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伊利股权激励为何导致亏损
2006年11月,伊利股份披露经修订的股权激励计划,共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标的股票总数占当时总股本9.681%,行权价格为13.33元,同年12月28日被确定为股票期权授予日。此后由于公司实施利润分配和发行认股权证,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447.9843万份,权行权价格调整为12.05元。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期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应当在等待期的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将取得的员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按照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计量。根据伊利股份测算,公司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为14.779元/份,公司预计所有激励对象都将满足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按照股份支付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将对公司等待期内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损益影响总额为73895万元。
2007年前三季度,伊利股份实现净利润33064万元, 由于正常的经营活动无法抵消股权激励的会计处理带来的负面影响,伊利股份2007年度亏损已无法避免。
业内人士分析,伊利股份已进行了战略性的产能布局,但2006年年底完工的产能并没有在2007年的销售收入中有较大体现。由于乳品行业有着产业链较长的特殊性,乳品加工企业身处上游原奶价格上涨和下游消费市场竞争激烈的两面夹击。站在全行业整体情况来看,公司未来的增长将放缓。
B. 关于北方创业集团业务问题
1、本激励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利股份)《公司章程》制定。
2、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票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5,000万股,占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签署时伊利股份股本总额51,646.98万股的9.681%。伊利股份股票期权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事宜,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3、伊利股份没有为激励对象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以自筹方式解决。
4、本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
5、本激励计划拟授予公司总裁潘刚先生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5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数量总额的30%,其获授股票期权对应的股票数量为1,5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9043%。
6、本激励计划必须满足如下条件后方可实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无异议、伊利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
一、释 义
在本激励计划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伊利股份: 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指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股票期权、期权: 指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伊利股份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董事会 指伊利股份董事会
股东大会: 指伊利股份股东大会
标的股票: 指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权购买的伊利股份股票
授权日: 指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
行权: 指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规定的期间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伊利股份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
行权价格: 指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伊利股份股票的价格
净利润增长率 指该年度(N年度)净利润与上一年度(N-1年度)相比的增长比例,等于*100%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指该年度(N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与上一年度(N-1年度)相比的增长比例,等于*100%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 指人民币元
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伊利股份《公司章程》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激励对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伊利股份《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依据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激励对象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上述人员需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激励对象的范围为公司总裁、总裁助理和核心业务骨干,具体包括:
姓名 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潘刚 总裁 0
胡利平 总裁助理 0
赵成霞 总裁助理 0
刘春海 总裁助理 0
其他(29人) 核心业务骨干 84,052股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和股票数量
伊利股份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的权利。
(一)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伊利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5,000万股伊利股份股票。
(二)激励计划的股票数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5,000万份;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000万股;标的股票占当前伊利股份股票总额的比例为9.681%。
五、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总数为5,000万份,激励对象及其分配情况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股票期权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标的股票占授予时伊利股份总股本的比例
潘刚 总裁 1,500 30% 2.9043%
胡利平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赵成霞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刘春海 总裁助理 500 10% 0.9681%
其他(29人)核心业务骨干 2,000 40% 3.8724%
合计 5,000 100% 9.681%
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确定依据
(一)行权价格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3.33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13.33元的价格购买一股伊利股份股票。
