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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美上市公司大股东

发布时间:2021-03-25 08:15:28

① 国美电器的国美吞并大中

国美电器此次收购大中其实是8年前一场交易的延续。在2005年到2007年,当时的家电连锁业进入兼并重组期,巨头之间硝烟弥漫,继国美收购永乐电器之后,大中电器也传出要“卖身”,引发了苏宁、国美的争夺,并在2007年12月的短短数天内上演了一幕跌宕起伏的反转剧,最终苏宁退出,国美闪电入主大中。
交易历时8年
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国美当时并非直接收购大中,而是一个曲折的分步走方案。国美电器由其附属公司天津国美商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津咨询)出面,通过银行向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北京战圣提供36亿元贷款,北京战圣用贷款收购大中电器的全部注册资本。
国美昨日在公告披露,经过多次延期,该项贷款将在2015年12月4日到期,而本次交易实际支付的金额将会部分与上述36亿元贷款相抵消。
与此同时,凭借贷款以及相关协议,国美天津咨询获得了北京战圣授予的随时收购大中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购买权”,并通过委托经营协议对大中旗下零售门店进行管理及经营、收取管理费,以确保取得大中的全部经济利益。
对于为何采取这样的方式,国美当时对外解释说,对方希望尽快完成收购,但股权收购需要相关部门的审批,短时间内难以完成,采取第三方的方式可以尽快接手大中。此外,通过托管将大中电器整合和经营好,再在适当时装进上市公司中。
家电业资深人士刘步尘分析认为,国美集团的家电零售业务实际上分为三块,即上市公司部分、非上市门店、大中电器,国美此次正式收购大中是要将后者放到上市公司中,和目前国美的上市资产相比,大中电器更为优良,此举有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和股价表现。
外资减持黄光裕增持
事实上,自去年年底以来国美电器及国美控股频频进行资本层面的运作,包括试图入股徽商银行未果、入股港股传媒公司中国星文化(08172.HK)、增持中关村(000931)布局医药产业,此外近日有报道称国美已将此前出售的地产项目收回自己手中。有分析认为,这些资本运作是国美系在为黄光裕归来做先期布局。
同时,记者注意到,上半年外资股东纷纷借机减持,黄光裕夫妇则加以增持,进一步强化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国美电器控股(00493.HK)的股权变动记录显示,贝恩资本今年1月已清空了所持全部股份,贝莱德集团的持股从7.79%下降到4.74%,黄光裕、杜鹃夫妇则在5月26日增持了4.5亿股,持股比例从32.43%上升到35.08%。
据了解,大中电器在北京发展30多年,门店超过60家,财报显示,截至2015年3月31日,大中的资产净值为41.3亿元,2014年、2013年的税后净利分别为1.56亿元、2.02亿元。

②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股东大会

2010年9月22日中秋长假的第一天,这一天也正好是国美电器办理股份过户登记的截止日。当天下午,贝恩资本的债转股顺利完成,正式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而国美第一大股东黄光裕夫妻原持股35.98%,在贝恩债转股后则被摊薄至约32%。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黄氏家族的势力被削弱。据香港媒体报道,中央结算资料披露了国美在9月22日最后的“势力分布”显示,当中股权起了微妙的变化。其中最惹人关注的是支持国美主席陈晓阵营的摩根士丹利,竟然进一步减持了至少4%的股份。相反,受黄光裕家族委托的券商溢利证券和大福证券的持股比例,与9月初相比,都出现了明显的增幅。国美大股东黄光裕代表邹晓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对9月28日的对决颇有信心。
他的信心并非没有道理。在腾讯网在线调查中(截止到9月26日16:48),黄光裕支持者为1308601人,陈晓为121833人,黄的支持者占投票人数的91.48%,而陈只有8.52%。
由此可见,不论机构还是网民,均对黄光裕青睐有加。
当然,现在一切支持都是停留在理论上。黄陈二人,不论谁要获胜,均需在特别股东大会上获得超过半数到场股东的支持。

