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合并报表中,借少数股东权益,贷少数股东损益,分别表示什么意思
少数股东权益是对应资产负债表,少数股东损益是对应利润表。
“少数股东权益”与“少数股东损益”的区别:
这两个项目都是报表项目,是不用设账核算的。在进行合并抵销时才会产生。前者在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抵销分录中出现;后者在母公司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利润分配抵销分录中出现。
(1)子公司报表少数股东权益扩展阅读:
少数股东权益简称少数股权。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少数股东损益是指在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的净利润(损失)中属于少数股东的部分。在母公司未持有子公司全部股份时,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损失)多数应确认为母公司的投资收益,而另外少数部分则是少数股东损益,其数额为少数股权比例与子公司净利润(损失)的乘积。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
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
由于母人股东的付款责任,少数股权的本质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在实务中,也可以单独列示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之间。它通常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上以一个总额单独列示,也可以分别列示少数股权所代表的股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项目。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而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也可将其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
Ⅱ 新会计准则下如何做好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
一,新旧会计准则少数股东权益业务操作上的区别 1.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式,新旧会计准则分别做了不同的规定。旧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以总额反映,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2.在合并的利润表中,对少数股东损益的处理不同。旧会计准则规定将少数股东权益从合并净损益中扣除,在合并损益表中的“净利润”之前单列一项“少数股东损益”,而新准则规定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此项变化不只是报表格式的变化,与少数股东权益一样也是内涵的变化。 3.新旧会计准则对会计报表合并基础的指导理论不同。旧会计准则以“母公司理论”为合并报表基础,该理论认为:合并报表按大股东的利益来编制,合并报表是母公司报表的延伸或扩展,认为合并报表的使用者主要是母公司的股东或债权人,因此合并的基础是从母公司的角度出发的。新准则则以“经济主体理论”为合并基础,该理论认为应对合并主体的所有股东一视同仁,合并报表应反映所有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少数股东权益性质的探讨 新会计准则实施前,资产负债表中将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于所有者权益之前的做法,带来了少数股东权益是负债还是权益的问题。事实上,少数股东权益本来就不应被视为负债,因为负债就意味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偿还本金,而少数股东权益并不具有这一特征。从合并的观点看,少数股东是企业集团所有者中特殊的群体,他们的所有权限仅限于他们所投资的公司,即只能分享子公司分派的股利,而当子公司清算解散时,他们也只能分享子公司债权人的权利得到满足以后的剩余财产(在有优先股的情况下其受偿顺序还要后于优先股)。在实务中,若子公司存在优先股并且该优先股未被母公司所持有时,则可以将该优先股权与普通股中的少数股权合并列为少数股东权益,也即根据少数股东是否享有优先权,把少数股东权益划分为优先股少数股东权益和普通股少数股东权益,无论是优先股的少数股东还是普通股的少数股东,在公司清算解散时的清偿顺序都是后于债权人的,因此,总的来说,少数股权益在本质上并非负债,而是所有者权益。
Ⅲ 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反映的是什么
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①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②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Ⅳ 合并报表时少数股东权益要抵消吗
不用。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
从财务概念上看,少数股东权益,指的是子公司股东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部分。
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示方式,新旧会计准则分别作了不同的规定。旧会计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各项目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拥有的数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之前,单列一类。
以总额反映,公司总资产的计算公式为:总资产=负债+股东(指母公司)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新准则规定: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并表母公司的份额,应当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类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总资产的计算公式变为: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含并表母公司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
Ⅳ 少数股东权益在资产负债表里面怎么体现出来
少数股东权益在普通的资产负债表里面是不体现的,它只在合并报表中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列示,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之后。
既然是权益类项目,可以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体现,
利润表项目叫少数股东损益,是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体现的是与少数股东的现金流量情况,一般在筹资活动和投资活动中体现。
(5)子公司报表少数股东权益扩展阅读:
当母公司以非账面价值购买子公司部分股份时,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以公允价值计价还是以账面价值计价,取决于合并报表编制所采用的理论。
在母公司理论下,合并会计报表是属于母公司的部分才能按公允价值计价,而属于少数股东部分的净资产应按账面价值计价,因而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中也以账面价值计价,并被列为一项负债。
在实体理论下,子公司已成为企业集团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整体的经济资源由多数股权和少数股权提供,它们应被一视同仁。
因此,子公司的净资产应采用相同的计价基础,即均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由母公司购买子公司股份所蕴含的子公司全部商誉也应由少数股东分享。在这一理论下,少数股东权益应列为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但可与多数股东权益一起附表列示。
Ⅵ 资产负债表中少数股东权益包括哪些
少数股东是对母公司的子公司投资的
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净资产=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合并报表是把子公司资产负债全部纳入合并范围,其中包括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购买日,少数股东权益是以购买日确认的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 *持股比例
购买日后,
少数股东权益=期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 其中:
本期增加=子公司(净利润/亏损+不影响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比例
本期减少,一般是分派现金股利
Ⅶ 子公司实现了净利,母子公司要合并报表,子公司的权益在少数股东权益体现,那属于母公司的这部分权益放在
少数股东权益指控股合并形式下,子公司权益中未被母公司持有部分。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东权益。①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②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Ⅷ 合并报表中少数股东权益是什么意思
简称少数股权。在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份不足100%,即只拥有子公司净资产的部分产权时,子公司股东权益的一部分属于母公司所有,即多数股权,其余一仍属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不足半数,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故被称为少数股权。
①没有达到控股比例的公司股东权益,即公司51%以上控股权益外的其他股东权益。
②公司股东在未完全控股的分公司、子公司中的权益。在合并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时,附属公司中的非本公司股份权益被认同为公司对外负债。
(8)子公司报表少数股东权益扩展阅读
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报表中出现,位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最后项,并不属于常见的盈利指标或者偿债指标,但是在分析集团的偿债能力,尤其是具有上市子公司的集团的偿债能力时,往往会产生重大影响。
当母公司拥有子公司股权不足100%时,子公司仍然有一小部分归于外界其他股东所有,由于后者通常在子公司全部股权中占比不足一半,对子公司没有控制能力。
为了将这部分少数股东的权益和损益进行说明,在编制合并报表过程中通过抵消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收益出现了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
而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由于包含了全部少数股东的权益和损益也有了财务美化的效果,在分析合并财务报表时还需仔细梳理。集团的信用风险需要着重考虑子公司实际所有者归属,由集团控制还是有其他的实质控制人。
另外盈利能力较强的子公司是否有为集团兜底的必要性,尤其是在弱集团、强上市子公司的共同体中。对于并表和母公司单体报表之间的差异也需要特别注意,比如集团合并报表中披露的变现能力强的资产或者货币资金实际是子公司所有还是集团所有。
Ⅸ 合并报表中,对于非全资子公司,为什么抵消少数股东权益,如何理解
合并报表中,需进行子公司净资产抵消,假设公司对非全资子公司的投资比例是80%,则少数股内东投容资比例是20%,抵消分录如下:
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假设只有股本+留存收益) a
贷: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 a*80%
贷:少数股东权益 a*20%
合并时还要做一个模拟权益法抵消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子公司净利润-利润分配后的金额*80%)
抵消后,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部分就是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同时长期股权投资也抵消完毕,余额是0元;少数股东权益是属权益类科目,贷方其实是增加项,即上述抵消分录实际是将少数股东权益真实反映出来,最终体现在合并报表的少数股东权益科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