(二)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为:行权价格依据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确定,为 13.33元。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一个交易日的伊利股份股票收盘价13.33元;
说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该日收盘价为17.85元,由于2006年4月10日公司实施了10转3.2的公积金转增方案及每10股派现2.6元的利润分配方案,因此对3月10日的收盘价也须作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3.33元;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伊利股份股票平均收盘价12.30元。
说明:由于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前,2006年3月10日为伊利股份最后一个交易日,因此以2006年3月10日为基准,计算前30个交易日的伊利股份股票平均收盘价,计算结果为16.49元,同前款所述原由,该价格也应做除权处理,除权后的价格为12.30元。
七、股权激励的有效期、授权日、可行权日、禁售期
(一)有效期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的8年内;
(二)授权日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由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伊利股份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后确定。
注:授权日不得为下列期间: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
2、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三)可行权日
自股票期权授权日一年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当在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布后第2个交易日,至下一次定期报告公布前10个交易日内行权,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2、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四)禁售期
1、激励对象转让其持有伊利股份的股票,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2、激励对象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可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激励对象在任职期间不得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4、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行权后获得的股票,自行权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卖出,否则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八、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行权条件、行权安排
(一)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二)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对已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首期行权时,伊利股份上一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7%且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伊利股份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不能实施期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三)行权安排
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1年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
激励对象必须在授权日之后8年内行权完毕,本次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以自筹的方式解决,在此时期内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作废。
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股票期权数量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例(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2、缩股
Q= Q0×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缩股比例(即每股伊利股份股票缩为R股股票);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3、配股、增发和发行股本权证
Q=Q0×(1+R)
其中:Q0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不包括针对公司激励对象发行的股本权证,下同)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二)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
若在行权前伊利股份有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R)
2、缩股
P=P0÷R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R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4、配股、增发和股本权证发行
P=P0-[P1+P2×(1-F)×R)]÷(1+ R)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增发、股本权证发行的行权价格,R为增发、配股、股本权证实际行权数量的比例(即配股、增发或股本权证实际行权的数量与配股、增发或发行股本权证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F为配股前明确承诺放弃配股权的法人股股东所持股份占配股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的程序
1、伊利股份股东大会授权伊利股份董事会依上述已列明的原因调整股票期权数量或行权价格。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调整行权价格或股票期权数量后,应及时公告。
2、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或其他条款的,应经董事会做出决议并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变更、终止
(一)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及要约收购等事项
1、公司发生实际控制权变更
伊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若因任何原因导致伊利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所有授出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
2、公司分立、合并
公司分立、合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公司发布公告的2 个交易日后提前行权而不受本激励计划关于行权期限的限制。
3、公司发生要约收购等情形
当以下任一情形发生,激励对象的行权安排将变更为:自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激励对象首次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90%,剩余获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可以在首次行权的三日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选择分次行权或一次行权,但仍须遵守本激励计划"七、(二)可行权日"及"八、(二)行权条件"的相关规定。
(1)投资者单独或合并持有、控制伊利股份的股份数量超过16%(含16%);
(2)一致行动人持有、控制伊利股份的股份数量超过16%(含16%);
一致行动人是指通过协议、合作、关联方关系等合法途径扩大其对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控制比例,或者巩固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在行使上市公司表决权时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前款所称采取相同意思表示的情形包括共同提案、共同推荐董事、委托行使未注明投票意向的表决权等情形;但是公开征集投票代理权的除外。
