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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集团纳斯达克

发布时间:2021-08-01 13:53:27

⑴ 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于2003年03月18日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回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答力,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旅游项目投资、开发。等。
法定代表人:陈力
成立时间:2003-03-18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2000000002695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珞瑜路71号

⑵ 东星事件(谁知道)

从2008年下半年起,有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东星航空资金链紧张问题。2009年3月10日,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向武汉市中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2009年3月14日,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15日0时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3月15日,东星航空的董事局主席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试图出境时被警方控制,随后被带回武汉小范围监视居住,其所涉案件由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办理。3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申请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冻结了东星航空的16个账户,指定由武汉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交委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全权接管东星航空破产事务。4月7日,破产管理人解除了与通用公司等的飞机租赁合同,并将东星从通用租赁的9架飞机中的7架客机退还给通用,另外2架客机因东星航空所欠债务,被分别滞留在广州白云机场和郑州新郑机场。 就在东星航空面临破产清算危机、命垂一线之时,4月8日,东星航空的最大债权人中航油有限公司联合部分其他债权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表示愿意提供包括资金在内的一切支持来帮助东星航空破产重整,再次整翼上天,但于6月12日遭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驳回。随后,中航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8月7日将东星航空的重整方案提交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待湖北省高院的最后判决[1]。 2009年8月25日消息,湖北省高院决定撤销此前武汉中院对信中利重整东星申请“不予受理”的裁定,要求武汉中院重新受理此案。此前共有包括中航油在内的8家申请方的重整申请被武汉中院驳回,但截至目前只有信中利一家的方案被裁定将重新受理。这就意味着,东星航空有望免于破产清算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而信中利可能将成为此次重整申请的唯一入局者。 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定:驳回申请人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东星航空一夜之间,成为国内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众多债权人挽救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努力至此也被迫结束。 2010年4月,法院审理查明:东星航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在明知相关部门多次催缴欠税的情况下,仍采取隐匿、转移经营收入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指使手下相关人员共将5亿余元营业收入予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500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2011年5月9日上午,东星航空母公司东星集团状告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的案件在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开庭。这也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东星集团提起的诉讼,针对的是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下发的一纸明传电报。电报称:为维护公众利益、确保飞行安全,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第二天,东星航空便开始停飞,直至东星航空被裁定破产清算。 2011年2月28日,东星集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民航中南局的这纸“停飞令”,导致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和东星集团全面瘫痪。东星集团决定将民航中南局推上法庭被告席。 东星集团认为,民航局中南管理局仅凭一纸函件,在没有依法履行告知义务,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也未依法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就做出了停飞决定,这一做法违背了法规,故请求法院判决停航行政处罚无效。该案于2011年2月24日由白云区法院立案。据了解,该案是中国内地民航史上第一例“民告官”案件。 据东星集团方面介绍,法庭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和民航中南局方面辩论的核心在于,民航中南管理局对东星航空停飞的明传电报到底依据为何。第一次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择日再审。 2009年3月民航中南局向东星航空发出停飞令,随后东星航空遭到破产清算,全面瘫痪。今年2月,东星集团向广州中院提出行政起诉,以违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为由要求判令中南局此前做出的东星航空停飞的行政处罚无效。 在法庭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认为,民航中南局仅凭武汉市政府的申请,就作出东星航空停飞决定不合法;而民航中南局则表示,2009年初系列事故表明东星航空存在安全隐患,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让东星航空停飞。 安全问题 2009年3月14日,民航中南管理局发出了一份明传电报,电报中称,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管理局决定暂停东星航空的飞行。 严义明表示,仅凭通知函决定停飞,违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同时也违背《民用航空法》关于停飞的三类法定条件。 民航中南局认为,东星航空2009年初发生了包括员工摔伤的多起事故,东星航空在适航飞行、飞行员稳定、对人员培训投入、公司管理流程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东星航空的种种问题已经影响到了其安全运行。 严义明表示,尽管东星航空存在问题,但并没有达到需要停飞的程度,要求停飞不符合法律程序。根据2008年12月12日的安全审计报告,东星航空在安全审计项目中的符合率为94.6%。 争议问题 法庭审判员表示,此案争议的主要问题有六个:一是东星集团作为东星航空股东是否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二是起诉时间是否在法定诉讼时效内,三是民航中南局作出的停飞决定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四是停飞的事实依据是否充分,五是这一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何在,六是执行停飞决定的程序是否合理合法。[3] 在超过3个小时的庭审上,民航中南局要求东星航空停飞的明传电报是否具有足够的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成为双方争议的核心问题。原告东星集团代理律师严义明认为,这份明传电报中提及的依据只是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停飞东星航空公司航班的函,如果民航中南局确实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东星航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应该在这份电报中予以明确说明。 结果预测 9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法庭审判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东星航空总裁助理兰剑敏认为东星集团胜诉把握还是比较大的。 对此,国内某民营航空公司创始人表示,民航管理局以安全的理由来停飞一家航空公司理由很充分,因为资金短缺的确会影响到飞行员以及航班的安全问题,所以这次诉讼东星航空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具体你可以收听东星集团的搜狐微博

