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营业执照类型是台港澳投资企业是什么意思
台港澳法人独资就是由台湾公司、香港公司、澳门公司单一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是指企业股东类型,有内资外资之分,港澳台算外资中一种。
外商投资企业办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
申请登记表。
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隶属企业注册资本到位的验资报告。
隶属企业上月的资产负债表体、合资(合作)公司合同复印件(独资公司为章程复印件)。
场地使用证明(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隶属企业拨给分支机构的营运资金拨款证明。
❷ 港澳台商控股什么意思
就是说合资公司
比如说港资或者台商与大陆合资开办企业 ,那么股份比例是 51:49
那么港资占了51%,占据公司一半以上的股份 ,就有对这甲公司经营 管理 投资等各个方面的控制权力
❸ 港澳台资本为什么属于外资
这是一方面原因,将港澳台企业作为外资,享受外资的优惠政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港澳台企业到大陆投资!
❹ 急 港澳投资算不算外资
尽管港澳台地区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由于历史原因,它们与大陆实行了不同的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差距也很大,中国的统一大业还没有最终实现。所以,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为了吸引更多的建设资金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国政府实际上是将大陆以外的一切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和港澳台地区的,都统统称为外商,将他们参与创办和经营的企业统统称为外商投资企业,在各项管理上对他们也一视同仁。港澳台地区的商人来大陆投资,可以参照中国涉外经济法律和法规享有中国政府对外商的一切投资待遇和优惠政策。于是,港澳台商也就成了外商了,港澳台资也就成了外资了,港澳台商投资的企业也就成了外资企业了。
❺ 股东中有港澳台独资企业,占股30%,企业算合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
属合资企业,也有可能是“中外合资”企业。
❻ 企业经济类型的港澳台投资
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港、澳、台投资经济参照外商投资经济,可分为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3种形式。
❼ 港澳台独资企业算是外商独资企业吗
是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国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或者技术先进的外资企业。
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由国务院规定。
第四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第五条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九十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经批准后,外国投资者应当在接到批准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外资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该企业成立日期。
第八条外资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第九条外资企业应当在审查批准机关核准的期限内在中国境内投资;逾期不投资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吊销营业执照。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外资企业的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7)港澳台投资股份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称外国投资者)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第三条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鼓励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投资。
国家实行高水平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建立和完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四条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前款所称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负面清单由国务院发布或者批准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对外国投资者准入待遇有更优惠规定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国家依法保护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六条在中国境内进行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危害中国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七条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的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开展外商投资促进、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外商投资企业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外商投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❽ 在港澳台地区投资是否属于境外投资
《企业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第六十二条规定:“投资主体直接或通过其控制的企业对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开展投资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❾ 香港人在内地投资开的公司性质是什么
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中国投资者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单独投资的企业。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商投资企业分为四种类型:
1、合资经营
由中外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照投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合作经营
中外合作各方通过合作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额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
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出资和拥有。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4、外商投资合伙
其主要的,以及外国企业或者个人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
(9)港澳台投资股份扩展阅读
特征
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
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的根本不同。
3.外资企业是独立的法律主体。一般情况下,外资企业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外国投资者对其债务不承担无限责任。
这是外资企业与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的根本不同,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其进行经营活动由外国企业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外资企业设立时已登记为无限责任的独资或合伙企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外商投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