③ 国美股权之争 始末

国美控权之争的始末
2006年7月
国美收购陈晓的“永乐”,家电业“老大”和“老三”的结合,让陈晓和黄光裕走到一起,陈晓担任“新国美”总裁。黄光裕曾公开说,再也找不到更合适的总裁人选。
2008年底~2009年初
黄光裕因经济犯罪被调查,陈晓被推至前台,才开始有了实权。但由于黄光裕案的不明朗,陈晓本人及国美管理团队,依然保持着对黄光裕的敬畏。
不过,黄光裕被羁押之后,多次给国美管理层发出指令,通过强调其个人在国美的地位,要求国美采取有利其个人和减轻其罪责判罚的措施。但方案没有被采纳。
2009年6月
陈晓成功引入贝恩资本,救了国美却伤了黄光裕。一位知情人士说,即便当时二人有矛盾,也没公开化,引入贝恩,是黄、陈二人决裂的直接诱因。
2009年7月
包括陈晓在内,105位国美管理层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黄光裕得知后对董事会很不满,并要求取消激励机制,但没有被采纳。
2010年5月
在国美股东大会上,黄光裕连续五项否决票,否决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但遭到董事会否决。矛盾至此公开化。
2010年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函件,正式拉开国美控制权之争的大幕。
2010年8月
黄光裕独资拥有的 Shinning Crown向国美电器发函要求召开股东大会并撤销陈晓、孙一丁的职务。时隔一日,国美董事局就驳回了黄光裕这一要求,并且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起诉讼,控告黄光裕在2008年一月二月前后的违规行为。事情发展至此,“黄陈”两人已正式决裂,再无挽回余地可言。
2010年9月28日
国美特别股东大会在香港铜锣湾富豪香港酒店举行。
国美大股东黄光裕方罢免陈晓董事会主席动议未获通过,黄光裕胞妹黄燕虹及私人律师邹晓春未能当选执行董事,陈晓将继续掌舵国美。

④ 国美股权与控制权之争的贝恩债

国美电器15日晚宣布,贝恩资本将以每股1.108港元的转换价,全数将持有的2016年可换股债券转换为16.31亿股。转换之后,贝恩资本的股份占扩大后总股本的9.98%,成为国美第二大股东,黄光裕家族的股份被摊薄至32.46%。
黄光裕提名的国美董事候选人邹晓春回应表示,“创始股东对贝恩转股欢迎和尊重。”贝恩转股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将不享受严格条款保护,但其作为股东与大股东之间长期利益和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贝恩转股之后可优化国美的资本结构,减少财务开支,提升公司整体业绩。
据了解,由于转换可换股债券约需5天时间完成,国美方面的新闻发言人也称,贝恩转股的相关事宜将在9月22日之前完成,贝恩资本方面拒绝对此表态。
在国美发布中期业绩时,贝恩资本亚太区董事总经理竺稼称,要在特别股东大会之前转股以支持现有国美管理层。贝恩资本债转股后,加上陈晓所占1.47%,以及原永乐电器高管们所占5%,陈晓方面持股16%左右。
邹晓春指出,竺稼曾表示贝恩不跟任何人捆绑,支持管理层并不表示支持陈晓,陈晓不代表国美管理层,国美现有管理层是指王俊洲、魏秋立等一些人,并不包括陈晓。
针对贝恩转股后黄氏家族的股权稀释问题,邹晓春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大股东还可以继续增持2%。
“陈晓是一个麻烦制造者,陈晓的离开有利于解决现状。”邹晓春直言,目前事件的责任人是陈晓,“如果陈晓辞职,将是负责任的表现”。
同日,黄光裕方面首次以国美电器创始股东的名义发布了《致国美股东同仁公开函》。在信中,黄光裕方面对收回非上市门店经营权、贝恩资本转股等问题的态度有所缓和。外界猜测,黄光裕方面与贝恩资本之间达成了和解。对于外界猜测,邹晓春表示愿与任何机构投资人和股东沟通,但否认与贝恩达成协议促使陈晓出局。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对黄光裕在公开信中打出的民族牌说法并不认可,他表示黄对陈的指责,无外乎是责以私人道义,认定陈团队背叛了黄的殷殷相托。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私人道义高于公共伦理传统的社会里,黄的指责或可得到公众的支持。然而这种支持是经不起考辩的。黄的指责,是将私己道义置于已然具有公共性的公司伦理之上了。反观陈团队的回应,一直在强调管理层必须为所有股东负责,这一立场可谓不偏不倚,较之黄家族,高下立判。
有消息称,陈晓方面已获得过半数机构支持,邹晓春对此直言,这一数据并不权威,机构的支持情况还得最后看投票情况。同时,邹晓春指出,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没有获得通过,那么黄氏家族将收回非上市门店经营管理权。
目前,黄氏家族手头有372家非上市门店,约占国美门店总数的1/3。此前,邹晓春在接受中国证券报专访时表示,如果大股东得以重组董事局,那么大股东就可以将非上市门店注入上市公司。如果大股东的动议得不到通过,则将面临国美旗下两个公司同业竞争,相互伤害的现象。
国美电器原常务副总裁助理胡刚在8月21日在《中国经营报》发表署名文章《陈黄和平共处不失为一种可能》,指出“在这种形势下,两人(及其背后联盟)的关系已变成“合则两利,斗则两伤”的状态。黄光裕可能失去的是控制权及资本利得收益,而陈晓失去的将很可能将是整个职业生命……既然大家都无胜算,不如媾和,各退一步则海阔天空,两人考虑重新和平共处,这不失为一种解决危机的好办法。“

