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温州是什么城市
温州是地级市。三级城市。截至2017年常住人口921.5万人。
一、地级市设立标准:
1、市区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5万人以上,其中市政府驻地具有非农业户口的从事非农产业的人口20万人以上。
2、工农业总产值30亿元以上,其中工业产值占80%以上。
3、地区生产总值在25亿元以上。
4、第三产业发达,产值超过第一产业,在地区生产总值中的比例达35%以上。
5、地方本级预算内财政收入2亿元以上,已成为若干市县范围内中心城市的县级市,方可升格为地级市。
二、城市级别划分:
一级城市:人口在500万以上或经济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省会城市或大城市。
二级城市:人口在3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大中城市或一般省会城市。
三级城市:人口在100万以上或经济较发达、消费水平较高的中小城市。
三级城市包括:
唐山、秦皇岛、淄博、烟台、威海、徐州、连云港、南通、扬州、镇江、常州、西宁、嘉兴、金华、绍兴、台州、温州、泉州、漳州、银川、拉萨、东莞、惠州、佛山、中山、江门、湛江、北海、桂林。
(1)北方股份章程扩展阅读
温州:
温州,浙江省地级市,浙江省区域中心城市之一。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下游南岸。全市陆域面积11612.94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11000平方千米,2017年常住人口921.5万人。
行政区划:
截至2017年底,温州市辖鹿城、龙湾、瓯海、洞头4区,瑞安、乐清2市(县级)和永嘉、平阳、苍南、文成、泰顺5县。全市有66个街道、93个镇、26个乡,5405个建制村,152个居委会、235个城市社区。
⑵ 最近有什么分红配股(10送10)的股票
分红基本都快完了,那里还有高转送的股票
⑶ 太钢属于中央直属吗
太钢不属于中央直属是国企。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在“中国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排名中列第33位,居国内重点钢铁生产企业第一位,处于领先者行列。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16)》对国企100强、民企100强和外企100强、省域国企及16个重点行业的社会责任发展指数进行了系统研究。其中,“中国省域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专项报告是今年首次发布。
报告对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300家重点国企的社会责任管理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评价,太钢在省域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指数中列第6位,山西重点国企榜首。太钢“助推绿色事业发展”和“环境管理创新体系”还入选社会责任最佳实践案例。
(3)北方股份章程扩展阅读:
太钢集团与中国人寿旗下的国寿股权投资公司签署股权投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人寿将注资太钢医疗公司,使其成为太钢集团和中国人寿两家国有企业共同持有股权的多元化医疗公司。“此次合作进一步改善了体制机制,实现太钢医疗公司股权多元化,完全符合国有企业改革精神。
一段时期以来,太钢集团以产业和资本结构优化为切入点和突破口,陆续推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太钢不锈与上海森松压力容器公司和上海君益商贸公司签署三方战略合作协议,共同推进化工、医药、食品等行业压力容器、热交换器等设备的制造、安装和研究开发。
太钢不锈与中车永济电机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共建技术联合工作室,旨在实现电工钢领域技术支持与服务的双赢。面对钢铁行业产能过剩的压力,太钢在调整结构、转型发展的过程中,还从战略高度发挥金融资源配置的作用,分别设立了财务公司、投资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等公司,大力推进产融结合。
这些金融板块在盘活存量、融通资金、加速流转、提高收益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为太钢推动供给侧改革,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目前,太钢的资产负债率不到70%,在钢铁、煤炭等行业中处于较低水平。
⑷ 中石油和中石化有什么区别
首先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油品来源,中石油得到油品来源主要是依靠大庆油田、塔里木油田、华北油田等,这些油田都分布在北方,而且还是集中分布,因此中石油也是一个在北方分布广泛的加油站。中石化:在南方,最常见的就是中石化,为什么?因为中石化的油品来源和中石油不同,它是大多数一来进口,之后再经过加工提纯后才会用于销售,还有的原因可能就是运输问题了。
⑸ 关于股票的基本知识。
和经济学是有关系得.
1.涨和跌这跟公司得效益挂钩,跟庄得动向有点关系,跟我们是没有关系得.
2.至于什么叫股东你可以参考一下
好像没有金额得限制,只有相对得多少..
3.内部股份是不出售得,你也不会买到得,你买到得只是流通股,至于流通股在市场上得份额,完全是又公司董事会在上市前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所定下来得..
4.有的,但是很多很多得,一般个人是买不到那么多得,除非你拥有基金公司得金额,那就要限制你了.
最后再给你点建议,现在股市行情不太稳定,出入股市有很大风险得,还是先做好观望,谨慎投资..
祝你好运.
