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为什么很多上市公司的董事长个人持有公司的股份非常少,公司持股的股份跟股东有什么关系
持有公司的股份就是该公司的股东,持股的多少决定你的发言权,这就是持股与该公司的关系。
拓展资料:
1.每个合伙人都投入等量的资金到公司,然后加上投入的人力,构成了最初的平均分配的“创始人股份”。
2.但是,某个合伙人投入的资金相对而言比较多。这样的投资应该获较多的股权,因为最早期的投资,风险也往往最大,所以应该获得更多的股权。这样的投资应该获得多少股权可以参照通常投资的估值算法。
他是公司创始人或者拥有人,他发行股票只是卖了一部分股权,而不是全部。
发行股票只是摊薄了他的股份而已。如果一个公司发行股票后,实际控制人
就没有股权了。
股票分为流通股和非流通股,上市流通的部分是流通股,非流通股一般叫限售股,在一定时期内不允许上市流通,解禁后才能上市。
所以一些董事长拥有很多股票,但真正流通的股票只是公司全部股票的一部分。
B. 股东不出资却占有股份如何处理
公司股东不出资占有公司股权的,其他的股东可以要求该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否则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 股东占有的股份是否应该公开
1、如果是在中国,那么法律规定,每个股东所占股份是需要在设立之初经股东会审议后记入公司章程的。也就是说,在公司章程里有专门的一章是关于各股东的持股情况的,所以,不是大股东要不要交代,成是所有股东间是必须知晓的。另外,如果一个公司没有公司章程,是无法成立的
2、你所说的这种情况是大股东口头或是协议认购了股份,但是出资还没有到账。《公司法》是允许部分资金到位就可以设立公司的,但是,其余认购部分的资金必须在2年内到账,投资公司可以是5年。这是法律规定的。这些也都是写进公司章程的。在公司章程里会有“股东认购数”和“股东出资额”等内容,看这些就知道每个股东已经出了多少钱了。股东后期资金到账的时候,都要由验资机构确认,然后经股东会或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等内容,并报工商局备案。也就是说,股东资金到账的过程,所有股东都会知晓的。
3、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股东没有完成出资的话,属于虚假出资或是出资不到位的问题,其他股东是有权去告这个股东的
D. 不占公司股份的公会能干预股东决定吗
不能的,如果公司章程上没有特别的规定。
那么以下几个方面1,增资;2,减资;3,合并;4,分立;5,改变公司章程;6,改变公司形式;7,解散需要代表公司表决权2/3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
其他的过半即可。
公会不是股东大会,无权处理公司重大事宜的。
E. 拥有51%的股份和第一大股东的区别
1、拥有51%以上股份的股东,属于绝对控股,拥有绝对的决策权,肯定是第一大股东。但是股权分散的公司中,大股东不一定是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能是第一大股东。
2、在绝对控股模式下,其他中小股东实际上丧失了投票权,无力监督也无心监督。这种情况下,大股东往往把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利用关联交易掏空上市公司。
3、董事会由股东大会(或股东会)选举产生,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董事会权力,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是股东大会代理机构,代表股东大会(或股东会)行使公司管理权限。大股东的意见需要通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形成决议。
4、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它的占比最大。控股股东一定是大股东,但大股东却并不一定是控股股东。
控股股东是指股票占比大到足以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重大事情的决策的股东。控股股东还分为绝对控股(占比超过50%)和相对控股(低于50%,但大于30%)。
(5)不占股份的股东扩展阅读:
股东是指对股份公司债务负有限或无限责任,并凭持有股票享受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向股份公司出资认购股票的股东,既拥有一定权利,也承担一定义务。
股东的主要权利是: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重大事项具有表决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股息权;发给股票请求权;股票过户请求权;无记名股票改为记名股票请求权;公司经营失败宣告歇业和破产时的剩余财产处理权。股东权利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票的种类和数量。
F. 问关于公司的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全资,法人是另一个人不占任何股份可以吗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人全资,
法人可以是另一个人不占任何股份,
法人是经营者,
股东是所有者。
G. 上市公司总经理(不占股)和大股东(个人,不担任公司任何职位)这两个人,哪个有说话权
1、大股东与总经理,他们的关系其实是,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它产生的根源是上市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是两权不统一导致的权利义务不对称,进而引发委托者和代理者间的利益冲突问题。
2、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 ;上市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股东是上市公司的所有者,是公司的委托者,而经营管理层(如:总经理)只是接受股东委托,管理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工作而已,说白了,也是一个打工的,也领薪酬的。
3、在上市公司最终决策中,谁拥有了更多股票,拥有了更多的表决权,谁就更有说话权,谁就能影响上市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在公司日常内部经营管理中,总经理有说话权,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都得听他的,有一定的管理决策权;但是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都是需要上升到董事会、股东会层面去决策审批的。股东大会,是上市公司最高决策机构,都是所有参会股东共同决策的,谁持股比例大,谁有更多的表决权,就能影响到表决结果,而且持股比例大的话,大到能够影响表决结果的话,大股东甚至说拥有了“一票否决权”,而总经理因为不持有股票,是没有股东大会表决权的,根本无法影响最终的表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