总办事处,不能独立行动。参加托拉斯的企业不再是法人,由托拉斯对原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原企业所有者成为托拉斯的股东。
3、垄断形式不同。参加辛迪加的企业,其商品销售和原材料供应均由辛迪加统一运作;卡特尔一般有三种类型:一是规定销售市场范围的卡特尔。二是规定销售价格的卡特尔。三是规定参加卡特尔的企业所生产的各种商品的生产限额;托拉斯对原企业实行产、供、销、人、财、物的统一管理。
(7)辛迪加集团扩展阅读:
垄断组织的另一种形式:
康采恩是由工业、商业、运输、金融、保险等不同经济部门中的企业联合组成的垄断组织。
参加康采恩的企业虽在形式上保持各自的独立性,但实际上已被银行或其中资本雄厚的大企业所控制。康采恩通常由一个母公司和若干个子公司所组成。母、子公司采用控股、参股的办法,控制其他许多中小型企业,从而形成一个规模较大的康采恩集团。
康采恩是以实力最为雄厚的工业垄断组织和大银行为核心组建的。它的兴起与发展,体现了金融资本和工业资本相结合的进程。
⑻ 影视存在辛迪加、托拉斯这类性质企业吗
影视当然会存在,每个国家都有一定的辛迪加、托拉斯。
⑼ 什么是托拉斯 辛迪加 卡特尔 康采恩
托拉斯
若干性质相同或互有关联的企业为了独占市场、获取高额利润而组成的垄断组织。1879年首先在美国出现,如美孚石油托拉斯、威士忌托拉斯等。托拉斯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企业组织,参加者在法律上和业务上完全丧失其独立性,而由托拉斯的董事会掌握所属全部企业的生产、销售和财务活动。原来的企业主成为托拉斯的股东,按照股权的多少分得利润。资本主义托拉斯一方面可以保障投资者的优厚利润,提高投资者兴趣,刺激投资,促进业务扩充,有利于经济发展;另一方面会减少竞争,阻碍企业技术进步和新兴企业的发展,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增加消费者的负担。
卡特尔
卡特尔是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垄断组织形式之一,由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联合组成。卡特尔成员企业一方面为了获得垄断利润而在价格、销售市场、生产规模和其他方面签定协定,另一方面又保持其在商品经济活动中的独立性。卡特尔一般分为三种类型:一是规定销售市场范围的卡特尔;二是规定销售价格的卡特尔;三是规定参加卡特尔的企业所生产的各种商品的生产限额。随着跨国公司的出现和发展,资本主义各国的大垄断组织之间建立起国际卡特尔。国际卡特尔比国内卡特尔的规模和影响都大得多。
辛迪加
若干资本主义大企业为了高价出售商品,低价购买原材料而建立的垄断组织。参与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业务,都由辛迪加总办事处统一办理,并按协议规定在参加者之间进行分配。这种组织形式比卡特尔严密,参加者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虽仍保持独立地位,但已丧失商业上的独立性。
康采恩
以实力最雄厚的垄断企业为核心,把分属于不同经济部门的许多企业联合在一起而组成,是垄断组织中最复杂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垄断市场、争夺原材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它可以包括数十个以至数百个矿业、工业、贸易、银行、保险、运输等部门的各种企业。参加者形式上保持独立,实际上受其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集团控制。康采恩以金融控制为基础,其核心可以是大银行,也可以是大工业企业。它们除经营本身业务外,同时又是控股公司,通过收买股票、参加董事会及财务上的关系,将参加康采恩的其他企业控制起来。与托拉斯的区别一般在于:托拉斯是生产同类产品或与生产有密切联系的企业的联合,而康采恩是由分属于不同部门的企业的联合;托拉斯将参加企业溶为一体,各参加企业完全丧失原有独立性,而参加康采恩的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托拉斯是单个企业的联合,而参加康采恩的除单独企业外,还包括银行和托拉斯。
⑽ 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康采恩有什么区别
1、形式不一样
卡特尔 (cartel) 由一系列生产类似产品的独立企业所构成的组织,集体行动的生产者。
辛迪加(法文:le syndicat),原指企业中的工会,大都是同一生产部门的少数大企业通过签订统一销售商品和采购原料的协定而建立的组织。
托拉斯,垄断组织的高级形式之一。由许多生产同类商品的企业或产品有密切关系的企业合并组成。
康采恩原意为多种企业集团。这是一种规模庞大而复杂的资本主义垄断组织形式。
2、目的不一样
卡特尔目的是提高该类产品价格和控制其产量。
辛迪加获取垄断利润。
托拉斯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范围,加强竞争力量,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康采恩旨在垄断销售市场、争夺原料产地和投资场所,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3、特点不一样
卡特尔,一种正式的串谋行为,它能使一个竞争性市场变成一个垄断市场,属于寡头市场的一个特例。
同卡特尔相比,辛迪加较为稳定,存在的时间也较持久。辛迪加的参加者虽然在生产上和法律上还保持着独立性,但在商业上则已完全受制于总办事处,不能独立行动。
所有托拉斯内部的一切业务,如生产、销售及利润分配等,全由托拉斯的领导机构──董事会及其所属机构进行处理。参加托拉斯的企业,既失去了商业上的独立性,也失去了生产上和法律上的独立性。
康采恩,帝国主义时期银行垄断资本和工业垄断资本融合的特点。
参加康采恩的企业形式上保持独立,实际上受其中占统治地位的资本家集团(一般是大银行资本家)通过参与制加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