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下面对上市公司各项指标要求最高的是
总资产、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❷ 上市公司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一家公司的股票要在某个证券交易所里交易,首先要向该交易所提出申请上市的要求。一般来说,并不是所有股份公司的股票都能上市交易的。只有在申请获准后,该公司的股票方可上市交易,该公司也就称为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为了保证投资者的利益,对申请上市的公司都有一定的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获准上市。由于各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尤其是数量上的要求有所不同,因而在它们的交易所内只准买卖它们准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一般上市公司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1)上市公司必须是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注册登记正式成立的,并且取得营业执‘照的营业性的法人组织。(2)必须具备盈利能力和承担经济责任的能力。这些能力通过上市公司的实收资木10,税后净收益占资本总额的比率所反映的获利能为,址近一年的财产净值IFi资产总额的比率,最近一年的流动资产占流动负债的比率等指标反映。各种比率通常用一定的数位来衡最,上市公司的各种比率一般都不能低于这些数值。(3)必须有明确的发行股票的章程,写明原由、么司名称、批准登记日期、发行股票总额,每股金额等内容,并正式提出书面报告。(4)对于新办公司必须公布最少的认股金额和对发起人的各方面情况作必要的介绍。例如一家公司的证券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必须满足以下几方面的条件:(1)公司前一年在完全竞争条件下的税前收益为250万美元以上,前两年每年的税前收益不得低于200万美元。(2)公司净有形资产不得低于1600万美元。(4)最少有100万股股票为公众持有。(5)有100股以上的股东最少有2000个。(6)经常并及时公布公司的一切报告,等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股票上市的条件是,发行总金额达100万元,至少有25%的股票是不特定股,上市前连续点利2年以上,有由发行企业提出申请经主管机关批准的文件,等等。
❸ 公司上市需要什么条件
一、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资格;
二、申请上市公司,公司经营必须是3年以上,在这三年内没有更换过董事、高层管理人员、并且公司经营合法、符合国家法律规定;
三、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
四、上市公司的注册资金至少3000万,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
五、上市公司财务状况:
1、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在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3000万以上;
2、发行前的股份总额至少3000万以上;
3、在最近的一期没有弥补亏损;
4、最近一期的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20%以上;
5、最近的3年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累计至少5000万,或者最近的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3亿以上;
6、上市公司主要是募集资金,但是募集的资金之前必须要制定出严格的资金用途,所以重点是要严格核查公司是否具备上市条件;
(3)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是扩展阅读:
狭义的上市即首次公开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IPO)指企业通过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向投资者增发股票,以期募集用于企业发展资金的过程。当大量投资者认购新股时,需要以抽签形式分配股票,又称为抽新股,认购的投资者期望可以用高于认购价的价格售出。在中国环境下,上市分为中国公司在中国境内上市或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A股或B股)、中国公司直接到境外证券交易所(比如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等)(H股)以及中国公司间接通过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并以该离岸公司的名义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红筹股)三种方式。
广义的上市除了公司公开(不定向)发行股票,还包括新产品或服务在市场上发布/推出。
参考资料;上市 网络
❹ 上市公司要求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专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属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把其证券及股份于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公众人士可根据各个交易所的规则下,自由买卖相关证券及股份,买入股份的公众人士即成为该公司之股东,享有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证券交易所可以规定高于前款规定的上市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总结:
第一,必须是我国境内合法经营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需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第三,其发行的股票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
❺ 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成为上市公司必须满足的条件:
一、公司的主体资格
从公司的组织形式上看,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
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可,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上市的。
1.从公司的经营状态看
(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
2.从公司的设立上看
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
3.从公司的艘本数额来看
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二、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在独立性方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
(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
(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
(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规范运行
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尔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
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
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
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公司的财务与会计
1.从财务角度看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公司的业绩良好,即公司具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公司不能有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情形;公司应当依法纳税。具体来说,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2.从会计角度看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
五、募集资金的运用
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
(1)公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
(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❻ 要成为上市公司应该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在中国限制比较多.要达到一定资产水平,连续3年盈利,
在香港申请上市公司基本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稳健的公司管治基础,以助其遵守创业板上市规则、奉行正当的业务手法。有关措施包括委任合资格的会计师监察企业财务装会计职能、指派一名执行董事出任监察主任、委任公司秘书、监察主任、获授权代表、两名独立董事及设立审核委员会。企业还须在上市后首两年内持续聘用同一名保荐人,协助公司及其董事履行其上市职责,并就有关事宜提供意见。 详细列出企业的业务发展历程、未来的业务计划及如何达致有关目标。
在主板上市所必须具备的先决条件:
发行人及其业务必须为香港联交所认为适宜上市者。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为现金或短期证券的发行人(投资公司除外)一般不会被视为适宜上市。
新申请人必须在相若的管理层管理下,具备一般不少于三年的营业纪录。在该段期间,最近一年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少于2,000万港元;再之前两年累计的股东应占溢利不得低于3,000万港元。
新申请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1亿港元,其中由公众人士持有的证券的预计市值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
为确保上市证券有一公开市场:
1. 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任何时候均须有25%为公众人士所持有。若发行人上市时的预计市值超逾40亿港元,公众人士所持有的比率可降低至10%。
2. 如为新类别的证券上市,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证券一般须有不少于三名的股东,而股东数目最少为100名。
新申请人必须作出一切所需安排,使其证券符合香港结算订下的资格,在中央结算系统寄存、交收及结算。
以上只概述香港联交所对上市申请人的一些基本要求。对于基建工程公司、矿务公司、海外发行人及一些内地发行人申请上市,香港联交所另有特别或附加的上市要求。
创业板基本上市要求概述如下:
过往经营要求
证明具有至少二十四个月的营运业剚护录;
在不少于十二个月内,积极发展单一主营业务;
于营运业剚护录期间,其管理层及股份拥有权大致相同;
如依企业的附属公司负责经营有关主营业务,必须拥有该附属公司董事会的控制权及不少于百份之五十的控股权益;及编制涵盖紧接上市文件刊发前两个完整的财政年度的会计师报告。
公司须于以下其中一个司法地区注册成立:香港、中国、百慕达及开曼群岛