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厂停工以后,法人股东和另一个股东闹矛盾,法人股东乘另一股东不在,把工厂设
看来先协商解决,否则只能去法院了。
『贰』 工厂停产,口头协议公司债务低价转给另一个股东,设备全被他拉走运营,现在他不认账让一起去要客户的钱
公司内部存在财产争议,可协商,或诉讼。涉及公司债务的承担,可让客户起诉公司,也可同时列获得设备的股东,并要求同时把设备财产保全。
『叁』 做为公司法人和股东,是否有权力要求公司停业
停工、停产、歇业是一种未确定状态,可能的结果是:1、依法申请破产清算;2、生产经营发生困难,需要裁员。
是一种客观原因驱使,不是主观选择。
『肆』 政府有没有强制让工厂停工的权利
政府部门在工厂违法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是可以被强制停业整顿的。
比如,根据《消防安全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六十一条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销售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从重处罚。
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伍』 有权要求股东不得进入工厂吗
没有权利。股东可以进工厂并对工厂进行调查的。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知情质询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参照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记录、董事会会决议、监事会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董事、管层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有权知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股东(大)会有权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会议并接受股东的质询。
股东在向工商部门行使上述知情权,调取相关资料时应当向工商部门提供自己的身份证件。工商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如股东证书的,股东可以申请公司协助制作并出具。鉴于利害关系,股东不希望在查询工商档案资料时被公司知悉的,也可以请律师代理查询。隐名股东不适用证件查询工商信息的方式。因为工商部门无法直接核实股东的真实身份。隐名股东查询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只有通过公司协助或者律师代理查询。
『陆』 股东私自下达停工停产的情况说明
股东只是入股公司的人,但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事务,股东大会可以选出董事长,然后由董事长认命公司职业经理人来管理公司经营。
因此股东私自下达停工停产说明,是不合适的。
『柒』 各股东意见不和工厂停止生产怎么办
因为利益分争是会有的,有三种结果,一是,平衡各方利益,继续做,但很难办到。
二是,其中一大股东收购。第三是,其它公司收购。如果是公司的员工,早点走路,别和他们耗
『捌』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力让厂停产吗
看占有股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