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市股份 > 集团公司董事会

集团公司董事会

发布时间:2021-09-16 08:09:47

① 什么是企业集团的"董事会""理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理事会是指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

② 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还有独立的董事会,监事会吗

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自己独立的管理、权利、监督机构。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不过如果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需要设立执行董事一名,监事1-2名。
股份公司需要设立董事会、监事会。
所以,集团公司下的子公司不管设立还是不设立,其管理、监督机构都是独立的。

所以,子公司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

③ 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是否存在董事会

首先第一个问题: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是否存在董事会?
回答是肯定的,肯定存在董事会,首先明白一个概念子公司,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主体,有自己的法人治理结构。需要特殊说明的一点是,如果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必然有董事会,如果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则可能只设执行董事而没有董事会。而且董事会是不能取消的,当然董事可以兼任,即子公司董事也可以是集团董事。如果是分公司,则一定没有董事会。
第二个问题,如果几个公司合并成立一个集团,集团的股份股权应如何分配?是否需要合并?
这就要看着几个公司在进行合并的时候是采取的什么方式了,采取的方式不同,其股份和股权的分配方式自然不同,而且具有很大的差别,根据合并或并购的实现方式一般可以分为协议并购、要约并购、二级市场并购等三种方式,具体的股权分配方案需要双方或多方协商。
第三个问题,是否可以取消董事会?
回答是不可以。正如第一个问题所回答的,董事会是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管理机构,除非特殊情况,不设董事会外,必须要有这个常设机构,代表股东管理公司。

④ 股份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有多少

对此,公司法有明确规定: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七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第一百一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
第一百一十三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本法第五十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第一百一十六条 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第四节
监事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三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第一百一十八条 本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会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⑤ 请教集团与下属子公司董事会的关系

主要看控股程度,如果绝对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基本对重大事项基本没有决定权力,只能决定经营层面的事项;如果相对控股,有可能不受集团控制。

⑥ 集团下属子公司董事会与集团董事会关系

主要看控股程度,如果绝对控股,子公司的董事会基本对重大事项基本没有决定权力,只能决定经营层面的事项;如果相对控股,有可能不受集团控制。

一般而言,集团作为股东向子公司派出董事,派出的董事由集团董事会的审议,两者之间是实现良好的母子公司管控的重要内容。
集团下属的子公司设立董事会,集团董事可以同时担任子公司董事,子公司监事会成员也能够再担任集团董事

阅读全文

与集团公司董事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钳子是不是能省距离的杠杆 浏览:604
外汇交易论坛app 浏览:429
东莞市建设银行对港币汇率 浏览:358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浏览:950
融资融券业务市场运行月报 浏览:696
朋友之间能买卖外汇吗 浏览:939
机构持仓为什么不多 浏览:316
昭义创新股票 浏览:116
广州货期交易所 浏览:690
紫光集团转让紫光股份 浏览:672
金融机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自查 浏览:524
万川金融公司在那条路 浏览:925
平安银行贸易融资事业部 浏览:801
扬州市现代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189
境外融资登记手续 浏览:8
千元投资理财app 浏览:297
获取汇率api 浏览:497
300685上市大约价格 浏览:143
山东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浏览:229
杠杆如何增力 浏览: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