⑤ 国美电器的大股东

黄光裕

黄光裕失去控制权,但是仍然是国美的最大股东,主要不增发股票稀释黄的股权,黄在国美的地位不会动摇。

按照目前的股权比例,只要国美挣钱,黄就能获得1/3的收益。国美黄光裕方美有通过决议,并不代表股东都偏向陈晓,只是担心动荡会引起股价剧变,才选择保持现状。

只要黄方有合适的人能掌控国美,形式就会改变,所以结果对黄的影响不大,只是控制权没了,所有权还在手上。





















(5)国美上市公司大股东扩展阅读:

企业战略

1、供应链

以商品经营为核心,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供应链平台。同时通过开放ERP信息化平台,在订单、库存、对账、结算等环节与供应商实现信息共享,以提升周转效率、降低缺货率;并提高了与供应商合作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2、门店布局

国美通过加速优化和关闭低效门店,改善门店购物体验环境。国美2013年半年报显示,上市公司部分新增门店35家,关闭门店70家,门店数(含大中电器)达1073家,覆盖全国250个城市,同时国美还有543家非上市公司,因此国美集团总门店数为1616家。

通过招租和退租等方式,上市公司部分优化门店面积约2.84万平方米。2013上半年集团单店销售和每平方米销售实现了同比及环比双增长,同店销售增长达到15.1%。

3、采购模式

2013年年初国美提出“低价、高毛利”的对策。通过自主经营和平台经营模式进行新品类的扩充,提高商品丰富度;把商品分为高、中、低端三类,扩大中低端的产品线。通过一步到位的采购方法,来降低采购成本。

当时低价包销商品约占国美收入的20%,差异化订制的商品也约占收入的20%,常规化商品的收入约占50%~60%。通过这样的采购和商品策略,国美兼顾低价和高毛利。

4、物流运输

1998年,国美在中国家电零售行业,成立了以高度信息化为平台的物流系统,取消门店库房,过渡到集中配送模式,提高物流系统的运作效率。2005年10月,国美在总部成立了物流机构。国美物流中心下设项目部、运营管理部、检查培训部三大部门。

项目部对全国仓储资源的整合,负责引进物流新技术并规划国美物流系统的发展方向。运营管理部负责全国的商品调拨、市内配送指导、库存商品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与管理;截至2013年2月,国美在全国由49个分部物流中心, 200多个二、三级市场外设库。

5、黄金电商

2014年9月19号,一家3500平方米的黄金零售门店即将在北京西三环开业,这家门店的主人就是黄光裕。虽然黄光裕仍深陷囹圄但并不影响他对国美的全盘掌控,上半年国美电器上半年营收291.2亿元,同比增7.4%;净利润6.9亿元,同比增115.2%。

更为喜人的是国美线上交易额同比提升53.7%,其中二季度单季提升64.8%。

黄光裕为国美的黄金生意设计了一条以线上为主、发展线下的O2O商业模式。2014年3月,多边金都网上商城上线。其未来的规划是要在2020年,线上业务要覆盖全国,甚至明确要求“并不追求店面数量”。多边金都的线上零售渠道共有四个。

除了自己的网上商城,国美在线已经上线了“多边黄金”的入口。此外,国美还选择了在天猫与京东开店。从天猫和京东的实际销售业绩来看,显得相当惨淡,天猫的店铺首页促销甚至还是7.18上线时候的。

