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商没有登记章程没有体现没有认缴注册资金的小股东
只要你在协议上签字,就算工商没有登记,按照协议,合同的话,你也属于小股东。欠债是公司实际用款的话,小股东也要承担的。你有两种选择。1:放弃你的股份,不承担欠债。2:按照你入股的比例,承担公司的欠债。因为你是小股东,承担久债的比例应该很小。
㈡ 股东认缴金额和实缴金额怎么区分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收资本)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发起人)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例中公司增资后,如果新增注册资本900万(1000-100)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认缴,则该小股东认缴45万(900×5%)。
㈢ 50万的公司,几个人合伙开的,股东认缴出资额最低可以写多少
新的公司登记制度已经没有最低缴纳资金的限制,已经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转变为认缴登记制度,工商部门只登记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总额,无需登记实收资本,不再收取验资证明文件。申请企业登记不用再为注册资本发愁。如参照国际惯例,企业股东承诺认缴多少就是多少,理论上一块钱也能办公司,经营者风险自担。
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并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具体内容是: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并不是说开办公司就没有条件、不用花钱,注册资本只是设立公司需要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从另一个角度讲,维持公司的基本运营也是需要一定的资本,完全不花钱办公司实际上是不可能的。“一元钱办公司”这种说法只是一个形象的比喻。
依然需要提供验资报告的行业为:
注册27种行业必须要验资,这27种行业是:
1、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商业银行 3、外资银行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信托公司 6、财务公司 7、金融租赁公司 8、汽车金融公司 9、消费金融公司 10、货币经纪公司 11、村镇银行 12、贷款公司 13、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4、农村资金互助社 15、证券公司 16、期货公司 17、基金管理公司 18、保险公司 19、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20、外资保险公司 21、直销企业 22、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3、融资性担保公司 24、劳务派遣企业 25、典当行 26、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7、小额贷款公司
㈣ 股权问题 如何解决小股东认缴出资不到位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根据该规定分析如下:
1、如果公司要求股东出资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届满前任何时间实缴出资,其他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届满前很难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实缴出资。如果出资期限届满,公司可以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实缴出资。
2、如果公司章程未规定出资时间,这就需要召集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决出资时间的问题。
3、问题中的股东以自有资金维系公司经营直接对外支付,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也就是所谓的公户)。如果出现纠纷很难认定该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公司向股东的借款,在财务上计入其他应付款。如果没作为借款进行财务处理,而是计入了资本公积,那么该股东甚至没有权利要求公司返还。看问题,应该是没作为实收资本入账。
建议,趁目前另外的股东还认账,两个股东开个会把出资的事情说清楚。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专业人士。
㈤ 合伙注册了有限公司,小股东个人 账户出资了,未通过公司基本户认缴,大股东未出资,公司账户未用过
如果是进行实缴注册资金的话,就应当依法办股东出资比例缴付到公司基本账户当中去,否则都不算是实缴资金了
㈥ 认缴出资额要在股东要在认缴期内缴完吗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股东需要对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之后仍应当按约定缴付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