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市企业换了控股股东是利好吗
一般来说,控股股东变更是因为资产在重组造成的。请说出具体公司名称,给你看看再分析(可在本网页“追问”中通过继续提问说出具体公司)。
Ⅱ 上市公司因控股股东变更,公司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公司性质一般是指公司的组织形式,如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等.
上市公司因控股股东变更,可能会使公司的管理\经营范围等发生变化.
Ⅲ 控股股东如何夺回公司控制权及变更法定代表人
我先说一下给你的建议,1.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股份,你所谓的股份是股权。只有变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才是股份。2.尽可能召开公司股东会 3.除了你那55%的股权你还能争取到多少股权的支持?如果你能掌握到67%的股权,那么你就可以做出任何你想做的决定,公司67%的股权也就是公司2/3股权意味你具有公司的绝对控制权,而不是55%所谓的相对控制权。4。你尽可能的拿到绝对控制权,他参不参加会议随他去,然后你在股东会上就可以罢免他,拿回印章,如果不听,公司可以重新刻一个新的章去相关部门备案,写公司章程修正案,废除他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然后去相关部门备案,就齐活了,当然股东大会通过后他不交出了也可以去法院告他。但是别忘了罢免他的同时选一个你信得过的人,或者你自己。(另外你公司公司章程中有没有注明重大决定是要通过多少股权比例?如果没有,公司法规定公司重大决定要通过2/3表决权的,也就是所谓的绝对控制权)
那你公司章程如果没有规定2/3的表决权,那规定了多少?如果没有规定,那就按照公司法规定的2/3的表决权。
在你公司出现这种情况,是很难办的一种情况,你公司的问题不是只解决谁是董事长,谁是法定代表人,这是层面的东西,最重要的是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如果说你就是想把董事长还掉,法定代表人换掉,当你要在公司做出重大决定的时候他依然会牵制你,你就没办法增资或者股改或者结构调整,经营变更。。。。
你要夺回公司的控制权就必须拿到67%的股权,你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回去看公司章程,看他是选举的还是连续连任的,任期多长等等,就等他任期到期后再选举,那时你就可以抢回来了
Ⅳ 变更股东所占股份比例变更
内部的股份变更是正常的事情,如果是个人之间的持股比例变更,转让方(出股份方)和受让方(出现金方)将每股转让的金额商定好后,签一个股份转让协议,双方履行自己的出股出资的承诺,然后到公司财务做股份变更登记就行了;如果是总股本的变更(增、减),按照公司章程变更,还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的。
Ⅳ 股份企业股东变更需要那些手续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或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
或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 及征求意见的说明 。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原外资企业有权机构同意转让股份的决议)。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无须提交本材料。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如股份转让涉及外资转内资的,提交外经贸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Ⅵ 公司股权怎么变更
做资料预约办理号——带原件去窗口办理——变更成功
(注:办理时间是弹性的,以执照地址所属各区的预约办理号为准,有的区一两天内就有预约号,有的一两个礼才有预约号)
1、股权转让协议
2、公司原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3、公司新股东的股东会决议
4、章程修正案;
5、公司执照正、副本,公章;
6、工商部门领取的表格一套(也可网上下载)
5、针对股权转让手续,去窗口交资料时需要验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之前,深圳公司做股转需要办理公证或者见证,才能去工商部门做股权转让。
目前,公证和见证的手续已经取消了,所以直接去工商部门做股转。做股转的时候,需要提供所有涉及股权变更的新、旧股东的身份证原件,股东无需到场
Ⅶ 控股股东变更事项
6月28日,中基协再次对私募管理人重大事项变更提出要求:针对通过重大事项变更进行“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变更”或“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自重大事项变更办结之日起,若无正在运作的私募基金产品,需在6个月内完成新产品备案;逾期未达到要求的,系统将注销该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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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儿
比照此前协会对重大事项变更逐步趋严的要求,同时结合管理人登记日益攀升的合格线,不难发现,监管逻辑是一个逐步以质换量不断迭代的过程。站在对投资人负责的角度,对管理人的人员团队、履职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今天的这则提示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借壳取牌。但在完成重大事项变更之后,要求6个月内完成新产品备案的意思也说得很明白,私募管理人需要对自己负责,对投资人负责,没有这个金刚钻,就不要揽瓷器活。即使是侥幸通过了,之后没有持续经营的能力,最终还是会被淘汰。
关于借壳取牌,我们来看一下香港的经验。
直至2017年,借壳取牌的现象在香港相当普遍,可能是因为借壳取牌在买家眼里比较节约、省事兼省时。
然而,SFC副行政总裁Julia Leung在2017年的一次公开声明中提及,许多不具备专业资格的买家藉借壳取得持牌公司,并期望凭此种方式规避SFC的监管。这种想法是错误的,SFC会积极执法并处罚违法人员。
另外,在时间成本方面,SFC于2017年6月2日发布一份通知中明确表示,借壳取牌的针对性审查时间与通过新设公司申请牌照的审核时间无太多差别 。
由此可见,过往借壳取牌的省时优势已不复存在。
除此,借壳取牌需面对额外前期问题需要处理,包括原公司的债务、业务问题(若有),及其人员架构的适当性问题。
因此,现时越来越多人倾向通过新设公司向SFC申请牌照。
Ⅷ 更换上市公司第一大控股股东,员工补偿问题.
你的补偿由你所在子公司支付,如果公司辞退你,以你的实际工龄为标准计算补偿你的经济赔偿金(一年补一个月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