⑶ 八大航空公司封杀东星集团

自国内第一家民营航空组建以来,一直举步为艰,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民营航空价格优势与新颖营销形式,触犯了既得利益者的神经,遭到业内国有航空“老大”们的集体抵制与封杀。由于东星航空首航期间推出“买机票赠港澳游”、“999元港澳双飞5日游”等活动,报价比市场价要低,遭到8大航空公司封杀。大航空公司把东星航空屏蔽掉了,东星不仅查不了它们的信息,订不了它的票,更无法销售它们的票。(中央电视台5月31日报道)

东星航空本想雄心勃勃大干一场,可首航就遭到了八家大航空公司的集体封杀。这对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来说,无疑是致命一击。笔者注意到,东星遭封杀的报道已经引起了广大公众的关注,网友们更是纷纷谴责8大航空公司封杀东星公司,垄断市场的行为。

现在的问题是,8大航空公司明知封杀东星会遭到舆论的反对。何况,东星公司目前仅一架飞机参与运营,航线非常单一,相对于大航空公司来说,竞争力实在是微不足道,但是大航空公司现在把东星屏蔽掉了,东星不仅查不了它们的信息,订不了它的票,更无法销售它们的票。大牌航空公司为何对根本没有竞争力的东星航空痛下杀手呢?

其实,问题并不复杂,尽管东星规模小,并不能真正影响大航空公司的运作。但是它破坏了航空垄断的潜规则。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在乘客运载率非常高的情况下,国内几大航空公司纷纷表示自己亏损严重,而东星的低价竞争无疑是亮出了航空成本利润的底牌。而且国外航空公司普遍竞争充分,根本没有如此之高的运载率,然而它们往往都是赚钱的的。东星公司的低价介入无疑再次让公众对航空公司亏损的说法产生怀疑。这显然不是国有航空公司希望看到的。

而且行业和部门垄断的例子比比皆是,如电信、金融、天然气、电力、铁路运输、公共交通、自来水等等。目前,这些垄断行业基本上还是靠行政权力在支撑它们的垄断地位,没有真正引入什么民营企业的竞争。在大航空公司看来,民营航空企业的介入对它们来说,本身就是一种“不公平”,一种挑战。现在民营企业参与竞争不说,还公然破坏垄断市场潜规则,暴露航空行业的价格底线,“企图”打破垄断坚冰。这可能是国有大航空公司无法容忍东星公司,集体封杀它的重要原因。

笔者认为,国有航空公司之所以霸气十足,很大程度上还缘于民营航空企业与大航空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权利不平等;除了民航内部管理规定以外,对国有航空公司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来约束调整,才导致封杀东星事件的发生。

垄断行业历来为广大公众所诟病,民营航空企业的诞生无疑给航空垄断市场带来一点希望。现在国有航空企业不是从技术创新、成本节约、打破垄断福利、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而是依靠庞大的市场规模、自身垄断地位,千方百计破坏民营企业的发展。这一方面导致市场竞争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损害民企的竞争权,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的市场选择权。

封杀东星的事件再次向公众昭示了垄断行业的垄断霸权,笔者期待公众的呼声能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首先,国家民航总局与物价总局要出面干预、制止大航空公司的封杀行为。而且要从东星个案中思考垄断行业如何激活市场竞争,采取措施保护合法竞争、打破行业垄断地位,还竞争者与消费者一个公道。

⑷ 现在香港现实中有洪兴和东星这两个社团吗

没有的,那是漫画杜撰出来的!

