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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股东有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1-09-15 19:40:00

⑴ 股东的概念 怎么才能做股东,股东是什么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必须要持有该公司股份才能成为该专公司股东。属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严格而言,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内涵有所区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成立时向公司出资或在公司成立后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是指在公司设立时或设立后合法取得股份,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⑵ 公司股东应具备什么条件

公司股东应具备哪些条件

⑶ 一般公民要具备什么条件才能成为股东

如果你是指有话语权股东的话,那就是持有该公司股票比例较高,或者说不能有谁比你多太多。举个例子,假如你持有Y公司10%的股份,而其他股东都比你少,剩下的则是散户,这样你就可以联合几个股东控制这家公司。当然别的比你少大股东也可以联合起来控股这家公司。

⑷ 注册公司对担任的股东有要求吗

①注册公司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讲没有年龄限定,但在实际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规定法定年龄十八周岁之上没有上限要求。
②公务员不可以变成一切企业的股东。
③党政机关的干部和员工不可以成为任何企业的股东,离退休后依然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④现役军人不能投资公司或成为股东。
⑤处级之上领导干部配偶、儿女;国企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儿女;银行工作者不可以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必须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核实清楚,不然也许造成股东权利失效。

⑸ 作为一名股东有什么要求吗

优化致成财务分享成为股东的条件1、原始取得,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而取得股东资格。原始取得又可分为两种情形:(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通过这种方式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设立时的全部发起人,股份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2、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3、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不用依赖于转让人的意志就可直接取得股权,因此它是一种特殊的原始取得方式。

⑹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什么要求规定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

1、公司注册的时候,股东从法律角度来说必须没有年龄限制,但在具体注册的时候工商局会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没有上限要求。

2、公务员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

3、党政机关的干部和职工不能成为任何公司的股东,离退休后仍然不能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4、现役军人不可以投资公司成为股东。

5、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国有企业领导人、国企领导人配偶、子女;银行工作人员不能在同类业务范围内投资注册公司成为股东。

6、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一定要对股东的身份资格落实清楚,否则可能导致股东权利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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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成为大股东应具有哪些条件

只要持有足够多的股票.假如你拥有的股票数量占总股份的比例最大,这个上市公司就属于你了.

⑻ 具备哪些条件 才是真股东

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标准实质标准与形式标准两个。实质标准是指股东实际上出资或者认缴出资,形式标准是指股东记录在股东名册上并经过了登记。满足了这两个条件即取得了股东资格。具体来说:
1、股东资格认定的实质标准
股东的资格确认首先是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或者继受取得股份或股权,也就是说股东与公司有实际上的投资关系。如果当事人之间就股权归属问题发生了争议,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23条的规定一方要确认其享有公司股权的,应当向法院证明具有下列事实之一:第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第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在股东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后,虚假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况下,那么股东会可以限制其股东权利或者取消其股东资格。
2、股东资格认定的形式标准
股东资格认定的第二个条件是,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被登记在公司的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第3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应当记载下列事项:
第一、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第二、 股东的出资额;
第三、 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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