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有犯罪前科到上市公司上班,公司能查到犯罪记录吗
不能,一般用人单位在公安联网能搜到你的犯罪信息,用人单位都不敢用,所以不要轻易犯罪,一般记录能伴随人的一身在你的档案里,除非你被公安消除记录,尤其国企进不了
② 预上市公司犯企业行贿罪是否取消上市资格
1-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五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5)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上市公司应是具有极高信誉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依法进行,违法行为将导致公司危机,所以上市公司应无重大违法行为。重大违法行为是指超过经营范围、采取欺诈手段经营等行为。这些行为应承担重大法律责任,如警告、吊销营业执照等。当然以前有违法行为,现已改正的公司也可成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是投资者了解公司状况,如虚假记载即属重大违法行为也是对投资者的欺骗,投资者无法了解公司真实状况,自然也就不能成为上市公司。
3-如果企业犯行贿罪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应该会取消其上市资格。
③ 挂牌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刑事案件,会对企业有什么影响股权交易所会
1-首先需要评估整个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刑事责任的大小。
2-如果企业或其董监高最终被判决承担刑事责任,不单单是资本市场的运作要停滞,可能企业无法正常运作。
3-法律依据
1、《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2、《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其中就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最近36个月内,不能“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条件适用基本标准指引(试行)》
第三条(二)中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合法合规,最近 24 个月内不存在涉及以下情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刑事处罚;2)受到与公司规范经营相关的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情节严重的界定参照前述规定;3)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④ 公司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网友提问:你好,律师,我想咨询一下?襄阳律师解答:1997年我国刑法典及其修订关于公司犯罪的规定庞大而繁杂,以“单位犯罪”笼统加以规定。但是,立法并未囊括所有的公司犯罪,从犯罪学角度分析公司犯罪是完善公司犯罪立法与司法的一条途径。公司等企业法人犯罪包括经济犯罪和超经济犯罪,并有向朝经济犯罪方向发展的趋势。总体上,我们将公司犯罪区分为公司经济犯罪和公司超经济犯罪两种类型。(一)公司经济犯罪公司经济犯罪危害的是社会经济关系,一般是以学界对经济犯罪的理解为限度。经济犯罪应当从犯罪主观上的非法谋利性和客观上的行为经济相关性来理解,刑法学意义上的经济犯罪是以谋取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或避免损失为目的,在经济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中实施的侵害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触犯刑律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学意义上的经济犯罪略广,行为外延更为丰富,基本特征包括:一是主观目的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或避免损失;二是发生领域为经济活动及其相关活动;三是侵害经济关系或经济秩序。对于公司经济犯罪,需要注意其四种典型的犯罪形态。1、资本犯罪资本犯罪是指违反公司资本制度的犯罪。公司资本遵循资本确定、资本维持、资本不变三项基本原则,这是维护公司市场信誉、实现股东权益和保护债权人债权的重要制度保障。如果公司在资本筹集、营运和变动过程中,滥用股东与公众信任,将严重危害投资者、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利益。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中介组织出具失实证明文件、欺诈发行股票债券、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等行为均属资本犯罪之列。我国公司法采取法定资本制,即实缴资本制。公司注册资本是公司经济实力的昭示,是公司资信度的标准。资本犯罪的危害主要在于造成资本不实,影响交易安全。一般而言,资本犯罪的刑法设计为结果犯,即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方构成犯罪。需要注意,虚报注册资本与虚假出资的区别在于是否真正地出资;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与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的区别在于是否经过合法审批程序,欺诈发行虽经合法程序但为欺诈取得。2、环境犯罪公司环境犯罪集中在我国刑法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规定。该节规定的十余个罪名基本上都可由公司构成。环境犯罪破坏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与生态环境,危及人类的可持续发展。环境犯罪的前提是违反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宪法、环境保护法以及刑法都对破坏环境行为严厉禁止。经济发展中,应当杜绝为吸引投资而忽视环境保护、忽视生态破坏的短视行为。公司为追求短期利益,倾向于降成本外部化,以生态环境破坏为代价获取高额利润,这也是环境刑法研究的重要课题。3、财务欺诈犯罪欺诈是与诚信相对而言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具有自身的逻辑,以诚信作为伦理基础。欺诈行为是与市场经济背道而驰的。现代经济学理论重视经济伦理的建设,认为市场经济作为人类经济生活和行为的基本模式,具有内在的道德意义和价值尺度,不能无视道德的考量。正如艾伦布坎南指出,根据市场是否满足正义的要求来评价市场正在成为一种趋势。欺诈行为消解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比如,“安然事件”以及系列财务造假引发西方国家对公司诚信的再度思考和重视。对于我国正在建设中的市场经济更需要健全信用机制。公司欺诈犯罪在设立、运营和破产清算阶段均有表现。表现为:(1)办理公司登记时虚报注册资本、提交虚假证明文件骗取公司登记的;(2)制作虚假招标投标书、认股书、债券募集办法发行股票或公司债券的;(3)虚假出资、欺骗债权人或公众的;(4)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的;(5)法定账册之外另立帐册的;(6)清算时对资产负债表或财产清单作虚伪登记的;等等。