希望采纳
⑹ 姓盛的名人
盛懋、盛彦师、盛延棋、盛中国、盛继芳等。
1、盛懋
盛懋(生卒年未详),字子昭。父洪,临安(今杭州)人,寓魏塘,业画。懋承家学,善画人物、山水、花鸟。早年并得画家陈琳指点,画山石多用批麻皴或解索皴,笔法精整,设色明丽。
主要代表作有《秋林高士图》轴(台湾故宫博物院藏)、《秋江待渡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沧江横笛图》轴(南京博物院藏)、《溪山清夏图》轴(台湾故宫博物院藏)和《松石图》轴(北京故宫博物院藏)等。
2、盛彦师
盛彦师,宋州虞城(今河南虞城)人,隋末唐初将领。因斩李密功,封为葛国公,授武卫将军(约公元618年),平王世充,徐圆朗反,诏为安抚大使,战败被执,令作书招其弟举虞城叛,彦不从,徐圆朗称之为豪杰而置之,后平圆朗,得还,被唐高祖以他罪诛。
3、盛中国
盛中国(1941年—2018年9月7日),男,祖籍江西临川,出生于重庆。毕业于苏联莫斯科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中国小提琴演奏家。
盛中国5岁时,向父亲行过拜师礼,开始练小提琴。代表作品有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等。作为中国交响乐团国家级小提琴独奏家,盛中国是最早在国际上为中国争得荣誉的小提琴家之一。曾获中国唱片总公司颁发的金唱片奖。
4、盛延棋
盛延棋,字白沙,江苏省仪征人。清宣统二年(1910年)考入南洋水师学堂,后加入中国同盟会,参与策动下关海军起义。
民国5年5月,孙中山自日本回国,在沪谒孙中山。被以索晌为名闹事之鲁藉水兵伐击,蹈海殉义。年29岁,民国13年12月,大元师帅令追赠为海军中将。1985年江苏省政府追认为革命烈士。
5、盛继芳
男,1953年11月生,汉族,浙江萧山人,在职研究生,197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7.2—2007.3杭州萧山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⑺ 北车的CNR全称是什么
北车中文全称: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文简称:中国北车集团公司;英文全称为:China northern locomotive rolling stock instry英文简称为:china north LORLC缩写为:CNR以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为母公司组成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以下简称中国北车集团)。依照中国北车集团章程,经母公司批准,集团成员企业的名称可冠以“中国北车集团”字样。
⑻ 关于北方创业集团业务问题
1、本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股份)《公司章程》制定。
2、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000万股,占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伊利股份股本总额51,646.98万股的9.681%。伊利股份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伊利股份没有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以自筹方式解决。
4、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总裁潘刚先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30%,其获授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43%。
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伊利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一、释 义
在本激励计划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伊利股份: 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期权: 指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伊利股份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董事会 指伊利股份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伊利股份股东大会
标的股票: 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伊利股份股票
授权日: 指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行权: 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伊利股份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行权价格: 指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伊利股份股票的价格
净利润增长率 指该年度(N年度)净利润与上一年度(N-1年度)相比的增长比例,等于*10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指该年度(N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上一年度(N-1年度)相比的增长比例,等于*100%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伊利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伊利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上述人员需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具体包括: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潘刚 总裁 0
胡利平 总裁助理 0
赵成霞 总裁助理 0
刘春海 总裁助理 0
其他(29人) 核心业务骨干 84,052股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
(二)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5,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标的股票占当前伊利股份股票总额的比例为9.681%。
五、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及其分配情况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伊利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潘刚 总裁 1,500 30% 2.9043%
胡利平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赵成霞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刘春海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其他(29人)核心业务骨干 2,000 40% 3.8724%
合计 5,000 100% 9.681%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确定依据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为 13.33元。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伊利股份股票收盘价13.33元;
说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该日收盘价为17.85元,由于2006年4月10日公司实施了10转3.2的公积金转增方案及每10股派现2.6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对3月10日的收盘价也须作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伊利股份股票平均收盘价12.30元。
说明:由于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因此以2006年3月10日为基准,计算前30个交易日的伊利股份股票平均收盘价,计算结果为16.49元,同前款所述原由,该价格也应做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2.30元。
七、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8年内;
(二)授权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由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伊利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后确定。
注:授权日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可行权日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一年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伊利股份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4、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后获得的股票,自行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卖出,否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八、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行权安排
(一)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期行权时,伊利股份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伊利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行权安排
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1年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授权日之后8年内行权完毕,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以自筹的方式解决,在此时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 Q0×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缩股比例(即每股伊利股份股票缩为R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增发和发行股本权证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不包括针对公司激励对象发行的股本权证,下同)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R)
2、缩股
P=P0÷R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R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
P=P0-[P1+P2×(1-F)×R)]÷(1+ R)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增发、股本权证发行的行权价格,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F为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伊利股份股东大会授权伊利股份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及要约收购等事项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
伊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伊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
2、公司分立、合并
公司分立、合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公司发布公告的2 个交易日后提前行权而不受本激励计划关于行权期限的限制。
3、公司发生要约收购等情形
当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激励对象的行权安排将变更为: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90%,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三日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但仍须遵守本激励计划"七、(二)可行权日"及"八、(二)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控制伊利股份的股份数量超过16%(含16%);
(2)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伊利股份的股份数量超过16%(含16%);
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前款所称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情形包括共同提案、共同推荐董事、委托行使未注明投票意向的表决权等情形;但是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的除外。
(3)发生要约收购。
(二)激励对象离职或死亡
1、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2、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行权。
3、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4、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行权。
5、激励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但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公司应当根据激励对象被取消的股票期权价值对激励对象进行合理补偿,并根据法律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