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国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两者的差异是什么差异形成的原因
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的极少差异
1.关联方的认定
国际准则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如按国际准则规定,大部分企业都是关联方,实际上这些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关系不构成关联企业。因此,中国的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企业,不构成关联方”,从而限定了国家控制企业关联方的范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披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同了中国的做法,并承诺借鉴中国准则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2007年2月2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该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随着该准则的修订完成,此项差异将随之消除。
2.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
国际准则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计入当期损益。我们在广泛征求意见后认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后,价值恢复的可能极小或不存在,发生的资产减值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而且在这一问题上往往被少数企业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所以,中国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中国的规定表示理解,希望我们关注国际准则与美国准则的趋同进展,因为美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对于上述非流动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也是不允许转回的。
二、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关规定不同但不构成差异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我国的企业合并准则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国际准则只明确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规范,没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我国实务中,因特殊的经济环境,有些企业合并实例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如果不对其加以规定,就会出现会计规范的空白的,导致会计实务无章可循。所以中国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规定了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中国准则在这方面的规定和实践将为国际准则提供有益的参考。
2.公允价值的计量
公允价值和历史成本是会计中重要的计量属性,公允价值是当前的,历史成是过去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要求广泛运用公允价值,以充分体现相关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国准则强调适度、谨慎地引入公允价值,主要是考虑中国作为新兴市场经济国家,许多资产还没形成活跃市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固然重要,但应当以可靠性为前提,如果不加限制地引入公允价值,就有可能会出现人为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中国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准则规定,只有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够获得并可靠计量的情况下,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同中国的做法,并将如何在新兴市场经济中应用公允价值的问题列入其主要议题并加以研究,还表示希望中国在这方面提供帮助。
3.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单独规定了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的会计处理。非流动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终止经营是指对企业的车间、分部、子公司等予以处置或将其划分为准备出售对象。根据该准则规定,如果企业管理层准备处置该部分非流动资产和终止经营,要将这部分资产从非流动资产转出作为流动资产,停止计提折旧或者摊销,采用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孰低计量,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销售费用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我国根据实际情况,没有单独制定这一准则项目,而是固定资产、财务报表列报等相关准则中采用其他方式处理,达到类似效果,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赞同我们的做法。
4.设定受益计划
《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6号——退休福利计划的会计和报告》对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的离职后福利规范了会计处理。由于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没有类似设定受益计划方面的规定,会计准则在现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对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等类似于国际准则中设定提存计划的内容作了规范。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这种做法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是趋同的。
5.恶性通货膨胀会计
《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规定了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要求。我们认为,中国在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条件下,预期不会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情况,没有必要制定这一准则项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完全赞同我国不制定该项准则,但提出在中国准则中,应该明确境外经营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会计处理。我们同意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建议,在外币折算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规定了恶性通货膨胀的基本特征,要求发生恶性通货膨胀的国家或地区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一般物价指数进行重述,再按重述后的报表进行折算。
三、中国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在准则项目上做出了更加合理的安排。
中国会计准则在某些项目的安排上作了适当凋整:一是将《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解为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套期保值、金融资产转移三个准则项目,将复杂的金融工具业务进行细分,以更好地指导实务;二是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两个准则项目,对保险合同的确认、计量和报告作了比国际准则更加详尽、系统的规范;三是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中的投资》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的权益》中的相关的内容进行整合,形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既符合中国会计实务多年来的习惯,又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准则内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我们的上述安排表示赞赏。
此外,为了促进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2008年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持续趋同工作机制备忘录,就人员交流、工作方式和持续趋同工作的内容达成了共识:一是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未来工作计划,双方将在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允价值计量、财务报表列报、收入确认、租赁和资产减值等项中开展合作,以后再根据趋同进展情况确定新的趋同项目。二是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负责组织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讨论稿、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提供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三是在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未涵盖的问题制定中国准则时,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将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进行沟通和趋同,进一步完善中国会计准则体系。
⑵ 请问有关上市公司会计准则的书籍有哪些麻烦介绍一下,我想要学习一下
目前,境内上市公司执行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该体系可通过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官方网站查询到,网址:http://www.casc.gov.cn/
该准则体系的出版物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经济科学出版社出版
2、《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参考读物:
1、《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财政部会计司编写组编写,人民出版社出版
2、《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
⑶ 请问什么是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呢除了他,难道还有别的吗
是的,06年会计准则是刚刚开始执行的,目前只要求上市公司必须采用06准则,其他公司没有硬性要求。与以前的准则区别是,我只能从统计的角度简单说明,设置营业收入科目,主营业务收入是其中项,还有就是主营-主成-营业费=主营利润,还有其他我也不是很清楚,如果需要,我明天查查统计制度。
⑷ 我国在2006年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后,有颁布和关联交易相关的规定或者对06年会计准进行修改吗急求啊!
专门针对36号准则的目前只有《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630页至635页进行了一些补充性的说明,没有进行修订。
其他的主要是上市公司监管方面会有一些具体规定,按照文号在网上都能查到原文: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7号——涉及财务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的信息披露》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税相关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强化跨境关联交易监控和调查的通知(国税函[2009]363号)》
⑸ 2006新具体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有何异同
为何要改、改了什么 解读新会计准则
2月15日,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体系,其中新会计准则将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发布会上表示,这是我国会计审计发展史上新的里程碑。
改了什么?