现在香港有新?安,14?,和?和。

漫画根据现实改编的

⑸ 最著名十大黑帮都有哪些

NO 10、竹联邦:竹联帮,是台湾着名也是国际性知名有组织性的广域黑社会团体,以台湾台北为主要据点。主要活动在台湾中部以北,全岛自北至南以及中、美、欧、澳皆有其据点。主要核心成员约2万人,一般认为包含准成员与关系合伙人,总成员数高达10万人 。

NO 9、福清帮:这个组织常年活动在沿海一带。最主要还是活动在日本国内。走到日本认人都会说福清是中国最黑的人。在沿海没有人不知道福清帮。在纽约的30多万福清人中其中有9万多福清人是在美最大的黑社会集团之一。而在这9万多的福清人黑社会的人中有3个福清人是全球被悬赏两亿美金的重犯,比现在最有名的黑社会--世界恐怖组织的本拉登还要高。

NO 8、“14K”黑帮:在港可算是规模最大,会员最多的黑帮,保守估计现有成员逾二十万人。不过该黑帮却管理松散,分组派系(俗称堆份)众多,各堆份亦各自为政,更经常因争夺利益内讧,自己人打自己人。由於不团结关系,该帮会不少地盘已被新兴的“和胜和”、“和合图”及“新义安”等黑帮侵吞。据了解,原来总部设於广州西关宝华路十四号的洪门洪发山人马於四九年到港后,成立“14K”字头,在香港开发多个分堂发展地盘,及后更开枝散叶。根据警方资料显示,“14K”目前共有四十五个分堆,不过,大部分分堆已没有活动,现时仍然活跃的有“实”、“孝”、“毅”、“义”、“德”、“信”、“梅”、“湃庐”、“胜”、“健”、“同”及“大圈”等。现时“德”字堆活跃於湾仔、铜锣湾、尖沙嘴、油麻地、旺角、黄大仙、观塘、葵涌、荃湾、元朗及大屿山等。

NO 7、想和合图:传闻和合图是洪门弟子,于1884年成立。取其“和平团结、大展鸿图”之意,因为“和”字的口在旁边,故有“歪嘴”的别称。又由于粤语“图”与“桃”同音,有时也作和合桃,亦因此有“硬壳”的别称(“合桃”即“核桃”),即和合桃。和合图是香港最老的帮会组织。

NO 6、新义安:新义安由向前在1919年创立,是香港第一大三合会犯罪组织,成员估计约有 25,000 人。除香港外,新义安一般活跃于英国、比利时、法国和荷兰,以及中国广东省。现在的新义安老大是向华强,就是周星驰电影里出现的龙五。

NO 5、东星:香港东星社始建于1908年,是香港历史最悠久的社团之一。香港回归后,东星社团继续营业,1997年7月1日,经美国黑手集团注资后正式对大陆营业,总部设在北京房山。东星集团是我国首家全国性的全民所有制社团。在全国137个城市拥有近2600个分支机构,并在香港、纽约、东京、新加坡、拉斯维加斯设立了分部,在伦敦、法兰克福开设了代表处。十几年来,东星集团致力于娱乐和军火业,培育了颇受欢迎的“东星五虎”、“摇头宝”、“洗浴一卡通”、“酒吧保险”等知名品牌。2004年8月,交通银行引入战略投资者--潮州帮,并在盗车业务、酒店管理、洗钱管理及人身安全管理等领域开展了全面合作。2005年6月23日,东星集团在纳斯达克成功上市,成为中国社团境外上市第一股。截止2005年末,东星集团的员工总数超过14万,首次超过洪兴社。装备质量和员工充足率居行业领先水平。东星集团曾先后多次被国际黑帮组织评为“中国最佳社团”。2006年列世界500家社团综合排名第65位,董事长骆驼先生与洪兴蒋天养先生共同荣获《教父》2006年度“中国最佳大佬”称号。有传言说,东星大佬是霍**。

