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大股东旗下与现有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吗
不购成。同业竞争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
而子公司当然可以和上市公司营业范围相同,子公司本身是纳入上市公司报表范围内的,不会因为关联交易不公允而产生上市公司报表问题。
而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出现同业竞争,关联交易会影响上市公司报表。只不过其母公司的合并报表会抵消关联交易。
『贰』 求教,同一股东同时控制两家企业才构成同业竞争吗
这个不叫同业竞争。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或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你所指出的是不同公司,那就不属于同业竞争了。
『叁』 上市公司子公司与该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业态相同,算不算同业竞争
道理很简单啊。打个比方说有一家上市公司是卖电视机的。如果这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又新设立一家和上市公司并列(兄弟公司)的新公司,也是卖电视机的。那你认为,假设这两家都是卖电视机的子公司在原材料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产生了冲突怎么,抢客户怎么?从控股股东的角度是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呢,还是维护另一家公司的利益呢?以前很多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偏向于新公司,为什么?因为新公司的利益100%都是控股股东的,而上市公司的利益是和其他股东(包括股市投资者)分享的。所以,为了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法律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有同业竞争的业务,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你要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那就要一心一意扶持上市公司的业务。不能另立山头。
『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目的为何
第十九条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发行人的业务应当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我理解目的很简单:防止利益互相输送。比如母公司为卖奶粉的,上市公司也卖奶粉,上市公司业绩好的话,母公司就会抢上市公司的客户来平衡利益,因为公司的控制权和管理权大多是在母公司(控股股东)手里掌握的。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好,母公司就会想办法做利润输送。而且也会互相做成本等等。总而言之,是挺可怕的一件事。我见过一个上市公司,就把股东另一家子公司一套不能生产的食品加工线搞过来说是自己建的。花了1个多亿。就因为这个上市公司也有相同的食品加工业务。
『伍』 为什么要规定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得有同业竞争
道理很简单啊。
打个比方说有一家上市公司是卖电视机的。
如果这家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又新设立一家和上市公司并列(兄弟公司)的新公司,也是卖电视机的。
那你认为,假设这两家都是卖电视机的子公司在原材料采购、销售等各个环节产生了冲突怎么办,抢客户怎么办?从控股股东的角度是维护上市公司的利益呢,还是维护另一家公司的利益呢?
以前很多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偏向于新公司,为什么?因为新公司的利益100%都是控股股东的,而上市公司的利益是和其他股东(包括股市投资者)分享的。
所以,为了保护上市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法律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企业不得从事与上市公司有同业竞争的业务,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
你要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那就要一心一意扶持上市公司的业务。不能另立山头。
『陆』 A股中上市公司和其控股股东同业竞争比较严重的公司有哪些
央企大多有这个问题。
『柒』 求教,同一股东同时控制两家企业才构成同业竞争吗
同业竞争主要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方面进行了规定。立法的本意应该针对的是独立性。即,你的客户应该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但是,如果该战略投资者导致了两家公司的独立性发生了明显的问题则另当别论。
『捌』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对“同业竞争”的定义
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所从事的业务与其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与相对控股,前者是指控股比例50%以上,后者是指控股比例30%以上50%以下,但因股权分散,该股东对上市公司有控制性影响)、实际控制人及其所控制的企业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近似,双方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