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上市的公司,大股东和一些高管都有很多限售股,这些限售股一般多长时间后可以解禁
股权分置改革前未流通股本在股改后获得流通权,并承诺在一定的时期内内不上市流通或在一定的容时期内不完全上市流通的A股称为限售流通A股.
股权分置改革就是把以前不能上市流通的国有股,法人股变成流通股,但为了减少大量的股份集中上市给股市带来冲击,所以对这部分股份上市时间有所限制
股权分置改革当天或新股上市当天算起:
1年后可抛售5%
2年后可抛售10%
3年后可抛售全部
部分上市公司对抛售条件有另外规定:
限售流通股上市是利空还是利好,是相对的:一方面,限售股可流通会增加市场的抛压,也就是利空;另一方面,为了能让抛售的价格高一些,限售股的相关利益方会想办法将股票价格做上去,这又变成了利好。
B. 新股上市后大慨多久会解禁限售股
1、对于一只新股来说,其限售解禁一般会有三次:第一次限售股是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三个月后,这次限售解禁是由于IPO网下申购的部分解禁。
2、第二次则是在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一年后,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该股票原始股的中小股东的解禁;第三次则是在自该股票上市挂牌首个交易日算起的三年后,这次限售解禁是那些大股东的解禁。
3、次新股的内涵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相应变化的。一般来说一个上市公司在上市后的一年之内如果还没有分红送股,或者股价未被市场主力明显炒作的话,基本上就可以归纳为次新股板块。
(2)ipo大股东限售规定扩展阅读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2、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其中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
参考指标:
分析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可能存在的风险,推荐参考以下指标:
1、大股东的类型。处于行业垄断地位,属于国家经济命脉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会对其保持较高的持股比例,不会轻易套现。另外,属于国资委管辖的央企和地方重点国企,套现资金的归属、分配及使用方面有待相关法规完善,如是否上缴社保基金,还是部分上缴等。在相关法规出台前,这些公司的股票还不会形成较大的套现压力。
2、作为发起人的民企投资家大多数会专心从事实业,并非从事买壳、卖壳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性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大规模套现以实现退出的可能性也不大。如果大股东属于非发起人的民企,擅长资本运作,则有套现的可能。
3、业绩状况。业绩优良或尚可的上市公司中,限售股比例偏低,或者大股东持股勉强保持相对控股地位,限售股解禁后的套现需求也不大。业绩不佳、或价值高估的上市公司,持股比例偏低的股东退出意愿较强。
C.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其减持应遵守哪些规定
主板上市公司大股东来所持限售自股,其减持应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2)应严格遵守股东股改时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大股东所持限售股在符合相关规定和股东承诺的情况下才能解禁后 (3)此外,还应遵守证监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即预计未来一个月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减持股份不得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
D. 港股关于限售期的法律规定
1、港股的限售期跟国内类似,公开销售需要一个禁售期,也有锁定的时间期,但可以通过机构与机构之间来转手股份,这个不受限制的。
2、限售期是指对某一类股东持有的股票约定在持有一定期限后方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流通。限售期概念多出现在股改、管理层股权激励、兼并收购等事件中。
3、限售期到期后,市场上流通股数量将增加。如果受限股东在到期后大举卖出公司股票可能引发股价下跌,特别是公司大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大量卖出股票的行为,容易被市场理解为公司内部人士不看好公司股票的前景。A股市场最受关注的限售期到期影响来自于股改完成后大量国有股上市流通,如果市场上没有足够流动性来接手,可能导致股价下跌。
E. IPO前发行限售—法 是什么意思
这是因为上市价往往比原股东的持有成本高出很多,为了防止原股东争相在刚上市时套现,所以设置的限售条款。
F. 大股东解限售有什么相关规定挂牌前12个月以内的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外的股东买卖的股票是否受限制
限售股:
要了解限售股解禁的意思,先解释一下什么是限售股。
与限售相对应,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为更好地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证监会对非流通股的上市交易作了期限和比例的限制。
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其中(二)就是针对非流通股股份股改后的“限售”规定。
了解了什么是限售股之后,我们来看看解禁,解禁就是允许上市
大小非是指大额小额限售非流通股,解禁就是允许上市。大小非解禁就是限售非流通股允许上市。
小,即小部分。 非,即限售。
小非指的是小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内。
大非指的是大规模的限售流通股。占总股本5%以上。
大小非的由来
当初股权分置改革时,限制了一些上市公司的部分股票上市流通的日期。也就是说,有许多公司的部分股票暂时是不能上市流通的。这就是非流通股,也叫限售股。或叫限售A股。其中的小部分就叫小非。大部分叫大非。
G. 大股东买卖股票有什么规定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解释新规时表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计划在解除限售后六回个月以内通过证答券交易系统出售股份达到5%以上的,应该在解除限售公告中披露拟出售的数量、时间、价格区间等;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六个月以内暂无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5%以上解除限售流通股计划的,应该承诺:如果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他们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上交所规定,:即当买入股份比例首次达到5%时,必须暂停买入行为,并及时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在上述报告、公告的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份;对于持股比例已达5%以上的投资者,股份每增加或减少5%,均应及时履行报告和信息披露义务,在报告期及报告后两日内不得再进行买卖
H. 新股限售股的限售期是怎样规定的
按照证监会的规定,股改后的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该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取得流通权后的非流通股,由于受到以上流通期限和流通比例的限制,被称之为限售股。
I. 持股5%的股东ipo禁售期有多长
对原始股东股票公开买卖有144条规定的限制:公司职员、董、监事、持股百分之十以上大股东有一年后流通的限制。为保障IPO股票投资者的权益,美国证管会对原始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在公司挂牌后公开买卖有一些相关的规定,尤其是在SEC RULE 144(证券法规144条)规范甚详。 凡归属在公司经营团队里的股东包括职员、公司决策单位成员包括董、监事以及持有百分之十以上的大股东,都是144条限制公开买卖的范围。虽然规范的目的是为了要让新加入的投资者先行获利了结,但事实上其立法精神是为了要让公司股票在挂牌的时候不会有大量的卖压涌现,导致该公司的股价一夕之间跌入谷底,因此,承销商依据144条的规范作股票公开买卖时间限制的时候,他决定的基础是不影响股价的跌幅。一般来说,他会以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权的股东做为大股东限制的依据,承销商更会以各原始股东所持有的股票依距离公司权力核心的远近做为限制时间长短的考量,最短的180天,最长的以360天为限。
J. 证监会大股东减持规定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 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