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十大流通股股东占比90%多怎么解读,意味着什么
十大股东来控股超过90%是一件很恐怖源的事情,除了十大股东之外市场流通筹码已经所剩无几,市场流通性差又直接影响到个股的活跃度和资金的参与意愿,多数时候这样的个股走势就如僵尸比僵尸还要僵尸。
在二级交易市场,通常就是十大流通股东里面的积极参与交易的部分机构。由于股价的上涨,需要资金主动推动。因而十大流通股东中的机构力量,往往在实盘交易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股价运行的方向趋势。
(1)大股东接近90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凡正常持仓,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数量相差较大,所占流通股比例大小不同。而庄股个人帐号所持股票数量较为接近,所占流通股比例几乎相同。
2、如果日K线图中有放量迹象,则在最近几次的流通股股东变动上有较大的变化,变化的帐号的姓名,不变的则是持仓的数量和所占的比例。
3、流通股东的结构变动,前几个股东的持仓是否与前期持股变化较大,如果是,表明主要投资人对公司有分歧。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流通股股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流通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十大股东
⑵ 我和朋友准备合伙办一个有限公司,我是大股东90%,他是小股东占10%,法人代表是他。现在朋友可能会
你好,如其夫妻协商把10%的股份给女方,那么你需要购买她的股份,或者同意她退伙,分割合伙财产,如果你不购买也不同意她退伙那么她自然成为股东。
第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退还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受让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退还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⑶ 我是公司大股东,占90%股份;另外一个股东占10%股份,是法人。公司属于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如果破产
您好,根据《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谓“有限责任”就在于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其个人财产不会收到波及。
⑷ 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是多少
大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专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属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 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股本总额4亿元以下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75%,股本总额4亿元以上大股东持股比例上限90%。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决定了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以及大股东身份、导致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有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有较大影响,换句话说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中的内部监督机制直接发生作用;同时,股权结构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的影响,反过来,股权结构也对外部治理机制产生间接作用。
⑸ 我是法人,小股东,我在公司有什么权限大股东有90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人公司? 份额说明分红的多少。一般内部关系 持股协议效力是讨论出来的。 一般董事会会有 人数和股份双层要求的。 比如高于10% 有权提出公司解散啊(当然是附条件的) 有人退出了 有权优先购买股权啊。 更具体的 找个民商法经济法的律师咨询咨询就都明白了
⑹ 大股东(占90%的股份)是否可以单方面随意增资
法规怎么规定的不要管。如果你想增资的话,小股东是拦不住你的,因为他们本就没什么话语权,一般的情况,人、财、物的权全部在你手上拿着,他们有什么本钱阻止你增资呢?
只不过,10%也是股份,也是随自己一起拼天下的兄弟,闹将起来了不好。做好利益分配和感情安抚就可以了。
⑺ 上市公司控股东持股90%好吗
这是不可能的。
上市公司大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过75%!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释义:第八十六条
第八十六条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释义】 本条是对收购人持股超过法定限额而终止被收购公司股票上市的规定。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如果广大的中小股东对该收购人发出的收购要约予以承诺,而使收购人所持有的该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那么,按照《公司法》和本法的规定,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这样规定是基于以下原则:上市公司的条件之一是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应当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且持有股票面值达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在收购行为发生后,由于收购人作为一个股东,通过收购活动已持有了该上市公司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股份,那么,该上市公司已不再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上市条件。因此,应当依法终止该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即:上市公司大股东最大持股比例不得超过75%! 拥有75%以上该上市公司就要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