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苏州和联集团招聘骗局
和联集团招聘骗局大致如下:
首先他们的工作岗位与实际岗位不符合。比如招聘显示“叉车工,网管,跟单员”,实际大部分都是工厂普工。其次还需要交费,各种名义费用,材料费,名额费,食宿费等(一般还没上班就需要交各种费的就要小心谨慎了)。最后工资有夸大嫌疑,实际工资要比招聘时显示的工资低的多。
还有部分网友反映上班还会压一到两个月的工资,离职还不给退的案例。
(1)中德后联集团分公司扩展阅读:
面试如何防止被骗:
1、看公司要不要收费,理由是什么。如果要交什么培训费、回被品费、保证金等,十有八九是骗人的,当然也可以问清要交多少后,到时从工资扣;
2、不要把证件原件轻易交出去;法律是禁止公司收员工的证件的,如果公司是在有这样的要求,可以把复印件签字后交给出去;
3、工商局可以查到公司是否在册,不过要花钱;可以到网上搜索下该公司或者向当地人打听下;
4、公司录用,看公司有什么要求,但是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的;工资一般都是按月发放,特殊情况除外;
B. 感觉进了一个骗子公司😂
我上一家公司是一个刚成立两年的公司,今年我入职1个月以后才有的劳动合同,2个月以后公司才开始决定给所有人缴纳社保(前两年所有人都没社保),因为公司创立的几个人是认识的所以没太在意这些方面,直到今年公司正式走上正轨才开始变得规整。看你怎么感觉吧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
说明老板不怎么关注人事管理,没有专业的HR管理人员。 来自职Q用户:翡翠
C. 中德联际有限公司怎么样
中德联际有限公司是2015-09-16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西关路20号2号楼2-207。
中德联际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110114MA005KDP64,企业法人张继领,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中德联际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物业管理;软件开发;零售通讯设备、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珠宝首饰、黄金制品、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德联际有限公司对外投资1家公司,具有0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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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北京中德机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京中德机联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等。
法定代表人:李家祥
成立时间:2007-10-10
注册资本:8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1010601053935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7区2号楼
E.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
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5)中德后联集团分公司扩展阅读: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F. 总公司和分公司、子公司的关系
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与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
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执法人员和登记人员经常遇到总公司、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4个概念。
一、总公司与分公司
1.概念。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2.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母公司与子公司
1.概念。
母公司是指拥有另一个公司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或通过协议方式能够对另一个公司实行实际控制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子公司是与母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被另一个公司持有或通过协议方式受到另一个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联系与区别。
(1)子公司受母公司的实际控制。
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可以直接行使权力任命董事会董事。
(2)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
一般说来,拥有股份多的股东对公司事务具有更大的决定权。因此,一个公司如果拥有了另一个公司50%以上的股份,就能够对该公司实行实际控制。在实践中,大多数公司的股份较为分散,因此,只要拥有一定比例以上的股份就能取得控制地位。除控制股份之外,通过订立某些特殊契约或协议,也可以使某一个公司控制另一个公司。
(3)母公司、子公司各为独立的法人。
子公司虽然处于受母公司实际控制的地位,在许多方面受到母公司的制约和管理,有的甚至实际上类似于母公司的分支机构,但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子公司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子公司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属于子公司,有自己的资产负债表。子公司和母公司各以自己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各自的责任,互不连带。母公司作为子公司的最大股东,仅以其对子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设立子公司必须严格按照设立公司的要求提出申请,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营业。
三、子公司与分公司
1.设立方式不同。
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2.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具有法人资格,拥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名称、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以总公司分支机构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3.受控制方式不同。
母公司对子公司一般不直接控制,而是通过任免子公司董事会成员、作出投资决策等方式影响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公司的人事、业务、财产受总公司的直接控制,在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4.承担债务责任方式不同。
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以子公司的全部财产为限对其债务承担责任。分公司由于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与总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因此,其经营债务由总公司负责清偿,即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分公司在经营活动中的债务承担责任。
5.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子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
6.产品包装标注不同。
子公司在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标注自己的名称和住所。分公司可以标注自己的名称、住所,也可以同时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还可以只标注总公司的名称、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