此次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含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财政部副部长楼继伟表示,“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3个部分构成。其中,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驭作用;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这次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有关应用指南也将陆续出台”。和过去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做了较大的改动。
在基本会计准则方面,首先对适用范围做了修改。原基本准则的适用范围包含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新准则调整为“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其次,对于财务报告的目标进行了修改。原准则对会计目标的规定是“满足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需要”,新准则指出,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做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除了这些宏观上的调整之外,在基本准则当中,最引人注意的变化是关于公允价值(fair value)的引入,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公允价值法是资产评估的方式之一,其他几种方式为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变现现值法和现值法等等。很多业内人士认为,按照公允价值法,因为对资产的评估“是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所以可能会存在较大的利润操纵空间。另外,国内评估机构对于公允价值的经验也比较欠缺,在实际操作当中可能会有一定困难。
在一些发达的西方国家,公允价值已经运用的较为普遍,所以,此次国内引入公允价值,是国内会计准则和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为了防止公允价值被滥用而出现利润操纵,准则规定了公允价值的使用前提,也就是公允价值应当能够“可靠计量”。
在38条具体准则当中,除了对原有的16条准则进行修订之外,其余22条准则均为此次新增,覆盖存货、债务重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企业年金等众多细则。过去的16条具体准则偏重工商企业,新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覆盖了各类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经济业务会计处理规定的空白。
在38条新准则下,变化较大的有债务重组、跌价准备计提、存货管理等等。
在原先的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的利得应该记入资本公积金,而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利得应该记入当期损益。也就是说,如果上市公司的债务能够得到债权人的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将可以直接算做当期利润。据有关机构测算,2006年,上市公司可能因此增加收益60亿元左右。
新准则对跌价准备计提也是此次调整的重点。过去上市公司屡屡通过计提来调节利润,比如在盈利充足的年份,多计提跌价准备,而在盈利能力下降的年份,再将计提的跌价准备冲回,这种调节利润的手段屡屡为业内人士所诟病。在新会计准则之下,这种调节利润的手段将被大大遏制。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跌价准备”、“在建工程跌价准备”和“无形资产跌价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业内人士认为,一些利用计提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很有可能在今年将跌价准备冲回,否则将没有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些上市公司的利润可能会在今年出现较大波动,这也是投资者需要在今年注意的特殊情况。
⑹ 欧洲上市公司年报是遵从国际会计准则吗
路上是公司年报,要中旬国际会计准则的。
⑺ 什么企业执行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
上市公司执行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其他企业也可以执行。
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会计准则),要求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同时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该公司可以执行06年的企业会计准则。
(7)上市公司2006年年报自愿国际准则扩展阅读:
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中的几点注意事项:
(一)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要求,稳健选用适当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并建立、健全确定公允价值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公司应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项规定,不得根据需要选择执行。公司应根据新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会计政策,做出恰当的会计估计,明确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准则变化造成的影响。
(三)公司应在金融工具初始确认时客观分析持有意图,合理划分各项金融工具,并形成明确的书面结论;在后续计量过程中如涉及采用估值模型确定公允价值,公司应谨慎选用相关计算参数。
(四)新会计准则的施行是证券行业的一件大事,各公司负责人应给予足够重视,全力支持,保证按照要求完成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
(五)各公司应认真组织学习新会计准则,深入理解新旧会计准则、制度之间的差异,在施行阶段全面贯彻落实新会计准则精神,保证新旧会计准则、制度体系之间的顺利衔接,同时还要保证日常工作的完成,高标准满足各项业务及监管要求。。
(六)各公司应配合新会计准则施行工作,完善公司管理制度,调整相关内控制度,保证新会计准则的长期有效执行。
(七)各公司应积极参加我会在下一阶段组织的新会计准则施行培训工作,做好内部学习、讨论、消化,提高会计核算和风险控制水平。
⑻ 为什么发行AB 股上市公司07年以后的年报,其中文版与英文版的年报均是按照06年颁布的新会计准则编制的呢
2005年1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联合声明,确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实质性趋同。2007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开始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编制财务报表。除保险企业外,上市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006》编制的财务报表与国际会计准则不存在重大差异。2009年1月1日起,保险企业执行有关保险混合合同分拆、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和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等新的会计政策,所以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存在的主要差异也消除了。目前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已完全趋同。
你可以查看上市公司发布的“年度报告摘要”,在第三部分“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中,有一项内容是“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在2006年以前按照旧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每家上市公司“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都注明为“适用”,即中国准则和国际准则存在差异,同时会注明两种准则下净利润的差异。而你如果查看2007年之后上市公司发布的“年度报告摘要”,除保险企业外“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都注明“不适用”,即《企业会计准则2006》与国际准则已经不存在差异。2009年之后,保险企业的差异也已经消除。
所以你如果想测量两种准则的差异,只能选取保险业上市公司2006、2007、2008年的财务报表,其他上市公司是没有差异的。
⑼ 您好!请问现在国内上市公司是否强制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编制报表
根据《会计法》以及国家财政部相关规定:国内上市公司必须采用《企业会计准则》作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没有要求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来编制报表,可以根据自己公司实际需要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