⑥ 国美控股上市公司有几家

截止到2020年7月6日,国美控股上市公司有5家:国美电器、三联商社、中关村科技、国美金融科技、拉近网娱。

1、国美电器

国美电器(GOME)成立于1987年1月1日,总部位于香港,是中国大陆家电零售连锁企业。2009年入选中国世界纪录协会中国最大的家电零售连锁企业。

2013年,国美门店总数(含大中电器)达1,063家,覆盖全国256个城市, 同时国美还有542家非上市公司, 因此国美集团总门店数为1605家。

2、三联商社

国美电器2009年6月28日承诺,将在三联商社恢复上市之日起五年之内,选择合适的时机,彻底解决与三联商社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3、国美金融

是“金融+场景+科技”的模式 ,即国美电器大量的线下门店、供应链体系,与互联网金融相结合。2016年,国美金融开始全面布局消费金融平台、供应链金融平台、资产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数据云平台和传统金融平台等六大板块。

(6)国美上市公司大股东扩展阅读

国美控股集团旗下共有5家上市企业:国美零售(00493.HK)、*ST美讯(600898.SH)、中关村科技(00931.SZ)、国美金融科技(00628.HK)、拉近网娱(08172.HK)。

根据投中网统计,受“黄光裕出狱”消息刺激后,上述5家公司市值共暴涨18%,增加84亿元人民币。而暴涨的市值,也只是拼多多当下千亿美元市值的一个零头。截至2020-06-24,拼多多市值为1002亿美元,约7083.44亿元人民。

毋容置疑,拼多多是近年来崛起最快的电商平台,2020年年内市值增长了121.15%,几乎跑赢其他在美股上市的中概股公司。对比来看,另外两家电商巨头阿里巴巴年内增长7.85%,京东则增长了70.08%。

国美零售年内涨势不错,涨了122.22%。而助力这一涨幅的,并不是黄光裕出狱与否,而在于国美零售“妥协”,与拼多多、京东等电商平台开始合作了。

⑦ 机构投资者、职业经理人、大小股东利益问题!案例就是国美的案例

首先国美是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的注册地点是在百慕大;国美的经营市场主要指中国;
利益问题分析:
理论上,国美的利益应该属于全体员工;
国美利益最大化,最大的受益者肯定是大股东因为份额比较大;
但是国美的大股东,事实上也是国美的创始人一直经营着国美,而黄光裕入狱后,国美陷入危机,这也是情理之中的;而在陷入危机的时候,陈晓作为公司的领导者是非常成功的。把公司带出危机。这是值得肯定的,在危机中,股东们的利益都是紧密联系的,一旦国美倒下的话,大家都要有损失;
问题出在国美走出危机后,因为那时候的大股东在董事会没有占有很重要的话语权;而陈晓和他引进的贝恩却在董事会占有重要的话事权。所以大股东不满陈晓,要求其下台。

事实上职业经理人,应该说是国美电器聘请的管理者,他的作用是帮助公司优化经营管理,从而使得公司资源配置更合理,当然最终目的是为公司创造更好的业绩。但是,我们应该清楚,陈晓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职业经理人。在国美合并永乐之前,他是永乐的创始人兼大股东;合并后,其在国美依然有着超过1%的股份。而与其永乐老部下合起来的股份总共占有国美股本的约5%;

而机构投资者的目的则是非常明确的,应该说不会像媒体报道的那样陈晓勾结机构企图控制国美;看起来似乎合理,但事实上站不住脚;
机构投资者的目的就是实现其投资的利益最大化。那么在国美陷入危机的时候,像贝恩那样的投资要求绑定两位高层和 要求三个董事席位,我个人认为是完全合理的;在金融危机下,而且国美处于黄光裕被捕这样的时候,机构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那是情理之中的。

至于后来贝恩为什么会转股,这也是很明显的;其实当时贝恩要么赎回债券,要么就是退出。因为黄光裕提名的董事,无论是行业经验还是领导能力根本无法令国外投资机构信服,无法与陈晓相提并论。 国外投资机构特别看重的是,公司的前景和管理层的能力。

当中国未来家电行业仍将处于景气的前提下,以及相对较低的国美股价,贝恩选择转股表达自己的意愿,那是没有任何不妥的。

而相反,黄家一直用家族似的一家独大的管理模式。但是别忘了,国美是一家上市公司;
所以国美的案例,不管怎么样;有一点很重要;

就是在提醒上市公司,利益要懂得分享!