(3)发生要约收购。
(二)激励对象离职或死亡
1、激励对象因触犯法律、泄露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而被公司解聘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2、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负伤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行权。
3、激励对象因辞职而离职的,自离职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
4、激励对象因达到国家和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退休而离职的,其所获授的股票期权不作变更,仍可按规定行权。
5、激励对象死亡的,自死亡之日起所有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即被取消。但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死亡的,公司应当根据激励对象被取消的股票期权价值对激励对象进行合理补偿,并根据法律由其继承人继承。
(三)公司发生如下情形之一时,应当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出现如下情形之一的,其已获授但尚未行使的期权应当终止行使: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C. 伊利股权激励方案具体内容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交易所代码:600887,下称伊利)12月21日晚发布公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首期行权方案。
首期行权,伊利将采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发行股票总额为64480股,涉及行权人数35人,销售期为一年。
首期可行权的35人包括公司总裁潘刚、三位副总裁刘春海、赵成霞、胡利平及其他核心骨干等。此四人分别可行权19344份、6448份、6448份、6448份股票期权。
伊利于2006年12月28日通过了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方案当时授予激励对象5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期权可在授权日起8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3.33元行权。其中,总裁潘刚一人独得1500万份,占股票期权总量的30%,行权后其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9043%。副总裁胡利平、赵成霞及刘春海3人各获500万份股票期权。其它核心业务骨干共计29人共获得2000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该方案,一年后可以开始行权,激励对象应分期行权,首期行权不得超过获授股票期权的25%,剩余获授股票期权可以在首期行权的一年后、股票期权的有效期内自主行权。
D. MTV音乐盛典
看来是没有直播,第七届CCTV MTV音乐盛典将于2005年7月24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隆重举行。该台晚会将于7月28日晚21:30在中央电视台三套节目中首播 。
看看这则新闻:
(2005年7月22日北京讯):今天,中央电视台和MTV全球音乐电视台在北京长城饭店联合召开盛大的新闻发布会,宣布第七届CCTV—MTV音乐盛典将于2005年7月24日在北京工人体育馆隆重举行。
第七届CCTV — MTV音乐盛典将以“七彩音乐”为主题,涵盖各种音乐元素,强调音乐的多元化和多样性,整台晚会的舞台设计和节目包装也将紧扣这一主题,为广大电视观众呈现出如彩虹般绚烂的音乐饕餮大餐。该台晚会将于7月28日晚21:30在中央电视台三套节目中首播 。
本届CCTV-MTV音乐盛典将由两对主持人串连全场,一对是MTV中文频道当家主持人陈正飞和央视著名节目主持人董卿;另一对则是新近签约MTV做主持人的当红歌手爱戴和央视知名主持人任鲁豫。
CCTV-MTV音乐盛典素以明星云集著称,今年两台将继续邀请来自影 、视、歌、体育以及时尚界的风云人物光临音乐盛典颁奖典礼,到时的红地毯星光大道将像颁奖典礼现场一样让人期待。据主办方透露,签约华纳的加拿大乐队Simple Plan也将首次来华,参加24日的颁奖典礼,韩国当红艺人Rain也将亲赴盛典现场担任表演嘉宾,并有望获得一项重量级大奖。
从今年六月开始,第七届CCTV—MTV音乐盛典已在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成都、和郑州等地举办了大规模的热身狂欢夜,陈琳、陈坤、林俊杰、爱戴、萧正楠、王蓉、花儿等知名歌手和乐队都分赴各地现场,和歌迷亲密接触,推广CCTV-MTV音乐盛典,所到之处都吸引了无数歌迷的参与和支持。本届奖项共设23个常规奖项,评出海外、港台和内地本年度最佳的男女歌手,以及在音乐各个领域有突出表现的单曲、歌手和创作人等。目前CCTV-MTV音乐盛典的专家评选小组正在进行紧张的斟选工作,各个奖项最终归属将在7月24日的颁奖盛典中揭晓。
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主任朱彤先生和文艺中心戏曲音乐部主任郎昆先生以及MTV全球音乐电视台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李亦非女士作为主办方代表出席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并讲话。中央电视台文艺中心主任朱彤先生表示:“中央电视台与MTV全球音乐电视台的合作已经成功走入第七年,CCTV-MTV音乐盛典的知名度和收视率的节节攀升是我们合作成功的标志,希望CCTV-MTV音乐盛典这个舞台能够不断将中国、亚洲乃至世界最优秀的音乐展示给全国的观众。”
MTV全球音乐电视台中国区董事总经理李亦非女士说:“与中央电视台的完美合作让CCTV-MTV音乐盛典不断地成长和成熟,2005音乐盛典的主题是“七彩”, “七”是指我们的盛典走入第七个年头,“彩虹”则代表多元素和多样性。希望我们的年度音乐盛典能为促进华语乐坛的繁荣多样化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也希望我们的晚会能给多年来一直关注我们成长的广大电视观众带来一个出如彩虹般绚烂的音乐饕餮大餐。”
第七届CCTV-MTV音乐盛典由上海通用汽车雪佛兰、伊利集团和联想集团联合赞助,来自赞助商的代表也出席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早前,上海通用汽车雪佛兰品牌总监Dale Sullivan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CCTV-MTV音乐盛典是中国最具影响力的音乐颁奖典礼,代表着华语流行乐坛最具风格的音乐个性和时尚潮流。上海通用汽车雪佛兰品牌能够全程协助第七届CCTV-MTV音乐盛典,感到非常荣幸!上海通用汽车雪佛兰品牌希望通过此次与CCTV-MTV音乐盛典的合作一起为热爱生活的人们增添时尚、活力的生活元素,传递积极、乐观的生活主张。”
伊利集团执行董事刘春海则表示:“冰淇淋事业作为伊利集团核心的业务单元之一,以强大的优势保持着中国冰淇淋行业龙头的优势地位和行业领袖形象;伊利冰淇淋以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冰淇淋产品为己任,并努力追求满足消费者不同的心情体验。MTV音乐电视台是青少年热爱的电视传媒品牌,希望伊利冰淇淋和MTV的战略合作,能够演绎青春,在新一代的年轻消费群体中,创造更时尚的影响力。伊利冰淇淋愿与所有合作伙伴一起,为中国冰淇淋开辟新的消费潮流,与消费者一起成长,共同健康,分享快乐。”
联想集团副总裁、品牌沟通部总经理李岚在发布会上表示:“MTV音乐电视台作为全球知名的音乐娱乐品牌,一直深受广大年轻人的喜爱,联想作为全球PC产业的领导企业,也一直致力于通过创新使客户工作、生活得更加丰富多彩。此次联想与MTV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协办CCTV-MTV音乐盛典这一精彩的盛事,正是希望展示双方创新活力的品牌特性,共同携手给客户带来更加精彩的体验,演绎科技与时尚的无限魅力。”
CCTV-MTV音乐盛典是中央电视台和MTV全球音乐电视台强强联手于1999年首度推出的内地年度音乐电视颁奖晚会。这台晚会汇集了中国内地、港台和国际的顶尖音乐人同台演出, 开创了国内颁奖礼的先河。在过去的六年中,参加过CCTV-MTV音乐盛典的歌手包括在华语和国际歌坛享有盛誉的宋祖英、刘欢、张国荣、张学友、梅艳芳、郑秀文、李宗盛、张柏芝、谢霆峰、张宇、那英、孙楠、王菲、Aqua、Darren Hayes、Alanis Morissette等, 加上国际化的节目编排、舞美设计和节目的整体视觉包装,CCTV-MTV音乐盛典成为了广大乐迷和电视观众期待的年度盛事。根据AC 尼尔森调查公司的数据显示,2003年的第五届CCTV-MTV音乐盛典在央视栏目中播出后创造了12%收视率新高,是全年同时段电视节目的收视率最高点。
第七届CCTV-MTV音乐盛典得到了新京报、北京娱乐信报、环球时报、京华时报、上海新闻晚报、东方早报、南方都市报、音乐生活报、Easy音乐世界等媒体的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