NO 4、大圈帮:现在的大圈帮多是活动在欧美,大圈帮并不是一个统一的黑帮组织,没有严密的组织结构。过去港澳一带为区别本地传统帮会,把大陆到港澳台或海外从事黑社会活动而组成的各种犯罪团伙统称为大圈帮。这些犯罪分子来自大陆各地,不同职业阶层,可谓鱼龙混杂。大圈的经典案例:抢劫一家珠宝店之后在英国皇家飞虎队的包围下抽身逃离。大圈帮在澳大利亚也赫赫威名。2002年,澳大利亚警方查获一起上亿美元的贩毒案,结果发现有10名大圈帮成员涉嫌其中。他们不仅把越南裔的“5T党”赶出澳大利亚唐人街,也向当地白人发动了新一轮的鸦片战争。

NO 3、青帮:青帮被誉为是和洪门哥老会当时的三大黑社会组织。起主要的代表人物上黄金荣、杜月笙、张啸林,陈其美、蒋中正,汪寿华皆是青帮人士,上海曾是青帮的重要基地,但是由于战乱的影响,现在的青帮几经换代移植台湾。

NO 2、哥老会(袍哥会):哥老会,源于四川,是近代中国活跃于长江流域,声势和影响都很大的一个秘密结社组织。在四川的哥老会被称为袍哥。哥老会在湘军中影响巨大,对清朝末年的**有着巨大的影响。

NO 1、洪门:洪门现在虽然很少有人知道,历史有是甚为悠久。但是也是客观事实的存在。洪门最初的出现在清朝,当时还不叫洪门,当时叫天地会。后来天地会覆灭以后,天地会的残余分子组建洪门出现。有传闻说新义安是洪门的分支,到底是不是就不得而知了。

⑹ 广州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广州东星集团有限公司是2015-01-30在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专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属地址位于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00号65栋-2之一。

广州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4401013313597472,企业法人蒋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广州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人才资源开发与管理咨询;向境外派遣各类劳务人员(不含海员);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境内旅游业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向游客提供旅游、交通、住宿、餐饮等代理服务(不涉及旅行社业务);境内旅游和入境旅游招徕、咨询服务;票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在广东省,相近经营范围的公司总注册资本为10387288万元,主要资本集中在 5000万以上 和 1000-5000万 规模的企业中,共436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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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东星航空破产

从2008年下半年起,有媒体先后多次报道东星航空资金链紧张问题。2009年3月10日,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6家公司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要求对东星航空进行破产清算。2009年3月14日,应武汉市人民政府请求,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决定,自15日0时起,暂停东星航空公司航线航班经营许可。3月15日,东星航空的董事局主席兰世立在珠海机场试图出境时被警方控制,随后被带回武汉小范围监视居住,其所涉案件由武汉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办理。3月30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通用电气商业航空服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申请东星航空有限公司破产一案,并冻结了东星航空的16个账户,指定由武汉市法制办、市总工会、市交委等政府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破产管理人,全权接管东星航空破产事务。4月7日,破产管理人解除了与通用公司等的飞机租赁合同,并将东星从通用租赁的9架飞机中的7架客机退还给通用,另外2架客机因东星航空所欠债务,被分别滞留在广州白云机场和郑州新郑机场。
就在东星航空面临破产清算危机、命垂一线之时,4月8日,东星航空的最大债权人中航油有限公司联合部分其他债权人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表示愿意提供包括资金在内的一切支持来帮助东星航空破产重整,再次整翼上天,但于6月12日遭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驳回。随后,中航油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于8月7日将东星航空的重整方案提交给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待湖北省高院的最后判决。
2009年8月25日消息,湖北省高院决定撤销此前武汉中院对信中利重整东星申请“不予受理”的裁定,要求武汉中院重新受理此案。此前共有包括中航油在内的8家申请方的重整申请被武汉中院驳回,但截至目前只有信中利一家的方案被裁定将重新受理。这就意味着,东星航空有望免于破产清算而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而信中利可能将成为此次重整申请的唯一入局者。
2009年8月26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最后裁定:驳回申请人湖北东星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的申请。东星航空一夜之间,成为国内首家破产的航空公司。众多债权人挽救这家民营航空公司的努力至此也被迫结束。
2010年4月,法院审理查明:东星航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兰世立,在明知相关部门多次催缴欠税的情况下,仍采取隐匿、转移经营收入的方式逃避追缴欠税,指使手下相关人员共将5亿余元营业收入予以转移、隐匿,造成税务机关无法追缴其所欠缴的税款共计5000多万元。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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