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果法人向本公司的多位股东借款,开具收条,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并把借款用于本公司的经营,这种情况是
问:如果法人向本公司的多位股东借款,开具收条,约定还款期限和利息,并把借款用于本公司的经营,这种情况是否违法?是否属于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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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有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权利,但没有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费用的权利。贷款人可以通过约定借款利息的方式来补偿借款费用,但要求借款人在还款时一并偿还汇款手续费的诉求是得不到支持的。
《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② 企业向个人股东借款有归还期限吗超过当年归还是否要缴税
看金额,性质。
金额比较大,就是占用公司资金,如果是个人股东,视为利润分配要缴纳个税。
③ 我们向股东借款20万,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20%,请问怎么算6个月的利息,月利息和日利息
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即,6个月利息=200000*20%/12*6=20000
月利息=200000*20%/12=3333.33
日利息=200000*20%/360=111.11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④ 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吗
一、公司可以借款给个人。但是需要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
二、如果借款建议开支票转账,如果金额较少可以写借条,金额较多建议写借款协议。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管人员的禁止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⑤ 公司跟股东借款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向股东借款,与向其他企业或个人借款是一样的程序。
只要有借款合同就可以了。
做账: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xx股东
支付利息
借:财务费用--利息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应付款)
还款
借:其他应付款----xx股东
贷:银行存款
注意:在支付借款利息时,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借款利息在没取得正式发票的情况下,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如有不明白,或想避税,欢迎追问
⑥ 股东向公司借款,期限超过一年,代扣代缴个税的会计分录
若要扣缴股息个税,就不需要还了,因为视同分配。税法有个规定,股东个人从公司借款,在年末未归还也未用于公司经营,要视同分配缴税。该例可以按借款处理,收点借款利息,按利息所得交纳税。
⑦ 我公司向股东借款 ,借款期限3-5年 ,应该怎么做账
长期应付款不对,要么长期借款,要么其他应付款(无息)
⑧ 我们向股东借款20万,借款期限为6个月,年利率为20%,请问怎么算6个月的利息,月利息和日利息
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即,6个月利息=200000*20%/12*6=20000
月利息=200000*20%/12=3333.33
日利息=200000*20%/360=111.11
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