以财务造假等公司欺诈犯罪为例,某些“精明”的公司伪造数据、虚报业绩短时间内使股票不断升值,但最终导致投资者重大损失、市场信心严重挫伤。4、金融犯罪公司金融犯罪主要规定在刑法第三章“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和“金融诈骗罪”中。公司金融犯罪发生在金融管理过程中,与金融工具密切相关。现代经济生活中,资本运作已经成为公司战略管理中的重要一环,尤其对上市公司而言,能否从资本市场上顺利筹资并进行运作或从金融机构获得支持是决定一个上市公司竞争力的重要指标。资本市场的秩序需要金融法规加以维护,公司违反金融法规破坏金融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进一步划分金融犯罪,包括:金融诈骗罪、货币犯罪、外汇犯罪、存贷款犯罪、金融票证犯罪、证券犯罪等。我国现行刑法关于金融犯罪之规定不能应对既有之金融犯罪。以证券犯罪为例,上市公司再融资一般是通过增发新股和配股。前期准备阶段虚构利润和投资项目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按照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等论处;资金到位后上市公司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占用募集资金造成严重后果的,我国刑法并没有明确规定相应的刑事责任,但此两种行为(或者说犯罪)往往使中小投资者无法对投资实现有效的监管,最终导致投资者的巨额损失。有观点建议分别增设擅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罪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罪予以应对,值得进一步研究。资本犯罪、财务欺诈犯罪、环境犯罪、金融犯罪是四种典型的公司犯罪形态。公司犯罪的其他类型如侵犯知识产权、危害税收征管、走私、扰乱市场秩序同样可辟专门篇幅予以探讨。(二)公司超经济犯罪公司超经济犯罪一般是指公司实施的超出经济活动领域之外的犯罪,需要同自然人假借公司名义实施的犯罪区别开来。随着公司介入社会生活的广度扩展与深度强化,公司犯罪正在由纯粹的经济犯罪向超经济犯罪发展,侵犯客体将不再局限于经济关系和经济秩序。有学者认为,根据我国社会结构、社会变迁的实际状况以及法人团体与社会整体之间矛盾的现实特征和变化趋势,法人犯罪已经超出经济犯罪的范围,需要刑法进一步应对。这一认识是妥当的,也符合法人犯罪的发展规律。伴随越权规则在公司法实践中的否认,公司章程不再对自身经营范围作严格限定,公司实施行为范围必然越来越宽。公司犯罪将可能在更多的非经济领域产生。公司超经济犯罪基本特征表现为:一是侵犯客体是经济关系与经济秩序之外的社会关系;二是主观上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且不一定是牟利动机;三是发生的领域不限于经济领域。美国犯罪学界曾经将法人犯罪行为划分为三类:侵害雇员的犯罪;侵害消费者的犯罪;侵害人类集体安全的犯罪。这里的法人犯罪也不限于经济犯罪,其中第一、三类犯罪即为超经济犯罪。公司超经济犯罪包括对内的超经济犯罪和对外的超经济犯罪。对内的超经济犯罪是公司对内部雇员的犯罪,而对外的超经济犯罪是公司对外部公众包括消费者、利益相关人等的犯罪。公司超经济犯罪提出的意义在于,对比刑事立法与犯罪现实的差距,以便于立法完善。
⑤ 有犯罪记录的人可以担任上市公司总裁吗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⑥ 犯罪(1年多)会记录到人事档案里面吗 上市公司或者外企可以查到个人犯罪记录吗 我很困惑请专业解答
如果你入职的单位要求你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的话,这些记录都是显示的。除非当时你犯罪时是未成年。
⑦ 董事有犯罪记录对公司上市有影响吗
司和群体差异
1.有限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法人实体。它由股东法定人数,其认缴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限制股东,该公司是负责其债务,其在公司的全部资产。点击看详细2.企业集团是指以资本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主要纽带的主要环节;集团章程的行为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合资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财团的其他成员共同的行为规范。企业集团不是法人。其具体表现为:(1)集团是一家集团发挥优势,创造更大的生产力,实现规模经济和经济联盟的形成,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的成员。 (2)集团成员单位应为企业法人资格,独立行使自己的权利,义务和独立的责任。集团的核心单位应当成为经济实体。集团与单位的其他成员经营活动,不因单位的成员,承担责任,帮助传播业务风险。 (3)企业管理或组的基础上的统一管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经营活动中持有的股权或协议公司(母公司),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和效益。这部分的管理和协调,从自然经济活动的。集团成员单位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独立的管理,但不影响该单位的独立成员的法律地位。 (4)本集团本身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而不是作为一个特定的民事活动,经济活动的一方。在小组的名义进行了具体的民事活动,谁最终承担的经济活动中,权利和公司(母公司)的义务,或成员单位。点击看详细上市公司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由证券监管部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公司已发行或授权的股份。指的是所谓的非上市公司,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和不上市交易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这家公司向联交所,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点击看详细颁发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也可以通过其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授权。点击看详细旗下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股份:根据国务院,点击看详细1.权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开发行的社会。点击看详细2.不低于5000万元的总股本。点击看详细3.在三年多的开馆时间,近三年连续盈利;依法变更设立前的国有企业,或者本法实施后新成立的,国有企业的主赞助商,可连续计算。点击看详细4.持有股票面值股东的人民币数值不低于一千元一千人分享高达25%以上股份总数的公开发行;超过4亿元的总股本,以及已发行股份的公众的比例为15%以上。点击看详细5.公司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点击看详细国务院6.其他条件。
⑧ 犯罪期满5年,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
如果以下情况则不能: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