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东私自挪用资金炒股获利应该属于谁
此行为有构成挪用资金罪之嫌,属于刑事犯罪。此获利属于非法所得,应该收缴。
依据我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公司其他的股东应该火速把此资金和其获利收回,或向公安局报案。
Ⅱ 股东挪用款项
钱是通过公司银行卡还是什么打的?
如果公司打的,可以要全他转回来。
如果不是,构成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则随时可以要求还款。法院予以支持
Ⅲ 一人独资公司老板花公司钱算挪用公司资金罪
新修《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实缴登记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公国刑法》规定的“抽逃出资罪”也作出了新的解释,只适用于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公司。
所以,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挪用公司资金不会构成犯罪,但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一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不能证明相互独立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Ⅳ 挪用资金罪,股东挪用了A公司自己建立B公司。那么起诉后B公司怎么算按股份比例分么
你起诉的话,只能起诉对方挪用资金,对于他建立的b公司你是不能起诉的。基本上有以下结果:1、股东全部退还挪用的资金,然后你可以诉请法院判决他挪用资金对你造成的损失。2、你认为股东没有钱还或者只能还一部分,你可以申请对b公司进行财产保全,拍卖之后偿还。
Ⅳ 股东私自挪用公款
结论:挪用资金和股权转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挪用资金承担挪用资金的法律责任,不能将强行购买其手上的股份作为惩罚的方法。
首先要纠正一下,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股东挪用公司资金属于是挪用资金。在实践中,股东挪用资金容易出现三种情况,不同的情况承担的责任不一样。
一、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
这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股东将公司的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存储,还有的是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但存储于个人账户的款项实际用于公司业务,这两种情况一般的目的是为了逃税,在具体的案件中我遇到过很多,这两种情况都属于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对公司忠实的义务,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让其归还,属于民事责任。
二、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
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归个人使用,这就属于挪用资金,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挪用资金罪,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将公司资金以个人名义存储,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
将公司的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存储或者直接用个人账户收取公司的业务款项,然后部分或全部占为己有,这就属于职务侵占,达到一定的条件,就构成职务侵占罪,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我经历过的案件,很多三种情况同时存在,我一般建议先发起民事诉讼,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而不是有一点点线索就马上去公安机关报案。
Ⅵ 股东能否构成挪用资金罪犯罪主体
你好
如果股东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并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司资金的,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Ⅶ 法人股东可以构成挪用资金罪吗
按实际情况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股东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同时不属于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话,就可以作为挪用资金罪的犯罪主体。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Ⅷ 股东兼法人挪用资金造成损失
1、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只要按照规章足额缴纳了出资,那么公司对外所欠的债务跟股东是没有关系的。因此你不需要承担返还的义务。
2、只有在对方能证明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存在混合,即公司受股东的控制,在业务和收益上与股东混合,公司的钱都进入股东的账号,那么股东是需要与公司一起承担法律责任。但从你股东离开公司1年多,没有参与公司任何决策来看,股东与公司是严格分开的,因此股东不须与公司一起承担法律责任。
3、只有股东没有尽到规定的出资额,那么在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欠债务时,股东需要在未出资的限度内承担法律责任。打个比方,股东按照规定需要出30万,但实际上股东只是出了15万,那么如果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比如还差30万,那么股东就需要在其未缴纳的15万内承担责任,即股东只需要还30万中的15万。这个也是股东有限责任的体现。
Ⅸ 满着一个股东,其他股东合伙挪用资金400万违法吗
合伙公司股东挪用公款40万以上,涉嫌挪用资金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