⑧ 国美控制权之争后,各方利益分配情况分析。在线等,高分求。

国美控制权之争,始于8月4日,黄光裕一封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罢免陈晓等职位的信函。国美董事局次日随即在香港起诉黄光裕,并要求索赔;之后国美电器定于9月28日召开特别股东大会,由股东投票表决黄光裕关于罢免陈晓职位等五项决议。 这场争夺战的实质是大股东与职业经理人之间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现代企业具有股权分散化的趋势,股权分散虽然有利于防止“一股独大”问题的出现,但也为经理人阶层“造反”提供了可能。从公司发展的历史来看,公司创始人被职业经理人夺取控制权的案例还不在少数。 在国美的股权结构中,黄光裕间接持有约3成的股份,是国美持股最大的股东,也远远超过法律规定“持股5%的主要股东”的规定,虽未绝对控股,但对公司的影响力十分巨大。此外,黄光裕是国美的创始人,公司先后经历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发行上市等阶段,虽然逐步稀释了黄光裕的持股比例,但黄光裕一直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直到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控制权才逐渐旁落给以陈晓等职业经理人为首的董事会。 我国目前的公司法,在立法理念和技术上都足够先进,不输给任何一部国外的公司法。但是,在现实中,公司法的理念却并没有深入人心。在律师接触到的案例中,发现我国目前的股东们普遍缺乏现代公司法的知识,不懂得利用现代公司法的理念来管理公司,这些表现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 公司设立之初,不懂得利用出资协议书和公司章程来分配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管理制度。律师发现,很多投资者在决定设立一家公司时,往往只盯着经济利益,只想着如何把公司尽快做大,让公司赚钱,却忽视了从一开始就制定出一套完善的公司章程,用来规范股东之间、股东和公司管理层之间、股东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具体表现就是出资协议书简单、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公司章程很多都是用的工商登记机关提供的样本,没有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添加内容,缺乏纠纷解决机制和风险管理意识,一旦股东之间出现纠纷,往往找不到解决的依据和办法,最后只能看着好好的公司断送掉。 二、 在律师的办案过程中,已经遇到不只一个这样的案例:公司成立之初,股东齐心协 力做业务,公司迅速发展壮大,等公司赢利巨大,牵扯到利益分配时,股东之间却出现纠纷,或者,随着时间的推移,股东之间在公司的发展方向、管理理念上发生争执,导致股东之间互相争斗,但是由于公司章程没有对纠纷解决机制做出明确约定,纠纷无法得到及时解决,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严重的不利影响,有的甚至导致公司解散。 二、公司运营过程中,不是靠制度管理公司,而是靠负责人的个人能力 不可否认,公司负责人的个人能力对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但是,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时,更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公司的健康发展。现实中,很多企业在规模较小时,发展的顺风顺水,效益节节攀升,可是等到了一定规模时,却问题频出,公司效益一日不如一日。 俗话说得好,一个好汉三个帮,在公司规模较小时,公司负责人通过个人的努力,很容易把公司管理的井井有条,但当公司到了一定规模时,单靠个人,就无法做到了,正所谓“浑身是铁能碾几根钉”。这个时候,公司就需要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但是,很多公司的负责人却想不到这一点,仍然沿用老办法来管理公司,什么事都靠自己点头,靠自己的能力解决,公司的管理没有制度,个人随意做决定,导致下面的员工无所适从,对公司的前途没有预期,从而导致人员流失、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而国美的这次股权之争,提醒我们的企业,在公司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当然,国美做为一家上市的股份公司,法律有很多特别的监管要求,因此,纠纷解决必须走一定的法律程序,较为复杂。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则可以采用更为灵活的纠纷解决机制,因为我国的公司法,允许有限责任公司对很多事项做出约定,股东可以充分利用这一点,简化程序,灵活地对公司进行管理,处理股东之间的纠纷。 国美控制权之争在我们这个急剧转型的社会中持续发酵,对于大到市场经济、法治社会、契约精神,小到资本市场、公司治理、股东权益、职业经理人委托责任、品牌建设等等,都具有难以估量的启蒙价值。因为相关的各利益主体都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行事,政府监管部门也牢牢地守住了自己作为一个中立的裁判员的边界。因而,“国美之争”理应成为中国现代商业社会的一个经典案例,它对于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资本市场和公司治理具有不可比拟的非凡意义。或许输的只是一家上市公司,赢的却是现代商业文明。

⑨ 国美股东表

主席兼行政总裁:陈晓;副总裁:王俊洲、魏秋立;执行董事:伍健华;非执行董事:孙强;独立非执行董事:史习平、陈玉生、MarkChristopher
Greaves、刘鹏辉、余统浩、ThomasJosephMan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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